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小镇城池 > 阿里的狼
  
  阿弟提着三具鸭骨架回到家时,天色完全暗下来,长发还在睡觉,傻狗饿得趴在地上,眼睛耷拉,不想动弹,摇摆两下尾巴,算是跟主人打过招呼。
  半小时后,长发醒了,晚饭也已经做好,一锅白米饭,一盘菜心,三具鸭骨架煮汤,味色香形俱不全,他们吃得漫不经心,傻狗在地上啃得无聊至极。
  阿弟说:“哥,你这次回来待多久。”
  长毛说:“一个月。”
  阿弟还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草草吞咽完饭,鸭骨架扔给傻狗,抓起衣服跑去洗澡。水龙头一开,他打了个颤,小心翼翼得去调节开关。开关跟人待久了,便也染上人的习性,只有冷和热两种功能,阿弟温柔得抚摸把手,不厌其烦,孜孜不倦,但也只能在冷死和烫死中择决,痛苦万分,最后选择烫死。
  水雾一起,浴室里模糊一片,阿弟突然很想唱歌,首先唱的是《月半小夜曲》,开口三句后就发现忘记歌词,直接上副歌,不料副歌三句后也忘词,但情绪已到位,不能放弃,只能用“啦”填词,好不容易啦完,酝酿许久,发现除了《生日快乐》和国歌,他痛苦得发现:其它均没有一首歌是能完整唱完,苦笑一下,干脆唱自己原唱,这首歌创作于两年前,歌名叫《老鹰》,歌词是这样的:
  有一天,
  我遇上一只老鹰。
  它说它,要去远方。
  远方山连绵不尽。
  远方水碧波荡漾。
  它说它,一去不回。
  它将死在戈壁滩。
  翅膀还给蓝天,
  双腿还给大地,
  头颅还给高山,
  尾巴还给湖泊。
  它说它,一去不回。
  剩下的,还给阿里的狼。
  这首词,毫无美感,词藻也不华丽,无韵可压,所以配曲是相当困难,阿弟每次演唱,都是有不同编曲,经常唱着唱着就串曲:翅膀还给蓝天~双腿还给大地~我拿什么献给你呀~我的爱人。
  主要是他实在想不起上次怎么唱了,甚至用村语,粤语,国语都演唱过,这次他脑里配音乐为钢琴演奏的4536251万能和弦。一开始为民谣,中途突兀改变成美声,最后居然胆敢改为京剧,磕磕绊绊唱完,真是铁打歌词流水的曲,再这样继续下去,魔爪就得伸向别人的曲了。
  曲毕,狭小的浴室水汽氤氲,伸手难辨五指,阿弟呼吸困难,赶紧套上衣服冲到外面,明月已上柳梢头。此时村民们应该都躲在被窝看啰里啰唆哭哭啼啼飞来飞去的电视剧了,天寒地冻,虫子都懒得鸣叫,村庄安静得如同末日。
  阿弟拿餐巾纸抹了两把湿漉漉的头发,牛仔外套一穿,扭了一下润唇膏,发现已经拧不出来,他用小指甲抠出来了一点,胡乱地涂在脱皮的嘴唇上。
  告别正叼着烟对着空白画布发呆的长毛,他费力地踹着摩托车的打火棍,屁屁早已休息,突然被踹醒,极其烦躁,打开昏黄的车灯,噗呲噗呲地发动了,顿时邻居的狗狂吠不止,惊醒了打瞌睡的鸡群,一时鸡飞狗跳,好不热闹,傻狗趴在长发穿着拖鞋的脚上,眼皮一抬,对着隔壁蠢狗一声喝骂,隔壁蠢狗气势全消,安静了下来。
  昏黄的车灯撕不开浓夜,只能模糊照亮前方五米,它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能让对面车辆发现——这里有辆破车,小心避让。
  阿弟左手插在温暖的口袋里,右手单手操控着摩托,他微微抬头,努力让快要流出的鼻涕减缓下坠的速度。
  夜晚的小镇没有白天的热闹,此时冷冷清清,店铺关了一半,剩下奶茶店和烧烤摊的老板躲在店里百无聊赖拨弄着手机,气死沉沉。似乎只有遍地随风飘散的垃圾承担着街上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