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末世:诸神纪元 > 第403章餐馆
  几个呼吸的时间。
  
  很快师兄弟二人就来到了这个小镇的上方。
  
  虚空中的林枫从上往下看去打量了一会这个小镇的大概模样。
  
  发现这里是个小镇的整体规模不是很大,但可以用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来形容。
  
  小镇东面是林枫二人从森林的方向飞进来的方向。
  
  西面方向,也就是林枫和白起二人的正前方,有着一个很大的湖泊。
  
  这些个建筑群体都是二三层的木屋,围绕着这个湖泊,零零散散的建落在这片草地上。
  
  南面的方向是一座山壁,下方有一个矿洞,在此刻早上八九点左右的时间段,已经有络绎不绝的修炼者聚集在这个地方,仔细观察一番可以看出来这应该是一个灵石矿脉。
  
  北面的方向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是一座座没怎么长树木的山丘,也不知道是因为土壤的原因还是什么。
  
  有山有水,有灵石矿脉,也难怪这些人会聚集在这里安身立命。
  
  不过没有护城光罩的守护,终究是有些没安全感。
  
  二人身形落在草地人为清理出来的街道上,朝着一处人群比较多的木屋前走去。
  
  走进后,发现这座木屋的一楼是一个二十四小时餐馆,生意看上去不错,很多人明明都发现一楼没位置了,还是选择在这买一份早餐,蹲在路边吃。
  
  林枫和白起看着他们手里端的早餐,白起的表情有些古怪,仿佛是在说:wtf?这吃的啥?
  
  见师兄疑惑的表情,林枫想到他作为一个常年待在鬼界血神山修炼的人来说,没见过面包也正常,于是解释道:
  
  “他们吃的这个叫面包,各国地区习俗不一样,面包也是用小麦做的,通过面粉发酵,烘烤这些工序做好成品。
  
  师兄你可以理解为跟华夏那边早餐卖个馒头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蒸的一个是烘烤的。
  
  不过味道方面面包可能香一点,但还是华夏蒸的这类馒头比较养生,烘烤的火气太大,差不多就是这样,你要不要买一份尝尝?”
  
  白起看着这些英伦国人购买的早餐内容就是一个木质盘子,里面装着一块温热有些柔软的面包,加一块肉扒,淋上一些肉汁就没了。
  
  另外旁边有一个木质的大酒桶,旁边有个负责人是给这些端着早餐的人放酒的地方。
  
  只见一名男子左手端着一个木质盘子,里面装着他的食物和刀叉,右手拿着一个木质杯子,排队在酒桶旁边等待领取一杯威士忌,每人限量一杯,不多不少,喝个味道。
  
  白起想了一会,终究是没吃过吧,好奇心让他散开自身仙境九重天初期的气息,直接插队走到人群前方
  完全不顾周围人的眼神,出手阔绰的拿出一个黑珍珠啪!的一下放在了老板身前的桌子上。
  
  力度震的桌上原本就不多的灰尘都溅射起来了几分,只听白起说道:“给我来一份那个什么包!”
  
  然而被插队的这些人,原本下意识想发怒来着,但是随即抬头一看,感受到这个红袍男子散发的杀气,还有他仙境八重天的灵气波动后,纷纷离他好几米远不敢靠近。
  
  这个老板也是被突如其来的一幕搞得有些傻眼,看着眼前这名高大的东方男子。
  
  一时间中年老板的心中有些波涛汹涌,很快就注意到了白起的修为,心中一惊想到:“我尼玛什么时候小镇来了个仙境八重天初期的人?”
  
  林枫见状也是无奈的笑了笑,师兄就是师兄,做事永远这么生猛。
  
  见老板疑惑的表情,林枫上前说道:“就是来一份跟其它人一样的面包和肉扒,速度搞快点。”
  
  听到林枫的话后,这个身穿厨师服的中年胖子老板连忙点头,麻利的为白起准备了一大份丰盛无比的早餐。
  
  面包的盘子就大出了普通的好几倍,肉扒也是足足十几片大的,还有各种五颜六色新鲜蔬果的点缀,淋上肉汁看上去很不错。
  
  最后还从橱柜下方拿出了一瓶上好的威士忌,然后安排服务员在一楼餐厅内收拾出来了一个好位置,将这些东西全部放在了桌子上。
  
  白起和林枫二人在服务员的带领下直径来到了座位的座椅处坐下。
  
  老板和这群排队购买早餐的人群,见二人已经前往餐厅处,这名中年老板才拿起桌子上这枚黑珍珠,心中想到:这二人是从黑珍珠岛来的?
  
  不少人也注意到了白起放在桌子上的这颗黑珍珠,自认为有人脉的修炼者纷纷打开系统好友,朝自己在黑珍珠岛的朋友打听起了这个浑身杀气的男子具体身份。
  
  没办法,一名突然出现的仙境八重天初期的强者,在百族战力榜都可以算是名列前茅了,出现在任何势力中,都足以改变这个地方的格局。
  
  白起看着眼前丰盛无比的早餐说道:“可以,这玩意卖相确实不错,摆的有模有样的,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师弟来,一起吃。”
  
  服务员那会见白起和林枫是一起的,早就准备了两副餐具,该说不说有钱在哪都能享受到位的服务。
  
  林枫笑着说:“师兄你先吃,我尝尝这个酒味道如何。”
  
  说完拿起桌子上的威士忌轻松打开盖子,在师兄和自己二人的木质酒杯内倒上了满满一大杯。
  
  自顾自的喝下一大口后,林枫砸吧一下嘴说道:“很一般很一般,别人怎样我不知道,我反正有些喝不惯这味道。”
  
  威士忌喝纯的有些苦涩,酒精味太浓,没调和一下确实让人喝的有些反胃,还不如朗姆酒好喝。
  
  因为朗姆酒的原料的甘蔗以主材料蒸馏出来的酒,味道无论是闻起来还是喝下去都更香一点。
  
  威士忌只能调鸡尾酒,喝纯的一般人还真喝不惯,不过话说来酒这方面还是华夏有精髓。
  
  林枫记得自己小时候在乡下,喝着亲戚酿的那种番薯酒,米酒,那才叫真正的酒文化,味道醇香,入口不烧喉,老少皆宜,慢慢上头,微醺人世间的感觉非常到位。
  
  而不是各种烈酒一杯下去,喉咙冒火,立马醉倒趴下一动不动,当然只是他个人而言还是比较喜欢这类酒。
  
  白起嚼着面包,无师自通的将香醇多汁的肉扒放在中间一口咬下,大口的咀嚼了起来。
  
  咽下去后,拿起桌上的威士忌直接一口喝了一大半说道:“这酒还不错嗷,跟朗姆酒差不多,当水喝一样,我觉得还得是斯巴达一族的烈火烧喝的过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