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其他小说 > 骑着扫帚穿越啦! > 第65章10【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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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武林第一美人的墙角不听不知道,一听简直……精彩得要命。
  温玉以前听过不少的广播剧,在她看来,声音也是表演的一种。
  好听的声音固然很多,但一旦掺杂了表现的成分,就很容易过犹不及。被全网吐槽的“夹子音”、“气泡音”之所以令人听之生厌,正是因为不懂这个道理。
  但林仙儿很显然非常懂得这个度该如何把握。
  她的声音宛如出谷的黄莺,又好似婉转的乐曲,动听得令人耳朵一酥,又自然地流出,她所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感情,但这感情却如流水一把自然而动,绝没有半分矫揉做作。
  每一个听见她这声音的人,都似乎已无法拒绝这美丽而无辜的少女。
  她又甜蜜、又温柔地道:“这下你该放心啦,李寻欢已没有事了,好端端地在庄子里住着呢。”
  一个少年冷冷道:“我不信他们。”
  林仙儿叹气:“你就算不信他们,也总得瞧一瞧你自己的身子。”
  那少年冷硬地道:“这并不算什么伤!”
  温玉已猜到了这少年的身份。
  这少年,恐怕正是李寻欢的至交好友,甘愿为了他闯入兴云庄救人、却反被心眉大师等人所伤的少年阿飞!
  阿飞自被打伤逃走后,再无消息,原来是被这位林仙儿姑娘给藏到这里来了。
  这时,屋子里的林仙儿长长地叹了口气,她温柔而担忧地道:“你受的伤很重,若是别人,早都挨不住了,也只有你这样铁打的身子骨,才能熬住,所以……你一定要乖乖养伤,千万听话,算是为了李寻欢大哥,也是……为了我……”
  最后三个字细若蚊吟,好似已随风飘散了。
  但温玉既然能听得清,就说明那少年阿飞也一定能听得清。
  这阿飞今年不过十九岁,年轻气盛,正是知慕少艾的年纪,林仙儿这般话语,他久久地说不出话来。
  半晌,阿飞低低地说:“我昏迷时,是你在我身边……一直照顾我。”
  林仙儿笑道:“这不过是我应该做的事。”
  阿飞沉默了许久,忽然道:“为了照顾我,你好几日的晚上都没有睡过觉了。”
  林仙儿吃吃笑道:“或许我白天回兴云庄时,就在睡觉呢?”
  阿飞道:“你休息一会儿吧。”
  说完,屋内响起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是阿飞自榻上起来,将林仙儿横抱起来,然后又将她轻轻地放在榻上。
  林仙儿真挚地道:“我本以为你是个很冷漠的人,但……”
  阿飞道:“但?”
  林仙儿笑道:“但……人不可貌相。”
  屋内只能听见阿飞轻笑了一声。
  很显然,阿飞已完全被这叫林仙儿的美人所征服了。
  温玉觉得这种墙角似乎也没有什么好听的,她正要扭一下脖子,活动活动筋骨,一只苍白的手却忽然揽住了她。
  在温玉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叶孤城已带着她上了屋顶。
  阿飞推门而出。
  月光落在了这少年的瘦削而结实的身上,他侧了一下头,温玉这才看清他的长相。
  然后,温玉就明白这少年潜入兴云庄为什么会被发现了。
  ……这少年简直英俊得惊人!
  阿飞小心翼翼地关上门,灼灼如火的目光又凝视了那扇门许久,他痴痴地望着,似乎只要在门外,就已感到了满足。
  过了许久,他才离开。
  阿飞走后不久,一个身量极高,穿着一身宽大青袍的人,伸出一只青惨惨的手,推开了林仙儿的门。
  这人很是奇异,远远站着时,好似一棵枯树,他的眼睛也同温玉一样,是绿色的,只是温玉的绿眼睛,又通透,又璀璨,十分迷人,而这青袍人的绿眼睛,却好似是黑夜里燃烧的两点鬼火一样,忽明忽暗。
  他的整张脸,在灯光的映衬之下,也泛出一种淡淡的青色来,脸上非但连一丝表情也无,甚至连眼皮子都不怎么眨,活似个僵尸……倘若他生在现代,不用化妆,直接进僵尸片里演僵尸,都不会有任何违和感。
  这人就进了林仙儿的门,看似是来寻仇的。
  奇怪的是,这人进了门之后,林仙儿竟发出了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丝毫不惧。
  那人嘎声道:“你是林仙儿?”
  林仙儿悠悠道:“我认得你,你是青魔手伊哭,丘独是你的徒弟。”
  所谓“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说的就是这青魔手伊哭。
  温玉忽然想到了一点红为她探查兴云庄之事时,说起过的一件事。
  ——李寻欢夜游梅林,却不想那青魔手伊哭的徒弟丘独背后偷袭,正要杀他,于是李寻欢一把飞刀,夺走了丘独的性命。
  温玉福至心灵地想到:等等,这梅林似乎就在林仙儿所居住的冷香小筑前面,难道这丘独之死,林仙儿也有份?
  伊哭的声音像是厉鬼一般:“丘独为你而死?”
  林仙儿叹气,道:“不错,丘独的确是为我而死的,他死得心甘情愿……他认为我很值得他去死。”
  伊哭嘎声道:“你值得么?!”
  林仙儿声音忽然已发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
  那纯洁而美丽的少女忽然从她身上消失了,她媚笑着道:“我值不值得,你何不来看看呢?”
  伊哭嘎声道:“你不怕我?”
  林仙儿甜蜜地笑道:“这世上的男人,我怕得很少……”
  温玉:“…………”
  温玉的心情很是复杂。
  她终于明白叶孤城之前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叶孤城却对听这种墙角一点兴趣都无,他坐在屋顶之上,一只腿曲起,一只胳膊正随意地放在那条腿的膝盖上,修长的手指一点一点,似乎觉得有些无聊。
  温玉霍地转头,神情古怪道:“所以,她也对你这样过?”
  叶孤城淡淡道:“她对很多人都这样,我并不特殊。”
  然后,温玉就发现,林仙儿也不只是“对很多人都这样”。
  她还有很多了不得的行为。
  她居然挑唆人互斗!
  虽然说江湖人逞强斗狠,十个里面至少有五个人都是自己找死的,但很显然,那少年剑客阿飞并不属于这一行列,阿飞对林仙儿感情真挚,并无半点虚情假意,但这林仙儿……
  她在与伊哭一番纠缠之后,竟挑唆伊哭杀阿飞!
  伊哭嘎声道:“你舍得让他死?”
  林仙儿甜蜜地道:“他是李寻欢的朋友,他若死了,李寻欢一定痛不欲生,你的私生子丘独被李寻欢所杀,你不过是想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又有什么不对呢?”
  伊哭冷笑道:“表子!”
  林仙儿媚笑道:“你不杀他,他说不定要来杀你哩!”
  伊哭狞笑:“这小子无论想不想死,他都活不过今夜!”
  说着,他已从们口飞出,直奔阿飞的房间!
  而林仙儿也已从门口探出头来。
  她面色红润,双眼发光,整个人都好似在兴奋地发抖,瞧见伊哭破门而入,与阿飞打将起来时,她的呼吸声都似乎在颤抖!她的两只手紧紧地绞在一起,好似已忍不住要笑出声来!
  温玉目瞪口呆!
  这外表纯洁美丽的少女,内心竟恶毒至此!
  她竟是享受男人为她流血,为她决斗,为她死去的!
  温玉再看着林仙儿时,好似已隐隐约约,在她的身后看见了几十具男人的尸首,这美丽动人的蛇蝎美人,好似一只剧毒的蜘蛛,以她自己为诱饵,布下天罗地网,要让每一个落进蜘蛛网的男人,都下地狱去!
  而伊哭与阿飞的决斗结束的也很快。
  伊哭不敌阿飞,被一剑刺入咽喉,但阿飞伤势未好,手中之剑虽准,却少了几分力道。
  伊哭狂戾的喝了一声,双手捂住咽喉,掠了出去,落荒而逃。
  胜负已分。
  阿飞缓缓回头,朝林仙儿望了过来。
  在那一瞬间,林仙儿如同川剧变脸一般,兴奋的神色瞬间褪去,而一张楚楚可怜的面具,已被她重新带了起来,一串晶莹的泪珠如珍珠般掉落。
  温玉的脸色也渐渐变得难看起来。
  她忽然觉得事情变得非常非常棘手。
  因为救治花满楼的眼睛需要的材料……很显然,从林仙儿的身上,是非常难以获得的。
  这样巧舌如簧、能装会演的人,她流下的每一滴眼泪,都是鳄鱼的眼泪,只为演戏,绝无半分真情可言。
  这鳄鱼的眼泪入了魔药,制作出来的恐怕不是能治愈眼睛的良药,而是能杀人于无形的剧毒!
  而下一个武林第一美人,又将会什么时候打出自己的名头?
  瞧见林仙儿的这幅做派,温玉想:或许这得等到林仙儿退出江湖之后了……
  楼下的场景,温玉已不想再看,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有点蔫蔫的。
  叶孤城面无表情地瞥了她一眼,瞧见了这位神通广大的方外之士难得露出的茫然神色。
  他的目光渐渐下落,落在了温玉的手指上。
  温玉的手指节泛出一点冻红色,这令她的手显得更加苍白了一些,如冻僵的鱼肉似得。
  叶孤城皱了皱眉,道:“你很冷?”
  温玉睇了他一眼,道:“难道你想把衣裳让给我穿?”
  叶孤城的嘴唇抿了起来,沉默了片刻,道:“我没有衣裳让给你。”
  这是真的。
  叶孤城惯来不爱穿大氅这一类笨重的衣物,他的衣裳如仙鹤的羽毛一样的白,周身没有一丝异色装饰,但是若仔细看就能瞧见,这衣裳的袖口之上,用银线绣出了大片白云暗纹,月光一照,流出一段细不可见的光华来。
  小风一吹,这用料考究的白衣,就在风中飘飘然如仙人降临。
  但是,被春日的小风一吹都能飘飘如仙,这只能说明一件事……
  那就是他的衣裳很薄!全然是为了完成其社会功能,而御寒功能嘛……基本等于没有,他即使愿意把这件衣裳给温玉穿,但很显然,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温玉本来也就是随口一说而已,并没真想要他的衣裳,况且,温玉小姐是有随身空间的,从里头找件羽绒服很显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她只是想吹吹风,让自己的大脑清醒一下而已。
  叶孤城的薄唇却紧紧地抿了起来。
  他没有说话,只是手忽然一晃,原本悬在腰间的玉佩已出现在了他的掌心。
  这是上好的羊脂玉,光芒温润,价值千金。
  温玉:“?”
  叶孤城道:“但可以买一件。”
  非常直白的有钱人的脑回路了!
  温玉忍不住笑了,道:“你这玉佩看起来也不便宜……买一件衣裳穿,恐怕要亏,难道你很喜欢做这种亏本的买卖?”
  叶孤城的面上居然浮现出一种很清淡的笑意,一闪而过,道:“不喜欢。”
  说着,他五指一收,将那圆润的玉佩收入掌心之中,温玉只见他虎口处迸起克制的青筋,再听一声细不可闻的碎响声,等他再摊开手掌时,那价值千金的玉佩居然已碎成了数十块,其中有金有玉……温玉这才发现,这金镶玉金镶玉,用的金也是足金。
  叶孤城眼都不眨,就毁了一块价值千金的玉佩。
  玉这种东西,价值与大小是有关系的,越完整、越大的原石,价值就越高,反过来说,把一块价值千金的玉佩捏碎成十块,价值就会瞬间贬损,绝不会变成百金x10。
  ……但,如果这块玉本身足够好的话,价值即使贬损严重,也一定很值钱,只是买一件春日里的衣裳,轻轻松松,还能顺带着零花,去酒楼吃饭。
  叶孤城把这玩意儿当做金叶子,直接送给温玉去零花,自然不可能让她捧着一块硬骨头。
  至于拿去当铺换成银钱嘛,这里头的水很深,一件上好的貂皮大衣,都能被当铺记录为“破皮袄一件,三两银子”,叶孤城懒得跟那些腌臜泼皮去胡扯。
  而温玉此刻的表情……就格外的像自己的宠物圆脸胖鸡。
  叶孤城不以为意,道:“手边无钱,只能如此,还请勿怪。”
  温玉道:“你要送钱给我花?”
  叶孤城的嘴角就向上勾了勾。
  他轻描淡写地道:“古人赠千金于友,我叶孤城为什么不行?”
  温玉的嘴角就越翘越高,脸颊两侧的酒窝也越来越深。
  她忍不住笑道:“等等,难道你对每一个朋友都赠之以千金?你们白云城是产金矿呢?还是产银矿?”
  这很显然是句调侃。
  但叶孤城居然也回答了:“都不是。”
  温玉道:“那是什么?”
  叶孤城板着脸道:“白云城只有珍珠场。”
  温玉:“…………”
  温玉:o_o
  她以前总以为叶孤城很古板,就是那种放在现代,vx名会叫“宁静致远”的那种……
  但这个男人虽然看起来冷,但还是挺知情知趣的,甚至知道自己调侃自己冷幽默一把……实在是,嗯,人不可貌相,人不可貌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