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我,刀剑双绝,你们叫我莽金刚? > 第114章英雄救美,你还不配!
  “九幽刀?”
  
  “既然你已经知道了墓穴的位置,何不自己过去?”李信淡淡问道。
  
  “我也想,可惜我做不到。”孙正风脸上露出苦笑,道:
  
  “而且那墓穴的地图也是我从曲无殇手中得到的,天南剑门的人应该知道这个消息,那墓穴周围有天南剑门的天人坐镇,我根本无法靠近。”
  
  “天南剑门手中少了我手中的钥匙,也进不去那座墓穴,当初我杀曲无殇就是因为他知道了钥匙在我手上,不得已我才杀了他。”
  
  “当初独孤阎在灭了数个宗门之后,那些宗门的宝物也不知所踪,应该也在墓穴之中。”
  
  “在外二十七州除了魔道九宗之外,就只有你们青龙会能与天南剑门掰掰手腕了,若是青龙会不打算出手,我也只有放弃了。”
  
  说完,孙正风从怀中拿出一枚巴掌大小的青铜小刀,只是拿出来,李信就从其中感受到了凛冽的刀意。
  
  这绝对是一位对刀的领悟还要超过他的刀道高手常年持有,才能形成的刀意。
  
  就算是现在的他,常年将这枚青铜小刀放在身上,都有益处。
  
  孙正风一身恐怖的刀道修为,恐怕也有着青铜小刀的帮助。
  
  李信沉声说道:“详细说说九幽刀。”
  
  而且一位散修如果不像他这样是个挂逼,绝不可能只花两百年就踏入了法相境,就算是那些顶尖宗门的法相,也是近千岁,才踏入法相境。
  
  要么这个独孤阎和他一样是个挂逼,要么那九幽刀真有一些神奇之处。
  
  “关于九幽刀具体的信息我也不清楚,但我得到地图之后,二十年搜寻资料,翻阅了大量关于独孤阎的记载,这柄刀很有可能在杀人之后,能掠夺敌人一身精元,滋养刀主,而且还没有任何副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独孤阎晋升的这么快。”孙正风沉声说道:
  
  “而根据各种风闻趣事上的记载,独孤阎一人确实杀人无数,数个有天人坐镇的宗门都在他手中覆灭。”
  
  “你打算什么时候过去?”李信轻轻出声。
  
  孙正风道:“看您什么时候有时间,我卡在大宗师巅峰已经四十年,需要一个契机才能踏入天人境,我能走到这一步少不了这小刀的帮助,那墓穴之中应该有我突破天人需要的东西。”
  
  李信点了点头,道:
  
  “那就定在三日之后吧。”
  
  阳州离蛮州并不算太远,以他们的脚程,二十几天时间足以赶到。
  
  倒是可以去看看一位法相强者留下了什么好东西,而且他总感觉这天机阁神神秘秘的,既然这位独孤阎曾经杀过天机阁数位法相,可能对天机阁有些了解。
  
  “好!”
  
  ……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
  
  李信、孙正风还有曹正淳朝着阳州赶去。
  
  黄蓉服下了血菩提正在突破宗师境,她的境界太低,三天时间根本不够完全消化血菩提的。
  
  所以李信就带了曹正淳。
  
  现在的曹正淳已经踏入了宗师后期,距离宗师巅峰也只差一步之遥。
  
  李信虽然没给曹正淳血菩提,但大还丹、五龙丹都各给了三颗。
  
  血菩提太少了,还是要先给那些即将踏入大宗师境的人用。
  
  阳州在蛮州的西北方向,从蛮州前往阳州要穿越三州之地,越是靠近阳州,就越是荒凉,等完全踏入阳州境内,周围已经是植被稀少的荒原了。
  
  而且阳州这边明显民风更加彪悍,随处可见背负着武器的江湖客,而且再加上阳州天气炎热,大部分人都是穿着精悍的短装
  李信三人之中实力最弱的曹正淳都是宗师,自然不会惧怕炎热,一身长袍,倒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不过此地刚刚进入阳州的范围,这边的江湖客见到李信三人虽然会打量几眼,倒没有感到稀奇什么的。
  
  “小二,将你们阳州的特色菜上一份。”
  
  三人来到一座酒楼之中,曹正淳轻声喊道。
  
  “好嘞!”
  
  小二应了一声,不一会儿一大桌子菜就被端了上来。
  
  和灵州云州那种精致一小碟一小碟的菜不一样,阳州这边的菜都是一大份,而且都是以肉食为主。
  
  什么酱牛肉、猪肘子之类的。
  
  这家酒楼不小,饭菜也算不错。
  
  在丢下银子之后,三人便朝着酒楼外面而去。
  
  李信走在最前面,然而还不等李信踏出酒楼,一个姿容秀丽的女子就从外面急匆匆的冲了进来。
  
  “姜菲菲!”
  
  酒楼之中有人惊呼出声,认出了女子的身份。
  
  而在女子身后,还跟着一个二十多岁有着后天八重的锦衣青年,在青年不远处还有一群护卫打扮的人跟着。
  
  “是秦七少爷。”
  
  在见到锦衣青年的时候,一些准备从酒楼出去的人都停住了脚步,远离了锦衣青年。
  
  “秦汉,我是你堂兄的未婚妻,你能不能离我远点?”
  
  姜菲菲见秦汉追了进来,忍不住皱眉。
  
  “什么我堂兄的未婚妻?”
  
  “秦天已经失踪了三年了,菲菲,我对你一片真心,都追了你这么多年,你就答应我吧!”锦衣男子满脸讨好说道。
  
  他才不管那失踪了几年的堂兄呢,在第一次见到这位堂嫂他就惊为天人,甚至亲自去了姜家提亲,只是没想到被姜菲菲给拒绝了。
  
  “我是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的。”姜菲菲满脸不耐烦,
  
  虽然她和那素未谋面失踪了三年的未婚夫没有任何感情,但以她的容貌,这么也得嫁一个江湖俊杰,而不是秦汉这个草包。
  
  两人还在酒楼的大门口纠缠,酒楼的掌柜站在一旁,却不敢有丝毫动作,因为秦家家主乃是一位宗师强者,根本不是他们这些做生意的能得罪的。
  
  其他想要出门的江湖客也是一样,只能在一旁等候。
  
  李信看了一会儿戏,无非就是舔狗舔不到的那一套,没有一点意思,迈步就朝着酒楼外面走去。
  
  曹正淳和孙正风连忙跟上。
  
  而满脸不耐烦的姜菲菲在看见李信的瞬间,一个念头涌上心头,她侧步拦在了李信的面前,直接抱住李信的手臂,大声道:
  
  “秦汉,你以后不要再缠着我了,我有喜欢的人了。”
  
  “就是他!”
  
  江湖上的人都喜欢看热闹,几乎同时将目光投向了李信。
  
  “这小子惨了,谁不知道秦七少是有名的小心眼,就算这小子和姜菲菲没什么关系,今天也要掉一层皮了。”
  
  有经验老道的老江湖轻轻出声。
  
  “这小子一看就是外地来的,若是不知道秦七少的身份,敢反抗,那就有好戏看了。”
  
  “秦七少虽然不怎么样,但他爹可是实打实的宗师强者。”
  
  很多人脸上带着玩味之色。
  
  “啪!”
  
  李信的步伐微微一顿,将手臂抽了出来,抽在姜菲菲的脸上,口中淡淡吐出吐出两个字:
  
  “有病!”
  
  这个秦公子一看就是本地大势力的公子哥,若是一个普通后天甚至先天武者被姜菲菲拉来当挡箭牌,恐怕都免不了与这个秦家发生冲突,
  
  甚至可能连这狂沙城都走不出去。
  
  什么?
  
  这一把掌抽的姜菲菲一个踉跄。
  
  姜菲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可是被誉为当地第一美女的存在,她选择李信的原因也不过是因为,在场的人之中,也就李信看上去年轻一些,而且气度不凡,或许可以为她挡住秦汉。
  
  而且能陪她这么一个美人演戏,不是一件荣幸的事?
  
  但现在竟然被她选中的人骂有病?还打了她?
  
  所有人都镇住了。
  
  这么娇滴滴一个美人儿,这兄弟是真下的去手啊!
  
  李信接过曹正淳递过来的手帕,擦了擦手,就要朝着外面走去。
  
  “你给我站住!”
  
  姜菲菲这才反应过来,站起身来,俏脸之上有一个鲜红的巴掌印,望向李信的背影,眼中尽是怨毒,
  
  她长这么大,还没受过如此侮辱!
  
  “秦汉,给我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