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逃荒七零:百亿物资娇养糙汉 > 第117章沈凌华,我们回家
  在林秋曼满是紧张和激动的翘首以盼中,沈凌华终于在乡亲们的簇拥下,手捧鲜花,朝着她徐步走来。
  随着院子里的唢呐声和鞭炮声震耳,众人的欢笑声也都被掩盖,只看到一张张满载祝福的笑脸。
  林秋曼脸上的笑容生花,眼睛笑的弯成了一轮新月,皎洁而又柔和,令人觉得她的笑容,无比的真诚...
  她开心,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这一刻,是她活了两辈子一来,最开心的时刻。因为她的意中人,正意气风发,手捧鲜花,眼神坚定的朝她走来。
  每走一步,她都能听到属于他们幸福的节奏响起,她怎么能不开心?
  这套西装,她曾看到过沈凌华试穿,他的身材很匀称,长年累月的劳动,让他看起来体格偏瘦,身上却满是肌肉。
  所以这套西装穿在他的身上,只会显得他身材挺拔,傲气一身。
  当时,她看着身穿西装的沈凌华,只觉得她未来的丈夫,收起了痞意和粗糙后,是一个英姿卓然,风度翩翩的少年。
  今天看到他眼底含笑,手捧鲜花,每走一步,都仿佛在跟她做着承诺...
  她只觉得双向奔赴的爱情,原来是这样...
  “大家都安静,听我姐夫求婚。”古素贞即便是身穿旗袍,也淡定不下来。她站在小板凳上,对着屋子里,门口,窗户前探着脑袋张望的乡亲们喊了一声。
  毕竟这一刻,对那些乡亲们来说,是看个热闹。
  但是对林秋曼和沈凌华来说,这是他们一辈子最珍贵的回忆。
  所以古素贞想让他们安安静静的聆听对方的心意,将来的很多年里,他们都可以一起回忆起今天的一幕幕...
  二峰大兵几个人也帮忙做场控,没一会儿就将周围喧哗的声音,控制了下来。
  此时的林秋曼端坐在床上,沈凌华单起下跪,手捧花被他拿在手中攥了攥去,一张帅气的脸,憋的通红,仿佛还没喝酒,就幸福的陶醉了一般。
  沈凌华确实是醉了,他知道林秋曼肤白貌美,小鸟依人,平日子见惯了她对着自己撒娇,厚着脸皮缠在自己身边,叫一声三哥的样子。
  但是今天的林秋曼,一身红色的裙子,妖艳如火。安静沉稳的坐在那边,像个画中的美人一样,屋子里的女人看了还为之震撼,移不开目光,更别提是作为新郎官的沈凌华了。
  他快连走路都站不稳了,更被别提是之前记在脑袋里的那些情话了。
  “至我的媳妇,你...”沈凌华用力的攥了攥手捧花,脑袋里瞬间一片空洞,他根本不记得自己接下来要说的是什么。
  林秋曼双目含笑的凝视着他,不急不躁,静静的等着他说完。
  “说了让你拿着稿子,你说你都记下了,这下出丑了吧?”二峰伸手摸了摸口袋,趁着打趣沈凌华的时候,弯腰给他起了个头:“你就像是冬天里的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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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刚刚进入房间,看到林秋曼的第一眼,他都已经联想到晚上洞房花烛夜的画面了。
  胸腔里的那段烈火在灼烧着,那些含蓄婉转的情话,早已经不适合现在他的心理了。
  他红着脸,似是醉醺醺的笑着:“我是个粗人,那些腻歪的话我说不出来。
  但是我沈凌华是个男人,别看我毛毛躁躁的,我往下是个会疼媳妇的男人。
  你嫁给我,我保准不让你受欺负,更不让你受一点委屈,要不然我把头削下来给你当球踢!”
  他的这番话,惹得乡亲们哄堂大笑。几个长辈提醒着,毕竟是大喜的日子,说削脑袋这样的话不吉利。
  “行行,那我重新说。”沈凌华平日里可没这么有耐心,那些老婆子敢说他哪里做的不对,保准被嘲讽的够够的。
  但是今天,他笑呵呵的摆摆手,又转身昂头凝视着林秋曼的笑颜,郑重道:“林秋曼,嫁给我吧,保准让你跟着我享福,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
  众人闻声,又是一阵哄堂大笑。白白胖胖都是形容小孩子的,沈凌华到底是个糙汉,嘴里不会文绉绉的。
  不过也是大实话,在这个年代,胖就是福气。
  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想胖起来,可真不容易呢。
  “姐夫,你说的这都是啥啊?那些稿子你都没记住?”古素贞无奈的摇摇头,她可是亲自过目的,觉得二峰写的稿子是没问题的。
  只要照着念,那画面绝对会煽情。
  比如说,你就像冬日里的一把火,熊熊烈火,温暖了我这颗无处安定的心~
  多好呐.
  “没事,我觉得挺好的,这就是我想听到的话。”
  林秋曼可坐不住了,生怕沈凌华为难,扯了扯古素贞的胳膊后,低眸看向单膝跪在地上的沈凌华。
  她伸手双手,迫不及待的接住了那捧永不会凋谢的花束,一字一顿道:“别说是把我养的白白胖胖的,就算是吃糠咽菜,我这辈子也跟定你了。”
  “不会。”沈凌华收起脸上的笑容,郑重的保证着:“我在,绝对会让你吃香的喝辣的。我不在,也绝对会给你铺好后路,一世无忧。”
  围观的乡亲们,都忍不住唏嘘着。别人的婚礼,他们也都观礼过,大部分都是长辈们交代两句,新人便匆匆离开,毕竟还好赶吉时拜天地。
  林秋曼的婚礼,没有女方的长辈。但这个婚礼,却令所有人终生难忘。
  他们是大开眼界,看着两个新人互相承诺着对方,觉得这种感情真的很奇妙,很温暖。
  “好,沈凌华,我们回家吧。”林秋曼连连点头,眼中热泪已经在打转了。
  “回家喽!”沈凌华嘿嘿一笑,打横就将林秋曼抱了起来。
  “凌华,曼曼就交给你了,往下你们俩好好过日子。”古母欣慰的的连连点头,转身看向林秋曼,柔声道:“曼曼,这里永远是你的娘家。”
  “婶子,我们会很幸福,绝对不会忘记您的情分。”
  说完,两人互相看了看对方,在众人的吆喝声中,快速的往外走。
  她靠在他的怀中,仰视着春风得意的沈凌华,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坐在精心装饰过的板车副驾驶上。
  在沿途所有乡亲们的注视下。
  在经过小学校时,所有学生整齐呐喊“林老师,新婚快乐”的祝福中。
  她跟沈凌华回家了。三月,初春。
  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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