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大唐种田指南 > 第142章第一百四二章
  第一百四二章/.20
  猪八戒被擒的消息如春风一般吹遍高老庄,引得五名精怪尽欢颜。
  无论先前有多少龃龉,等入了高老庄,五妖怪就自发性地熟悉起来,正如同他乡遇故知,过段时日就要小聚。
  小聚的时候也不忘带上吃食,这群妖精就像是在水泊梁山落草的英雄好汉,至高梦想还不如人家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只想着能吃饱喝足,妖生足矣。
  于是涂寿带蒸饼,卵五郎并老虎精、狐狸精带鸡鸭鱼,黄鼠狼精最精明,他带了一壶酒。
  黄鼠狼精偶尔在酒坊帮工,不说佳酿,从牙缝里漏那么点掺水的酒还是没问题的,这默认为是高十二郎这的员工福利,其他帮佣得了二两酒都欢天喜地的,他们人厚道,分了点儿给黄鼠狼精。
  下面的喽啰哪里喝过这么好的玩意儿,他们一个个都穷得响叮当,浊酒,那只有大王才喝得。
  黄鼠狼精也没那么高尚,初得酒后没想到分享,而是一醉解千愁,只可惜他不胜酒力,几杯就倒,不仅如此,他还觉得高长松这的酒太辣舌头,不好。
  都不好了,就拿来做水顺人情,买个名声。
  涂寿跟老虎精他们都天真,看见他这儿的酒,各个欣喜若狂,涂寿双手捧粗糙的酒盏道:“这竟然是价值千金的美酒?你真分我们喝?”
  黄鼠狼精故作大方摆手道:“有难一起当,有福也要一同享。”
  几轮推杯换盏,气氛很快炒热,只听见“咚”的一声,卵五郎竟然将酒盏掷到地上。
  涂寿一惊,好在看酒都被喝光了,长呼一口气:没浪费,很好很好。
  酒樽似是青铜的,很皮实,没给摔坏。
  又见卵五郎摇摇晃晃起身长啸:“他猪刚鬣也有今天!”
  这句话像是将巨石投入平静的水潭,现场气氛如炒热的油锅,噼里啪啦炸开。
  在场人都苦猪刚鬣久矣,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开,宛若诉苦大会。
  这妖说猪刚鬣不给他们吃饭,那妖说猪刚鬣看他们活干慢了就一钉耙上来,还是卵二姐好,自己吃肉让下面妖喝汤。
  猪八戒只会把肉都吃了。
  ……其实他当过天蓬元帅,统领三十万水军,倒不至于不懂人心于此。
  只是在猪八戒看来,这些妖怪跟天兵天将实在不是一个档次的,他可以给天兵天将油水,却不可以善待妖怪。
  他本就对投妖身不满,变成猪更是折辱,他堂堂天蓬元帅光是接受这事儿就接受了十几年,眼下接受了、认命了,却对妖怪群体充满敌意。
  敌意照进现实,演化为苛待,可以说这群喽啰也是命不好,偏偏碰上猪八戒这大王。
  诉苦大会的方向是比较一致的,这群喽啰的语言比较匮乏,可他们的感情是真挚的,在没有人领导的情况下“诉苦根”“倒苦水”,得出结论,自己先前生活的困苦都是猪八戒导致的,他是元凶,是罪魁祸首!
  小酒也喝起来了,气氛也变得热烈了,哪怕是不爱喝酒的黄鼠狼精都被撺掇着灌了两杯。
  酒下肚后他醉醺醺的,被涂寿搀扶着站了起来。
  卵五郎已经在撒酒疯了,这群妖怪中只有老虎精的酒品好,此时抱着空酒葫芦,如婴儿一般酣睡,其余四只都很上头。
  卵五郎提了个天才般的主意,他嚷嚷道:“走!去看看他猪刚鬣养猪仔的模样。”
  豺狼也是讲究头狼效应的,他能成精,理所当然是狼群中的alpha,像他这样带领群狼的,绝不会亲自照看幼崽。
  他认为让猪八戒看猪仔,是羞辱他,远不如临幸后宫的三千“佳丽”,这也是为什么他如此轻而易举地接受跟猪八戒共事。
  对他来说,这是个看笑话的好机会。
  这可能就是天生天养的妖怪与后天妖怪的不同了,他们的概念不一样。
  于是一群妖怪勾肩搭背要去看猪八戒笑话,涂寿不想走,被卵五郎一爪子捞回来,不想去也得去!
  *
  卵五郎一行人喝酒后就现原形了,好在黄鼠狼精有先见之明,将他们的聚会地约在僻静之处,此时一个个顶着兔头、狼头,摇头晃脑的,竟然都没被村人发现。
  当然,可以想象他们被发现会引起多大的骚动。
  猪圈有味儿,距离豆腐坊、酒坊都有段距离,黄鼠狼精是喝多了,却不影响他认路,摇摇晃晃地走过去,听见小猪仔的“哼哼”声还要嘲笑两句。
  “跟猪刚鬣的哼声一个样。”
  “对对对、对对对。”
  其声应和。
  *
  再说猪八戒,你若一开始就让他去照顾小猪,甚至看护产仔的母猪,他是一定很不乐意的。
  然而,人就是这样,你若一开始提出个踩他底线的事儿,譬如开个后宫,猪八戒是抵死不从。然后再说,你只要做点苦工,跟猪相处就行了,他几乎是欢天喜地地答应了,根本不觉得自己受到侮辱。
  高长松的伙食也给力,猪八戒自己做的饼子,那是相当不行,这猪就没研究过厨艺,那福陵山的条件,让他活得像山顶洞人,石磨平面都凹凸不平。
  面粉磨不细,后续自然不用说,偶尔他咬一口自己做的饼子,都觉得硌牙。
  发酵得不好,跟松软毫无干系,又在磨得过程中参入石子沙砾,吃这样一块饼子,只感到饱腹,好吃是万万说不上的。
  可人肉也不好吃,是酸的,妖怪们不还吃得津津有味,可见他们没吃过好的。
  人族的花样多,猪八戒一开始还不怎么吃猪肉,觉得自己到底投了猪胎,可他吃过一次东坡肉,便一发不可收拾,很馋那味。
  不对不对,罪过罪过,他一个学佛的如何能吃肉,只是偷偷尝过那么亿两次。
  此时的猪八戒看着那一只只嗷嗷待哺的小猪仔,不仅不想将它们咬死,还颇有耐心,在他的眼中,小猪仔已经不是小猪仔,而是一块块肉。
  即便如此,他也不是时刻都能保持如此良好的心情,尤其在给他们倒猪食的时候。
  猪八戒将一桶桶煮好的猪食倒给小猪仔吃,心中酸溜溜的。
  他想:吃这么好,俺老猪最饿的时候,吃得都不如你们,真是岂有此理!
  正这样想着,耳边却传来哄笑声,抬头看来,竟然是一群醉鬼隔着围栏在那哈哈大笑,拿他取乐。
  领头的是卵五郎,猪圈周围的围墙足够高,他现出原形也不够,双臂扒拉着墙垣,活似将翻墙而过。
  猪八戒看他这样,露出狰狞的笑容,见木桶中的饲料倒完了,刷的一下扔出去,那木桶的底边直接击中卵五郎的脑袋。
  卵五郎倒在地上,双手捂住自己的脑袋,不住地“哎哟——哎哟——”
  真是被打惨了。
  晕乎乎的涂寿等才意识到猪八戒的凶残,酒都醒了一大半,当即抖动三瓣嘴,差点被吓得昏死过去。
  他回头,却看见一目瞪口呆的年轻郎君,此人身着毛衣,外罩袍衫,看向自己的表情已经不能用惊讶来形容,说错愕还差不多。
  此人像怀疑自己身在梦中,先盯着他们一行人看,死命地眨巴眼睛,随后又伸手,狠狠往自己脸上抽了一记。
  杨晨喃喃自语:“疼啊。”
  疼的话就不是在梦中了。
  涂寿的尾巴紧张地抖动着,他吓死了,根本说不出话来。
  涂寿:怎、怎么办!被人看到原型了!
  ……
  高长松看着气急败坏的高香兰与低头认罪的精怪们,还有一脸“关我什么事”的猪八戒,倒吸一口冷气。
  钟离珺看后紧张地在他背后拍了好几掌。
  高长松被拍得有些疼,赶紧道:“不碍事,我没有气不顺。”
  可等他转头看向这群妖跟人,他还是觉得头疼,心想:这局面我也是猜到的,都是群管不住原型的妖怪,迟早是要被人看到的,给杨晨看到总比其他人好。
  杨晨就是顺德楼的少东家,给高长松救过一次后,偷偷信了道教,若说这镇上谁最推崇高长松,一定是他。
  这推崇还不是金钱层面的,而是降妖除魔能力方面的。
  无论怎么想的,高长松得先跟脸上写满兴奋的杨晨解释,他说:“这群……”他艰难措辞道,“这群妖怪是钟离郎君助我收服的,眼下在我这做帮工,并不害人。”
  哪怕以前害,现在都不害了。
  杨晨感叹道:“这就是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他又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失敬失敬,我不该在十二郎面前说佛门的话,可你知道的,我就是那个意思。”
  高长松道:“也没那么夸张……”起码他就不觉得这些妖怪一心向善了。
  杨晨是个胆大的,说实话,黄鼠狼精他们看见杨晨,不是没起“杀人灭口”之心,这说的不是真杀人,在高长松治下他们没有胆,这里是说把他敲了闷棍,直接逃跑,反正杨晨不知道他们人型什么样。
  这坏就坏在杨晨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说要参观下高长松这的牧场,于是高长松点了高香兰带他来,这才目睹了妖怪们的斗争。于是乎,高香兰也很快意识到妖怪们不对劲了,都化成原型了。
  她虽知情,也是第一次见这局面,被吓了一跳。
  之后不用说,连同无辜的猪八戒都被扭送至高长松这。
  而高长松最后的处理是……
  “以后,太阳未落山前,一律不给喝酒。”
  高长松原本想说不给喝了,但转念一想,又觉得禁酒令要求太苛刻,他如此对妖怪,容易引起他们的反叛,想想看晚上喝也就罢了,村民都回家了,不怎么看得见妖怪们,到时候再严加看管,没什么问题。
  说完后,他给卵五郎他们一个“晚上收拾你们”的眼神,挥挥手让他们离开,先跟杨晨谈事。
  杨晨来这,是专门贺喜高长松的。
  只听见他神秘兮兮道:“我这里得了一首女冠诗,是专门赞美毛线衣的,我读给你听听。”
  原来,高长松的毛衣不仅被卖到了长安,还很受欢迎,引起轩然大波,无数追求风姿的道教人都赞美它,甚至还写了诗,传回乌斯藏,杨晨本来就找高长松有事,此时听说了女冠诗的事儿,不就得来跟他唠嗑一番,让高长松知道自己的成果?
  也是有心了。
  寒暄完后再说正事,他是来找高长松批量买酒的。
  杨晨家里也有买卖酒水的渠道,毕竟他是做酒楼生意的,不掌握点路子都说不过去,但他走量不大,只算是散户。
  杨晨道:“眼下十二郎你这的酒水热度未褪,若不是有你我这层关系在,我贸然还买不到哩。”
  “又听说远道而来的粟特人、长安的商贾都会来找你买酒,我能插在他们之前买,也时间可以吹嘘一段时间得儿。”
  由此可见,产自高老庄的白酒已经撒向世界各地了。
  而此时,在遥远的唐国,一艘船自大安国的方向缓缓驶入,最后停留在大唐的港口。
  从船上下来的有从大安国满载而归的唐朝商贾,也有远道而来行商的大安国人。
  因大安国人全民皆修士,针对他们的审核要严格许多,其中就包括从哪个门派来,学哪些法术,是不是正宗人族之类的。
  若抓到了人族与妖的混血,又没有经过报备,是要遣返、打回的。
  待船上人下到最后,守船的匠人眼前一花,竟然看见一段洁白无瑕的布匹,那是修士宽大的衣袖。
  随即看见了一袭比雪还要白的袍子,女剑修如刀刻般的下颌线,还有她凛然不可侵犯的神色。
  她腰间别着一把青萍剑,正是李白不离身那把的同款。
  这样卓绝的气度吸引了一大波人,守门的将领甚至想:这样一位修士,等进长安城后一定会引起渲染大波吧!真不知她是来游历的,还是来找大唐修士切磋的。
  凌霄派二师姐:非也,我来是背负了全派人的希望,为了能够创造一个安心修行的环境而来的。
  为此,他们派需要大笔的钱,定制更多的磨喝乐以服务弟子。
  重点就是钱。
  就在这时,穷得响叮当地剑修们忽然想起,去年他们发了一笔横财,就是从高长松那走的。
  真是多亏了他留下来的那些酒。
  二师姐的眼神十分犀利:这一次,务必要请他提供批量酒水才行。
  围观人:啊,她的眼神好锐利,她的穿着好入时,她甚至还信道教!
  这样的修道之人,不是大唐人的最爱吗?她一定能够在长安走红的!
  他们就是喜欢西门吹雪、叶孤城式的剑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