不过也不一定,毕竟她不是大明人,估计也不懂得她们的礼义廉耻,不然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景舒很是惊讶,半晌又问道:“皇上知道,我知道此事了吗?”
  
  若是知晓自己得知,还不去捉奸,估计他又该别扭了。
  
  “不知。”蕊初机灵道:“皇爷问起,臣便说我们坤宁宫不知此事,也是担心王大伴不好做人。”
  
  他是皇帝的大伴,却有点风吹草动就来给皇后当耳报神,皇帝知道了,那心里能不犯嘀咕吗?
  
  “干得好。”
  
  景舒拍了拍自己大腿,直接从妆匣子里掏出一枚金簪。
  
  “拿着,送给你戴了。”
  
  蕊初倒是也不推拒,现在的皇家可不是太宗时候的皇家,皇后也不会舍不得一点首饰,拿也就拿着了。
  
  朱瞻基拒绝诱惑,让景舒平静多年的内心有了那么一丝丝浮动。
  
  他可是封建帝王,能做到这么多年不宠幸妃嫔,还能拒绝送上门的诱惑,谁能不感动啊?
  
  周若清虽然已经和离,刘家也举家搬走。
  
  可是和离毕竟是大事,周围的人都是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没有办法,周家只好也把闺女,和两个孙女给送去了庄子上,打算等过两年再把人接回来。
  
  她们出城那日,恰好锦儿带着两个弟弟去郊外的皇家马场骑马,因为顺路,便想着送上一截。
  
  周若清的大闺女,刘婉珮,今年已经九岁了。
  
  女孩子本来就比男孩子成熟,她又经历了家中变故,更是显得沉闷,不管谁同她打招呼,她也不搭理。
  
  “太子殿下,两位王爷莫怪,小女她……她……”
  
  周若清她了半天,也说不出所以然,外人都说两个闺女是拖油瓶,小女儿年纪尚小还好,可大闺女懂事了,自然心里是难过的。
  
  朱祁锦低头,看了眼,眼肿如核桃的小姑娘,轻声道:“表姨母,无碍的,咱们这便走吧。”
  
  想着这姑娘,很有可能,会被人骂一辈子拖油瓶,便有些怜惜,也更加不忍心责怪。
  
  其实周若清这事,确实引起不少大臣的不满和微词。
  
  首先,离婚后周家带走刘姓子嗣,带走嫁妆,这并不符合规定,但人家愿意,他们也没什么话说。
  
  但重要的是什么,是刘家为什么同意和离。
  
  这很明显就是皇后娘家,和刘家有交易,所以他们才会同意。
  
  皇上居然因为外戚的关系,随意给平民恩赐,这像话吗?
  
  皇家的奶娘们,都是因为哺乳皇子皇女有功,所以才能得恩赏,脱了自家的军户籍。
  
  可刘家凭什么?
  
  他们家有什么功劳,对大明,有什么贡献吗?
  
  还有言官给皇帝上书,便直接问道:“刘家有何功?”
  
  朱瞻基无奈,直接看向王荣。
  
  “以后言官的奏疏,先和女官一同筛选一遍,只要是发牢骚的,给我丢在一边,让太子去标注下就成。”
  
  百官上的奏疏,皇帝得回复一下,表示朕已经看过。
  
  可小朱又不是受虐狂,才懒得搭理这种奏疏,便交给好大儿去处理吧。
  
  朱祁锦看着那些参自己外家,和母后的奏疏,俊脸绷的很紧,熟悉的人都知道,太子这是不高兴了。
  
  王荣赶紧道:“皇爷说了,这些不过是狗屁倒灶的事情,太子只需批红,无需搭理他们的话。”
  
  朱祁锦嘴角抿成直线,刚开始还乖乖按自家爹说的做。
  
  到了后面,看到有位言官直接说皇上是明君,不可让妇人误国,动摇大明国朝律法。
  
  他说的妇人是谁,那不就是自己母后吗?
  
  他怒火中烧,忍不住回列举唐宋夫妻和离,和嫁妆归属权的律法,最后问道:“唐宋可有因此误国?”
  
  批完老爹不想批的奏疏,他想了想,又拿出一个空白的奏疏,把现有的嫁妆归属权问题给改了改,呈给自家老爹。
  
  朱瞻基看过奏疏后没说话,只拿着它交给了景舒:“这孩子,到底还小,行事靠感情了些。”
  
  说白了,这不是什么大事,影响不了国本,更加不急,完全可以略过不提,等将来边疆彻底安稳之后,再说。
  
  毕竟修改律法,不是小事,容易被人群起而攻之。
  
  而不改,就算是有人因此受苦,也只是一部分出嫁的女子受苦而已,以少部分人的不幸,换取安宁,这是值得的。
  
  毕竟还是有许多明事理的人家,不会动用儿媳嫁妆。
  
  景舒却有不同想法,她欣慰地道:“吾儿心善,懂的女子不易,咿~锦儿这句话说的就非常好。”
  
  “元人乱入我中原,改我中原律法,蛮夷只知掠夺,不知礼义廉耻,此等不要脸的律法早该废除,说得好,说的妙。”
  
  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不是掠夺又是什么?
  
  别扯聘礼,正常嫁娶,古人的嫁妆,一向是聘礼的好好几倍。
  
  而且聘礼多是大雁和各地的土特产,桑麻织物,绩罗绸缎,茶叶等物,金银珠宝少之又少。
  
  而且,更重要的是什么?
  
  夫家把妻子好几倍的嫁妆,全部归为己有不说。
  
  还不许儿媳妇赡养父母,甚至儿媳回娘家还得看你脸色准许,才可回家看望自己父母。
  
  你呕心沥血养个闺女,不能给自己养老也就罢了,还不能随时见着,那他们的付出有什么意思呢?
  
  这么下去,父母只会越发觉得,养个女儿没什么用。
  
  还不如养大以后,多要些聘礼,免得到时候回不了本。
  所以,景舒觉得,这个规矩一定要改。
  
  只有嫁妆给到女子手上,民间才不会兴起那么强烈‘卖女儿’的风气,普通人家也不会越来越难娶媳妇。
  
  朱瞻基仔细看了奏疏,又想了想妻子的话。
  
  “其实,你们说的有道理,只是变法不是小事,再等等吧,希望老天怜悯,能赐给大明一位如商鞅般的人才,我必感激涕零。”
  
  其实,元朝的律法,并不单只婚姻嫁娶这项不合理,其中还有不少不合理的律法是为大明所继。
  
  朱元璋虽然改了许多,但他不是神,许多细节不一定当时便发现,或者发现,当时的官员不同意改,被老朱暂时搁置的情况都是有的。
  
  既然要改,那便得一起改。
  
  自古以来变法没有好下场,他得在自己死之前,把这些事情给了结,不能把问题留给锦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