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穿越小说 > 大汉:我在荒漠建城池 > 第一十八章生活不易
  
  童清见欧阳若进了枯木林,便没有再关注她,而是去了青砖小院那边帮忙。
  欧阳若去了枯木林的另一面,选了匹马独自一人骑着往昨天那条干涸的河床而去。
  再次走到昨日有残垣的地界,除了荒凉还是一片荒凉。
  地上除了黄沙和石子,偶尔还有几根枯死的旱柳、胡杨等枯枝。
  欧阳若将树干粗的收进系统,很快就又听到久违的叮叮声,枯木最多的还是干涸的河床最多,树干粗壮,收进系统卖的价格也相对较高。
  有的树干一半埋进了沙子里,欧阳若直接收入系统,地上留下一个空洞,看到系统又增加了二百一的系统币,欧阳若笑了。
  只是空空的洞内,洞壁的上镶了一块比较光滑的石头,欧阳若捡起来,看它被河水冲刷的比较圆润,她又一次顺手收进了系统的收藏格,她准备等到了冬季的时候不能外出,就呆在家里做个木底座,衬托着昨天和今天捡的石头,这种纯天然的石头工艺品在系统里应该可以卖钱。
  沿着河床一路捡枯木,留下的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沙坑,随着时间的推移,系统币也在不断的增加,在系统币再一次突破两万时,欧阳若累得擦了把汗蹲在地上休息,顺便喝些水补充身体流失的水分。
  就在欧阳若忙着捡枯木努力攒系统币之时,同一片天空下的居延泽。
  此刻在甲渠塞管辖下的兵屯,靳家人想趁着下雪前将分给他们的荒地都开垦出来。
  只是想法很好,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
  首先,靳家的这一帮子人都没有干过农活,繁重的体力劳动让他们叫苦连天,身体和心理都受不了这样的劳动强度。
  这不,大清早早早起床就扑在了荒地上,好不容易劳作了一两个时辰回到家,结果饭桌上的饭菜却是糙米和野菜熬出来的野菜粥,苦涩不说还难以下口。
  “哐当!”
  随着一声碗碟的碰撞声,靳忱苦着一张脸说道:“娘,我们每天吃的这是什么啊?猪食都比这个好!”
  “家里只有糙米,野菜还是我去野外挖来的,现在我们到了这个地步有口吃的就不错了,你就别嫌弃了!再嫌弃也许连这个野菜粥你都没得吃!”
  苏氏被这段日子磨得快要没了脾气,面对自家闺女的蛮横不讲理,她十分平静地说着事实。
  “这就不是人过的日子!”靳忱低头看着自己一双手,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不仅变粗糙了,手掌上还多了几个水泡。
  这样困苦的生活致使她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们好好的生活怎么就变成了这样?流放到这苦寒之地,这让我们怎么生存下去嘛?”
  “如果你嫌弃这个家,受不了这苦,你可以离开这个家!”靳良将碗里的野菜粥全部喝完,放下碗,侧头看着自己这个女儿,很认真的说道:“离开这个家,你就不用跟着我们受苦了,如今我这个当爹的,只有这点本事已经养不活你,你可以选择离开!”
  “老爷,孩子还小,不懂事,你别和她一般见识!”苏氏暗中瞪了一眼靳忱,一个女人如果没有娘家的兜底,即使以后在婆家也抬不起头。
  靳良看了眼不说话一直低头喝粥的儿子,再次看向苏氏,叹了口气开口道:“已经不小了,如果家里不出事,明年就到了该出阁的年纪了。”
  靳良一开口,靳忱就咬着唇不吭声了,但只要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心里不服气。
  靳良不管她的态度如何,但作为一个父亲,他很认真的建议道:“我说的是认真的,如果在这个家你吃不了这个苦,你可以让你娘在屯子里寻个厚道人家,将你嫁过去。”
  苏氏听了他的话,心中一动,看了眼闺女,认真问道:“老爷,你真这样想?”
  靳良沉着脸点了点头:“嗯,我们初到此地,想在这里扎根下去,最初这几年肯定是生活困难重重,生活质量是没法保证的,老七到底是女郎,受了不这个苦我理解,只是吃不了这个苦,唯一的办法只能寻个可靠的婆家。”
  “整个兵屯都是穷人,谁家的生活就好过了,我不管嫁给谁都是受苦,与其如此,还不如不嫁!”
  可以说来了兵屯有段时间了,整个兵屯的适婚男子,没有一个让靳忱看上的。
  靳良眉头紧蹙:“如果没有看上的,就要有吃苦的准备,接下来我们家有可能这两年都要过这种生活。”
  苏氏敲了一下还想犟嘴的靳忱,“你爹是为了你好,想嫁人为娘帮你寻摸,如果不想嫁人就做好吃苦的准备,你爹没说错!”
  “娘,连你也觉得我只配嫁给屯里的贱民?”靳忱不可置信地看着苏氏,堂堂靳家嫡大小姐,让她嫁给苦寒之地的贱民,心里这一关如何过得去?
  苏氏看着闺女受伤的眼神,差点就开口说,怎么可能!
  她苏氏的闺女配长安城的名门公子都绰绰有余,只是现实不允许她挑剔。
  有句话说的,落难的凤凰不如鸡。
  如今他们家的情形就是如此。
  她转过头,语气带点乞求道:“老爷,在甲渠塞这边,可有你的袍泽,能否让他们帮忙搭个线做个媒,帮我们老七找个好人家?”
  “如今我就是一个庶人,我还没有脸皮厚到要他们帮忙做媒,况且,军中有些地位的将士也不会找个罪臣之女。”靳良将头撇向一边。
  “反正我不嫁贱民,军户可是比我们还低人一等,世世代代军户,我可不想将来我的孩子也成为军户!”靳忱表达完自己的意愿,便生气的站起身跑了出去。
  “忱儿!”
  苏氏心中一急站起来追了出去。
  望着跑远的母女俩,靳良盯着坐在对面一直没有吭声的靳琼,“老八,对这事你怎么看?”
  靳琼听到问话,收回视线,实话实说:“屯里的军户还真没有人配得上七姐。”
  “连你也这么认为?”靳良眼里的失望毫不掩饰,看来家里几个孩子只有老六认清了事实。
  靳琼无视靳良的失望之色,平静地开口道:“在没有对比的情况下,七姐找个屯里有威望的人家,对她来说的确是脱离困苦的最佳捷径。但是,有更好的人家,我们当然希望七姐找更好的人家,至少婚后生活不用过得如我们一样狼狈。”
  靳良的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更好的人家?你是指谁?”
  “屯里东面住了几户老卒,他们比我们早来几个月,且家里的房子都是砖瓦房,家里就他们一个人,也没有负担,七姐嫁过去就可以直接当家,不用处理婆媳关系,更不用担心儿孙世代为军户,是个好姻缘,更是七姐的最优选择!”
  靳琼所说的几户人家,是军中退役下来的老卒,其实说是老卒,也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但在这个时代,三十出头在军中已经算是老卒,如果身体有些伤痛,便可提前退役。
  也就是说,屯里来的几个老卒有可能身体有伤残。
  且,一般愿意留在漠北边境的老卒,都是家中已经没有人,回到老家也无亲人。
  如此孤家寡人,让自家的黄花大闺女嫁过去,靳良心里别提多别扭了。
  “我虽敬重军中退役下来的老卒,但老七毕竟是花样年华的年纪,嫁给这样一个男人......”
  并且,年纪和他这个当老子的差不多,只比他只小一点,如果单看长相,可能比他还老!
  靳琼无奈地叹了口气,“如果爹不舍得,那就继续让七姐呆在家里,困苦的生活,久而久之她慢慢会习惯的。”
  大房发生的事,二房那边有留意。
  靳珏小跑回到屋里,对自家人说道:“七姐又发脾气跑出去了。”
  靳琨听了这话,摇头叹气:“这已经是七姐第五次发脾气了。”
  “苦难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以后有她受的,除非她嫁人!”靳甲揉了一下自己的腰,这几日开荒可把他累坏了,连腰痛病都犯了。
  李氏听了自己丈夫这话,心里嗤之以鼻,只听她轻笑道:“那可不一定,嫁了人有时可能会更劳累。”
  “有大哥大嫂为她把关,再怎么样也不会让她更加辛苦。”
  李氏摇头,男人怎么可能理解女人成了亲的苦。
  抛开其他不说,就说靳忱的自身条件,在小城镇可能还有优势,但在边塞,尤其是军屯,殷实人家嫌弃老七四肢不勤,五谷不分,这种媳妇娶回来也是累赘。
  与其娶个祖宗回去,按当地人的想法还不如娶个能干的媳妇。
  稍有点实力的男人,更希望娶个能帮助到自己的女人,像靳家这种失势的人家,他们是瞧不上。
  如此,就造成了靳忱这种老大难,因为高不成,低不就。
  有实力的她想嫁,人家不娶,想娶的,靳忱又不会嫁。
  “我猜啊,今年她是别想嫁出去了,如果这性格不改,以后都可能嫁不出去。”
  靳甲挠了挠已有白发的头发,庆幸道:“还好我们生的都是儿子,不用操心嫁不嫁得出去这个问题。”
  李氏:“她如果嫁不出去,说不定还是她的福气,能保命!别像老六媳妇一样,好好的新妇,嫁过来没有两个月就丧命他乡,连个埋骨之地都没有,多不值啊!”
  而李氏口中的新妇欧阳若,这会儿受不了头顶的烈日,已经开始骑着马往回赶。
  她呆在荒漠中,因有系统约束,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走出这片荒漠。
  不管这辈子走不走的出来,但为了在荒漠中生活的更好,更舒适,只能被迫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
  欧阳若回到钟灵谷,将累了半天的马放开,让它自由的进枯木林休息。
  而她自己则围着枯木林前的空地走来走去,其实就是想找个低洼点的地方,再打口井连通地下水系,如果能找到,那他们在钟灵谷开客栈基本可以实现。
  “系统,地下河距离地表最浅的位置在哪里?”
  “回宿主,正前方十米的位置。”或许是今日进账不少,系统心情似乎不错,欧阳若一问它就给了答案。
  “哦~”
  往前十米,地面就是正常的戈壁滩地表,除了石子还有黄沙,就剩下一些荆棘植被。
  欧阳若拿出铲子往地上一铲,表面的沙土就被铲开,露出带石子的泥土。
  当然带石子的泥土,硬度也是相当硬,非常的不好挖。
  但将这层石子泥土铲掉,再往下就要容易很多,就如她最初挖的那口井一样。
  “主子,你找到水源了?”
  话音刚落, 荆魁便从枯木林走了出来。
  欧阳若停下挖土的动作,直起腰看向他,“你怎么过来了?”
  “我们下工了,看到你还没有回去,童大哥便让属下过来瞧瞧。”荆魁看着挖出的泥土,撸起袖子道:“这是找到水源了,您休息,挖土这种事还是让属下来干。”
  “童清让你过来,他在忙什么?”欧阳若将铲子递给荆魁便让出位置,随口问道。
  “嘿嘿!”
  荆魁嘿嘿一笑,眼里有光,“童大哥在水洼那边捉到了一只去偷喝水的野兔,他这会儿正在处理兔子,等会中饭我们有兔肉吃。”
  好久没有吃过新鲜的野味,馋得荆魁口水直流,要不是成年人,可能口水早已经流出了嘴角。
  欧阳若有些惊愕:“我们这片枯木林有兔子?”
  似乎来了这么久,她还从来没有见过野生动物,当然沙蝎不算。
  “可能是我们这里有了水源,枯木林也开始返青的缘故,致使野生动物开始往这边汇集,以后说不定连野狼也能引来了。”荆魁笑了笑。
  “野狼?”
  欧阳若穿越过来,似乎一直没有碰到过野狼,这片荒漠真有野狼?
  “对,野狼,在这片戈壁滩,对过往商旅最大的威胁其实不是马贼,而是野狼!”
  荆魁一边用力往下挖土,一边普及荒漠中的危险。
  野狼成群结队,总喜欢在夜晚出没,如果商队被野狼盯上,是件很不幸的事情。
  因为野狼不咬块肉下来,是不会善罢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