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星武狂潮、 > 第六百八十章边锤小镇
  真正的高手对决,无需拔出兵刃。
  
  从雪红中坐下时,已经和张凡开始了较量和博弈,两人的每一个动作,哪怕是提起酒壶,倒酒,端起酒杯,都是相互试探。
  
  无论是身体、气息、心理都进行了一场激烈的博弈。
  
  雪红中是一个高明的剑客,一个拥有丰富战斗经验的武者,他知道,无论自己何时拔剑,眼前的人,都能随时挡住。
  
  天底下,能挡住他一剑的人,并非没有,但不多!
  
  而眼前的张凡算一个。
  
  一旦他无法顺利杀了林公子和张凡,反而自己受伤,他和陆莹都无法安全回到关外。
  
  他得罪的人实在太多,也有太多的年轻侠客,想要杀了他,扬名立万,一夜成名。
  
  如果知道他受伤,绝不会放任他离去。
  
  林公子道:“楼主,你与雪红中,谁的武功更强?”
  
  “我输了半招,如果他方才真的动手,我保不住你,但我可以断他一条手臂,一个剑客的手,就是他的命。”张凡道,“如果是曾经,他可以不惜性命,可现在他不一个人。”
  
  闻言,林公子沉默很久。
  
  方才的谈笑间,他已经在生死间走了一遭。
  
  张凡离开了江南洲,红莲楼交给玉青儿打理,红莲楼之所以能够收集到各方情报,因为张凡在万族宇宙网络,购买了一本精神力秘术,可以窥探人的心灵。
  
  当然,窥探只适合精神力比自己弱的人,在银屏星上,精神力比自己强的人,恐怕找不到几个。
  
  张凡再度消失在江湖人的眼中,他开始浪迹天涯,寻找刀法的终极奥义。
  
  翼王朝,一个银屏星上的边末王朝,与世无争。
  
  一条官道茶铺上,一根竹竿上头挂着一面酱旗,写着‘茶’字。
  
  支起雨棚,摆放几张简陋桌椅,供过客歇脚
  无论是谁,经过一路奔波疲惫,都不会嫌弃这里老旧的陈设,只想好好坐下来,喝口茶吃点东西,填饱肚子。
  
  一粗布麻衣的青年,找了张凳子坐下,“老板,一碗阳春面,十个馒头,一壶茶。”
  
  “好嘞,少侠诚惠十五文。”老板笑呵端着面条、馒头、茶壶一起送上来。
  
  青年直接掏出一锭银子,“不用找了。”
  
  “谢谢客官,谢谢客官。”老板顿时眉开眼笑。
  
  路过这里的客人,有钱的不少,可出手大方的客人不多,他今日的运气似乎格外好。
  
  青年埋头吃着面条,啃着馒头,他风尘仆仆的样子,好像饿了七八天,腰间有一柄弯刀,已经解下,横放桌面。
  
  此人,正是张凡。
  
  又有一队行商旅客,在旁边落脚,几人要了牛肉和酒,大快朵颐,一边聊天。
  
  “大元朝和大楚皇朝的战争已经到了白热化地步,要不然,我们也不用绕道,从翼王朝边境过。”
  
  “听说大楚皇帝一个月前驾崩,太子顺利登基,直接下了命令,要和元王朝血战到底,苦了老百姓!”
  
  “我还听说大楚皇朝大司马崔应,受了伤,不知道情况如何!”
  
  几人聊着天,张凡默默听着。
  
  片刻后,他重新启程,他要用双脚踏过山川大河,走过荒漠隔壁,寻找刀法的终极奥义。
  
  旅途中,他已经放下自己是宇宙三星强者的身份,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真正的刀客,一个融入这个江湖的刀客,一个全心全力,倾注全部心血给刀法的刀客。
  
  痛苦,艰难,疲惫,磨难,无疑是对人意志力最好的磨炼。
  
  事实证明,一个人若是生活在温暖、安逸、舒适的环境中,他的斗志,也会不断锐减。
  
  春夏秋冬,行走山川大河,感受四季的变化,感受生命的力量。
  
  转眼,春夏秋冬过去两年!
  
  张凡的步伐没有停下,他来到一个名叫‘东罗’的小国,这个国家面积不大,而且荒漠和山峦占据了一大半疆域,物资贫瘠。
  
  所以,哪怕这个国家实力非常弱,周围的国家,都没有吞并它的想法。
  
  西陲小镇,黄沙漫天,一天时间里,几乎有大半时间,刮着风沙。
  
  因为水资源奇缺,人们总是一副蓬头垢面的模样,但生活在这里的人,却没有丝毫抱怨,反而人们性格淳朴,善良好客。
  
  张凡在这里居住了三个月时间,寄居在一农户家里。
  
  农户只有一个老人,七十岁左右,驮着背,颧骨奇瘦,面容和善,还有一个孙女,一个孙女,都只有十来岁的样子。
  
  听农户说,孩子的父母,死在了沙漠马匪的手里。
  
  这个小镇是西陲地带,最穷困的镇子,最特别的地方是镇子边缘,有一条横亘数十里的悬崖,万丈悬崖。
  
  没有离开过村子的老人,觉得那里就是大地的边缘,就是人们口中的‘天涯’。
  
  张凡这两年步履踏过诸多王朝,挑战过无数江湖高手,没有人能够挡住他一刀。
  
  因为他的刀太快,江湖上有人给他取了一个绰号‘惊鸿刀客’,他的刀像闪电,像霹雳,更像是惊鸿一瞥,刀已入鞘。
  
  小镇上,只有一家酒馆。
  
  酒在这里是奢侈的东西,能够来酒馆消费的人,都是富豪或者一些侠客。
  
  侠客赚钱的方式总有很多,总比普通百姓更容易,但每一分钱,都是把脑袋系在腰带上,挣回来的。
  
  张凡不缺钱,也是一个豪爽的客人。
  
  酒馆里的人很喜欢他,特别是一名刀客阿飞。
  
  “张兄,这顿酒你先帮我给了,下次我请你。”阿飞经常这样说。
  
  对此,张凡只是淡淡一笑,帮他结账,因为阿飞是一个有趣的人。
  
  一个有趣的人,总是受人欢迎,也有人愿意为他买单。
  
  阿飞大口喝着酒,和西陲地带的大多侠客一样,他们身上充满了男人刚强、粗犷的气息。
  
  酒,要大碗的喝。
  
  肉,要大口的吃。
  
  在江湖上混饭吃的人,总是担心明天再也不能喝酒,再也无法吃肉。
  
  所以有酒喝有肉吃的时候,他们绝不会故作矜持。
  
  阿飞不仅能喝能吃,还能说,他说道:“昨年我在泰安城,亲眼目睹过惊鸿刀客和金鹏刀王一战,那一战,堪称绝世之战,即便过去一年,回想当时的战斗情景,依旧热血沸腾。”
  
  “阿飞,你真的见过惊鸿刀客?”有人问道。
  
  阿飞一拍桌子,瞪大眼睛:“怎么?不相信我,我阿飞好歹也是江湖上有名号的人,怎么会骗你们,那惊鸿刀客身形中等,面容一般,但他的刀却是极快。”
  
  有人笑道:“阿飞,你若是遇到惊鸿刀客,能打赢他吗?”
  
  阿飞摇摇头:“打不赢,不过能和他过几招,勉强保命足以。”
  
  众人只当一个乐子,若阿飞真有那么厉害,就不会长期混迹在这个偏僻小镇上。
  
  “张兄,今日我出门着急,忘记带钱包,你先帮我把酒钱给了!”阿飞拍了拍张凡肩膀,笑着说道。
  
  张凡笑了笑,没有说话。
  
  阿飞走出酒馆,骑上马背,手握缰绳回头说道:“张兄,若是遇到麻烦,报我阿飞的名号。”
  
  说完,尘土飞扬,阿飞已经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