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大唐种田指南 > 第140章第一百四十章
  第一百四十章/20221016
  五更天,公鸡打鸣,蜷成一团的涂寿挣扎着从纸被中爬出来,一双长耳陡然立起,暴露在不那么温暖的空气中,抖了两下。
  入冬后,天一日比一日亮得晚,此刻屋内黑不隆咚,伸手不见五指,好在妖怪的夜视能力不错,涂寿一双红石榴般的兔子眼在黑暗中闪闪发亮。
  他跳下床,摇身一变成了一皮肤白嫩的青年,也不知是种族天赋还是气质问题,他看上去有些怯懦,不像个大爷们。
  变人形后慢吞吞穿上纸裘——他可以买皮袄,但想着自己有一身兔皮,一点儿也不怕冷,何必花那冤枉钱,就没置办袄子。
  精怪们的想法都差不多,没一个买皮袄的。
  门外是开阔的大院,地被清扫得一尘不染,夯实的土地有被冻裂的迹象,涂寿顶着呼啸的北风穿院而过,来到西堂。
  唐代的庭院布局都差不多,西边是厨房,灶台锅碗一应俱全,家境殷实的还会挖地窖存放过冬的蔬菜。
  涂寿这当然是没有的,他住的可不是自己家,而是高长松给一应长工配置的员工宿舍,其他人都住大通铺,兔子精涂寿靠一双巧手,成功升级为技术人员,住宿条件也远胜他人。
  他起得早,也很乐于助人,干脆点燃火把饼蒸上,顺带着还烧了好几锅热水,一刻后,住在其他屋子里的长工陆陆续续来了,都是人族,纷纷跟勤劳的涂寿道谢。
  早食吃的是咸菜就蒸饼,配一碗热腾腾的水,热水入肚肠,五脏六腑都暖洋洋的,那些长工终于不哈气跺脚,暖过来似的。
  不是高长松这住宿条件不好,相反,他是住宿条件太好了,长工都有暖炕睡,这冷不丁一到户外,温差太大,不就冷了吗?
  这群长工跟涂寿关系都不错,此时招呼他道:“涂寿,今儿要做什么活?”
  他们也不涂几郎地喊,主要是问涂寿他行几,此妖茫然地回答道:“不记得了。”再深入问,就听说他自小没了爹娘,兄弟姐妹似乎有很多,但都不在了,众人听后蓦然,再也不问他在家中行几的事,只“涂寿”“涂寿”地喊大名。
  涂寿:爷娘是兔子,最多不过活两三年,兄弟姐妹都被吃了吧?
  兔子精也很高兴,他受草食动物天性影响,化形至今别说吃人,伤人都没有过,每日吃些青草野果充饥,很是满足。也正因为此,他在妖怪大王那不怎么受欢迎,其他肉食的喽啰也看不上他,动不动就威胁说要挖他心肝吃,涂寿每日担惊受怕,过得那叫一个凄惨。
  实不相瞒,来高长松这后,他不仅没有受制于人劳改的自觉,反而过得很高兴,只觉得自己出生至今,从来没过过如此安稳的日子,恨不得天长地久赖在高老庄,给人族做事。
  涂寿高兴道:“还是老样子,吃过早食后先教那些娘子小郎君织毛衣,下午再帮十二郎织那些花样特殊的,听说这些衣裳在长安卖得很好,十二郎给的工钱也多。”
  天地良心,以前他都不晓得,原来干活了还有钱拿!
  长工道:“今个下午若有空,要来一起练练吗?”
  涂寿好奇道:“练什么?”
  “不过是骑射功夫,若在冬日不温习,还有什么时候能学,此刻天下是太平,又有谁知道何时战事又起?而且我们是马背上的民族,虽买不起马,射箭却不能落下。”他想着涂寿这种年纪,估计是个好玩的,又说,“应当还能练练蹴鞠,成日里呆在屋子里头也不是个事,出来活动活动玩玩不也很好?”
  涂寿听后欣然应许。
  说是到了农闲时节,唐代的普通老百姓却也没闲着。妇女不说,在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时期,一年四季她们都
  要在织布机前劳作,冬天也不影响她们织布。
  男子的话本因不用种田而得到了短暂的闲暇,实际上却因隋唐实行的府兵制度,而要利用此季习射。
  府兵的兵都是从农民中选的,白居易有首诗中写道:“无何天宝大征兵,户有三丁点一丁”,说的就是这种制度。
  此外,唐朝还开行“武举”,这使民间兴起习射之风。
  涂寿虽没练过,却也很乐意参与此类活动,一整个上午,他都活在兴奋之中,连来跟他学习织毛衣的娘子与小郎君都看得出来。
  甭说是高老庄,附近几个村落的娘子都给他学了如何织毛线,初级的还停留在织羊毛袜,高级的已经开始跟他学习如何织毛衣了。
  出于固有印象,那些在田里做活的大老爷们不是很愿意学织毛衣,都说自己手笨,可他们也眼红编织带来的收益,因此把家里的小郎君全赶走去学了,反正能挣一点就是一点,这也算一门手艺不是?
  别的不说,你看高十二郎麾下最会织毛衣的,不也是一郎君吗?
  高慧慧胆子挺大,她问道:“何事令涂师傅如何高兴?”
  涂寿差点藏不住自己的俩只耳朵,任它们在空中摇摆,他欢天喜地地回答高慧慧的问题:“待到下午,我要同去习射。”
  这对他来说,就像是小学生秋游一样快乐。
  高慧慧却不觉着有什么,自然,她家阿耶每年冬日都会习射,甚至会带上她的兄弟。
  她“哦”了一声,显然,涂寿的答案很不得劲。
  织毛衣对涂寿来说已驾轻就熟,眼下他放慢速度,令他人观看。聚集在这的都有织毛袜的底子,看着看着,也能笨拙地跟上他的速度。
  中午涂寿是单独吃饭的,是他从高长松那摸来的草饼,这只有高长松的爱驴才能吃,涂寿用大板牙慢慢磨喷香的干草,吃得无比满足。
  那些织毛衣的连续坑一天脑袋,颈椎也受不住,中午多回去休整了,涂寿想想,则怀揣几块饼,去找黄鼠狼精他们。
  跟涂寿不同,黄鼠狼精等还在跟寻常长工一同做活。
  原因也很简单,他们身无长物,老虎精只有一把力气,精细活根本做不来,剩下无论是本该精明的狐狸还是以军师自居的黄鼠狼,放在一群人族长工中也不怎么出彩,高长松又忧心他们害人,遂将人放在眼皮子底下。
  先前跟着料理田地,也算一把好手,等到冬日就搭把手做酱做豆腐,纯纯卖力气。
  狐狸精跟老虎精都很笨,他们也容易满足,做点活就得以饱食,比起在猪八戒手下,已经是天堂了。
  黄鼠狼精自恃智将,不是很满意眼下跟老虎精他们同工同酬,可惜高长松也不惯着他,直说若他身无长物,也不会对他另眼相待。
  他最近总是围着家畜打转,似乎想要借自己身为精怪的统治力,让那些家禽更听他的话,但一想到黄鼠狼会偷鸡吃,高长松就有些不放心。
  他想要拥有微末的权力,还任重而道远啊。
  涂寿将蒸饼分给黄鼠狼精吃,以前是对方罩他,现在换成他反哺黄鼠狼精,倒也不错。
  对方说起高长松最近的打算,仅关于农畜方面的。
  “十二郎欲多养数十头猪。”他是这么说的,“前几日闻说他得了头种猪,膘肥体壮,很是魁梧。”
  说起猪,涂寿打了个冷颤,他都有猪八戒ptsd了,只弱弱道:“那么多头,养得过来吗?”
  黄鼠狼精鄙视地看了涂寿一眼,想“看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他自认为对人族事了解颇多,满嘴跑火车道:“这有什么,听闻人族官府出面养它,围栏中何止有上百头,连千头都不止。”
  “这些猪
  一次性卖了可换不少钱,所以人族都把它们叫做‘乌金’,能把千头猪养得好,就是有宰相之才。”
  其实养猪有“宰相之才”是个玩笑话,可黄鼠狼精不知道,以为是真的,他转手又说给涂寿听,收获了他崇拜的目光。
  “原来如此。”
  他感叹道:“哎,说起种猪,应该没有谁比大王更加够格了。”
  涂寿没别的意思,他是真发自内心感慨。
  黄鼠狼精听后倒是斜眼看他:“你这兔子,现在还叫猪刚鬣大王。”
  涂寿嗫嚅道:“这不是习惯了……”
  “猪刚鬣此妖心思十分歹毒,你别以为他投了猪胎就对同族好,我是听说他出生后就立刻把同窝的兄弟统统咬死了,都说虎毒不食子,他对猪可一点好感都没有。”
  黄鼠狼精说:“你我跟他如此多时日,可见他对猪有好脸色?你让他去找母猪,真不如杀了他。”
  涂寿完全不能理解,他很是震撼。
  “母猪有什么不好的,我看母兔子都觉得清秀可爱,他若不喜欢猪,能喜欢些什么?”
  显然,他属于审美观没改变的那种,现在化作人形那叫入乡随俗,高长松说的,不化成人形不给吃饭,可实际上,他内心跟乌云他们差不多,都觉得人族光秃秃的,一点毛都没有,哪有他们兔子好看呢?
  他一直想,等安定下来了要找只化形的母兔子,生一窝小兔子,对于爱看兔片的涂寿来说,不喜欢同族的猪八戒真怪!
  黄鼠狼道:“我怎知他喜欢什么,反正他不爱猪。”他不屑道,“这当赘婿的,只要是个美艳些的女妖他都爱,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长什么样。”
  很快,黄鼠狼精把蒸饼吃完了,涂寿也回到自己的岗位上,接着织毛衣了。
  涂寿毛衣织得快,一下午又完工一件,他屁颠屁颠跑去交给高长松,这才听高香兰说他人不在,跑出去了。
  距离跟长工约射箭的时间还有些远,涂寿对能养百头猪的猪圈有些好奇,就往后院走。
  哪怕有冬日凛冽寒风吹拂,都吹不散牲畜圈特有的味。
  涂寿的脸皱成一团,不好,三瓣嘴都冒出来了。他捂着嘴一推,好不容易才把这嘴收回去。
  高老庄的鸡鸭猪羊过得好,高长松怕他们感冒,还喊人做了个大棚。
  远远的,涂寿便听见猪仔哼哼唧唧的声音,他是肯定不喜欢猪的,但这声音也不至于让他吓一跳。
  真正让他害怕的是推门而出的卵五郎,只见他单手提起小猪仔,那猪应该还有点份量,可在他的手中,猪仔的挣扎力度微乎其微。
  卵五郎的脸上带着狰狞的笑容,只见他手起刀落——
  咔嚓!
  涂寿:咿!
  胆小的兔子差点就晕过去了!
  卵五郎看他耳朵都怕得立起来,这才慢悠悠回头道:“是你啊。”
  他跟涂寿的关系并不好,这群喽啰中,他就没有跟谁关系好的。
  便恶声恶气道:“你来有什么事?”
  兔子精结巴道:“我我我我我,我就来看看!”
  卵五郎:“有什么好看的?这里只有猪,猪仔、母猪、种猪。”他狰狞笑道,“才买的种猪你要看看不,也就只有他还没有被我割过。”
  如果是高长松在这,肯定会吐槽,说卵五郎是“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猪八戒当年对他的压迫被他尽是转移在其他无辜的猪仔头上。
  这时候的涂寿一点都不想接话,实不相瞒,他想逃跑了。
  可卵五郎不给他跑,不仅不给,还一定要压着他参观,还总是说些让他汗毛倒竖的话,比如:
  “哼,高十二郎说了,
  这些才被割过的猪仔应该单独塞一块,可这偌大一个猪圈,就没个看管的人。”说着用不怀好意的眼神打量涂寿。
  涂寿抖抖抖抖抖抖,尾巴上的毛根根分明,炸得像朵雪绒花,他立刻道:“我还要织毛衣,不不不不……”
  卵五郎看他反应这么大,还有些奇怪:“我知道你要织毛衣。”
  他混得这么好,妖怪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卵五郎又很热情地揽着他,拉他看种猪。
  其实涂寿一点都不想看,但他被卵五郎拽着,哪里敢挣脱。
  卵五郎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道:“嘿嘿嘿,那猪的模样你一定很眼熟。”
  涂寿还在奇怪着呢,忽然感受到一阵熟悉的妖气,本来他就怕,现在干脆直接给炸出原形了。
  这这这这这,这是猪大王的感觉啊!
  别说是他了,哪怕是不那么敏锐的卵五郎都感觉到了,他眼中闪过一道仇恨的光:“猪刚鬣,你竟然还敢来!”
  涂寿当机立断就要逃跑,天呐,他可是从福陵山逃跑的,论理说来猪八戒抓他回去天经地义,按照人族的说法,他就是个逃奴啊!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虽捕捉到了猪八戒的妖气,后续却没有传来“轰隆隆”的声响,看样子猪八戒没有挥舞他的九齿钉耙,将高老庄给拆了。
  涂寿有些奇怪,猪八戒不是这性子啊。
  卵五郎也觉得不对,可他也是个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恨猪八戒成那样都不肯出面,此时咬牙哪里都没走已经是他相信高长松等人的证明了。
  他认为以高长松他们的水平,是能把猪八戒打跑,庇护他们的。
  然而,现实比他们想象中的要更有戏剧性。
  很快,在前院行走的于朗给高长松打发来找卵五郎,他看见在猪圈门口站桩的卵五郎笑道:“怎么站在这儿?也不觉得味大。”随后道,“十二郎吩咐我来寻你。”
  卵五郎对高长松很服气,人一喊就愿意走,至于涂寿,他比较害怕,不敢一只兔子呆在这,他想着高长松在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亦步亦趋跟着卵五郎一起去。
  于朗是个健谈的,边走边跟卵五郎说:“你这很快就要来新人了,十二郎喊你怕就是说这事。”
  卵五郎机械地回应:“哦、哦。”
  此刻他心中充斥着对猪八戒的愤恨,实在没空间去分析于朗说的话。
  但等到高长松的面前……
  看那垂头丧气的黑面大汉,卵五郎已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恨,他恨恨道:“是你!”
  猪八戒也没想到能在这“他乡遇故知”,看见卵五郎还有些惊讶,此刻他心中闪过好几个念头,最后认为卵五郎跟他一样,是在半路被高长松逮来的。
  他并不同情卵五郎,反而忧心自己的命运。
  高长松早就决定好了,放猪八戒走,他不放心,至于干掉猪八戒,那肯定是不行了,真那么做观音菩萨估计就要来干掉他了。
  那还不如将这头猪放在眼皮子底下,让他干够劳改时长,得到一个深刻的教训,再也不敢进犯高老庄。
  当然了,高长松绝对不会给他打击报复的机会,系统里有那么多定契约的商品,本土还有跟坐骑缔结的“主仆契约”等等,他不至于拿猪八戒没办法。
  高长松对卵五郎说:“这厮你也熟悉,接下来数日派他到猪圈当帮工,先前与你说过的都交付于他。”
  其实他说的是让猪八戒去负责猪仔的阉割后护理跟母猪的产后护理,为了他这儿猪仔的存活率,这两项都需要专人去做。
  猪八戒懂猪语,干这个正合适。
  可谁知卵五郎会错了意,他作恍然大悟状。
  懂了,是
  让猪刚鬣做种猪!
  卵五郎嫉妒得质壁分离:可恶,竟然有这等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