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其他小说 > 仕途天骄 > 第139章婉婷邀约
  秦志远听了心中立刻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卢昌杰对万振侯是有怨言的。
  如果万振侯不好说什么,关海涛就不能出面打听一下?
  听意思,似乎关海涛也对这个事儿不是很上心。
  “卢秘书长,据我所知,您为万市服务了好多年,只是今年才…”
  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根据分工,卢昌杰是服务管鹏的,那么,会不会是因为管鹏的事儿,导致万振侯恨屋及乌,对卢昌杰也有了意见呢?
  他立刻打住,换了个问题:“管市长被调到省政协,你知道这事儿吗?”
  “啊?调到省政协?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我不知道呀。”
  此时此刻,卢昌杰确实有些慌乱了。
  作为服务管鹏的副秘书长,连自己的领导被调走都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不被信任,被边缘化。
  这对于一个服务岗位的干部来说,是致命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几乎一瞬间,卢昌杰丢了所有得精气神儿。
  他喃喃自语地站起来,失魂落魄的离开,甚至忘了跟秦志远打招呼。
  从卢昌杰身上,秦志远看到了“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可悲与凄凉。
  想了想,他给成少华的秘书打过去电话。
  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经过程少华,从其他途径就能办到。
  程少华的秘书唐群,比他大了得有七八岁,但一口一个秦哥,叫的他都不好意思了。
  他从侧面打听了一下,原本万振侯那边特意嘱咐要给卢昌杰安排个正处。
  但是,前几天,似乎关海涛特意亲自过来说,万市另有安排,卢昌杰先放一放。
  “唉!”
  向唐群道谢后,秦志远就挂断了电话。
  他叹了口气,觉得卢昌杰挺悲哀的。
  这位也不知道怎么混的,竟然混的如此不如意。
  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感叹了一两分钟,也只能扔到一边不去想。
  根本管不了,想破脑袋,有什么用?
  处理完办公室的事情,已经临近中午。
  他赶紧回了方书记那边。
  路过大办公室的时候,卢昌杰并不在,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趁着中午吃饭的时间,秦志远把卢昌杰的事儿,当成一个笑话,跟方书记讲了讲。
  方书记只是摇了摇头,并没说什么。
  秦志远见状,很自觉的闭紧了嘴巴。
  下午,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给他打来电话,竟是司马婉婷。
  婉婷已经到了顾城,想约秦志远见个面,这必须答应。
  他中午就查了方玉良的行程安排,晚上没有任何事情,应该可以准点下班。
  婉婷上次在顾城待了大约五天,这才回了省城。
  据说,李豪亲自上门道歉,还抽了自己两个嘴巴。
  这一去,就是两个星期,本来,秦志远都快把这位大小姐给忘了,没想到又冒了出来。
  天下的事情就是这么巧,刚放下婉婷的电话,没过几分钟,盘玉龙也打过来电话。
  同样也是约他今晚见面。
  秦志远立刻婉拒,说最近很忙,恐怕暂时抽不出时间了。
  潘玉龙表示理解,约定以后再联系,就挂断了电话。
  晚上,秦志远完事已经七点,立刻跟婉婷联络。
  她竟在汉珍酒店。
  大约八点,秦志远出现在包厢。
  “你这一去好几个星期,不是说要到顾城发展吗?”
  大家都是年轻人,婉婷的年龄要比他大上一些,但却没有一点拘束感。
  或许,真跟婉婷的开朗和真诚有关。
  “我那边一定要理顺好,才能顾得上这边,你说对吧?”
  “哦,婉婷,这么说你这是准备在顾城安营扎寨了。”
  “是呀,志远,我可是要仰仗你了。”
  “你可别,把你的金字招牌亮出来,不知道会有多少企业跪着求你去给他家做广告。”
  秦志远笑着说道。
  婉婷当然不是那种人,否则,别说开分公司,就是想要开个总公司,估计为她做事的人都会有一大把。
  只凭司马长川这个名字,婉婷弄个几百万几千万的投资,很轻松。
  或许,这些所谓的投资,都不需要分红。
  婉婷有她自己得原则,自己在外闯荡,也很少打着父亲的旗号。
  这也导致,在创业初期遭遇了诸多困难,简直一言难尽。
  甚至许多不开眼的,会把她当成普通的创业者,暗示可以花钱包养她。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令人舒适的。
  婉婷也完好无损的走到了现在这种地步。
  “对了,婉婷,你知不知道有个玉龙广告,老板叫潘玉龙?”
  他只是随口一提,没想到婉婷竟十分惊讶的样子。
  “你,你怎么知道这个人,呃,公司?”
  秦志远一看,就知道婉婷跟这人之间似乎有什么故事。
  “曾有人把盘玉龙介绍给我,说让我帮忙,好像要拿什么项目,我对那人的印象很…普通,所以,暂时没有太多接触。”
  “对了,下午你给我打完电话,那个潘玉龙就给我打了电话,说今晚要约我吃饭,我给推了。”
  “志远,我给你一个忠告,切记切记,远离这个潘玉龙,这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
  “哦?婉婷,现在我们顾城正在招商引资,理论上来说,无论什么人到我们这里投资,我们都是欢迎的。”
  婉婷摇摇头,说:“我给你举几个例子,你就知道这个人是不是可以相处了。”
  秦志远点点头,很想知道这个潘玉龙到底如何恶劣。
  婉婷举得第一个例子,是关于一个项目的。
  某年,市里举办马拉松比赛。
  当时,玉龙广告通过竞标,拿到了这个项目的广告宣传业务。
  他只做其中最赚钱的部分,然后其他部分,则分包出去,交给了其他人做。
  其中有一个赞助商,就找到潘玉龙,说想要赞助一批跑步鞋。
  本来这种事情应该是组委会的权责范围。
  但是他们把广告宣传这块给了玉龙广告。
  玉龙以“统一”赛事形象为理由,将赞助商这块也拿到了手中。
  组委会承诺,将按照赞助费的一定比例向玉龙公司提供佣金。
  本来,这项业务他们分包给了一个商务中介公司。
  玉龙跟商务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对方只有在赞助商的款项赞助到账之后,才能拿到应得的报酬。
  当时,在合同上明确列明,赞助的各类物品,需要按照采购成本折算成等值款项,然后以此为依据,向商务公司支付报酬。
  其实,一般来说,商务公司即使赚不到钱,但能够参与到这种大项目,至少在企业形象方面,是十分有利的。
  但玉龙公司却一直在暗中与赞助商进行沟通。
  他们通过虚列赞助款物的方式,人为的提高了赞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