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女村书的贴身红人 > 第14章嫌疑人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牧晨风天一亮就起来了。
  
  他并没有练拳,而是在院子里仔细地检查。
  
  昨天晚上,何湘雪说院子里有人,那一定有人来过。
  
  这种情况以前并没有发生过,或者说发生过,何湘雪根本没有发现。
  
  很快,牧晨风找到了很多脚印。
  
  脚印在西边院墙外的雪地里,从脚印的方向来看,有进院子的,也有出院子的。
  
  可以确定真的有人来过,是从院墙翻进来的。
  
  从脚印大小来看,是个男人。
  
  鞋号应该四十二三码的样子,从脚印的深度可以判断出,这个人体重应该在一百六十斤左右,身高差不多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
  
  牧晨风顺着脚印向村子里走去,可当他走到村内的主路时,脚印不见了。
  
  这让牧晨风失去了线索。
  
  从身高以及体重来推断,牧晨风的脑海中闪过了几道身影。
  
  最为重要是,这几个人如今就在村里。
  
  牧晨风沉思片刻,将目标落在了村里的狗剩子身上。
  
  狗剩子原名吕大山,三十七岁,光棍一个,是村里有名的无赖,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就没有他不干的事情。
  
  曾经因为偷盗,被关进去两年。
  
  “如果真的是你,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牧晨风眼中闪动着浓浓的怒意。
  
  “牧小子,起得够早呀!”
  
  就在这时,村长田建国从远处走来,他微笑地看着牧晨风,说道:“怎么站在这里,准备干什么去?”
  
  “田爷爷,你起得也早呀!”牧晨风笑着说道:“屋里太冷,被冻醒了。对了,我正想一会去找您呢,既然遇见了,那我就直说了!”
  
  “哦?你有什么事?”
  
  田建国很是诧异地看着牧晨风。
  
  牧晨风说道:“是这样的,我昨天去市里,帮何支书把蘑菇卖掉了。村长也知道,咱这山路难走,而且那可是一千多快两千斤的东西,所以……”
  
  “你想让我找些人,帮你把东西运出去?”
  
  不等牧晨风说完,田建国直接把话接了过去
  “对,但是我不会让大家白干,每人二十块,您看怎么样?”牧晨风开口说道。
  
  “什么钱不钱的,都是乡里乡亲,提钱就太伤感情了。不过……”
  
  田建国自然知道何湘雪收了多少蘑菇,这件事情,还是他帮着宣传,并且帮着登记的。
  
  就连他家,还卖给了何湘雪三百多斤呢?
  
  只是后来何湘雪不收了,村里很多人家都还存了很多。
  
  既然牧晨风能把何湘雪的蘑菇卖掉,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把村里其它的蘑菇卖掉呢?
  
  还有一些野生榛子、山木耳等山货!
  
  田建国当了三十年的村长,他比谁都想让靠山屯富起来。
  
  可是,他年龄大了,又没有什么文化,早已经有心无力了。
  
  现在,牧晨风给他带来了希望。
  
  只要牧晨风能够把村里的山货卖掉,他相信全村人都愿意把东西运出去。
  
  “田爷爷,你有什么话,还不能对我直说吗?”
  
  牧晨风疑惑地看向田建国。
  
  不过,他心里已经猜到了大概。
  
  毕竟昨天晚上何湘雪提到村民手里还有很多蘑菇的事情。
  
  “牧小子,那田爷爷就直说了,既然你能给何支书把蘑菇卖掉,能不能也帮帮村里人?”
  
  田建国看着牧晨风,叹气道:“你也知道,咱们村太穷了,我想让大家都能挣点!”
  
  “原来是这件事呀,昨天晚上何支书跟我说了,我这里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我需要问问客户那头,毕竟人家收多少,咱无法决定!”牧晨风说道。
  
  声音落下后,牧晨风补充道:“但是田爷爷放心,就算是对方不收那么多,也会想办法的,一定帮村里把东西卖掉!”
  
  “好,就冲你小子这句话,田爷爷相信你!”田建国很是开心,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我先走了,吃过早饭后,我带人过来,先帮你把何支书的蘑菇运出去!”
  
  “谢谢田爷爷!”牧晨风笑道。
  
  与田建国分开后,牧晨风朝着狗剩子家的方向看了一眼,转身回家。
  
  回到家后,牧晨风将《天龙拳》打了一遍后,开始给自己和何湘雪做早餐。
  
  早餐刚做好,何湘雪便打着哈气,裹着羽绒服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嘶……太冷了,好怀念有暖气的日子!”
  
  何湘雪叹了一口气,声音刚落,就闻到了一股香味,瞬间朝着厨房跑了过去。
  
  早餐是馒头和野鸡汤。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家里除了昨天剩下的那只野鸡之外,就没有其它菜了。
  
  不过,这对于何湘雪来讲,却是无比的丰盛。
  
  反正比吃方便面要强上太多。
  
  再加上牧晨风那可以媲美五星级酒店主厨的厨艺,何湘雪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看着刚出锅的雪白大馒头,何湘雪迫不及待地抓起一个,一口咬了下去,松松软软,无比香甜。
  
  “唔,真是太好吃了!”
  
  何湘雪直接坐下,给自己盛了碗鸡汤,吹了吹上面的飘浮的鸡油,喝了一小口。
  
  香醇的鸡汤顿时让她的味蕾绽放,让何湘雪不由地瞪大眼睛!
  
  “太好喝了,我感觉自己这二十四年,算是白活了!”
  
  何湘雪从来没有喝过这样的鸡汤,对牧晨风的厨艺赞叹不已,心里面对牧晨风的好感疯狂地暴涨着。
  
  “选你做我的秘书兼生活助力,是我这辈子最正确的准定!不错,继续努力,再接再厉!”
  
  何湘雪头也不抬地说着。
  
  牧晨风微微一笑,坐在何湘雪面前,吃着馒头喝着鸡汤。
  
  不过,他感觉手里的馒头和鸡汤毫无味道,相比来讲,他反而觉得何湘雪的嘴唇应该更有味道。
  
  那粉红的樱唇,很是迷人,让人忍不住地想要狠狠地啃上几口。
  
  “他看我干什么?不会是喜欢我吧?”
  
  何湘雪偷偷地看了牧晨风一眼,发现牧晨风正在盯着自己看,连忙低下了头,小心脏不由地砰砰地乱跳起来。
  
  牧晨风长得又高又帅,拥有着强健的身体,最重要的是还有着非常厉害的厨艺。
  
  只可惜,他坐过牢,就算是自己同意,家里人也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