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恐怖小说 > 无人区日落 > 第136章 【章节彩蛋:起点】
  【章节彩蛋:起点】
  1995年――
  黑石河的黎明永远伴随着出船的号角声和吆喝声,太阳刚升起的时候码头的船工就已经上工好几个小时了,满载而归的货轮从青山夹岸的江河尽头驶来,蒸汽的涡鸣、两岸的鸟啼、滔滔的水声,拿着指挥棍的舵手挥舞着双手,指挥着船只靠岸。
  船泊来的港,在朝霞的第一丝光线里,整个世界鲜活了起来。
  小小的山镇也从冗长的黑夜里复苏,长满青枫树的大街小巷里,路边的小卖部推开了木制的橱窗,一束阳光伴随着几声自行车车铃声照进了窗,街角卖鱼的大叔手起刀落,背书包的红领巾儿童嬉闹着奔跑过街巷,街道上人越来越多。
  这一天是俞枫第一天上小学,他坐在爸爸的自行车后座,看着沿途那些戴红领巾的孩子都比自己大,突然开始眼泪汪汪,揪着爸爸的衣角委屈巴巴地:“爸爸,我可不可以不去学校呀?”
  这是每个孩子一天上学都会说的话,小孩子总会对陌生的环境和人感到畏惧。
  俞秋风瞪着自行车,听到背后传来的稚嫩哭腔,无可奈何地笑了:“枫儿长大了,要认识新朋友和新老师,这样才能学到知识呀。”
  小孩子哪懂这些,更委屈了:“爸爸是老师啊,爸爸也可以教我写字…”
  “哈哈哈哈。”俞秋风爽朗地笑着,自行车在光影斑驳的树下穿行,“那可不行,老师知道的东西可多了,那些知识爸爸可不会。”
  “俞校长――”
  路边传来了呼喊。
  俞秋风在摊位前捏了一下刹车,一个装着茶叶蛋的塑料口袋递了过来,换走了俞秋风的一块钱。
  摊主是为慈祥的大爷,这里是去码头的大路,他每天凌晨四点就会在这里摆摊,茶叶蛋也会早早卖完,但他会特意给俞秋风留上一颗,也会惯例一样在车后座的小子头上揉上两把:“小枫今天起就是少先队员了,上课可要认真听讲,将来要考大学,像你爸爸这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知道吗小子,哈哈哈哈。”
  飘扬的国旗,鲜艳的红领巾。
  那是关于俞枫童年最艳丽的颜色。
  “我是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准备着为国家主义事业贡献力量!我时刻准备着……”
  响亮的誓词在耳际,俞枫站在国旗下,站在人群中,高年级的学长帮他系上红领巾,那天的阳光格外明媚,仿佛一切都能得到神明的祝福,年少的俞枫会像誓词中写的那样,在阳光下茁壮成长,和世界上90%的孩子一样在校园里平静地度过少年时期,然后考上大学,长成一个好人,像父亲一样被人夸奖,被人尊敬。
  但事实是他好像永远没有那个机会。
  命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
  也许就是那个秋天。
  俞枫永远记得父亲爽朗的声音从院外传来:“蔓蔓,快去买菜,阿坤回来了。”
  俞枫从堂屋门板后面探出头来。那是他印象中第一次见到曹定坤,但从父亲的话中他知道这个姓曹的叔叔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家里了。
  小俞枫天生性格安静怕生,可这个曹叔叔和其他上门来的客人都不一样,他似乎特别喜欢小孩子,特别喜欢俞枫,会像父亲一样送俞枫上学,把他举过头顶。
  但俞枫并不愿意和这个曹叔叔亲近,甚至讨厌他。因为自从他来到这个家后母亲就变得很奇怪,她总是会一个人躲着悄悄地哭,只要有曹叔叔在,她总是低着头不爱说话,有很多次俞枫在睡梦中被吵醒,睁眼就看到母亲守在他床前哭。
  有一天俞枫在体育课上磕破了头,父亲和母亲在医院里大吵了一架,他隐约听到父亲说“枫儿不是我的孩子”,俞枫很伤心,为什么父亲会这么说?
  但当年幼的俞枫哇哇大哭,抽抽噎噎地问父亲“您是不是不要我了”,俞秋风还是会像从前一样蹲下身,噙着泪笑着说:“枫儿永远是爸爸的宝贝。”
  可是母亲却变了,母亲变得郁郁寡欢,终日以泪洗面,还会崩溃地冲他吼:“为什么你要来到这个世上”“你要是死掉就好了”“你为什么还活着”。
  俞枫从那天开始变得喜欢上学,他不想回家再看到那样的母亲。
  他永远记得那一天,因为在那一天“世界”毁灭了,“俞枫”也死了。
  那天天空阴霾,似乎随时都会有一场倾盆的暴雨,整个世界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俞枫独自在校门口等了许久,等到所有的同学都离开了,父亲也没有来接他。
  他只能在蒙蒙细雨中撑着小伞朝家的方向走,路上都是穿着雨衣行色匆匆的人,那是他第一次一个人回家,原来父亲送他上学的路有那么远。
  回到家,家里的场景和往常一样,母亲在哭,但原本该过来将他带回屋写作业的父亲却夺门而去。
  那是俞枫最后一次看到父亲的背影。
  母亲在父亲离开家之后喝下了一整瓶农药,俞枫虽然还小,但他记得父亲说那个东西是不能吃的。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俞枫来不及拿伞就冲出了家门,他要去叫人来救他的母亲。
  这时,他在家门前的巷子口遇见了许久不见的曹定坤。曹定坤穿着雨靴,浑身湿透地站在巷口。俞枫飞快地向他跑去,即便他不喜欢这个叔叔,可这是离他最近,能最快去救他母亲的人。
  但曹定坤并没有跟他去救人,他被曹定坤手里的灰毛巾捂住了口鼻,渐渐失去了意识。
  在梦里他听到了地动山摇的爆炸声,黑色的烟尘和漂浮物笼罩了整个世界,火光将黑暗烧成了红色,他害怕极了,不停地奔跑,摔倒又爬起来,爬起来又摔倒。
  突然,眼前的红色消失了,四周只剩一片漆黑,黑到俞枫以为自己的眼睛已经瞎了。
  他被困在一个狭窄又不透光的铁盒子里,只能在黑暗中哭喊,摸索。
  当搜救队找到他时他已经被困在里面整整48个小时,整个小镇都毁了,就像他梦中看到的那样,连亘的山体坍塌掩埋了半个小镇,江水涌上河岸,街道浸泡在泥水之中,黑烟蔽日,空气中漂浮着黑色的颗粒物,到处都是穿着防护服的人,他被裹进防辐射的睡袋中带出来,永远地离开了那片废墟一样的土地。
  岐兰山孤儿院成了他唯一落脚的地方,由于恶性经历造成的心理创伤,性格孤僻的他并不受欢迎,院里别的孩子都叫他“小哑巴”,院长李兰英是个善良的女人,她给了俞枫很多的关怀和温柔,还时刻都惦记着要给俞枫找一户人家,希望他在健康的环境下能慢慢开朗起来。
  1997年夏天,一个叫张宝艳的女人从李兰英手里领养了俞枫。
  李兰英本以为俞枫会在一个归侨精英家庭中长大,但其实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俞枫被张宝艳卖给了连云港的黑道一姐――南朝明珠夜总会的常盘。
  八岁的俞枫在那座披着销金库外衣的犯罪泥沼里惶惶度日,常盘对这个自己用二十万买来的孩子有着刻骨铭心的恨,他将俞枫随手扔给了南朝明珠的大堂经理。
  大堂经理是个肥胖的中年女人,她让俞枫睡在员工更衣室的隔板间里,那里有一张简陋的钢丝床,他白天跟着大人们到处打扫卫生、端酒送茶,晚上就蜷缩在属于他的那块角落里。后来常盘开始安排他给各个包间的老板送酒,送烟,送一些奇怪的小袋子、小盒子,俞枫听说那些是毒品。
  可毒品是什么?
  这个答案俞枫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的。
  十岁后的俞枫已经有了一点小少年该有的雏形,清秀的外表和淡漠的性格吸引来了很多欲望低俗的人,常盘开始利用他向那些人销售毒品,也让他参与贩毒,时常会被发癫的瘾君子打得头破血流,一个伤口还没痊愈就会添上几处新伤口,很多次还险些被客人逼着吸毒。
  他曾经五次试图逃离那个牢笼。
  当然,他无一例外地被抓了回去,经受一次又一次地毒打和软禁。
  在他十五岁那年,他从一个老女人的包间里逃出来,沿着连云港金融街一路飞奔,被常盘手底下的打手追了四条街,也就是在这个夜里,他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那个警察――程瑞东。
  ……
  【正文】
  余霆依偎在他怀里,闭着眼喃喃地讲述着那些被岁月掩埋早已蒙尘的往事,那些鲜血淋漓的过往被云淡风轻地诉诸于口:“曹定源是我父亲的同学,他参加了我父母的婚礼,在婚礼当晚他强暴了我的母亲,后来……后来核爆案过后,他逃到了金三角,走之前他嘱咐常盘一定要找到我,常盘查到我在岐兰山,出二十万让张宝艳把我拐来……她是曹定源的情人,她恨我……”
  内心常年紧紧缠绕的荆棘随着低柔的话语隐隐地舒展枝丫,言过之处,世界开始复苏,在被黎纵的体温煨烤的黑暗中,他仿佛看到了黑石河最初的模样,他看见青枫绿叶压满枝头沿途狂野生长,白雪滑落树梢玫瑰如血盛放,看见春风过处野花肆虐,看见归鸟夏蝉,烈日骄阳……
  他曾经不明白父亲对母亲的憎恨,不明白母亲突如其来的憎恨,不明白常盘对他的憎恨,等到他长大,他也逐渐开始怨恨和憎恨,他恨曹定源,恨常盘,恨张宝艳,恨毒品,更恨自己。他无数次想过,如果自己压根不存在,也许父亲和母亲就能幸福地生活下去,会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孩子,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那个孩子会长成俞秋风和钟蔓的骄傲,钟蔓就不会受曹定源的威胁帮他藏毒,黑石河也不会遭受那一劫。
  “母亲说得没错,我要是死掉就好了,”余霆轻轻地笑了一下,“我最终还是成不了一个好人,拼尽全力也没赢得谁的尊重,可能是命吧。”
  黎纵感觉像有一千根针扎进心窝里,他更用力地抱着余霆:“不是这样的,你很好,你特别好,是我花光了所有的运气才遇到的人,如果真有来生我还要再遇到你。”
  “…………”
  “真的!我说的句句真心,”黎纵抓着他的手按在自己的心窝上,“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样子,私生子也好罪犯的孩子也罢,就算你以前杀人放火吸毒我都相信你是有苦衷的,我爸妈和杨局他们确实有点资本主义,传统门第之见顽固也的确有点迂腐了,但是你记住,别人眼瞎不代表你不好,那是他们有毛病,你永远都是我的宝贝。”
  心底一股酸楚上涌,余霆动了动睫毛,眉眼间的光影衬得他皮肤苍白。
  这世界上大概也就只有黎纵会觉得他好了。
  余霆支起身来,明暗分明的瞳孔没有过多的忧伤:“我父亲也说过这句话,明明我的存在让他那么痛苦,但他还是在人生最后一段时光里全力爱我,可我母亲她却恨我入骨,很讽刺吧?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希望我死的人,居然是我最亲的人,”他轻叹了一声,“可她也爱过我,在曹定源没有回黑石河之前,她经常对我笑。”
  黎纵揽着他的被让他趴在自己胸口上:“你妈妈她可能后悔过生下你,也让你很难过很委屈,虽然我听着心疼吧但我还是万分感谢她,毕竟是她把你带到这个世上。”
  黎纵看着他,就像打量一件爱不释手的珍宝,眼中满是柔软和怜爱:“还有程局,他把你从地狱里拉出来,把你教得这么好,这么完完整整地送到我面前,往后的日子就由我代替他护着你,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一定拉着你,不做警察也好,逐出家门也罢,就算下半生要我流浪度日,只要你还愿意跟着我,我们去哪儿都好。”
  酸楚的泪水爬上余霆的眼眶,让他的眼角泛着桃红,悲意和笑意同时涌上心头,无形的薄霜却在睫毛上缓缓消融,深邃的瞳孔似早春的田野,泛着粼粼的波光:“黎纵……”
  “嗯。”黎纵摸了摸他的脸颊。
  余霆轻长地吐息着,用脸颊迎合着他的动作,蹭了蹭他的手心:“你才是我攒了一辈子运气才遇到的人……”
  黎纵抿着嘴笑了,箍着他的腰肢把他拉向自己,和他鼻尖相抵:“那说好了,无论如何都不要放开我的手,你这辈子就跟着我,也只能跟着我。”
  黎纵的心脏在余霆的手心下有力地跳动着,这一刻,雾好像散了,曾经笼罩着过去弥漫在心底的阴霾在一瞬间消失殆尽,那些长久禁锢着他的痛苦与伤痕都换成了湿热而冗长的吻。
  他和黎纵之间再也没有什么秘密了。
  窗外月色高悬,风吹得急迫,从来没有这么浮躁而又宁静的夜。
  在房间中,余霆青筋暴起的手慌忙抓住床单,难言的疼痛和快感将他囚禁在床上,淡淡的烟草味像勾魂摄魄的迷香,在汗水浸湿了铺满褶皱的床单上,肿胀和痛苦伴着奇妙的满足感从身下蔓延到全身。
  耳畔是黎纵激烈而粗重的喘息,伴随着几声野兽般的吼鸣。
  月亮如洗,风在枝头打颤,余霆将自己的呼吸埋进枕头里,滚烫的身躯在身后来回起伏,给他的一切都那么清晰。疯狂的、缠绵的,呻吟和呐喊融为一体,混成了可怕的声响。
  夜越来越静,天空划过的星光下澈到房间里,今天他们的交互格外激烈,仿佛是要将彼此揉进血肉里,再也无法任其逃离。
  从心底焕发的依附和兴奋冲上脑海,过多的癫狂已经超出了极限,余霆几乎晕厥过去,在身后人动作骤然停住的那一刻,他再一次被烙上了属于他的印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