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漠第一次见他的时候。
  
  
  他还是个浪荡公子。
  
  
  只因为在皇都惹下祸事,与丞相府家的二公子为了梦香楼的花魁大打出手,便被他的元帅父亲拎去了大漠。
  
  
  即便在大漠,他也不甚安生。
  
  
  他所到之处,无处不是鸡飞狗跳。
  
  
  我鲜卑与皇朝近百年来,和平共处,并无争端。
  
  
  可他这个少将军却来我族中挑事。
  
  
  彼时的他不学无术,连我都打不过。
  
  
  彼时的我女扮男装,将他踹进了一个沙坑。
  
  
  而他也着实狡猾,拽住我的脚踝,将我一同拉下。
  
  
  头绳被枝叉勾住,头发散开不说,还弄得灰头土脸。
  
  
  可,即便是灰头土脸,也让宋羡之看直了眼睛。
  
  
  他说,他见过很多姑娘,而我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无数姑娘中,最漂亮的一个,没有之一。
  
  
  他拉过我的手,抚向他的心脏。
  
  
  他的心跳得很快,很乱。
  
  
  他对着月亮发誓。
  
  
  此生非我不娶。
  
  
  那时,我情窦未开,对身无长物的他并无感觉。
  
  
  我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翻身飞出沙坑。
  
  
  只因一句我不喜欢废物。
  
  
  他便洗心革面,闻鸡起舞,精练武艺。
  
  
  我并未给他留下太多信息,更何况是女扮男装。
  
  
  为了寻我。
  
  
  他逼迫自己一遍遍回忆我的长相。
  
  
  逼迫军中为数不多的画师,不分昼夜地教他习画。
  
  
  连他的元帅爹爹都颇为震惊。
  
  
  一向文不成武不就的废物,怎一朝一夕之间,就像是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
  
  
  他的元帅爹爹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默默地走到宋羡之的身后。
  
  
  想看一看,他今日来的杰作。
  
  
  这不看还好,一看,差点没悸动过去。
  
  
  美人!
  
  
  全是美人!
  
  
  废物!
  
  
  宋大元帅,一掌拍在宋羡之后脑勺上。
  
  
  宋羡之的整张脸都被扣在了墨砚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宋羡之终于亲自画出了我的脸。
  
  
  他画了无数张我的脸,然后,亲自秘密地分发给每一个战士。
  
  
  谁第一个打探到关于我的消息,赏银五百两。
  
  
  宋大元帅得知消息的时候,气得差点没背过气去。
  
  
  美人!
  
  
  美人!
  
  
  美人!
  
  
  他宋家世代武将,哪一个不是战功赫赫,声名远扬!
  
  
  怎就养出宋羡之这个废物!
  
  
  可是,等宋元帅想修理一下这个逆子的时候。
  
  
  宋羡之已然备下黄金万两,要求娶于我。
  
  
  我是鲜卑族的公主,待我及笄之后,是要嫁给大周皇族的。
  
  
  黄金万两,又岂能求娶到我?
  
  
  可宋羡之心志坚定,请不动,送不走。
  
  
  最后,我兄长看不下去,直接将他给丢了出去。
  
  
  可他又执著地跑了回来。
  
  
  一连丢了五次,他竟不顾满身的伤痕和狼狈,执著地跑回了五次。
  
  
  在第六次被丢出来的时候,宋大元帅赶来了。
  
  
  一向玩世不恭的逆子,此刻竟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毅力。
  
  
  虽然,只是为了一个女人。
  
  
  即便,一直都是为了女人。
  
  
  宋大元帅的大刀架在了宋羡之的脖子上。
  
  
  甚至说出了,有我没命,要命没我的狠话。
  
  
  宋羡之自小爱美人。
  
  
  抗揍也看抗骂。
  
  
  可是,却分外惜命。
  
  
  只是这一次,刀都架在脖子上了。
  
  
  他竟然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英雄气概。
  
  
  为了一个美人,宋元帅第一次在宋羡之的脸上,看到了宋氏家族的根骨。
  
  
  终究是自己的儿子。
  
  
  逆子,也是儿啊!
  
  
  宋大元帅豁出一张老脸,与我爹爹攀谈了数十个回合。
  
  
  时间前前后后,长达数月之久。
  
  
  最终爹爹要我自己拿主意。
  
  
  我自打一出生,就是要送入皇族的人。
  
  
  即便美貌,也无人敢打我的主意。
  
  
  宋羡之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敢向我大胆示爱之人。
  
  
  只可惜,是个废物。
  
  
  我说,我不喜欢废物。
  
  
  我爹摊摊手,表示无奈。
  
  
  宋羡之不知从哪钻了出来。
  
  
  大喊著,他不是废物,他会证明给我看。
  
  
  然后,我一脚踹飞了他。
  
  
  事实证明,他依然是个废物。
  
  
  就这样,每个月初,他都来找踹。
  
  
  只是,一次比一次踹的费力。
  
  
  一年之后,我竟再也踹不飞他了。
  
  
  只是我自小习武,练了有十多年,在同龄人中,还是个出类拔萃的。
  
  
  他一个废物,习武不过一年光景,进步竟如此神速。
  
  
  他第一次,让我眼神亮了一亮。
  
  
  只是,打败了我还不够。
  
  
  还要打败我大漠五虎上将。
  
  
  宋羡之用了五年,整整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
  
  
  皮开肉绽自不必说,骨头也是断了又接,接了又断,手上身上的茧,也是生了一层又一层。
  
  
  终于,他击败了大漠的五虎上将,成功地娶到了我。
  
  
  宋元帅看着他日渐蜕变的好大儿,激动得差点给我磕头。
  
  
  宋元帅将这份感激交代给了宋羡之的娘亲。
  
  
  刚入府那一天,宋母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了大半宿的话。
  
  
  “十鸢啊!你是我们宋家的大恩人啊!”
  
  
  “十鸢啊!如果不是你,之儿还不知道要混账到什地步呢!”
  
  
  “十鸢啊!你救了我们宋氏一族啊!”
  
  
  “之儿,跟我说了,他这辈子就认定你了!绝不会纳妾!我在这也表个态,我和你公爹都支持之儿。虽说皇都贵族纳妾成风,但这风气绝不入我们宋家!”
  
  
  宋母感激涕零。
  
  
  一眼都没看阔别五年之久的好大儿。
  
  
  满心满眼的都是我。
  
  
  她的好大儿急得上蹿下跳。
  
  
  洞房花烛夜好月夜!
  
  
  抢他新娘的,竟是自家老母!
  
  
  急不得!
  
  
  骂不得!
  
  
  撵不得!
  
  
  只能猴急死,急死猴!
  
  
  彼时的我,被宋家的热情赤诚与真情深深感动。
  
  
  那夜,宋羡之急得血色翻涌,可依旧温柔以待。
  
  
  “十鸢,我爱你!我会一辈子对你好!一生一世一双人!白首不相离!”
  
  
  我紧紧地抱住他,回应着他的亲吻和热烈。
  
  
  甜蜜得似是要融化一般。
  
  
  可是,不过短短三年。
  
  
  一切都变了。
  
  
  那个发誓要与我白头偕老的男人,那个为了我淬炼成钢的男儿,在和他的娇娇儿,谈论起我时。
  
  
  语气是那样的不屑,那样的轻蔑,似乎还带着股浓烈的恨意。
  
  
  “娇娇儿,你不知道,程十鸢有多高傲!为了她,我胸骨、腿骨不知道折过断过多少次!每逢阴天下雨,我浑身都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