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穿越小说 > 大唐超市:开局辣条辣哭李世民 > 第104章李英姿:今晚别走了吧
  但…李世民看得很仔细,他甚至都能看清许墨那长长的睫毛。
  
  看得到许墨呼吸的动作。
  
  看到他眨眼。
  
  可偏偏就是,他最想看到的,哪怕一丁点的慌乱都没有。
  
  “没有?”许墨很自然地接过话茬,脑袋一歪,“那我就不清楚了,反正他自称自己是青莲乡人。”
  
  李世民愣了下,回答的很流畅。
  
  好像…真有这么回事似的。
  
  但说不通啊。
  
  哪有隐瞒自己籍贯的。
  
  “店家莫不是记错了?”李世民又试探着问道。
  
  许墨翻了个白眼,把手一摊:“那我也不知道啊,谁会费劲巴拉地去记一个人的籍贯,他说我听,不就这样咯。”
  
  李世民啧了啧嘴:“那真是有些可惜了,不知这位李郎君现居何处?”
  
  许墨果断地摇头:“不知道。”
  
  “可曾说过要去哪里?”李世民又追问道。
  
  许墨依旧果断地摇头:“不知道。”
  
  李世民还想开口再问下去,想要从许墨的只言片语里,看看能不能问出来些许蛛丝马迹出来。
  
  许墨一皱眉头,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还问、还问!”
  
  “现在打麻将呢。”
  
  “我和他就是神交,没什么太大的交情,偶然会了几个诗篇而已。”
  
  李世民一张嘴。
  
  许墨又立马说话,堵住他的口舌:“再不好好打麻将,你三天拉不出屎。”
  
  李世民瞪圆了眼,惊愕地看着许墨:“你怎能说如此粗鄙之语。”
  
  “呵呵。”许墨冷笑两声。
  
  李世民不再追问下去,只好继续码牌。
  
  包子很快做好。
  
  中午还没吃饭的李世民一点都不客气,本来这些都是准备当做储备粮的——程咬金带来的肉面都不少,她们两个人大抵是要包一下午的——这其中有一部分,是程咬金他们家的。
  
  毕竟阿丑出的面、阿丑出的馅、乃至于阿丑还出了胡椒和葱。
  
  正好到晚饭的时候,也能吃上最新鲜的。
  
  但李世民现在就忍不了了,抓着包子,一边吃着、一边打起了麻将,一边夸赞着包子好吃,看卢月儿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哦…
  
  他不是对卢月儿起了什么邪念。
  
  只是…馋起了这包包子的手艺,才送来许墨这几天,就学会了这种技能。
  
  可惜了…
  
  他也不好再要回去。
  
  等到麻将打完,李世民差人扛了一篮子包子回去,顺便和许墨嘱咐,什么时候要用着侍女、家仆了,直接去礼部领人。
  
  他是很清楚许墨情况的。
  
  也正是如此。
  
  他才没许诺出什么钱财、布帛的奖励,而是送了家仆。
  
  今晚依旧是睡旅舍的一天。
  
  许墨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
  
  今晚夜间值戍的是李英姿,郑玄果已经加了好几天班,虽然他毫无怨言,老板带老板娘出去玩,那还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但规矩摆在那。
  
  李英姿还是要工作的,她看着许墨带着卢月儿、袭人,开始收拾东西,张了张嘴,好几次欲言又止。
  
  直到许墨要出门了,真的要走了。
  
  李英姿才深吸口气,握紧拳头,鼓足勇气:“店家,今晚你要不要留下来?”
  
  许墨愣了下,诧异地回头看了李英姿一眼。
  
  要不是这里是他的超市,他都要误会了。
  
  “咳咳,我听闻西域有好马,这几日到的长安,要价很高,是一匹小马驹。”李英姿清了清嗓子,七扭八扭,编出一个理由来,“明日和店家一同去看看,在超市睡下,也能省一些钱财。
  说着,她轻轻咳嗽了两声:“再说了,故事还没听完。”
  
  “店家今晚说故事于我听,好不好。”
  
  精绝古城在斗姆宫的时候,已经说完了,现在正轮到南海归墟的故事,才说到观海崖,李英姿一直被这故事勾着。
  
  当然…
  
  听故事不是她的全部目的,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自己应该让许墨留在超市里。
  
  油灯扑朔,半面光打在李英姿脸上,温驯橘黄和娇嫩微红混杂在一起,和成这屋子里的绝色。
  
  女人什么时候最美?
  
  有人说是她出嫁的时候,也有人说,是她半抱琵琶的羞态,也有人说是出水芙蓉时那一瞬间的朦胧。
  
  但许墨觉得。
  
  女人最美的时候,大抵就是口是心非、编出理由,说出那句“要不今晚别走吧。”
  
  “好。”许墨应下来。
  
  李英姿的侍女瞪圆了眼。
  
  这是她们没想到的发展,竟然…自家姑娘,主动留一个男人下来?哦…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这超市,是这位店家的。
  
  情况有些复杂,让她们大脑有些宕机。
  
  许墨留了下来。
  
  洗漱后,依旧是说故事,徐徐缓缓,依旧是那个故事、也依旧是在用那个腔调。
  
  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两位侍女,忽然就觉得,没那么恐怖了。
  
  到第二天。
  
  蒸了两笼包子,吃过早饭后,许墨就同李英姿一起出了门,去看昨天晚上李英姿说的那匹小马驹了。
  
  好马,总是一市难求的。
  
  李英姿带着许墨过去,就有不少人围着这匹马了,不过…人虽然多,不过立即开口就要买下来的没几个,都在同那胡人说着价。
  
  这毕竟是一匹马驹,而不是成年马。
  
  “各位郎君哟,我这可是宁远的好马,落地的时候脚是着地的、没生毛发!”这胡商热情地吆喝着,“只这一匹,要二十贯是真的不贵!”
  
  “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养几年,您就是卖两百贯都没问题!”
  
  相马经中有言:“马生,足堕地、无毛,行千里。”
  
  有人嗤笑:“那你自己养几年,再卖两百贯就是了。”
  
  “一口价,十贯卖还是不卖?”
  
  大唐人不是傻子,才不会信他的话,千里马是怎么出来的?那都是跑出来的。相马经虽然有用,但…这东西就和赌石一样,有些像、它的确是,但…有些它像,剖开了那就是块烂石头。
  
  马驹的不确定性太大了。
  
  胡商摇头讪笑:“十贯太便宜了,再贵些。”
  
  李英姿搭了话:“能上手看看吗?”
  
  胡商有些迟疑,他惊疑地盯着李英姿,一个女人,还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这…会看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