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东北出马笔记 > 第671章开始写小说
  我开始写书的那段时间,来找马叔看卦的人很少了,因为马叔定的这个规矩,卦金有点高,一般人也看不起。
  
  其实前些年马叔看卦是随心的,几十块一百块都不在乎,但是后来找他的人很多,有一些并没什么事,纯粹没屁豁楞嗓子的,也拿个三十二十来凑热闹。
  
  人的精力本来就是有限的,何况看卦这种事很耗神,一天只能看几个,如果都让这些闲着没事的人占用了,那些真正有事的人反而被耽误了。
  
  还有一些人,不但没啥要紧事,而且给他看完卦之后,给个三块两块的都有,甚至一块钱都收过。
  
  所以马叔给自己定的是,但凡找他看卦的一律888起价,不过这也不是死规矩,有些人马叔是分文不取的。
  
  但前提是你得真穷,或者真有难处,而且人品也好,这种你给钱我们都可以不要,其他想占便宜的一律不伺候。
  
  我有点担心,我说这样的话,会不会给人一种贪财的感觉?
  
  马叔说你管他呢,你不抬高门槛,就会有很多人过来瞎扯犊子,大量消耗你的时间和精力,最主要的是,他还没什么要紧事,其实就是想找你聊聊天。
  
  马叔说的没错,的确是这样,我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尤其是现在通过网络看卦,有很多未成年的小孩子,拿着父母给的零花钱来算卦。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多数都是劝说,告诉他们别算卦了,好好学习吧,留着父母给的钱,别乱花。
  
  但实际上大部分人都不听,小孩子嘛,好奇心比较强,就喜欢研究这些。
  
  那么抬高门槛的同时,也能杜绝这些孩子过来乱花钱,把机会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所以马叔和我定的规矩,就是找他看卦的固定一个卦金,找我的就随心给。
  
  但实际上,说是这样说,马叔给人看卦不收钱的太多了,如果真有条件困难的,又确实有事情的,马叔就会给人家免了费用。
  
  只有那些心术不正的有钱人,马叔才会去坑一坑,他可从来不坑穷人和好人。
  
  有一次,一个学生来看卦,非要给我二百块钱,我不要都不行,后来推不掉了,我就把他这二百块钱拿出去,用他的名字捐给了一所山区的公益学校。
  
  还有一个身患癌症家境贫寒的,我不但不收卦金,法事都是收的成本,我还吭哧吭哧给她跑了两天,油钱都是搭进去的。
  
  但我们做的这些事,实际上大部分是没人知道的,因为我从来不跟人讲。
  
  可是总有人冷嘲热讽,说你们看卦定价,这不还是贪财吗,真正救苦救难就该一分钱也不收。
  
  甚至还有一个人说:你们如果是真道士,真出马仙,看卦就不该超过十块钱,办事不该超过五十,但凡你收钱超过一百,你就是骗子!
  
  对于这种人,马叔理都懒得理,只回了一句。
  
  “定价不是很正常吗?你去寺庙里上香,你扔五块钱想抱走最粗那根香,人家也不给你啊。这些人就知道在网上找存在感,你让他去庙里做一场超度法事,给五十块钱,你看有没有人搭理你。”
  
  我也很无语:“是啊,现在各个地方看卦法事都有定价,而且我们这好歹是明码标价,让你花在明处,那些嘴里说看卦随心,然后使劲忽悠你办法事的,实际上你花的更多。”
  
  马叔说:“所以这种人就是道德绑架,看的起就看,看不起就不看,也没人逼他啊。还超过一百块钱我就是骗子,他看不看卦,办不办事,跟我有鸡毛关系?我是他爹啊?凭啥我得救苦救难帮他?那一百块钱买元宝都买不到几袋,他懂个6啊?我他妈快六十了没媳妇,你问问他,让他娘也救苦救难行行好,跟我睡一觉,然后我还没钱,所以我还得白嫖,你看他同不同意!”
  
  马叔这话不好听,但话糙理不糙,给我笑的不行。
  
  在这些人眼里,好像我们就该饿着肚子救苦救难,赚点钱就是该死的。
  
  记得袁隆平爷爷在车展摸了下车就被骂,那时候我还感慨,这天底下的人性真是如出一辙。
  
  所以,懂的自然懂,不懂的也不必多说了,一切随缘。
  
  我刚开始尝试着写小说的时候,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小说,只是把自己童年的一些经历写出来,然后加上一些杜撰和想象。
  
  因为那段时间比较喜欢看老崔的《我当阴阳先生的那几年》,所以我就把这本书的名字定为《我当阴曹官的那几年》。
  
  我小时候作文写的不错,但真正写小说是头一次,一开始的时候凭着热情和兴趣,以及对童年时光的回忆,我一口气写了几万字。
  
  故事是从我小时候在姥爷家开始写的,包括太姥爷的一些经历也简单写了进去。
  
  前面也说过,自从遇到老龙槐事件后,我一首有这么个想法,现在也算是实现了。
  
  但是写着写着我就没词了,后面的故事不知道怎么发展,那真的是像赵本山说的,七天没憋出六个字。
  
  那几天我就绞尽脑汁的想,然后有一天晚上就做梦了,梦见了我家大护法常天龙。
  
  他在梦里给了我一个脑瓜崩,说你这个小笨蛋,没啥写的,你写写我啊,写写这些仙家们啊。
  
  这一下子提醒了我,第二天醒来我就来了灵感,首接把常天龙写进了书里,然后还给他安排了一个身份:主角吴忧前世的二哥。
  
  但说实话,当时也是写了玩的,没想太多,写的速度也很慢,什么时候有空了就去写几个字,完全没有现在这种效率。
  
  毕竟我平时还要给人看卦办事,也没多少时间写小说。
  
  所以我大部分都是在夜里,甚至凌晨写,因为我觉得那个时候比较安静,灵感也好。
  
  马叔说你凌晨写灵异小说,还是注意点好,别看你身上带仙,也容易感召那些灵界的好朋友,因为他们也会好奇,想看看你写的什么玩意。
  
  要不说马叔这个嘴就像开光了一样,他说完这个话没两天,我们就遇上了一个很严重的灵异事件。
  
  鬼和仙的故事讲了很多,说实话在我眼里己经没什么刺激的了,不过这一次真的是刺激。
  
  因为这次不是鬼也不是仙,是僵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