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我是来拆散这个家的 > 第102章 故人 “我是他男朋友。”
  这谁?
  岑归冷不丁被人迎面叫住,发现来人竟然不是冲着路庭而是直奔自己,他第一反应是莫名其妙。
  因为他对这名青年真的毫无记忆。
  对方说来也有张不算太大众的脸,尤其拥有很醒目的发色,将头发染成了半灰不绿,光线阴暗处看起来更偏惨绿,他穿越人群跑过来的时候,视觉效果上就像一团霉菌正奋力挤过人群。
  岑归觉得假如自己过去见过这种霉菌一样的脑袋,他多少该留下一点印象。
  所以他莫名其妙之后还怀疑,对方是不是认错人了。
  ……但对方同时又准确叫出了他的姓。
  “你认识我?”岑归说。
  青年的表情原本惊喜中混合着期待,看起来就在等待被认出来,结果谁知道等来了一句约等于“我认识你吗”的话,表情明显一垮。
  “哥,虽然我们是很久不见了,但你不至于完全不记得我了吧?”青年语气痛心地说,“我们好歹也曾经游戏场同生共死过一回,有过你指东我绝不往西的情谊啊。”
  路庭:“……”
  小青年说起情谊说得情真意切,路庭的态度在一刹那间似乎就微妙了。
  他之前是比较静观事态发展,和岑归一起打量来人的自然神色。
  陡然的,还在继续等他岑哥把自己记起来的青年感到后脊有点发毛。
  他左顾右盼,然后对上了岑哥身旁的陌生帅哥的眼睛。
  路庭冲他微笑:“你好。”
  绿毛青年下意识地接:“你好你好。”
  路庭微笑着继续:“既然是我们归归以前见过的人,我们换个地方说话怎么样?”
  绿毛青年:“……!!!”
  绿毛青年都顾不上在这短短三言两语里,他是不是疑似地位降级了,从“同生共死队友”变成了“见过的人”。
  他满心满脑就两个想法――
  一个是:我靠为什么这位帅哥明明在对我微笑,但我觉得他眼睛一点没笑,我得罪他了吗真可怕。
  另一个是:……等会儿这位帅哥还说了什么来着?他是不是喊岑哥“我们归归”?!
  “我们归归”本归都没对这个称呼发表意见。
  主要是也被它弄得有点懵,岑归没反应过来。
  听完路庭的话,岑归自己都在想“归归”是谁,他觉得这称呼怪怪的,但又好像无端很熟悉。
  然后他意识到……哦,这好像是他自己。
  岑归:“……”
  岑归趁在场的第三人也还在震惊,他不动声色从后面踢了路庭一脚。
  路庭面不改色,保持“和善热情”的微笑。
  绿毛的确是曾经见过岑归的人,并且从他的话里就能猜出来,他见到的岑归,应该也是一个曾经用玩家身份进入游戏场,需要踏踏实实通关游戏的岑归,而非系统的高级执行官Alpha。
  原定的购物计划就此往后延,商业楼里什么配套设施都有,专门供人逛累了休息的咖啡店和冷饮吧就有好几家。
  三人很快不再堵在大楼门口供人免费看戏,转移到了一间位于大楼角落,人流稀疏的冷饮店里。
  绿毛青年也这才有时间自我介绍,他说自己叫白一森。
  在他刚被拉进系统,参与的第二轮游戏里,他在那个游戏场见过岑归一回。
  “岑哥,你真的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啊?”白一森说起这事就十分怨念,像对被忘得一干二净颇不甘心。
  岑归和路庭都还没对他透露不记得的原因,白一森到目前为止都还以为,是因为这件事过去的太久,系统里又变数多,不断经历游戏的老手遇见的人也杂,所以岑归对他印象模糊了。
  但岑归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
  “我忘了不少事。”岑归简单回答。
  白一森就把忘记的缘故也归咎到了游戏场。
  “哎,也是。”白一森说,“有时候在这个系统里呆久了,一轮又一轮的游戏下来,我自己都觉得我还能记住自己是谁,知道自己以前是干什么的很不错了。”
  路庭在旁边适时发问:“你到现在已经是第多少轮游戏?”
  岑归不是一个自来熟的人,面对一个没有记忆的“陌生人”更不可能热络,还好路庭会看准时机抛出话题,避免了他们的交流冷场。
  白一森回答说:“十九轮了。”
  通关一场游戏最快也要三四天到一周,最长则可能耗时一个多月。
  并且玩家越往后,在休息区呆的时间有可能会延长,从此休息七天变作休息半个月。
  十九轮游戏,不仅意味着玩家白一森在这个系统里确实已度过很长时间。
  还意味着,距离他遇见岑归也已经过去很久了。
  但可能因为岑归是在第二轮游戏就见过的人,对于一个初入系统,才摸爬滚打活过了一轮的新人来说,这是个实在很难令人忘记的对象。
  白一森口中的岑归也喜欢戴风镜,总是习惯性将五官遮盖掉一部分,不爱说话,也不怎么主动与人交流。
  但他很强。
  他强到不需要和谁商量,不需要别人来配合自己的策略,完全凭着一个人,就能轻松对上游戏场里的怪物,能翻越那些对新人来说看似不可僭越的关卡去拿到通关线索。
  那是个有着大面积荒漠,仅有极少绿洲能供人获取生存资源,沙漠里还可能钻出沙怪,绿洲里也藏着毒蛇与藤怪的游戏场。
  太阳炙烤人露在衣服外面的每一寸,岑归冷白的肤色却在阳光下几乎刺目。
  他是玩家队伍里着装最一丝不苟的人,在白昼最热的时候也连最里面的衣领扣子都不会多松一颗。
  还戴着黑色的皮手套。
  可他看起来像不会出汗。
  他在踩着一只巨型沙蝎的尸体走下来,手里还拎着蝎子折断的尾钩时,沙蝎尾钩上的毒液滴滴答答打在沙地土壤,他黑色皮手套往上露出一段小臂,黑白分明地刺进旁观者眼睛里。
  沙蝎在流毒,他手臂上没有一滴汗。
  白一森说:“岑哥,幸好我对你戴着风镜的样子实在印象太深了,你镜片下的这半张脸我闭着眼都能临摹出来,所以刚才在商场门口一瞥见有人戴风镜,我立马就能认出你。”
  这话才说完,发自内心吹捧大佬的迷弟蓦地又感到了一阵发毛。
  他一抬头,又对上对面另一位帅哥微笑的脸。
  路庭微笑凝视着他。
  有一个早该问的问题,就直到此时才进到白一森脑子里。
  这位许久不见大佬的迷弟都不敢多看路庭,他小心翼翼转开眼睛,看向岑归,问:“说起来,岑哥,这是你的固定队友吗?”
  岑归顿了一下,回答:“不是。”
  “不好意思。”路庭冲人微微一颔首,他手上十分自然地调换了自己跟岑归的饮料杯,把岑归那杯已经要见底放到面前,又把自己那杯还没动的移了过去。
  他用一种看似漫不经心,其实刻意无比的语气接道:“我是他男朋友。”
  *
  作者有话要说:
  震惊昔日迷弟一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