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帝国余火 > 第6章:送剑
  卡修斯的耐力好得惊人,在右腿被贯穿的情况下背着两人一路狂奔了三十多,直到进入北方树林的深处方才停下,在火蛇的掩护下,其他骑兵也没能追上卡修斯等人。
  
  
  卡修斯一头栽入了森林深处的一条小溪,血水混合著汗水瞬间就将小溪染红,格丽莎猛烈咳嗽了数下,吐出喉咙呛著的溪水后跑向卡修斯关切道:“卡修斯,你的腿怎样了。”
  
  
  “仆人,你在吗?”卡修斯低语。
  
  
  “主人,我在。”老者的声音在卡修斯心中响起。
  
  
  卡修斯心中质问对方刚刚为何没能保护自己,老者解释是魔力有限,无法同时阻拦敌人和保护卡修斯,而且这支箭矢面加入了秘银和其他稀有材料,魔法难以阻止。
  
  
  对于这套说辞,卡修斯将信将疑,但当务之急是尽快处理好自己的伤口,他随手捡起一根木棒让戒指面的魔鬼用魔法点燃,然后撕下一块布对格丽莎说道:“按住。”
  
  
  格丽莎心领神会,赶紧接过布条按住卡修斯右腿上被贯穿的伤口,没有片刻犹豫,卡修斯往嘴塞入一根木棒后抓住这支箭矢直接拔出,鲜血顿时狂涌,格丽莎手中按著伤口的布条片刻间就被浸透了。
  
  
  卡修斯抓起那根被点燃的木棒放在伤口下,空气中很快就弥漫着一股肉块被烧焦的糊味,卡修斯脸色铁青,格丽莎看得“心惊肉跳”。
  
  
  血终于止住了,卡修斯将自己的衣服撕成一块块布条缠在右腿上,拿那把长剑作为拐杖缓缓起身,每次行动带来的刺痛让他几乎昏厥,但还是强忍着一步步往前走。
  
  
  “那个家伙到底是什来头,近战远战都这强。”卡修斯心中想着那个红发少女,眼中满是困惑。
  
  
  随后他看向了躺在草地上的格雷,目光渐渐无神,仿佛是陷入了某段回忆:
  
  
  在帝都某个喋血的黄昏,身为皇家仆从的格雷闯入自己的房间,那时的卡修斯虽然只有两岁,但因为灵魂来自于地球,所以其心智与成人无异。
  
  
  那位名叫格雷的胆大仆人闯入了皇宫,并没有侍卫可以阻止他,因为外面早已是战火纷飞,一场血腥的宫廷政变正在向卡修斯所在的位置蔓延,所有的皇家侍卫都去镇压叛乱了,而且偌大的皇宫中有上万个房间,谁知道那位皇子藏在了哪?
  
  
  不过如果还在婴儿时期的卡修斯被叛军发现的话,其下场自然是可想而知的。
  
  
  格雷抱起黄金床上的卡修斯,随即向着地下飞奔,从一处地下仓库中逃离了被叛军包围的皇宫,离开了危机重重的帝都,远离奥斯丁帝国的政治中心,在北部一处偏远的小城开始新的生活。
  
  
  格雷是很常见的名字和姓氏,所以格雷也并没有改名,但卡修斯的名字需要改一下,因为卡修斯的家族姓氏是奥斯丁,这是奥斯丁帝国皇族的姓氏。
  
  
  少年卡修斯,不,或许可以换一个更加响亮的名号——前任奥斯丁帝国皇帝的嫡长子,诺拉大陆人类帝国未来的继承人,有着几乎纯粹神族血脉的人族皇者,卡修斯·奥斯丁。
  
  
  但现在亮出这些名号实在不是什聪明的做法,为此格雷给卡修斯取了一个新名字,叫作卡修斯·格雷。
  
  
  卡修斯也是一个常见的名字,在诺拉大陆的人族语言中意为“荣耀”。
  
  
  ……
  
  
  卡修斯清理好伤口,防止敌人沿着血迹找到自己,随后沿着溪流往下游走,在一处风景秀丽的小湖泊旁埋葬自己的养父,他搬来一块岩石放在坟头前作为墓碑,在上面刻下了两个名字——格雷·格雷和卡修斯·格雷。
  
  
  他神色平静,一旁的格丽莎无法从卡修斯脸上的神情中看出任何悲伤,甚至是难过的神色,仿佛这座坟墓中埋葬著的不是他的父亲,而只是一个陌生人。
  
  
  卡修斯的那双眼睛中满是暮色和迷茫,格丽莎这样一个普通的乡下女孩自然不知道卡修斯的真实身份,也不知道格雷其实是卡修斯的养父,所以自然也无法理解卡修斯现在的心情。
  
  
  随着格雷的离世,卡修斯现在感受到了一股深深的迷茫,他不知道自己未来要去做什,在卡修斯的人生计划,他会和自己的养父格雷一起在这座小城打铁,直至格雷老死。
  
  
  可如今敌军入侵,格雷死于战争,他的突然离世打乱了卡修斯的人生安排,让他陷入了一种难以自拔的迷茫中。
  
  
  未来自己要做什呢?以皇子的身份复国?老师一直都希望自己这去做,但卡修斯可没复国的心思。
  
  
  王朝更替是历史发展的规律,自己若是逆天而行的话肯定是没有好下场的,而且就算自己复国成功成为了万人之上的皇帝,可那又怎样呢?
  
  
  自己当上皇帝会开心吗?那时自己看似可以得到世间的一切,但在追逐皇位的路上自己肯定会失去一切,熟读历史的卡修斯很清楚这一点,皇帝可不是什好差事。
  
  
  为格雷报仇?
  
  
  自己报仇后可以让格雷复活吗?显然是不能的,那自己报仇的意义是什呢?向外人证明自己很在乎格雷吗?
  
  
  卡修斯并不需要也不想这做,因为他清楚他在乎格雷,并且格雷也不会希望自己为他报仇,如果自己踏上复仇之路的话,那格雷的在天之灵会很难受的。
  
  
  修炼,让自己变强?
  
  
  想到这,卡修斯嘴角不由地抽了抽,自己是因为前世工作猝死才穿越到这异世界的,前世已经很痛苦了,今世还得自己折磨自己吗?图什呢?
  
  
  这一世卡修斯想为自己而活,修炼只会带来巨大痛苦和折磨,自己能有自保之力就好,没必要为了变强搭上自己的余生。
  
  
  之后要做什呢?
  
  
  卡修斯心中已经有了答案——送剑。
  
  
  他手中这把长剑是拉德尔领主向格雷预订的,也算是格雷的遗愿了。
  
  
  “将这把剑,这把由格雷最后打造的剑送到拉德尔领主手中,就算是完成他的遗愿了。”
  
  
  卡修斯说罢举起那把长剑,因为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剑刃上已经有了不少划痕和缺口,虽然都是些小问题,但卡修斯还是决定找个地方打磨一下这把长剑。
  
  
  “格丽莎,这最近的城市是?”卡修斯抬眸看向身旁的女孩问道。
  
  
  “是塔木堡,大概从这往东北走三十都到了。”格丽莎赶紧回道。
  
  
  卡修斯从小到大几乎没离开过斯卡兹小镇,对于外界的情况他一无所知,如果没有格丽莎带路的话,卡修斯甚至都怀疑自己可能都走不出这片林子。
  
  
  “嗯,那我们去塔木堡吧,我需要打磨一下这把剑。”卡修斯举剑说道,这是他目前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