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赶在雨天来见你 > 第60章
  蒋裔中午匆匆回来一趟,下午又要出门,简玟抱着三少爷将他送到门口,巴巴地看着他问道:“什么时候回来?”
  她穿着荷叶边睡衣,手上的三少爷被她这样抱着像是个毛绒玩具,衬得她像个可怜的孩子,他对她说:“开个会。”
  简玟点点头,乖乖进家了,蒋裔坐上车后又朝家看了眼,她缩在窗边安静地望着他。
  直到蒋裔的车子从大门口消失不见,简玟才收回目光起身去了地下室。
  她坐在那间储存旧物的房间里,拿着鎏金香囊在眼前晃悠。
  身后突然想起了声音:“喜欢吗?”
  简玟回过头,惊喜道:“你怎么又回来了?”
  蒋裔将她拽到身前,捏了捏她的脸:“不去了。”
  “那会议怎么办?”
  他唇边挂着笑意:“晚点再说。”
  简玟无精打采的脸上突然就有了表情,拿起手中的鎏金香囊问他:“我从前喜欢吗?”
  蒋裔的视线落在这个香囊上,目光复杂,简玟便抬起头笔直地看着他:“肯定喜欢。”
  他笑了下,拿起香囊给她戴上,简玟问他:“给我了吗?”
  他对她说:“本来就是你的。”
  他们在地下室待了一下午,他跟她说每样物件的由来,凌安走后,他在英国托人将她生前居住的公寓买了下来,38年的时候那座公寓在狂轰滥炸中也没能幸免,好在里面的东西完好无损地转移了,这才能保留至今。
  修聿整个下午都没找到他们两,电话打到了蒋裔这,蒋裔拿起手机看了眼,挂掉了。
  简玟靠在他怀里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的手机,问道:“那个被我扔了的按键手机是谁送的?”
  他牵起她的手往外走,眼里透着笑意:“你啊。”
  简玟撇了撇嘴:“怎么可能?”
  “凌安在僧娑洛留下过一笔资产,委托他们在我下一世想起她的时候赠送我一件东西,对于这个东西,她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可以让我能随身携带。
  我十八岁来内地找到基金会的人,正是那款手机在国内盛行的时候,我刚来内地没有可以联系的方式,他们以凌安的名义将那支手机交给了我。”
  简玟有些怔愣,她一度以为那支手机是他前女友送的,还试图当着他的面扔了那支手机来取代那个女人在他心中的地位,可那天蒋裔只是平静地看着她发疯,到头来,小丑竟是她自己。
  走出地下室她停住了脚步,蒋裔回过头来压下身子,饶有兴致地问道:“你能告诉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简玟踮起脚尖认真地看着他:“为了让你时刻惦记着我,提醒你赶紧找到我。”
  凌安的感情是隐忍的,却也是霸道的,她用仇恨的外衣包裹着自己,让他直到生命尽头都不曾真正了解过她的想法,上一世,这是他的遗憾,也是耿耿于怀的执念。
  他从没有在凌安那里得到的回应,却在简玟这里得到了答案,历经了大半个世纪的彷徨也终于有了归途。
  他目光游离在她的唇上,俯身轻轻咬了下,她下意识张开,他顺势探入,勾缠攫取,醉人的气息烫得她目眩神迷。
  脚步声渐渐逼近,她去推他,他垂眸看着她慌张的样子,嘴角弯起笑手臂勒紧将她锁在身前吞噬着她的理智,直到她眉眼里满是柔情他才松开她,她嘴唇被吻得通红,一副娇艳欲滴的模样。
  简玟转头的时候,对上修聿冷冰冰的眸子,显然他已经靠在那有一会了,满脸不痛快地转身丢下两个字:“吃饭。”
  蒋裔让他们先吃,他坐在一边参与远程会议。
  修聿趁机对简玟道:“跟你商量下,你能少当着我的面让我戴绿帽吗?”
  简玟莫名其妙地瞪着他:“我怎么就让你戴绿帽子了?”
  修聿拿起勺子在鸡汤里捞了捞,捞出一个大鸡腿,见简玟盯着他,便把鸡腿放进了她碗里,对她道:“好歹你上辈子嫁的人是我,你跟他亲热,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简玟看着被大鸡腿盖满的碗,连饭都被盖住了,有些不悦地皱了下眉,把鸡腿还给他。
  “我上辈子眼神有问题才看上你。”
  修聿抽了个一次性手套帮她将鸡腿上的肉撕下来重新放进她碗里。
  “我长得差了?我上辈子赚的钱不比老蒋少,多少姑娘挤破我家门槛要跟我,你也不看看当时你嫁给我时多气派,你穿的那个西式婚纱还是我让人从......”
  蒋裔从会议中抽身,抬起头目光凉薄地看了过来,修聿转而一笑,对简玟道:“我说到老蒋痛处了,你多少吃点肉,这几天都没好好吃饭。”
  简玟却悠悠说道:“你在凌安爹眼里就是个劣绅。”
  修聿回道:“劣绅也是绅。”
  简玟冷漠地盯他看了眼,拿着碗往旁边挪了挪,离他远点,怕“不要脸”会传染。
  修聿瞧着她这行为,絮叨着:“你说你吧,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连命都不要,眼里没一个人的时候是真够绝情的,你是赵凤儿的时候肯定对那个乌巴戈也比较冷淡,他小时候受人排挤估计心理不太正常,换到现在来说就是个精神病,一个会巫术的精神病患者,想想都可怕。”
  简玟却出神道:“就算他当年是个精神病,也经历了这么多世,怎么说也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应该明白人权包括生命和自由的权利,怎么还执迷不悟呢?”
  蒋裔合上了电脑,坐了过来一语道破。
  “除非危及到他自身。”
  修聿转过头来对简玟说:“我能看一眼你背后的咒印长什么样吗?”
  她捂住领口去看蒋裔,蒋裔眼里却覆上了不明的笑回看着她,简玟当即反应过来修聿没见过凌安身上的咒印意味着什么,跟着笑了起来。
  修聿猛然一愣,发现自己说漏嘴了,气得连筷子都扔了。
  蒋裔抽来一张纸,把那个咒印画了下来递给修聿,那是个古怪图案,两团扭曲的线条交缠在一起,没有规则,像瑞士画家保罗・克利上世纪创作的那幅《死与火》给人的预示,处处透出死亡的气息。
  蒋裔眼神一滞,猛地将纸又夺了过来,上了楼。
  ......
  事情发生突变是在周六的早晨,下了场阵雨,来的快去的也快,蒋裔一早出了门,特地打电话回来询问简玟的情况,修聿上楼看了她一眼,人好好的,在睡觉。
  丁文竹做完中饭想上楼喊简玟下来吃,发现她还没有起床,修聿说别喊她,让她睡饱了,不然准有起床气。
  虽然丁文竹不知道为什么修聿如此了解简小姐,但听了他的话没喊她。
  一直到了下午三点,修聿看简玟还没起来,有些坐不住了,刚准备上楼喊她,蒋裔正好进门。
  修聿对他说:“简玟还没醒。”
  蒋裔感觉不对劲,外套都没放直接上了楼,推开门看见简玟依然在沉睡中,再一摸脸,整个人烫得像烧了起来,当即抱着人就去了医院。
  路上简玟就恢复了意识,靠在蒋裔怀里喊“难受”,蒋裔比她更难受。
  到了医院输上液,他们再问她身上哪里疼,她只是摇了摇头,就闭上眼不愿说话了。
  修聿不停抬头盯着输液瓶,面色发青,蒋裔立在窗边看着楼下一排青桐,沉默不语。
  上一世凌安没有等到23岁便提早结束了生命,再往前的每一世蒋裔都没有陪她到最后一刻,他们都不知道这催命的巫术到底会怎么夺走她的命。
  她上周刚发了两天烧,这才一个星期,人又莫名其妙烧了起来,再好的身体也吃不消这么折腾。
  各项检查做完,其他毛病没有,就是烧得浑身滚烫,输完液稍微降了些温度,简玟执意要回家,不肯在医院过夜,蒋裔便又把她接回了家。
  自打那天开始,简玟的气色更差了,就连跟修聿拌嘴的力气都没有了。
  人对即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噩耗似乎有种天生的感知能力,她主动询问蒋裔什么时候能见他爸妈,大概是不想等到状态更差的时候。
  蒋裔告诉她明天上午他出趟门,下午就出发。
  第二天简玟早早就起来了,目送蒋裔出门后,她换上一件纯白色打底和一条双排扣背心裙,然后呆呆地坐在落地窗边等蒋裔回来。
  修聿抱着三少爷走了过来,坐在她旁边,对她说:“老蒋和你说过吗?你原来也养过一只猫,叫二少爷,那猫被你养成了一头猪,没点臂力都抱不动。”
  她神情空洞地点了点头。
  他又说:“我们结婚的时候,你就带了只猫嫁给我,跟我说猫就是嫁妆,那猫跟我八字不合,不是啃我鞋子,就是抓我衣服,我时刻不想把它宰了。后来你走了,也就剩我和二少爷了。”
  简玟转过眸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修聿叹了声:“行吧,我不说了。”
  隔了好半晌,简玟忽然开口道:“我有点紧张。”
  修聿摸着三少爷,说道:“紧张什么?老蒋父母又不会吃人,他这么大岁数了讨个小姑娘,他父母不乐开花了。”
  简玟的神情却暗淡了下去,如果她还有很长的寿命,或许这次见他父母也是喜事一桩吧。
  她低下头来的时候,披肩的长发落了下来,虽然化了点淡妆掩盖了气色,可眼里却没有神采。
  修聿抬手绕着她柔软的发尾,简玟转过头来的时候,他对她说:“我给你剪个头发吧。”
  她迟疑了会:“我留了很久的。”
  修聿扬眉道:“你还不肯,我剪头也是看心情的,一般人我还不愿意出手呢。”
  他垂下眸,唇边泛起一丝苦涩:“不是要见公婆吗?就当送你出嫁了。”
  简玟坐在镜子前,修聿给她围上围布,从他的行李里翻出一套专业剪发工具,拉过椅子坐在她身后,盯着镜子中的她看了许久才剪下第一刀。
  修聿剪了很久,简玟都有些坐不住了,他却还在修剪,她干脆闭目养神。
  等他停下剪刀叫她的时候,简玟睁开眼看见了一个崭新的自己。
  她的脸不大,剪了短发后人变得精神了些,脸型修饰得更加精致,仿佛变了个人,心情也好了些。
  蒋裔正好从外面走进来,看见她的样子后,诧异道:“你怎么把她头发给剪了?”
  修聿收起自己吃饭的工具,低着头道:“剪短了头发容易吹干,免得着凉。”
  简玟走到蒋裔面前,甩了甩短发问他:“好看吗?”
  蒋裔在她额上落下一个吻:“当然,东西收拾好了吗?”
  简玟点点头,蒋裔让伟仔把行李提上车,修聿将他们送出屋子,简玟上车前回头看了修聿一眼,对他说了声:“谢谢。”
  修聿立马接道:“要谢我让姓凌那小子把族谱拍张照来给我当手机屏保啊。”
  简玟白了他一眼,干脆利落地上了车。
  蒋裔说了他一句:“没话找话。”
  他刚转过身,修聿叫住他:“老蒋。”
  蒋裔回过头来,修聿耸了耸肩:“没什么,就是告诉你一声,她做那个决定前对我说过,既然都要一死,她情愿换你一命。”
  四周起了风,云层遮蔽了光线,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这一刻,属于陈少昭的记忆得到了救赎。
  修聿抬起头,声音像从悠远的天边传来,催促道:“去吧,快走吧,趁下雨前。”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