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从欢乐颂开始的日常 > 第441章林夏
  “喂,你在想什么呢?叫了你好半天都不回应我。”
  
  蓝未未伸手在顾韶元眼前晃了晃,后又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台上唱歌的女人,“你该不会看上那个驻唱歌手了吧?”
  
  顾韶元从沉思中回过神,“别瞎说,我就是觉得这首歌挺好听的,可惜让人给糟蹋了。”
  
  程锋那货从头到脚哪一点长得像才子了?还不如把歌留给自己呢,可惜了……
  
  “什么让人糟蹋了?你好奇怪,净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顾韶元没有多做解释,抬手招来服务生,“能否帮我把唱歌的那位请过来,我想请她喝一杯。”
  
  服务生一脸为难,“您指的是林夏小姐吧,我可以帮您把话带到,至于她愿不愿意过来,这个我不敢保证。”
  
  “行,那就帮我问一下她。”
  
  既然在这里碰到了一位女主,必须得认识一下,拿到属性点。
  
  林夏今天的心情似乎很不错,没有拒绝顾韶元的邀请,走过来热情的跟两人打招呼。
  
  “你们好,哇,轩尼诗啊,今天总算能喝一回好酒了。”
  
  林夏笑着搓了搓手,自来熟的坐了下来。
  
  排除掉这个女人的舔狗属性,其实她身上的优点有不少,热情开朗,是个开心果,很会为他人着想,没什么心机,跟她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压力。
  
  这么好的女孩,怎么就喜欢上程锋那种二五仔?
  
  就因为他是导演?
  
  “你要是喜欢,桌上的这些酒随便喝,对了,我叫顾韶元,这位是我的女伴蓝未未。”
  
  “我叫林夏,你的话我可当真咯,喝不完我就打包带回去。”
  
  【叮,成功认识林夏,奖励自由属性1点】
  
  属性点到账,顾韶元笑得更开心了,心说就为了这一点属性,请她喝顿酒算什么。
  
  顾韶元亲自为林夏倒上酒,而后端起自己的酒杯,“我很喜欢你刚才唱的那首歌,来,干一杯。”
  
  蓝未未同样端起酒杯,“那首歌真好听,我也很喜欢。”
  
  听到夸奖,林夏顿时喜不自禁,跟两人碰了一杯,随后摆出一副花痴的表情。
  
  “这首滴答是我最喜欢的男人创作的,我觉得他的才华一点也不比顾神差,可惜毕业以后,草坪乐队解散,他就没怎么专注于音乐了。”
  
  说到这里,林夏忽然看向顾韶元,“我都没注意到,你跟顾神的名字一模一样啊!”
  
  顾韶元轻笑,“很多人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都这么问我。”
  
  林夏抢着说,“我明白了,是不是挺厌烦别人总是这么问你?”
  
  “老实说,我其实并不感到厌烦,反而觉得挺有意思的。”
  
  “那你心态真好,如果是我的话,整天有人问我是不是那个谁谁谁,一个两个还好,次数多了我肯定会受不了的。”
  
  林夏随口称赞了句,转而说,“不过顾神的才华真不是盖的,新专辑也超级好听,我每天晚上都要听着他的歌入睡,尤其是那首一次就好,简直唱到我心坎里去了!”
  
  吹捧完顾韶元,林夏自顾自的清唱起来。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唱着唱着,林夏双手十指紧扣,抵在下巴上,满脸花痴。
  
  “要是能带着疯子一起去看天涯海角,哪怕只有一次,我也无憾了!”
  
  顾韶元跟蓝未未对视一眼,都感觉这妹子花痴癌晚期,没救了!
  
  “你刚才说的草坪乐队,我似乎没什么印象。”
  
  顾韶元主动转移话题。
  
  “你当然不会有印象,那是我们上大学时,几个有相同爱好的同学组建的乐队,当时在我们经贸大学很有名,他们经常在学校的足球场表演,久而久之,就被称为草坪乐队。”
  
  顾韶元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跟认识的人聊早就知道的事情,有的时候还是挺痛苦的。
  
  幸好他的演技比较过关,没让林夏察觉到端倪。
  
  蓝未未忽然插话进来,“你喜欢的那个男人后来怎么了?你们有没有在一起?”
  
  林夏先是露出幸福的笑容,随后又是一声叹息。
  
  “我们是在一起了,可没多久他又跟我分手了,不过我始终没有放弃,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最了解疯子,那个人肯定是我了!”
  
  林夏补充了句,“他叫程锋,我们都叫他疯子。”
  
  蓝未未嘴角抽了抽,“看来你的爱情挺,嗯,波折的哈!”
  
  想了半天,只能想出这么一个比较适合的词汇。
  
  林夏噘着嘴巴,自斟自饮了一杯。
  
  “我跟疯子是挺波折的,但我相信两个人就算属性相克、八字不合、星座不配、恋爱指数为零,只要真心相爱,这些都不重要。”
  
  顾韶元莞尔一笑,“你说的那些本来就不重要,我从来不信那个。”
  
  “对,我也不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等到哪一天,疯子在外面玩腻了、玩累了,转过身就会发现,我还在原地等着他。”
  
  “这么说,那位叫疯子的哥们换女朋友挺频繁的啊?”
  
  这也是林夏最痛苦的一点,只见她抓了抓头发,很不高兴。
  
  “他跟那些女人只是玩玩而已,根本没有真爱,这我能感觉得到,所以我是不会介意他有过多少女人,我会等到他回心转意的那天。”
  
  蓝未未很同情,主动抓着林夏的手。
  
  “有些事情等是等不来的,世界这么大,男人那么多,没必要为了一个渣男放弃自己大好的青春。”
  
  顾韶元点头,“未未说的不错,我理解你对疯子的那份爱,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等疯子在外面玩累了,转过身再看你的时候,你已经年老珠黄、身体发福,变成了一个黄脸婆,逝去的青春再也找不回来了。”
  
  “不会的,我相信疯子不会让我等太久,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只要我再努力一下,就能真正感动他。”
  
  这话更像是林夏的自我催眠,也是每个舔狗都存在的一种迷之心理,总认为只要再努力一下,就能成功把喜欢的人舔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