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北漂小人物 > 第一十八章-奥特莱斯购物爽
  
  半个多月后,牧云把蒙迪欧的京车牌换到沃尔沃xc90车上,开着新车便直奔昌平的奥特莱斯,主要是当时去买车时,销售那上下打量一翻让牧云很是不爽,俗话说人靠衣装,去买几件一线大牌,省得让别人看不起。这只是牧云此时的想法,随着创业几年之后,经历了生意的浮沉,牧云更看重物品的质量,以及舒服的做人做事和与人沟通,不在关心他人的看法,不再为了名牌可交智商税,也不再追求那些外在的东西。但是现在,牧云要做的事情就是让身边的人高看自己一眼,通过车子、牌子等这些可以立刻达到内心的优越感。
  到了奥特莱斯,因为项目回款有了钱,牧云走起路来都觉得自己中气十足,虎虎生风,一副趾高气昂的派头,停车场有很多做仿货或者a货的销售拦着牧云,“老板,要大牌吗?我们这里、菲拉格慕、lv、fendi、、阿妈尼啥都有,价格便宜的很,质量没一点问题”
  牧云看都没看他们,径直往街区里面走去,边走边想,什么他妈的a货、仿品,都是赝品,穿着赝品自己都不好意思,哪还有自信心,哥是差那几个钱的人吗,呵呵。
  走进了奥特莱斯的街区,其实以前牧云和老婆来过这里,但是当时工薪一族时看着一双鞋子2000多,一套西服上万块,觉得根本就不是自己可以来的地方,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可以买个prada的包。但今时不同往日,牧云仅不到半年时间,就进帐了近200万人民币,并还清了房贷,没有任何经济债务,仅几个月就是是牧云当时在外企一年全部收入的4倍,金钱的确给了牧云太多自信,让牧云想到十几年前一位老板语重心长的对牧云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诱之以利,趋之以势,龙其最后这四个字,趋之以势,牧云以前一直不知道如何做到趋之以势,突然这一刻觉得当下的自己就做到了趋之以势。心想在mbi外企开阔了视野,见了世面,现在开了公司,做了老板,还挣到了钱,气势由内而外,自己都感觉到,何况别人呢。其实这只是趋之以势的第一个阶段,依靠外在改变内在,第二阶段现在的牧云还领悟不到,不过没关系,几年后牧云就将达到趋之以势的第二个阶段,内心的强大,所有表演都相形见拙。
  这一天牧云非常开心,充分享受到了花钱给自己内心带来的巨大快感,给自己买了boss西服,菲拉格慕的腰带,fendi的皮鞋和手包,给老婆汪红买了一个prada的包,又在周大福买了一个金手镯,还买了skii的化妆品礼盒。一共花了六万多块钱,农村出身的牧云心里也觉得贵,但是觉得这东西又不常买,现在挣了钱,一方面为了提升公司形象,另一方面也让媳妇体会一下有福同享这句结婚誓言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结果晚上回去又被媳妇埋怨了一翻,当然这次汪红没有生气,而是语气温柔的批评牧云乱花钱,说:“prada这个包这么贵,我一个普通公务员,我都不好意思在单位背它上班,太招摇啦。你这个金手镯太重啦,要是天天带,就我这纤瘦的胳膊都得得关节炎”说完傻乎乎嘿嘿的笑着,一个难得服软的女人,突然从她的嘴里说出谢谢老公,并轻轻的亲了一口牧云。牧云此时觉得钞能力的确很强大,如果男人挣到了钱,女人就再也看不到这个男人的缺点啦,钞能力有时会蒙住女人们的慧眼。牧云想着想着就微微笑了起来,汪红问他笑啥,牧云说我笑了吗?没有呀,结果牧云又被汪红的小碎拳头一顿雨点袭击。城北的龙城小区上空飘荡着一家人幸福的欢笑声。
  牧云说不过汪红,第二天没办法又中午汪红休息时带着汪红跑了一趟奥特莱斯退了prada,换了一个cocah的包,这个包2000多,不会那么高调,汪红也很开心。但是skii化妆品汪红用了几天脸上总起痘痘,打开了就没法退或者换货啦,没办法,便宜了牧云的丈母娘,一个土了吧唧的老太太,天天擦着skii高级化状品,一周后,丈母娘跟汪红说,用了这么贵的化妆品,自己的脸看着水弹多啦,当牧云听到这句话时,差点没把饭喷在桌子上,强忍着情绪,憋的眼睛通红,硬生生把快要散花的米饭咽了下去。
  汪红非常善于察言观色,在桌子底狠狠的踢了牧云一脚,眼神里面写满了:“又淘气,天天拿你丈母娘寻开心,再淘气看我晚上怎么收拾你……”牧云安静委屈的继续开始了干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