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吞天道主 > 第四十六章不是冤家不聚头上
  “切,你这话说的没水平。”
  
  汉子嗤笑,挥舞着油乎乎的大手说:
  
  “堆叠的多了那叫乱石堆,没有粘合力,永远成不了高峰。”
  
  “......我这是比喻,懂不?”
  
  思勤咧嘴,汉子也咧嘴,俩人怎么看怎么有点傻气。
  
  “反正不管怎么说,一个人是到不了那里的,再说你也不认路,蒙着头走,永远到不了目的地。”
  
  “那你的意思是?”
  
  汉子挑眉,思勤笑呵呵的说:
  
  “春天来了,部落要一路向东去往春季草场,加入春芬部落,至少能离目标近一些。”
  
  汉子挠挠头,若有所思的说:
  
  “你这话说的有道理,不过,加入春芬部落有何好处?”
  
  思勤看看吃的满身油腻,腰间只围了块皮毛,一盘腿坐下物件儿全漏出来的汉子,嘴巴咧的大大的:
  
  “至少能吃得饱,穿得暖。”
  
  “这好处实际,某便加入了!”
  
  汉子笑着点头,人生在世,吃穿可是重事,有这两点,足以!
  
  扯过一旁闲聊的布日固德,汉子把油腻腻的用手在他身上使劲蹭了蹭,然后伸向思勤。
  
  “......这是?”
  
  思勤满头雾水,汉子笑着说:
  
  “在俺们那嘎达,达成协议,必须握手。”
  
  “你们那嘎达,是哪里?”
  
  思勤握着汉子有力的大手,疑惑的问。
  
  “你傻了,忘记我失忆了?”
  
  “......你也没说过这事儿,我如何知晓?”
  
  举止古怪的汉子加入了春芬部落,部落头人思勤很高兴,但几位族内老者却有些担忧,一个来历不明且拥有恐怖战力的异人加入部落,未必是好事。
  
  头人思勤看着面带担忧神色的几位老者,语气凝重的说:
  
  “无论是好是坏,总比一潭死水好,先祖的荣耀,不能消融在我等后辈手中!”
  
  几位老者默然,先祖的荣耀,早已没了。
  
  思勤带着汉子来到一处牛皮帐子,未等掀开门帘,一位女子端着木盆走了出来,高鼻梁大眼睛,皮肤白皙,于一众扁平面容里显得分外娇俏。
  
  “头人日安。”
  
  女子行礼,思勤与汉子介绍:
  
  “这是塔拉,父母死于两年前的白灾,以后便由她照顾你。”
  
  汉子挠挠赤裸胸膛,满不在乎的点点头。
  
  “塔拉,这位是新加入部落的汉子,乃世上少有的勇士,你帐中无男人,生活太苦,与他相伴也有个依靠。”
  
  若按汉人的说法,塔拉是他的外甥女,看其孤苦,所以思勤有些撮合的意思。
  
  “什么,让我照顾这个坦胸露乳的野人?”
  
  看着野人般打扮的汉子,塔拉忍不住惊声叫了起来。
  
  “你才是野人,你们全家都是野人!”
  
  一句话激怒汉子,立时跳着高的反驳,思勤眼角抽搐,紧忙帮他按住飞舞的皮裙,严肃的冲塔拉说:
  
  “这是部落的任务,不能推卸!”
  
  见思勤满脸严肃,原本一脸不愿意的塔拉只得行礼同意,没有部落的帮助,一个女子根本无法在残酷的草原生存。
  
  “老思,某用不着人照顾,自己挺好。”
  
  汉子撩着皮裙挠挠跨下,皱着眉头说,皮裙通透,倒是方便他挠痒,但那姿态属实不雅,便是不太讲究的草原人也看不下去。
  
  思勤咧着嘴帮汉子遮好物件,扭头吩咐塔拉:
  
  “别的慢些无所谓,先于汉子找身衣服修理下脸面,这般模样不好见人。”
  
  思勤走了,汉子与塔拉互瞪,同时不屑的切了一声。
  
  不对付的两人进入帐子,汉子左右打量,帐子里面收拾的相当干净,东西摆放的整整齐齐,一看塔拉便是个利落的人。
  
  “穿上,这是我爹爹的衣服。”
  
  塔拉拿出一套棉袍递给汉子,神情有些黯然,双亲的衣物尤在,人却已远去了。
  
  穿好内衣棉袍,汉子看着帐子笑了,不知怎的,便有了种家的感觉。
  
  “你是头猪吗,怎么这么能吃?!”
  
  晚饭时,塔拉的吼声传遍四方,牵着马走向马栏的布日固德被吓了一跳。
  
  “毛的能吃,不过一条羊腿,还不够某塞牙缝的!”
  
  “养不了你,滚,滚!”
  
  “奶奶个熊的,敢让某滚,信不信把你放锅里炖着吃喽?!”
  
  想想汉子那大食量,布日固德咧嘴,不怨塔拉发疯,便那胃口,再好的家底儿也撑不住。
  
  第二天一大早汉子便骑着白马跑向远处,野马群欢快的跟着,沿着浅滩一路奔腾,水汽渺渺升起与薄雾相接,望之如若仙境。
  
  “汉子哥,你这是要去哪里?”
  
  被拽着一起行动的布日固德满头雾水,其他人也是如此。
  
  “抓牛去,连饭都不让吃饱,泼妇!”
  
  “野牛群?!”
  
  布日固德倒吸凉气,喀山大草原的野牛群可不好招惹,与一般的草原牛黄牛天壤之别,两支锋利的犄角长达一米多,刀斧剁上都容易卷刃!
  
  听老人说,野牛群和天马统辖的野马群一样,都是长生天的使者统御,身上有妖物的血统,不但力大无穷且还喜吃血食,狼群虎豹都不敢招惹。
  
  “除了野牛还能是啥?”
  
  柴天诺重重叹口气,接着说道:
  
  “那泼妇家中便只有不到十头羊,放开吃几天便没了,还是野牛肉厚实,一头顶得上二三十头羊,养好了,管够吃。”
  
  “问题、问题是,我们不是对手啊!”
  
  布日固德汗都吓出来了,其他几位草原汉子也是连连点头,野牛便跟小山似的,一头都很难应付,更别说一大群了!
  
  “放心,让你们来只是搭把手驱赶,便你们小鸡仔一样的身架子骨,也经不起野牛蹂躏。”
  
  汉子冲几人笑,布日固德咧嘴,心想这世上能如你这般体格的能有几个?
  
  “滚滚,都自己玩儿去!”
  
  汉子使劲摆手,野马群转向奔向他处,前方出现一条黑线,那是数不胜数的野牛,正在啃食葱翠的嫩草。
  
  “......我便从未见过这么大的野牛群!”
  
  布日固德又出汗了,就这数量,一阵奔腾能把己等踩成肉泥!
  
  “在这等着,我去抓牛!”
  
  轻拍天马,汉子闪电般冲出。
  
  “布日固德,汉子想用什么法子抓牛?”
  
  “就他一人,怎么驱赶牛群?”
  
  “你们问我,我问谁去?”
  
  布日固德哼声,瞩目远方,想要看看汉子到底如何抓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