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其他小说 > 骑着扫帚穿越啦! > 第83章01【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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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东园与原随云两父子,顶着“无争”之名,却行龌龊之事,隐秘经营蝙蝠岛数年,终于在“复明”这件事上惹到了温玉小姐一行人,最终落得了一个惨死的下场。
  当然,死后仍是没有好名声。
  毕竟无争山庄原家的名头还是响当当的,原东园骤然被杀,于情于理,他们都要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一行人之中,以盗帅楚留香的江湖声誉最佳,便由他向江湖人解释这件事,又有这江南花家作为苦主控诉原家父子一人的恶行,一时之间,江湖之上人人震惊。
  英万里英老前辈,也信守承诺,将自己见证到的一切都一五一十的说出去了,有了这位素来忠厚的神捕的发言,也让“原随云就是蝙蝠公子”这件事,成为了武林的公论。
  况且,英万里曾吃过温玉小姐特制的混淆药水,他自己倒是以为自己把事情说全了,实际上在别人听来,一旦涉及到一个叫“温玉”的女人,他所说的话就开始玄乎其玄、闪烁其词起来。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解决了原随云父子之后,温玉小姐的生活似乎又回到了一种无忧无虑的时候。
  当然,也并没有全然无忧无虑。
  ——叶孤城没有跟着她一起回京城。
  千万莫要忘了,叶孤城——是一个谋反犯。
  有一个成语,叫做“十恶不赦”,在现代的语义之中,这个词被用来形容一些极其严重、无可饶恕的罪行,是一个形容词。但是追究其语义的本源,意思其实是:犯下“十恶”的罪人,即使遇到常赦,也不能赦免。
  “十恶”最初出自北齐的“重罪十条”,隋朝《开皇律》定名为“十恶”,从此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这就是十种最威胁封建统治的恶行了。
  十恶之首,就是谋反。
  所以……叶孤城谋反一事,虽然是个秘密中的秘密,但叶孤城自己知道、那差点被革了命的皇帝也知道。
  想来皇帝是没法子原谅叶孤城的。
  先前的叶孤城在江湖一直处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状态,很多人都以为他被扫帚星君抓走之后拿去炼丹了……
  如今,叶孤城在大破蝙蝠岛一事中居功甚伟,一时间江湖上人人传颂,把他说成了个大英雄,想来皇帝麾下的高手们也已听说了这件事……现在回京城,那不是吃饱了撑着,想和那些高手挨个比一遍么?
  ……叶孤城凭着本心出发,觉得这样其实也挺好的。
  但是,他还是决定,不去京城,去保定。
  保定城内,有金钱帮。
  金钱帮里,有《怜花宝鉴》。
  《怜花宝鉴》,正是温玉小姐所需要的。
  那日,她草草地翻完了那本名字很诡异的《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之后,非常遗憾的发现,这是一本非常正经的武林秘籍,别说魔法了,就连小x诗都没一首。
  所以看来,回到现代最大的希望,居然还是那本据说记载过仙法异术的《怜花宝鉴》。
  但金钱帮岂能是好对付的?
  金钱帮在两年前异军突起,如今,已俨然成为了中原第一大帮派,那帮主上官金虹,使一对子母龙凤双环,武功据说已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境地,一十年来,从没有人见过他的双环出手。
  而他的身边,又有一个十分得力的下属。
  这下属温玉也曾见过,正是那使一手快剑的荆无命,他曾在那京城名楼丰乐楼中,眨眼之间,就杀了上官飞燕身边的独孤方、萧秋雨一人,其武功可见一斑。
  有这两个人,金钱帮的做派焉能不大?金钱帮的名声焉能不大?
  “金钱落地,人头不保”这八个字,在江湖上也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就连关东万马堂那句著名的“一入万马堂,休想回故乡”也是比不过的。
  叶孤城也是一方势力的主人,南海飞仙岛的势力之大,蝙蝠岛上的众人早已经体会过了。
  然而……
  然而县官不如现管,在中原内地,白云城的势力再大,又有什么用呢?
  故而这件事还是棘手得很,叶孤城反正也不回京城,就决定先去保定瞧一瞧,看看这上官金虹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温玉在他的玉佩上定了一个随身空间的入口。
  如此一来,这一人无论分隔再远,也是有机会交流的。
  但这一手……显然是不能作为一种常规手段来使用的,上一次在蝙蝠岛洞天福地之内力竭晕过去,就是血淋淋的教训呀。
  于是,兵分几路,走吧。
  楚留香回家去了,他的家也在海上,他为了蝙蝠岛之事,已再外头呆了许久。
  胡铁花对金灵芝有意,正好金灵芝的奶奶——万福万寿园的金太夫人要过寿了,他居然穿的人模狗样,去万福万寿园拜寿去了。
  只有温玉、一点红、花满楼三人,一路回到了京城。
  出发的时候是□□,回来的时候,却已是初秋了。
  他们是骑着马回来的,温玉小姐并不会骑马,也不觉得学骑马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况且,一点红与花满楼,都是身强力壮的江湖中人,骑马骑得很快,温玉想要赶上他们,恐怕还得下辈子。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非常难以克服的问题。
  温玉小姐躲进了她自己的随身空间,坐在懒人沙发上看杂志呢。
  她把自己的帽子留给了一点红,帽子上自然就是空间的入口。
  从前,她没有自己能够全然信任的伙伴,故而不敢自己长时间钻进随身空间,生怕自己定位入口的媒介会被带到古怪的地方去。
  如今却大有不同。
  来到这个世界近一年,她似乎已有些慢慢的适应了。
  而这个世界的人,至诚至信,令人敬佩。
  所以,温玉就把自己的帽子直接丢给了一点红,自己在空间里打滚儿、和猫猫们一起玩儿去了。
  一点红挑了挑眉,也没说什么,就接下了这个并不太沉重的担子。
  因此,这一路回京城,她倒是连一点儿苦都没有受。
  这一天,三人到了距离京城一百里的青蛉镇中。
  “青蛉”就是蜻蜓的意思,这镇子取名青蛉,乃是因为背后有一座青蛉山。
  自古以来,大城池的命名都颇有讲究,但小地方的命名就十分的随意了,例如这里的青蛉山、青蛉镇,就是以当地特色小动物命名的;再譬如说,后世的东北地区,那名字才叫一个不讲究呢……什么鲅鱼圈、狗熊岭、大耗子岛小耗子山之类的,实在叫人无法细究。
  这镇子距离京城算不得太远,也算是比较繁华,只是背靠的那座青蛉山,却是十分陡峭,很不好走,据说只有最有经验的猎户,才能爬上半山腰,猎到珍贵的猎物、带出珍贵的山货来。
  这一天,三人就宿在了这青蛉镇之中。
  不是宿在客店里,而是宿在花家的别苑中。
  温玉:“…………”
  温玉搞不明白:“你们家怎么会在这种小镇子里置办别苑呢?”
  花满楼微笑着道:“其实道理也简单得很,因为这地方有许多蜻蜓。”
  温玉:“……所以呢?”
  花满楼道:“有人总喜欢来这里捉蜻蜓玩儿。”
  温玉:“…………谁,你么?”
  花满楼道:“陆小凤啦。”
  温玉:“…………”
  温玉更不可置信了,她瞪着眼睛,问:“所以,因为陆小凤爱来这里捉蜻蜓,你就在这里买下了一套小院子给他歇脚?”
  花满楼:( ̄▽ ̄)~*
  花满楼:“而且真的很便宜……”
  温玉战术后仰。
  ……这是何等感天动地的友情啊,说真的,从小到大都不是很富有的温玉小姐真的被震撼到了。
  花满楼无辜地眨了眨眼,问一点红:“……难道我说了什么很不得了的话么?”
  一点红:“…………”
  一点红双手抱肩,面色平平道:“没有。”
  他居然也觉得这种举动很正常!
  温玉质问他:“那你也愿意给我置办一座别苑么!”
  一点红的一根手指就抚上了自己的薄唇,挑眉瞧了她一眼,还似乎思考了一下,道:“这地方也就夏天消暑可来,平日没甚意思,不如在京城买。”
  温玉:(⊙?⊙)
  温玉道:“真的这么好心么……”
  一点红淡淡道:“朋友值千金,饶是散尽钱财,又能怎样?”
  温玉道:“……京城房子可贵着呢,你的存款够么?”
  一点红瞥了她一眼,讥诮地道:“难道你认为我杀人这么多年,是打白工?”
  江湖上这一代最出色的杀手,出手必中,这样的人,身价怎么会低?
  他从前自嘲时,总爱用伎女自比,但他即使是伎女,身价也一定算是个花魁了。
  当然,这种粗俗的比喻,就不用跟温玉提了。
  花满楼笑眯眯道:“说起来,阿温之前说你那房子是占用的废弃宅院……虽然我也很想不通,京城里怎么会有宅子是废的,不过若是能把那宅子买下来肯定是更好的,阿温若有心,花某人自然是全力帮助。”
  温玉:“…………”
  啊!真是温暖的友情啊!感天动地!
  不过她还是十动然拒了,一点红的卖命钱还是他自己留着吧,花满楼的钱虽然多,那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也还是算了吧。
  三人说着说着,就到了花满楼买下的那个小别苑。
  这别苑就在青蛉山下,十分幽静,夏日来消暑,的确十分合适。
  这别苑虽小,却五脏俱全,一进了门,前厅后堂、游廊亭台、小湖假山,一应俱全,颇有江南园林之风采。
  还有一只陆小凤。
  陆小凤仰面躺在小湖边上喂蚊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温玉:“…………”
  花满楼:“…………”
  一点红:“…………”
  这是在干嘛。
  听见脚步声之后,陆小凤一跃而起,落在了众人面前,只见他浑身上下都好似沾满了烂泥,跟一只刚在地里蛄蛹过的蚯蚓一样的脏。
  温玉见状,立刻如临大敌,后退了三步,而就算是与他关系最好、情商也最高的花满楼,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道:“陆小凤,两月不见,你是掉进泥坑里了么?”
  陆小凤道:“非也非也,我只是去挖泥鳅了。”
  花满楼:“……你为什么要去挖泥鳅?”
  陆小凤道:“先前我有事出了趟远门,岂料事还没完,就听说了你花满楼失踪的事情,这是紧赶慢赶地要回京城……结果你们个个都不见了,我又查不到消息,整个人差点急得从河上跳下去!前一阵子听说你们没事,正在回京城的路上,我这才来到你们的必经之处,正等着呢。”
  温玉从一点红身后探出头来,道:“这和你挖泥鳅有什么关系?”
  陆小凤叹道:“阿温,你不懂,我这人最怕等,你叫我天天像望夫石一样的等,三天下来,我怕是就得疯。没有法子,只好同司空摘星那小子打赌翻跟头了。”
  花满楼了然了。
  他道:“……你翻跟头输了?”
  陆小凤恨恨道:“那小子有毛病,天天练习翻跟头,我又不是猴子,怎么能翻得过他!”
  花满楼:“快去洗澡!”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还磨磨蹭蹭的。
  温玉忍不了了,魔杖对着陆小凤,使了一个清洁咒。
  哗啦一声,他身上下来一大堆泥水。
  温玉:“…………”
  这简直比在泥坑里滚过的狗还脏啊!!!
  陆小凤神气地一笑。
  温玉连着对他放了三个清洁咒,终于把这只泥狗洗干净了。
  然后就该开饭了。
  这别苑之中,当然也有仆人,平日里在主人家不来的时候也负责维护小花园、清洁卫生之类的事情。
  当然,厨子是没有的,好在这里距离镇子里最好的酒楼也不远,买一点吃食也很容易。
  如今虽然已到了初秋时节,却是俗称的“秋老虎”时间,暑气还未散去,吃食自然也并不厚重,十分清爽。
  这里的酒楼之中还有特色的“莲花宴”,有荤有素,又冷又热,十分喜人。
  冰糖银耳莲子、冰镇蜜藕、炝炒莲花白、荷叶蒸鸡、蜜汁糯米藕……七七八八地摆了一桌子,众人吃饱喝足之后,这才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说话、聊聊天。
  陆小凤当然是对他们这一次的冒险很感兴趣了,温玉叽叽喳喳地讲给他听,听得陆小凤也是目瞪口呆。
  他做梦也想不到,在南海之上,居然还有这样一个可怕的地方,做着这些可怕的勾当。
  当然了,陆小凤也有温玉他们没听过的最新八卦。
  陆小凤懒洋洋地歪在椅子上,一双眼睛却格外的明亮,只笑道:“说起来,你们一定不晓得,近来武林中最神秘、风头最大的组织是什么?”
  温玉:“金钱帮?”
  陆小凤道:“太平道!”
  温玉问:“这是什么?”
  陆小凤眨眨眼,道:“我也只是听了些风传,据说与昔日东汉末年那黄巾军有关,只是后人远渡重洋,有了胡人血统,如今卷土重来,势力已有如另一个西方魔教,目前正在江湖上搜罗各种毒辣武功。”
  温玉挠头:“嗯……没听过,确实没听过,真是十分神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