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明日无暇 > 共治区(三十一)挑事
  离放学还有三分钟,讲台上的老佩姆还是攥著粉笔不放,在黑板上大书特书。任谁看了都能猜到,他今天非得拖个堂,不教完这章不放学生们回家了。
  
  两台下,坎沙正写着笔记,把这些堪比外星符文的公式定理写在课本上,支起笔的指头都僵得发酸。他敢说,要是网络论坛那些成日鼓吹目睹了外星飞碟、外星生物的傻蛋看到这些公示符号,必定振臂高呼,自认为受了外星人的启蒙、触及了宇宙的真理。
  
  “下课。哎呦,累死我咯,”老佩姆把粉笔头一扔,隔着肥膘揉起腰,满脸酸爽地出了教室,“你们这些小兔崽子,那作业写的都是什?错错错,一大片都是叉!今天,光讲题就用了一节课,幸好这进度赶上了,不然,晚上又要加点…行了行了,散散散,回家。”
  
  见塔都斯没来学校,埃尔罗还神经兮兮地揣著蓝色的小本本偷读,坎沙就挠著头,走到瓦汀同学的书桌旁,说是和他顺路,从几位面色不善的女同学间拽走了他,帮他解了围。
  
  逃出女孩子的围堵后,富达尔·瓦汀站在楼道,撑著膝盖喘起气:“谢谢了,杜拉欣同学…”
  
  “太生分了,喊我的名就成,”看着身旁矮自己不少的可爱小个子,坎沙总想像揉海芙的脑壳一样,摸一摸瓦汀同学的头,却是握紧拳,把头摇出残影,“你真受欢迎啊,不会从小就是这样吧?”
  
  “从小?是说在家乡的时候吗?”恢复好体力,富达尔开朗地笑了。他拍著坎沙的肩膀,与之走出教学楼,竖着食指晃了又晃,走一步跳一步,活泼得不行,“乡下的女孩子和城的不一样哦,坎沙。她们啊,最中眼的是皮肤晒成小麦色、肌肉精壮的男娃娃,看到我啊,都是不屑一顾,说——嘿,娘娘腔又来啦。”
  
  坎沙听得眉头一紧,不知该怎样评价,憋了半天,只能放了句实在的话:“女生真怪啊。”
  
  “没什,小女生都这样嘛。等成了家,当了妻子、有了娃娃,就是会照顾人的好妈妈了,”走到校门口后,富达尔举高胳膊,和守在路边的母亲打起招呼,小跑着赶过去的同时,不忘回头对坎沙说,“有空了来我家玩啊!我**厨艺,可是比村的柴火师傅还开胃呦!”
  
  目送黛丽娅阿姨骑着自行车,载着富达尔消失在马路的另一头,坎沙的眼底是感慨、也是羡慕。直到肚子咕咕大叫,他才两手叉兜,闭目一笑,说:“真好啊。”
  
  饿了,就该吃饭。他的首选,必然是学校对门的餐车中人气最旺的一辆——美味喷香的卷饼。
  
  “有新花样?”他看了眼贴在餐车玻璃上的菜单,见多了好几道新馅,便挑了最有新意的那个,“烩羊肝?谑,十迪欧,贵一倍啊,来一份,来一份。”
  
  老客户来了,老板自然不会怠慢,戴着塑料手套开起火灶:“那是。贵有贵的道理,味道定然叫你满意咯!”
  
  两枚硬币刚滑进钱盒,封在泡沫箱的腌羊肝就摆上了案板。灰色的肝脏冒着冷气,尚未加热,已是料香扑面,冲得坎沙的鼻翼抖了两抖:“这咋做的?没见过啊。”
  
  “嘿,学弟呀,见识少了,要多走动呀!”将羊肝切成碎块后,老板又剁了条肥羊肉,就著洋葱百合迷迭香和大圆椒,淋了一小勺油,猛火爆炒,“这是北边人的做法,莫加厄,我读大学的地方!要把水温控在八十度,把肝的血煮出来,才能像这样不腥不骚,嫩滑鲜香!”
  
  没两分钟,羊肉变了色,老板赶忙撒了把盐,倒入切碎的羊肝,淋了点儿烈酒,迎着火翻炒,让酒的美融入油脂与蛋白质的香。而后,他关了火,摊好一张大饼,把温热的料铺在饼上,卷好了递给顾客:“尝尝,学弟,管饱啊。”
  
  不但管饱,还管香。麦格达人做羊肝,向来是焖烤的,坎沙从没想过,腌制的羊肝也可以这般的香嫩可口,咬在嘴,那种肝脏独有的风味,与肥羊肉完美地结合,加之解腻的蔬菜调料,绝不会有齁住喉咙的恶心,有的,只是刻在味蕾的、一种肉与脂肪最适宜的味道。
  
  “老板…不,不,学哥?前辈?”吃着新款的卷饼,坎沙不老实地鼓著腮帮子,跟老板开起玩笑,“你这手艺,能教给我吗?能的话,学费多少?”
  
  “哼,不是说过了?看在校友的份上,免费!”老板摘下手套,不屑地擦起汗来,“就怕你受不了苦咯!早上三点起床,腌菜备菜,周末去市场采购原料,休息的时间,不比你们现在强多少!”
  
  “这累?”
  
  “累?赚钱哪有不累的?不过啊,自己经营的好处,就是不用看上司脸色,挣来的钱也是实打实的多。我告诉你啊,等你读完大学,出来找工作了,要是遇到那种成日叫你把公司当自己家的老板,别信他的,也别理他给你许的愿,像什几年加多少工资啊,奖金绩效多少多少…你跑就是了!
  
  这种人,纯纯的坑钱坏种,就指望你卖命干活,等你老了,再把你踹掉!我在莫加厄的时候啊,就去过一家,哼…幸好我精明,一看每年都有四十多的老员工被裁掉,马上辞职跑路,花钱找家餐馆的厨子学了些小菜,回来卖饼!说真的啊,你要是受得了苦,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给我点儿学费意思意思,你也买辆餐车,去别的学校门口摆摊嘛!反正啊,到时候再说,到时候再说!”
  
  “行!那就到时候说!”
  
  吃完饼,坎沙走去那家熟悉的书店。书店的对面,几年没动工的工地,已经是吊车工人齐上阵,沙子钢筋一车车地往面运。才一个多月的时间,地基就打好了,开始搭承重柱了。那些被上一个老板拖欠工资的建筑工们,到了达西欧家的工地,是干劲十足,头顶安全帽、肩搭湿毛巾,推著小车拼命了干。这会儿,多数工人都在休息,吃着工地食堂派发的铁盘餐,有米有菜,有肉有汤,伙食水准相当够格。
  
  就连不懂建筑和工薪待遇的坎沙,都能从工人们笑的泥脸上看出来,巴迈·达西欧的确是阔绰大气的雇佣者——招待好干活的人,让他们打起精神劳动,最多在工钱和伙食住宿上多些开销,这些支出,与他们给达西欧家赚来的利润比,压根儿是九牛一毛,何必抠抠唆唆呢?
  
  要说达西欧家的声誉如何,在坎沙的印象,那还是蛮不错的。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的母亲安苏妮正是在达西欧家的企业任职。他听塔都斯说过,那家企业应该是由塔都斯的母亲与姐姐所管理的,似乎是主营建材还是装修方面的业务。
  
  而安苏妮的工作虽然繁忙,人是成天足不落户,但她的薪水从没被拖欠过。这点,从坎沙平时的生活习惯就能看出来了——成天在校门口买小吃的他,可是见过隔壁班的住校生顿顿干面包配牛奶、羊奶,连淀粉肠都舍不得买。
  
  走进了书店后,坎沙也不去管那些曾经在市政厅前静坐示威的工人,是怎样挥洒汗水、赚取辛苦钱的。他只是拿出自己的书、和营业员打了声招呼,又买了杯咸奶茶,到楼上的阅览区休息去了。
  
  解密圣堂秘辛的科普书,他已经读完一半。著书者称,神圣帝皇是一个缺乏统治欲望的神明,在帝国建立、大地统一后,祂将强大的圣恩者册立为继承者,命令这些继承者代祂治理凡人的世界。
  
  如今的朝晟、过去的梁国,由一位执掌火焰的“王”所统治,而这位王,是有史以来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被凡人诛杀的继承者;瑟兰的继承者,据精灵的诗歌所描述,是名为“先祖”的金精灵,神秘莫测;而今的共治区、过去的中洲、百年前的第二帝国,则是由两位继承者共同统治——而这,正是这方土地被更名为“共治区”的缘由。
  
  掌管圣城的继承者有两位,一是仍存活于世、却躲入格威兰的贤者——被第二帝国称为“背叛者”的继承者;二是常青武神之前、消失了千百年的武神——中洲人、也是特罗伦人的真正的武神,奎睿达家族的武神。
  
  即使在帝国大元帅奇罗卡姆·拜因·亚瓦伯结束中洲的分裂、联合多方势力建立第二帝国后,奎睿达家族仍享有极高的政治地位与自治权。背后的原因,是奇罗卡姆也要让步的武力与权力——靠着盛产圣恩者的武神血统,奎睿达家族拥有数量可观的圣恩者,而在百年前那个工业文明步入发展期的时代,他们的破坏力与威慑力是不可忽视的。而且,靠着血统继承来的力量,奎睿达家族牢牢地掌握著属于自己的军队。
  
  在第二帝国建立前,这支军队是禁卫军的骨干;在第二帝国成立后,这支军队是五大神圣军团中排名第二的精锐——名为“祈信之子”劲旅。
  
  数量超过四十万人,装备精良,实力强悍,在忠于大元帅的同时,又听从奎睿达家族的调命…祈信之子,既是二十年战争期间、唯一逃过朝晟人报复的神圣军团,也是唯一主动投降、保存实力的帝国余孽。
  
  据说,祈信之子的元帅,奎睿达家族百年难遇的天才——鲁哈迈·奎睿达更逃脱了帝皇使者的制裁,苟活于世。
  
  “开玩笑吧,从当年活到现在,他得一百多岁了…”
  
  脱口而出的质疑,让坎沙轻轻抽了自己一嘴巴。在买书修习灵能的时候,他就看过书页上的指导——如果灵能的训练得当,训练者的肉体会极大程度地延缓衰老,寿命可长达两个世纪左右。光是精修灵能就有这样的收益,遑论胜过灵能的祈信之力…
  
  “祈信之力,更高级的灵能…”坎沙合上书,对着掌心的纹路,陷入滑稽的沉思中,“我…能觉醒祈信之力,成为圣恩者…吗?”
  
  不行。自《搏击全明星》播出以来,北共治区出过多少精通灵能的格斗者?能上擂台搏命的他们,在灵能方面的认知,只会比坎沙这个愣头青更精更强。他们之中,都没能诞生一位圣恩者,坎沙凭什成为圣恩者?凭见义勇为吗?
  
  喝完咸奶茶,坎沙自己都忍不住发笑了。学业要紧,美梦还是先别做了,先回学校预习功课吧。下午的数学和化学,可是要比老佩姆的物理课更加折磨人啊。
  
  刚走到教室所在的那一层,难以言述的恶臭就钻入了他的鼻腔。即使他捏著鼻子,那股恶心的味道还是包绕不散,活像是某些大号完不冲的龟儿子,臭得他掏了两张纸堵著鼻孔,才敢往前迈步:“厕所炸了?怪事,怎没人来…”
  
  等他走到教室门口,他立马明白,才不是厕所管道开裂了,是有个不知哪来的混账东西,在教室门口撇了坨大的!黄泥巴一样的糊糊条,明晃晃地落在教室门口,能不臭吗!
  
  “干**!”
  
  边骂着,坎沙边往厕所跑,从工具间翻出了清洁工的器具,强逼着眼睛不去盯那坨臭狗屎,凭着记忆的位置将它拨进簸箕,火急火燎地跑到厕所倒干净。倒完,他踢开水龙头,把扫把簸箕冲没味儿了,才拿了两根拖把,沾了水和清洁剂,在教室的门口拼命地拖了又拖,拖到水泥地都能照出人影了,才拎着拖把涮干净,而后去找保安告警了。
  
  “啥人啊这?跑到教室撇条?这有问题吧?”听完他的描述,保安指著脑门骂了两句,赶忙打开监控,看是哪个不要脸的在教室大便,“咦,你瞧,这个头…是不是前些日子那个贼娃子?”
  
  监控拍得清楚,正是那个持刀袭击坎沙、却被坎沙擒拿,交给拿托警官的小混蛋——屡教不改的未成年小贼。通过调取监控,坎沙和保安是看明白了,这家伙仗着体型小,是从学校食堂的通风口翻了进来。遛进教学楼后,他直奔坎沙的教室,在门口拉了一泡后,对着监控比了个大拇指向下的手势,顺了些零钱就跑。
  
  “他奶奶的!给我逮住了,不弄死这小畜生!”保安差点儿拍翻了电脑桌,气得当场报警,“进贼啦!又进贼啦!别管了,先叫人过来,这小偷都不把学校和警察放在眼啦!”
  
  果不其然,来的又是拿托警官。
  
  再度见到保安亭的两人,他明显有些说不上来的尴尬。在查证了监控,确定嫌疑人的身份无误后,他拿出对讲机,小声说了些什,又满怀歉意地跟两人鞠了躬:“实在不好意思,昨天我刚放他出来,谁知道…”
  
  “哎呀,警官,这种小屁孩就是欠收拾,你好好对他,他不把你当回事的,”保安敲著键盘,盯着小偷的光屁股,故作恶心地干呕了两声,“有时候,揍他一顿,比赏他几只烤羊还管用。”
  
  坎沙下意识点点头,又赶忙摇摇头,指著几张拼在一起的监控画面,问;“能逮到他吗?”
  
  “难,根据监控来看,他是原路返回,又钻通风管出去了…”不等拿托警官解释,保安就对着监控,无奈地叹了口气,咬得牙齿嘎吱响,“溜到大街上,监控再多也不好使了,找个巷子、下水道一钻…”
  
  正说着呢,保安的对讲机忽然响了。他刚接通,就听对讲机那头的同事放开嗓门喊:“出学校!快!你离得近!去食堂那边的围墙!有职工看到小偷翻通风管,给他摁住了!”
  
  等坎沙和保安蹭着警车,与拿托警官一同赶到事发地点时,果真见到一个肥硕的中年人把咬牙切齿的小偷按在地上,喘得面红耳赤:“年纪轻轻的,当什不好,当贼!来人,来几个…”
  
  “老师?怎是你?”
  
  “你?坎沙·杜拉欣?还有半小时上课,你跑来干什?”
  
  不消说,抓住小偷的,正是坎沙他们班的物理老师佩姆先生。要说这小偷也是倒霉,早不该、晚不该,偏偏在钻通风口的时候给老佩姆撞上了。但凡他换个时间跑,和老佩姆错开,凭老佩姆的体型,是绝对追不上他的。
  
  等坎沙解释完前因后果,拿托警官已经把小偷押进了车。老佩姆是不可思议地甩了甩手,下巴都缩成了三层,说:“这娃娃,也不嫌恶心啊…打扫干净了?”
  
  “洗干净了。”
  
  “没味道吧?”
  
  “没…拖了几道,全是清洁剂的味儿。”
  
  “行吧,来,拿去买两瓶饮料,压压惊…”老佩姆一掏衣袋,从钱夹抽了张五十迪欧的纸钞,并将钱塞给了坎沙,“回教室歇著吧,快上课了,别在外面晃悠。下次,尽量别早来学校,出了什事,学校可负担不起…”
  
  坎沙接过钱,只把头点了两下,便听话地走向小卖部买东西去了。不过,走出二十来步后,他突然想到什,猛地回过头,却见到老佩姆把拿托警官拉到一旁,指着警车的小偷,往警官的手塞了些东西…
  
  和他手拿的一样,是钞票。
  
  他全当没看见,只是在买饮料的时候,顺道买了两罐冰咖啡,在警车离去前走了回去,给拿托警官和老佩姆各塞了一罐,与警官打着哈哈道别:“再见…嗨,还是别见了。”
  
  “是啊是啊,还是别见啦…”拿托警官踩下油门,竖起了大拇指,“我儿子要是跟你一样懂事,我就不愁咯…”
  
  等警车开远了,老佩姆打开咖啡,一饮而尽,冷不防问了句:“你刚刚看到了?”
  
  想也没想,喝着汽水的坎沙,是跟上课被点名提问一样,条件反射般回了句:“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