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我家当铺通阴阳 > 第224章瓢虫斑
  我走到柜台后,白猫就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它那眼神,明显是在责备我耽误了它做生意的时间。
  
  我心虚地咽了一口吐沫,正准备出声问眼前的邪祟,要交易什么。
  
  白猫就“噼里啪啦”地拨起了算盘,这个声音不知道比平常大了多少倍。
  
  听起来就像白猫在通过拨算盘珠泄愤一样。
  
  想到尸煞的那单生意,我知道自己理亏也不好解释什么,只能将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等白猫不在拨动算盘珠后,我拿起已经浮现出字迹的当票。
  
  当票上写着:
  
  “死当。
  
  典当的物品:阳寿,阴寿。
  
  交易款:安魂送灵。”
  
  我的盯着当票上“安魂送灵”这四个字,不确定地看了一眼白猫。
  
  这单生意不是白猫的吗?
  
  它一只猫,要怎么帮邪祟安魂送灵?
  
  我看向白猫后,它也抬起头来看我。
  
  它看我的那种眼神,像我欠了它十个亿一样。
  
  我心虚转移了目光,看着当票上空白的“交易掌柜”那栏,也明白过来,这个“安魂送灵”还是要我来做。
  
  安魂送灵倒不是一件难事,毕竟古书上都清清楚楚地写着方法。
  
  确定当票上交易款没有问题后,我拿起笔照着算盘上的数字,在没有写数字的“阳寿”两个字前面,写上“八十三年”。
  
  按照薛莲之前说的情况,小白鞋邪祟是自杀的,这就代表它的阳寿没尽。
  
  照理说,它剩下的这八十三年阳寿,都是它在自杀的地方重复自己死法的时间。
  
  可我把写了“张家当铺诚心有请”的冥钱烧给它后,它就借着和张家当铺做生意的名头,逃脱了重复自杀的因果。
  
  不过作为等价交换,它必须把阳寿当了。
  
  这样一来就不算破坏因果,只是把这份合理的消耗完。
  
  自杀的人,需要在自己自杀的地方重复死亡过程,直到阳寿耗尽。
  
  而小白鞋邪祟只需要把自己的阳寿全部当了,自然就不用重复自杀。
  
  我填好交易的阳寿后,白猫又用爪子拨动起算盘珠。
  
  借着这个空当,我抬起头想看一眼尸煞。
  
  可刚一抬起头,我被吓了一跳!
  
  眼前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正抱着浑身都是黑气的小婴儿站在我面前。
  
  我愣了一下后,立刻就认出来这个人是小白鞋邪祟!
  
  眼前的男人满是横肉的脸上,是一个笑嘻嘻的表情。
  
  或许是因为它脸上的肉太多,它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只留下两条弯弯的线。
  
  人死后眼睛里是浑浊的,没有光。
  
  但这个男人笑得只剩两条缝的眼睛里,却透出一种让我无法忽视的精光。
  
  这种感觉让我想到了“笑里藏刀”这个词。
  
  而且这个男人的眼睛周围有一圈乌黑的斑块。
  
  这种斑块不像尸斑,也不像被人打了一拳后留下的淤青,更不长期熬夜后出现的黑眼圈。
  
  它脸上的斑块,更像是吃什么东西中毒后,从皮肤下面的血管里扩散开的毒素。
  
  我仔细的看了看,这种斑块只在它的眼睛周围有,鼻子上和眉毛以上的地方都没有。
  
  我盯着男人看了一会儿,就疑惑地低下了头。
  
  薛莲之前说过,自杀的蒋情和她丈夫很恩爱。
  
  可从小白鞋邪祟的眼睛周围的斑块来看,它们夫妻之间绝对不可能和睦!
  
  按照古书上的记载,小白鞋邪祟脸上的斑块叫“瓢虫斑”。
  
  一般只有好色,长期出入花街柳巷的人才会长这种斑。
  
  活人脸上也会长“瓢虫斑”,通常还会有眼袋肿、油,脸色暗黄发黑的迹象。
  
  我虽然没有见过蒋情活着的样子,但从它的那天掉在我脚边的脸皮来看。
  
  蒋情生前绝对是个大美女!
  
  再加上她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死前家庭条件也不错。
  
  这样的人怎么会看上一个肥头大耳,笑里藏刀,还经常出入花街柳巷的人?
  
  想到这儿,我脑海中浮现出蒋情在楼梯间,看向小白鞋邪祟的眼神。
  
  现在我基本上能确定,这个小白鞋邪祟不是蒋情的丈夫。
  
  我刚想抬头在看一眼这个邪祟,耳边的算盘声就消失了。
  
  我偏过头看,发现白猫已经坐在算盘的一边,用一种鄙夷的眼神盯着我。
  
  我不敢在分心连忙回过神来,照着算盘上的数字,填在“阴寿”的后面。
  
  令我惊讶的是,小白鞋邪祟的阴寿竟然只有“三年。”
  
  阴寿是人死后,人魂留在世间的时间。
  
  正常情况下,一个邪祟最少也会有一百年的时间。
  
  民间传说:
  
  “人死后,天魂要回天上复命,地魂要回地府复命,而人魂则是会留在人间看护自己的子孙后代。
  
  天魂、地魂离开人体后各自有命,等两个魂完成各自的事情,人魂对世间没有牵挂的人、事、物,三魂才会齐聚,再重新转入轮回。”
  
  我理解的人魂就是人的本性,贪财,好色,懒惰都是人的本性,而这个世间的一切刚好可以满足本性的需求。
  
  而且还是永无止境的满足。
  
  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人魂怎么轻易离开?
  
  像小白鞋邪祟这么短的阴命,我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这也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人魂在什么情况下会对这个世间没有丝毫留恋?
  
  看着眼前肥头大耳,带着名牌表的男人,我想到了一个答案:
  
  “人魂在享受够世间的善恶因果后就会离开。”
  
  我的活尸眼能看到人的死相,小白鞋邪祟生前一定是个有钱人。
  
  而从旧时候到现在,都是权和钱说了算。
  
  不然,民间也不会流传“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
  
  眼前的男人一块表就够买一条街,再加上它脸上的瓢虫斑,足够证明它的条件。
  
  这样的有钱人,确实不会对世间有什么留恋。
  
  毕竟世间一切它都享受过了,而身前的因果也都用钱摆平了。
  
  小白鞋邪祟现在的状态,只需要在阴间住着,等三魂齐聚就能入轮回。
  
  这笔买卖倒是谁都不亏。
  
  我在心里想着,拿起笔在“交易掌柜”上写好,我和白猫的名字。
  
  我自觉地把自己的名字写到白猫的名字后面,随后又将当票给白猫看了一眼。
  
  白猫看完后就高傲蹲在一旁舔起了爪子,我见它没有其他动作后,就把当票递给到小白鞋邪祟面前。
  
  它看看都没看当票,抬手就在当票上拍了一个手印。
  
  散发着一股恶臭的黑手印,几乎能把当票上的字都盖住。
  
  我将当票烧掉后,抽屉里传来钥匙掉落的声音。
  
  我用钥匙打开柜子,发现柜子里是一张有黑手印的纸。
  
  纸上的内容是安魂咒,我在面包车上念得一模一样。
  
  看着纸上的黑手印,我知道这是用来给小白鞋邪祟安魂用的。
  
  我回到柜台前,读了一遍安魂咒,将纸放在小白鞋邪祟前点燃。
  
  纸烧完后,小白鞋邪祟慢慢从一个人影的形态,变成一个近似尸体的东西。
  
  可柜台上的白猫,却突然伸出爪子朝它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