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帝国覆灭后我和叛军群友们面基了 > 第125章番外:强扭的瓜很甜
  琉璃一开始并不叫“琉璃”,他只是被捡回来的少年亚雌中某个姿色比较好的“商品”,他被黑市里的虫称呼为“红色头发的小家伙”。
  他没有名字。
  “嘿!那个红色头发的小家伙,过来给老子拿酒!”一个五大三粗的雌虫醉醺醺地躺在脏兮兮的沙发上,他脚边、手边是各种垃圾,营养剂、包装纸、塑料袋、酒瓶……乱七八糟的杂物堆在一起,整个室内都弥漫着一股酒气。
  “来了。”
  红发的小亚雌看起来也就十来岁的模样,他长得很好看,但是因为常年的营养不良以及过重的劳力导致他身材瘦小、肤色苍白,眼眶内陷,看起来像是一只可怜巴巴、向着路人乞食的小老鼠。
  小亚雌很小心地将架子上的酒水拿了过去,见雌虫并没有多搭理自己的心思,便立马小跑地坐在了房间的角落里——很暗,几乎无法被灯光照到,地上铺着一层有些年份的毯子,因为主人的无能为力,这毯子上粘着污迹,散发出一股陈年的腐朽味儿。
  他小心翼翼地从毯子里扒拉出一本破破烂烂的书册,这样的东西在黑市只能被称作是垃圾,但依旧被小亚雌捡了回来,当做是宝贝似的藏在他的小窝中。
  借着少到可怜的光,他伸开苍白的手指将书页翻开。
  这是一本拍卖会的介绍册,看起来已经有些年份了,里面有很多小亚雌没见过的东西,不,正确来说这里面的每一个东西都是他没见过的——巴掌大的钻石、黄金的王冠、昂贵到数不清零的茶具……
  虽然纸张边缘有很多的损毁,但这并不能掩盖图画中各个器物的璀璨夺目,直到小亚雌翻到下一页时忽然停滞住了目光。
  那是一张灯盏的照片,看起来是一件完美的工艺品,或许它的作用不是照明,而是被收藏家们花大价钱买回来,然后束之高阁、摆在无法被碰触的密室中,无他——这盏灯太美了,美得让小亚雌隔着书页都有些不好意触摸。
  “真好看。”
  他说。
  小亚雌认得字,他从黑市中醒来的时候整个记忆一片空白,但该明白的常识还在,所以有时候他会猜测自己可能是富贵人家的小虫崽……当然这些仅仅是想象,他知道自己不是,毕竟在黑市小心生活了快两年了,却从来没有见过有虫来找他。
  ——他不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小虫崽,而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可怜。
  顶着一头毛茸茸红色短发的小亚雌揉了揉眼睛,他的视线还紧紧盯着书页上的那盏灯。
  太漂亮了,漂亮得让他想要拥有。
  “琉璃做的灯?琉璃是什么呢……”小小的身影蜷缩在角落里嘀咕着,他想了想,指尖却舍不得从书页上挪开,在停顿了很久之后,才点了点指腹,自言自语道:“他们都有名字,我应该也有一个名字……琉璃,我叫琉璃。”
  他希望自己也能像是拍卖册中的灯盏一样那么漂亮,漂亮到会被捧在手心里好好爱护。
  忽然,沙发上的雌虫又用粗粝的嗓音喊道:“红头发的,酒喝完了!再给我拿一瓶子来!要那边的进口货!”
  “好,这就来!”小亚雌是被作为仆人或者战利品的作用生活在这里的,他每天的任务就是伺候屋里的雌虫,打扫卫生、搬运酒水,唯一令他庆幸的是房屋的主人并没有暴力倾向,他不会像隔壁那个褐色头发的家伙一样天天挨打。
  将怀里的进口酒水抱了过去,小亚雌在临离开前小声道:“我有名字了。”
  躺在沙发上的雌虫漫不经心地掀了掀眼皮,“哦?叫什么?”
  “琉璃,我叫琉璃。”
  “噗哈哈哈哈哈哈……”
  雌虫满脸醉意地放声大笑,他蒲扇似的大手拍着扶手,就好像听到了什么惊天大笑话,“琉璃?你叫琉璃?哈哈哈哈,红头发的小鬼,你要知道,在这个地方,不会有虫在意你叫什么的。”
  说完,雌虫再一次举起酒瓶对着自己灌了进去,一边喝一边嘟囔道:“还给自己起名字?谁会记得……不过是个小鬼而已……”
  小亚雌再一次默默地缩回了角落,就好像从来不曾发生过刚才的那一幕,但是“琉璃”两个字眼却被他深深地刻在了心里,即使未来的数年中依旧没有任何一个虫这样称呼他。
  但是他告诉过自己——我叫琉璃。
  这个称呼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被使用的呢?
  是他几近绝望,又获得了新生的那天。
  同时,那也是他第一次发现有虫的声音能那么好听,不是抽烟、喝酒后的粗粝,不是洋洋洒洒在阴暗街道的吼骂,不是掺杂着诡异温柔的勾缠……那道声音有些冷,像是碎了的冰碴子落在了玻璃窗上,带着寒意,是一种他不确定怎么描述才更合适的声音,好听到令他无法做出任何思考,只知道呆滞地望着对方,整个耳道里都回荡着“琉璃”二字。
  那天是什么时候?
  是他刚刚成年的日子。
  被当做仆人养了几年的小亚雌出落得愈发好看,一头张扬的红发在整个黑市中都彰显着瑰丽的美,火红得像是另一个世界的造物,在阴沉沉的黑市中,它就像是热烈燃烧的一团火,于是连带着那张藏在红色碎发下的精致面孔也开始被更多的虫注意到。
  黑暗滋生**,**成就觊觎。
  于是小亚雌被当做是货品卖掉了,即便已经相处了几年,但他的身份只是仆人、是战利品,根本比不过星币的价值。
  被卖的那天他哭喊着求救,因为他知道自己将来可能面对的命运——被做成“雄虫玩偶”,就像是其他那些被展示在橱窗中的亚雌一样,穿着漂漂亮亮的衣服、带着华贵的宝石,似乎每一天都被精心照顾、喂养着,但也仅限于此,他们是“雄虫玩偶”,是全无自由与灵魂的傀儡,他们的存在只是在改造过后提供给有需求的雌虫解决**。
  “不要!我不要去!”
  “我可以干很多事情,我会打扫卫生,我可以帮工处理……”
  “求求你们,别让我去……”
  身材高大的雌虫懒洋洋地看了一眼成年不久的小亚雌,他脸上挂着满不在乎的笑容,直到看见联络器中一大笔进账项目,眼睛里的光芒才微微盛大,“小家伙,当雄虫玩偶多好?每天好吃好睡,还不用伺候虫,不好吗?”
  他身侧的同伴抬手拍了拍雌虫的肩膀,“哈哈哈就是,这么个小漂亮可不能浪费了,以后等老子有钱了也去看看雄虫玩偶是个什么样子!”
  “不要……求求你们不要……”小亚雌跌坐在地上,他怔怔地看着那只准备伸向他的大手,在千钧一发之际猛然转身,跌跌撞撞地撞开虫群试图逃走。
  “妈的!快抓住那个小崽子!”
  “快!”
  “别让他跑了,都是星币啊!”
  ……
  小亚雌在努力奔跑着,他慌不择路,在即将被身后的雌虫们抓到的时候,他却忽然撞到了一个微凉的怀抱,短短一瞬间的淡香融进他的鼻腔,下一刻他就被追来的雌虫揪着衣领拉扯了回去。
  那时候的他已经惊慌到不知道该如何自处,于是手指还勾着面前那个怀抱的衣角,大声叫道:“救救我——求你救救我呜呜……”
  下一刻小亚雌被拉紧了领口,那一瞬间几乎窒息到无法喘气,而原本立在原地、被勾着衣角的身影却缓缓抬头,露出了半张被挡在了帽檐下的脸庞。
  明明看起来只是个有些清瘦的身形,但围上来的雌虫们却下意识不敢靠近,只嚷嚷道:“别多管闲事!”
  被帽檐挡在阴影下的脸微微一动,下一秒小亚雌对上了那双橙黄色的眼睛。
  眼珠的主人开口了,“求救?”
  “是、是的。”红发的亚雌努力梗着脖子、踮着脚尖,以防自己被勒到喉咙。
  雌虫们皱着眉毛,不耐道:“都说了别多管闲事!你这家伙……嘶!”
  猛然绽开的压力下压,原本嚣张的雌虫们立马像是被扼住了喉咙一样说不出话,倒是红发亚雌脱离了控制,正小心翼翼地看向面前这个似乎只比自己高了一点的陌生虫。
  “叫什么?”戴着兜帽的虫问道。
  小亚雌一愣,他忽然想到了很久以前他给自己起的名字,于是他鼓起勇气道:“琉璃,我叫琉璃。”
  “嗯。”那身影点了点头,“琉璃,过来。”
  这是红发亚雌第一次听到有虫喊自己的名字,音色清冷,如同一股飘着寒霜的流水,让他整个身体都为之一颤。
  他在心里道,我叫琉璃。
  下一秒,红发的亚雌走到了过去,指缝间还夹着对方的衣摆,试探性地问道:“那你叫什么?”
  “阿诺德。”
  兜帽微微一动,露出了一缕黑色的头发,阿诺德随手给僵立在原地的雌虫刷走了一笔巨款,眼底含冰道:“以后,他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懂吗?”
  终于能说话的雌虫立马哆哆嗦嗦道:“懂、懂了……”
  那天,是琉璃第一次被叫到自己的名字。
  那天,琉璃遇见了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
  直到近距离的接触后,琉璃才知道阿诺德竟然是罕见的雄虫,对方有着一身象牙白的皮肤,五官精致,黑头发、橙黄色眼睛,他长得比琉璃见过的所有雄虫玩偶都要好看,偶尔琉璃也会感慨——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得天独厚的优势,雄虫才会被那么多虫觊觎吧?
  阿诺德是个很神秘同时也很奇怪的雄虫,他不像是其他雄虫一样被养在温室中,总是天南海北地跑去各个地方,强大且有钱,在救下了琉璃后直接在黑市东区买了一幢房子用于安置,只是没几天后他便消失了,仅仅给琉璃留下了一张字条和一笔巨款。
  “离开一段时间,归期未定。”
  红发已经长到了耳垂下的亚雌将小纸条整整齐齐地夹在了本子里,他转头看向镜子中的自己,猛然发现距离自己被“英雄救美”已经过去两个月了。
  “好吧,这段时间只能靠自己了……”
  阿诺德离开了,但他留下了足够多的钱,而琉璃在黑市生活了数年,基本摸清大街小巷的状况,便干脆在东区用阿诺德留下的资金开了一家店,白天关门,等晚上了则是招呼几个长得好看的亚雌卖酒,生意不算好,但也说不上坏,至少能够保证琉璃在阿诺德不在的日子里也能有个盼头。
  时间过得飞快,当琉璃的头发已经从耳垂长到颈侧的时候,他在这一年的年末又一次见到了阿诺德。
  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时隔大半年,阿诺德还是原来的样子,而琉璃略略长高,几乎与之平齐。
  “阿诺德!你终于回来了!”偷偷被藏在心里的情绪探出了头,琉璃小跑过去直接扑到了黑发雄虫的怀里,依旧是熟悉的清冷感,却让他感觉到十足的怀念,“我好想你啊,这么久了你连个消息都没有,我还以为你再也不打算回来了……”
  黑发雄虫有些不自然地动了动手指,他扶着琉璃的肩膀,低声道:“只是有点事情。”
  “好吧好吧,快和我进来吧,外面多冷呢!”
  琉璃一路拉着阿诺德,手指紧紧扣着,没有任何放开的迹象,而第一次被这样拉住的黑发雄虫也有些无措,任由对方一副主人翁的架势被拉到了房间里。
  阿诺德被按着坐在了沙发上,琉璃开始忙前忙后,他就像是一只勤劳的小蜜蜂,等一切收拾好后,又亲亲热热地绕在黑发雄虫的身侧,似乎不论做什么,他和阿诺德之间的距离都不能超过两米。
  “怎么靠这么近……”阿诺德有些不习惯。
  琉璃不答反问,“阿诺德,你下一次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回来?”
  “三个月之内会离开。”他道:“至于回来……”
  “归期未定?”
  “嗯。”
  “阿诺德有伴侣吗?或者是喜欢的虫?”
  单身了几千年的原始虫阿诺德皱了皱眉,摇头说:“没有,怎么了?”
  “既然这样的话——”琉璃眨了眨眼睛,“你看我怎么样?”
  “什么?”
  “我啊,你觉得我可以当你的伴侣吗?”
  琉璃对阿诺德的感情来源于一见钟情和英雄救美,也来源于被救后短暂相处的两个月时间,更是来源于阿诺德离开后琉璃无法停止的缓慢思念。
  感激、心动、惦念等多种情感混杂在一起,经过大半年的发酵,让琉璃决定主动出击——前提是阿诺德还会回来。
  心中记挂着事情的阿诺德从来没有考虑过这种事情,因此他的拒绝也很直接,“我没有这个想法,也不打算找伴侣。”
  “别拒绝这么快,万事总得试试呀!”琉璃眨了眨眼,他猛然靠近却不想下一刻就被阿诺德捏住了下巴。
  黑发雄虫蹙眉:“你想做什么?”
  “唔,我本来想偷亲你一下的,没想到你反应这么快。”
  琉璃揉了揉自己瞬间被捏青的腮帮子,诱惑道:“真的不试试吗?或者咱们可以约定一下,等你每次来荒星的时候,我当你的暂时伴侣;等你离开这里以后,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会干涉你去哪儿,只是在这里——在这里相互陪伴好吗?”
  “或者,我也可以一直等你呀!”
  琉璃知道自己爱上的是一缕风,这缕风自由且不受拘束,但那又能如何?琉璃不在乎结局,哪怕是短暂的相伴,他也要牢牢地捏在手里。
  他道:“考虑考虑呗。”
  阿诺德看了红发亚雌一眼,“这只是一种无用的……”
  “嘘,”琉璃抵住了阿诺德的嘴巴,“试试呗,试试你又不吃亏,反正我是亚雌,做了也很难怀孕的,就算真的有虫蛋了,我现在也可以自己养。”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样?”阿诺德不解,“琉璃,你图什么?”
  “我图你。”
  直到很多年以后,当阿诺德回想起那天的时光后,他也会忍不住问自己——为什么答应那个听起来就很不靠谱的约定呢?
  “肯定是因为当初你就觊觎我的美貌了!”
  已经踏上星际旅行有一段时间的琉璃笑眯眯地搂住阿诺德的肩膀,“怎么突然想起来以前的事情了?”
  阿诺德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大腿上的亚雌,抬手揉了揉对方的后颈,那一头火红的长发已经长到了腰际,被主人打理地很柔顺,摸起来手感格外好。
  他道:“如果我当初没答应呢?”
  “没答应的话……”琉璃眨了眨眼,仰头亲了亲阿诺德的下巴,“那我只能硬上弓了,你这么甜的瓜,我就是强扭也要扭下来。”
  “你打不过我。”
  “那就你强扭我?”
  琉璃没忍住又仰头亲了一口,下一刻就被阿诺德抓着后脑勺的长发以一种更加强硬的姿态吻了上去。
  比起琉璃每次像是羽毛一般的撩拨,阿诺德的攻势几乎猛到不像话,直接吻到红发亚雌腰软腿软、说不出话,只能瘫软在自家伴侣的怀里小口喘着气。
  “啧,”阿诺德伸手捏了捏琉璃的腮帮子,“就你这样还天天乱撩我?”
  “我就是喜欢!”
  琉璃喘了口气,他把下巴压在了阿诺德的肩头上,忽然问:“话说,当初你为什么要救我啊?每天在黑市里发出求救的虫有那么多,为什么偏偏是我?难道你也对我一见钟情?”
  阿诺德拧眉想了想,“是因为你的发色最显眼。”
  琉璃:?
  “什么?只是因为我的发色?”
  “大概是吧。”
  “阿诺德!你怎么这样!太过分了,一点儿都不浪漫!”
  “你以前说喜欢我不浪漫。”
  “啊!气死我了……”
  ——为什么要救他呢?
  大概是因为在很久之前,阿诺德看到一个年纪不大的红发小亚雌笑眯眯地对另一个亚雌说,我给自己起名叫琉璃,以后你可以叫我琉璃。
  那时候阿诺德是巷子外的过路人,他只是沉默地瞥去一眼,就看到红发小亚雌被推到在地,至于另一只亚雌则满脸厌恶地说,我们这些家伙怎么可能有名字?你别做梦了。
  亚雌跑了,红发的小家伙自己爬了起来,最后还是自言自语说,我有名字的,我叫琉璃。
  阿诺德看了一眼,听了几句,却记了很久。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得,直到又一次进入黑市,他看到了一抹眼熟且张扬的红色向着自己冲了古来,那时他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几年前的那一幕,以及那声稚嫩的、饱含失落的话——
  “我有名字,我叫琉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