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第一鬼神 > 第一百七十九章:擦肩而过
  土褐沟内,一片风平浪静,许多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看到一幅幅担架抬着人往回走。
  
  昨夜大战,对于那些普通居民,阴影会的众人确是留手了,但是大战爆发,难免会被波及,尤其是降临在大磐与叶小川身上的陨星,强烈的冲击带走了数十人的生命。
  
  叶小川躺在木屋床上,四肢被捆在床头床脚,让肢体尽可能的延展开来,浑身裹满了纱布与绷带,像是木乃伊一般。
  
  李婷儿俏脸有些微红,低声说道:“青鸟,这个姿势,会不会有些变态。”
  
  青鸟安慰道:"不会啦,我一个变态都觉得变态,但是没办法啊,让他的肢体舒展开,才能更快恢复活力。"
  
  竹霞呆站在院落中,手持一件小鼻涕虫的旧衣,泪流满面。
  
  竹秋轻声安慰着她,依偎在一起,低声哭泣,见到青鸟过来,连忙擦去眼泪,强撑起笑意,说道:“青鸟姐姐,都准备好了。”请下载app
  青鸟平静的点头,在院落中挖出一个小坑,栽中上小鼻涕虫身前最喜欢的柳树,将他那件还算干净的旧衣一柄种下。
  
  “柳絮抚风过,江水迎春来。聚散人无常,年年花复开。"
  
  没多久,僵尸男出现在门前,极其难得的没有被古筝,而是穿上了旧时的明黄道袍,手持一柄桃木剑,说道:“我来送他一程吧。”
  
  青鸟默默打开门,似乎是不想被看出内心的伤痛,打趣的说道:“你一个僵尸穿着道袍,别说,还挺合身的呢。”
  
  僵尸男笑了笑,掀开道袍一角,说道:“这可是我生前最爱穿的一件道袍了,原本以为以及异化成僵尸后再也没资格穿它了,但经过昨夜一战,忽然想明白了,别人怎么看你都没用,还是自己要正视自己。”
  
  青鸟甜甜一笑,将他引到树下,说道:“麻烦你了。"
  
  乐乐也来了,她远远的站在门边,看着僵尸男专心致志的施法超度,空洞的骷髅眼瞳中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忽然,听到青鸟嘀咕道:“前几天在家特别无聊,写了一本书,名字叫做,《重生之骷髅女鬼爱上我》,僵尸男,你要不要拿回去看看。”
  
  僵尸男此时已经做完法事,刚刚停下喝口水,老脸一红,说道:“恭敬不如从命,我带回去鉴赏一下。”
  
  乐乐不知道从哪飘了出来,一巴掌扇在僵尸男脑袋上,"鉴赏你大爷个头,肘,跟我回家。”
  
  看到僵尸男被乐乐拽着脖颈拖走,青鸟微微一笑,挥手说道:“早生贵子哦。"
  
  秋天刚过,春天似乎就来了,路过乱葬岗上班的伐木工人看到了记忆辣眼的一幕。
  
  一具穿着道袍的僵尸与黑雾骷髅热情拥吻在一起,缠绵数秒过后一同栽进一座墓中伐木工人立即跑回家,用水洗了洗眼睛,说道:"眼睛,真的是委屈你了。"
  
  另一边,没多久龟耋老人也上门,青鸟冷哼一声开门,也不算是一副臭脸,只是实在是没有好脸色。
  
  龟耋老人知道青鸟这是因为昨晚自己没有上场帮忙的事情生闷气嘛,没有丝毫的生气与尴尬,从怀中掏出一束静心搭配的野花,默默放在树下,随后转身离去。
  
  竹霞揪了揪青鸟的衣角,说道:“青鸟姐,这样不好。”
  
  青鸟强压着不满与任性说道:“谢谢龟耋爷爷。"
  
  忽然,屋子里传来动静,青鸟一溜烟的就跑了回去,“哥,你醒了?"
  
  打开门,大墨正悠哉悠哉的偷吃着从厨房里顺走的土豆,就坐在叶小川的床边,看到青鸟跑进来,热情的挥手打着招呼。
  
  青鸟看到是大墨,第一反应有些失望,下一秒立即扑上去揪住大墨的熊脸,“你昨晚跑哪儿去了,熊的力量呢,小川都快被欺负死了”
  
  大墨晃晃悠悠,从怀中抽出一根翠绿色竹笋,超大号那种,盖在叶小川怀中。
  
  竹笋内的生机在几个呼吸间便被叶小川全部吸收入体内,他裹满绷带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充盈了几分。
  
  见大墨满脸愧疚的表情,小眼珠子滴溜圆,青鸟也不好再说什么,拍了拍大墨的脑袋,说道:“下次不许乱跑,丢了怎么办。”
  
  大墨连连点头,肯定的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再乱跑了。
  
  原始森林中,王胡子与银月狼群一同在这里历练,硬生生将野人的地盘从中线撕裂,开辟出一条纯白镇与土褐沟相通的森林小路。
  
  王胡子坐在一截朽木上,手边是旺财与来福两颗大狗头,精瘦的体表疤痕林立,说道:“这次回去,以后能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这是叶小川专门为纯白镇布置的暗棋,当初也算是无心插柳,原本只是想让王胡子跟随狼群进山修炼一番,没想到后续能发现纯白镇,刚好开辟出一条新路线。
  
  纯净之地对于觉醒者而言是封印觉醒能力,仅剩下肉身强度,所以垓龙的动力机甲才会那么吃香,可这对进化生灵,狼群以及大墨来说,基本上算是没有任何用,因为它们本身就是肉体强度而战斗。
  
  这一番原始森林之旅,狼二代们纷纷突破,成长进度飞快,此时是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跑得快,正常状态下都是水牛左右的体型了。
  
  银月狼王比以前巨大化了三分之一,重要鬼归功于原始森林的伙食实在是太好,想吃啥吃啥,还有王胡子专业烤肉十二年,想不胖都不行。
  
  忽然,一阵风从林中刮过,鸟雀惊起,一男一女钻出林子。
  
  男的身穿白衣,带着无框眼镜,格外斯文,一幅文质彬彬的模样。
  
  女士则满头乱发,不过肌肤如雪,白里透红,无语的说道:“让你走大路走大路,非要钻林子,这下好了,迷路了。”
  
  博士微眯着眼睛,说道:“喏,前面不是有人吗,问问路不就好了。”
  
  白素瞪着眼睛,仿佛都要砰出火来,但是面对有些孩子气的博士又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强压下火气,朝王胡子走去。
  
  王胡子立即驱散坐在身侧的旺财和来福,慌乱的捂着眼睛,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啊,阳光怎么这么刺眼,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到了,什么都听不到了,这里是哪里啊。
  
  白素凌乱的额头浮线一缕缕黑线,明明没做啥事,却有一种想要杀人灭口的错觉。
  
  但是,这种错觉又莫名的熟悉,忽然想起某人,说道:“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叶小川的精神病。”
  
  王胡子松开手,连连点头,说道:“是啊是啊,我和他是一家精神病院出来的。”
  
  白素无语的捏起拳头,说道:“能说人话嘛?”
  
  博士拍了拍白素的肩膀,说道:“少年,我是小川长辈的朋友,不小心在这原始森林中迷路了,请问一下出去的路怎么走。”
  
  “长辈?朋友?"王胡子脑海中满满的疑惑,这里可是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啊,能在这里迷路,这朋友,是正经朋友吗?
  
  疑惑归疑惑,但本着能不惹事就不惹事,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原则,王胡子立马指了"生路",说道:"往那个方向走,五百米有一个小溪,穿过小溪再翻一座山,就能出去了。"
  
  博士不置可否的点头,说道:“谢谢小兄弟了。”
  
  王胡子咽了口唾沫,似乎是良心作祟,接着开口提醒道:“小心点,那边有野人,很危险!”
  
  博士与白素只是招手表示听到,接着往远处走去。
  
  王胡子一个口哨叫来来福,骑狼钻入丛林之中,“这俩诡异的家伙从哪来的,认识小川主人。”
  
  一进入丛林,王胡子便呆滞的无法动弹,丛林当中,白色的菌丝遍布,一具具野人干枯的尸体与树相邻,成百上千。
  
  王胡子只觉得口干舌燥,咕噜,咽了口唾沫,“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难怪我一路走到这里,都没有遇到什么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