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翻身吧,咸鱼! > 第50章起风了
  
  “你是他未婚妻,他为什么会这样做?”
  方君博的眼睛紧紧盯着方敏,目光好像能杀人。
  方敏显然被吓到了,脸色苍白,神情紧张。
  但是她却没有低头,迎着方君博的目光说道:“他应该是知道了我和罗云的关系,也有可能是别的原因,反正他派人杀我是事实。爷爷如果不信的话,调查一下就知道了。”
  “就算吕文龙知道你和这位罗先生的关系,也应该去对付他,而不是你。”
  “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我自会去查清核实。”
  这个老头,果然很难糊弄啊!
  好在吕文龙昨晚所做的事情是实事,只要如实说出来就行。
  罗云和方敏对视了几秒之后,由方敏把昨天晚上的事情,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
  然后,房间里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两三分钟之后,方君博终于拿起手机,打了一通电话。
  他的声音很轻,罗云只能偶尔能听清几个字。
  大概意思就是让电话那边的人调查昨晚发生的事情。
  电话打完之后,方君博的神情开始变得有些落寞。
  整个人看上去更加苍老。
  他看了看方敏,又看了看罗云,然后语气缓慢的说道:“这件事到此为止,后续的事情我会处理。你们今天来找我,就是为了这件事吧?”
  “还有,我正在帮敏敏拍几部电影,担心吕文龙还会来找敏敏的麻烦,所以希望您能出面,让他消停下来。”
  罗云趁机把自己的最终目的说了出来。
  “敏敏立下的三年之约,期限应该快到了吧,还没有放弃?”
  方君博的眼睛看向方敏。
  “只要吕文龙不捣乱,我有信心成功,爷爷也不希望我嫁给那个阴险狠毒的人吧。”
  方敏迎着方君博的目光,脸上充满自信。
  方君博又把目光移到罗云身上,继续说道:“想必,敏敏的依仗就是你了,我倒想看看,能让我这个像一座冰山的孙女变得有了温度的人,到底还有多大本事。吕文龙那边,我会找个时间和他谈谈。”
  搞定!
  罗云终于放心了。
  到了方君博这个高度的人,说出来的话,自然就会做到。
  目的达到了,接下来就是愉快的干饭环节。
  期间,罗云一直都是笑脸应对。
  无论是对方君博,还对是方清云,都保持着晚辈应有的姿态。
  谈吐和礼仪,都拿捏的恰到好处。
  刷好感度的机会,可不能浪费掉啊!
  吃完饭道别的时候。
  罗云明显感觉到,自己在方君博心里的地位有所转变。
  由于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两人顾不上在京城游玩。
  直接订了下午的机票,在天刚黑的时候就赶回了剧组所在的宾馆。
  罗云和方敏在这家宾馆里自然不可能住一起,都有各自的房间。
  罗云回到房间,洗完澡之后,舒舒服服的往床上一躺。
  爽!
  京城一日游,竟然让他有一种身心疲惫的感觉。
  比拍一天的电影要辛苦多了。
  想到电影,罗云的心里升起一丝担忧。
  其它都好说,主要是时间太紧迫了!
  按照目前的进度,电影三个月内应该可以杀青。
  可是电影拍好后,并不是马上就可以上映,还需要审核。
  方家的面子再大,十天左右的时间总要吧?
  电影上映后,就算能火,也需要时间发酵。
  这段时间,也需要十天左右吧?
  最后,就是到米国上市。
  再怎么提前准备,也得要缓冲时间。
  这样算下来,电影得提前一个月拍好。
  方敏三年之约的最后期限是十一月一日。
  也就是说,电影最迟要在十月一日左右杀青。
  而现在的日期,已经是七月一日。
  刚好还有三个月时间!
  然而,就算电影能顺利上映。
  能不能火,能不能给敏怡传媒带来知名度,从而达到在米国上市的目的?
  罗云心里一点把握都没有。
  一部电影能不能火,不但需要实力,也需要运气。
  但是至少要尽力!
  以武保田的名气,拍出来的电影应该没有大问题。
  罗云也相信自己演的并不差。
  最主要的,还是要在宣传上下功夫!
  罗云知道,一部电影,要想迅速走红,宣传太关键了。
  得让敏敏开始做这方面的工作了!
  她有的是钱,有的是背景,做这些事情,再简单不过。
  这样看来,电影方面好像没有什么大问题。
  能做的都尽力做多最好,最后的结果,就交给运气。
  三部电影,总不会都扑吧?
  但凡有一部能火起来,敏怡传媒在米国上市都有希望。
  也不能把宝全部都压在电影上,是时候筹备一下自己的音乐了。
  想到这里,罗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走到书桌边拿起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
  辣眼睛!
  这是他之前写的一首歌。
  经过无数次修改之后,稿纸上已经被画的面目全非。
  随手放在一边,重新拿过一张白纸。
  端端正正的在书桌前坐好,看看了那张字迹凌乱的稿纸,迅速在脑海里整理好思绪。
  然后拿起笔,在白纸上写下了《起风了》三个字。
  接着。
  奋笔疾书,笔走龙蛇,不断在白纸上写出一个个音符。
  十几分钟之后,罗云看着放在书桌上那张工工整整的纸稿,满意的长出了一口气。
  我特么就是一个天才!
  抄歌都能抄的这么清丽脱俗!
  《起风了》这首歌,在前世可是火出了天际。
  也是罗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自己有没有本事把他唱好?
  对于唱歌这件事,罗云仅仅只是爱好而已。
  经历过最大的场面,就是拿着话筒在k厅唱歌的时候。
  其它时间,都是随便乱哼哼。
  自己到底唱的怎么样,声音好不好听,有没有什么特色,一概不知。
  只有死党王天柱偶尔会赞美几句,说自己唱歌挺好听。
  所以,自己唱歌到底怎么样?
  有没有这个天赋?
  要不试试?
  试试就试试!
  打开手机录音,就开始唱了起来。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
  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
  迈出车站的前一刻,
  竟有些犹豫……”
  等等!
  怎么会这么尬?
  平时哼哼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感觉啊。
  重来重来!
  “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可避免。
  而长野的天,
  依旧那么暖,
  风吹起了从前……”
  还是尬!
  尬得浑身难受,尬得嗓子发紧,
  完全没有平时那种轻松随意的感觉。
  这特么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唱歌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