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下最后一棵红美人树苗,傅一温才丢下锄头,脱下了手套,舒展了下身子,坐在了田埂边上的树荫下面休息。
  摘下草帽,他抓起帽檐给自己扇风,望着这一片被自己种满了果苗但荒废了好几年的梯田,油然而生一种成就感。
  再过三年,这里说不定就能硕果累累了。
  休息了一会,他捡起了锄头和手套,起身便往家里走。
  路过一片灌木丛,灌木丛尽头跟山林的交界处有两棵高大且硕果累累的杨梅,特别打眼。
  这里以前是一块大豆地,奶奶年纪大了这地离家又远,就荒了。
  傅一温小时候回乡下经常跟伙伴们过来摘杨梅。
  到现在曾经的小伙伴们出去读书的读书,打工的打工,成家的更愿意留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享受更高的物质条件。现在就算有留在乡下的小孩,也生怕上山招惹了虫子长包或者被蛇咬中毒。
  所以这几年季节一到,那两颗杨梅树基本无人问津。
  傅一温驻足,想起了小时候奶奶做的酸梅汤,酸酸甜甜的味道,里边还有很多软软的果肉,吃起来是那么的过瘾。
  这么热的天气,要是有一杯冰镇酸梅汤在手里……
  一想想,傅一温的嘴里的唾液腺便开始激动了。
  咽下口水,印象里美味的汁水让傅一温走进了灌木丛,打算摘点杨梅回去。
  这两棵杨梅树很高,所以傅一温只能摘下面的。
  没有带篮子也找不到袋子,他只好取下草编的大檐草帽,把它当容器。
  杨梅是几颗簇生的,照理说傅一温很快就能够装满帽子,可忙活了半天他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怎么摘了那么久,他帽子里的杨梅还是那几个?
  难道有老鼠或者是黄鼠狼会偷他的杨梅?
  傅一温这么一想,这次转过身去的时候留了一个心眼。
  他装作去摘杨梅的样子,但实际是一转过去就立即扭头回来,然后它就看到了他明明放在了帽子里的杨梅居然不知什么时候放在了快接近树林的地上!
  肯定是什么小动物垂涎他的杨梅,但自己又懒得摘,看他转身就逃走了。
  可是他也没听到什么动静啊。
  虽然纳闷,但傅一温还是第一时间一个健步上去,弯下腰把那三颗一簇的带着五片叶子的杨梅捡了起来。
  可问题来了,他捡杨梅的时候发现这三颗杨梅手感不一样,比之前沉了。
  当然这种沉对他还说还是不费力的,一下子就把它拿了起来,可拿起来打算放回草帽里的时候傅一温居然看到这簇杨梅的叶子之间吊了一个果冻状的生物。
  这东西程半透明的玫红色,有手有脚,也有五官,身体形状有点像广告里的卡通mm豆。
  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傅一温没有觉得有震惊,因为这比起他重生又出现系统,根本不足为奇。
  只见这东西的手抓着两片杨梅叶子,它也看到了傅一温,但可能自信地以为傅一温看不到它吧,冲他吐了吐舌头。
  “哼!坏人!摘我的杨梅。”
  小东西抱怨了一句,傅一温愣了一下,这奇怪的生物居然会说话?
  这东西一看傅一温盯着自己看,本来嚣张的样子弱了几分。
  小心地打量着傅一温,歪着脑袋,喃喃自语“他不会看得到我吧?”
  傅一温在想自己要不要装作看不到它,可他又懒得逗弄它。
  “看得到。”
  傅一温盯着它,斩钉截铁地吐出三个字,那东西吓得手一松,直接掉到了地上,滚了几下,身体摔变了形。
  不过很快,它又恢复了过来,爬了起来要逃窜,可傅一温狡黠一笑,蹲下来把它给抓住了。
  果冻的手感,但没有那种黏黏的感觉,有点像网上买的那种解压用的超萌动物软胶团子。
  不得不说,傅一温喜欢捏住它的感觉。
  但小东西被傅一温抓住,惊慌失措地拳打脚踢,可是没有一点作用。
  这个时候傅一温脑袋里出现了一句提示,“杨梅精灵,喜欢杨梅。解锁它最喜欢的酸梅汤可获得重生小时100个。”
  100个小时,比他种一亩地的树得到的还多,更不用掏钱去买树苗。
  这么一想,傅一温立即动容。
  为了安抚小家伙,他露出了自己标志性地暖男笑容。
  “你有没有喝过酸梅汤啊?”
  杨梅精灵表示它没有吃过酸梅汤,但也并没有表示出对它的兴趣。
  “酸梅汤就是用杨梅果肉熬成的汁,你喝酸梅汤就跟吃杨梅一样。”
  傅一温洗脑,杨梅精灵卡在他的手中间,认真思考了一会。
  “那需要吐核吗?”
  “不用啊,都是果肉。”
  这么一说它就来了兴趣,不过还是不愿跟傅一温一起回去,但跟傅一温达成了协议,明天的这个时候,他带着酸梅汤来见它。
  然后傅一温就放开了它,杨梅精灵从傅一温的手上跳了下去,还依依不舍地跟帽子里的杨梅道别。
  “再见啰,我明天来再来吃你们。”
  它一边说着一边摸了一下每一颗杨梅,傅一温看着这场景觉得可爱,痴痴地盯着,目不转睛。
  但这精灵才不管他呢,严肃地说了句明天把酸梅汤给我带来后,就消失在了林子里。
  傅一温回到了家,家里就他一个人,奶奶在三年前去世,爸妈在外地做生意。
  他家条件不错,爸妈虽然学历低,但是90年代南下沿海做生意的第一批人,凭借着勤奋努力发家,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外贸服装厂。而他姐,大学毕业后当上了空姐,并在初恋对象创业艰难的时候不离不弃,现在她对象创业成功,身价上亿,两人也就在去年领证,现在他姐不仅过上了贵妇生活还创立了自己的服装品牌。
  在前世,傅一温也是一市里的高考状元。
  大学毕业他出国进修,得到硕士学后在国外得到了牛逼公司的offer,不料一次出差遇到□□,死于非命,年仅25岁。
  重生后他在21岁醒来,发现自己绑定了种田续命系统,必须靠种田来续命。
  为了长命百岁,不让爸妈白发人送黑发人,傅一温回到了老家,跟爸妈宣布自己要回老家继承奶奶那58亩地。
  家里人都思想开放,加之家里有矿也随便他折腾,并没有反对。
  于是傅一温就成功回到了乡下,开启了他的种田生活。
  带上围裙,洗干净手,傅一温开始做酸梅汤。
  酸梅用盐水泡了一会之后洗干净,加白砂糖腌制,然后加水烧开,小火慢熬,半个小时后把杨梅压碎,把果肉压出来,再把核去掉,再熬一小会,就差不多了。
  做好的酸梅汤用瓶子盛好,傅一温并没有急着喝,因为冰镇的感觉会更好。
  把酸梅汤晾着,凉了再放冰箱。
  傅一温回头洗干净工具,觉得肚子饿了,便开始做饭。
  打算做一个青菜鸡蛋面,从篮子里拿了几根几百米开外的邻居种的空心菜,傅一温正打算去水池里洗干净,就听到了客厅里纱门打开的声音。
  农村里有人在家几乎不关门,但怕鸡鸭进来随地拉屎,都会在外面做个纱门,既通风又透光,还能防家禽和蚊虫。
  纱门跟门框用一根长弹簧连接,进来的时候不用拉门,它都能自己弹回去,门会砸在门框上,所以声音有点大。
  傅一温闻声出来,一走到客厅,就看了李二勇。
  李二勇是傅一温小时候的玩伴,家里排行老二。
  后来傅一温去城里上初中两人来往就少了,但一到寒暑假傅一温回乡下,友情便能立即升温。
  大概在18岁的时候,李二勇的爸在外面承包了工地挣了钱,自己开了建筑公司,还在县城做起了房地产,一跃而起成了县城首富。
  李二勇也不负众望,考上了国防科技大学,一毕业就是中尉,好像还被保研了。
  傅一温大学毕业出国后几乎很少跟他联系,虽然每年节假日都能收到他的问候消息,但傅一温都以为这是群发的客套,没怎么回复。
  “听说你还没回去就过来看看。”
  李二勇不好意思地笑道,皮肤有点黑,五官有点像杰森斯坦森,都是那种硬汉的形象,只是头还没秃。
  他穿着浅绿色的军装衬衫,肩膀上的深绿色肩章一杠两星。衬衫插进了军装裤里,系上皮带,不仅显得小腹平坦没有一点肚子,还更突出了他微微往前凸的胸肌。
  傅一温咽了口口水,避开了他琥珀色的瞳孔。
  “噢,这次我会呆久一点。”
  他回答道,在大学后他在乡下呆的时间不长,而李二勇作为军人假期时间也拮据,所以两人很难碰上面。
  李二勇点了点头,盯着他身上的围裙,笑了一下。
  “你在做饭?”
  傅一温点了点头,结果这男人一点也不客气地傻笑着摸了摸肚子。
  “我也没吃,真赶巧。”
  傅一温听这话笑了,这男人果然没变,不改蹭吃的本性。但傅一温也依旧老套路,脱下围裙丢在了他身上。
  “行,那你做吧,我要吃鸡蛋面。”
  傅一温点菜,李二勇咧嘴大笑,听话地接过围裙穿上就大步流星地去了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