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大唐种田指南 > 第127章第一百二七章
  第一百二七章/2022.9.27
  菠菜并非本土菜蔬,它是两千年前由波斯人栽培的菜蔬,当时叫波斯草。菠菜这名字,是后来演化而出的。
  正史上菠菜第一次登场,是在贞观二十一年,尼泊尔的国王那拉提波将菠菜作为礼物,派使者前往长安,送给李世民。
  显然,历史上波斯的菠菜可能更有名,但尼泊尔也是产菠菜的。
  《唐会要》曾记载这样一番话:“尼波罗国献波棱菜,类红蓝,实如蒺藜。火熟之能益食味。即此也。”由此可见,在当时菠菜还有个别名,叫波棱菜。
  往返于尼泊尔与大唐或波斯与大唐的商队,行路上都会带来自家乡的美食,别问他们是怎么保存的,这毕竟是有空间储物的西游记世界,为保鲜,香料药材及菜蔬都存在空间内,就怕沿路颠簸,使其营养流失。
  被钟离珺找上的商队也挺懵,他们不是没见过拦路进货买香料的,可连带着问他们买菠菜,还真是头一回。
  拜托!菠菜的根茎可是红色的,看这颜色你们敢吃吗?
  这年头人对颜色鲜艳、从未尝过的果蔬都敬谢不敏,生怕吃了中毒。想想番茄,明代一开始传入中国时只作观赏之用,还是到了快二十世纪才被普遍食用。
  对当时的百姓来说,鲜艳的菜蔬就像是色彩斑斓的毒蘑菇吧。
  像李时珍一样继承神农尝百草遗风的人少之又少。
  可钟离珺就不同了,他还是很热衷于挖掘新菜的,而且就算中毒又怎样?反正也不是什么灵蔬,还不是中毒就中毒了?
  中毒了就逼出来!
  修士的体质为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钟离珺朴实地询问波斯人,菠菜怎么吃?
  波斯人操着古怪的汉语表示:“加点盐,煮着吃。”
  钟离珺立刻尝试了。
  也不怪他急,唐代蔬菜种类还是挺少的,像叶子菜,最常见的是菘菜,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大白菜。但菘菜绝不是唐最时髦的蔬菜,这年头人都更喜欢吃葵菜,一种滑溜溜黏腻腻的绿叶菜。
  甚至有不少诗人留下咏秋葵的诗。
  钟离珺这人对吃的都很博爱,可吃多了他也觉得腻味,就想换换口味,像他这样的老饕,立志吃遍天下美食。
  更何况,钟离珺也不是很喜欢秋葵的口感,有时他会觉得葵菜黏糊糊的。
  头次尝菠菜,钟离珺眼前一亮,或许是没处理好,菠菜还带着股土腥味,然瑕不掩瑜,吃碗菠菜后,钟离珺充满了力量!
  他脑海中划过菠菜的无数种吃饭。
  最后,他向波斯商人购得种子,又往乌斯藏去了。
  ……
  “阿嚏——”
  一阵寒风吹过,高长松打了个喷嚏。
  乌斯藏这昼夜温差十分之大,刚欢度完丰收的季节,小风就吹起来了。
  高长松外出时见村人换上了冬衣,这年头可没什么羽绒服、棉袄,富裕人家会在布裘里充丝绵,轻薄又保暖,可这玩意儿哪怕高长松都不会穿,一是修道之人不怎么怕冷,二是这衣服太太太昂贵了。
  丝绵沾了一个“绵”字,可根咱们常说的“棉花”不是一个棉,这是种用蚕丝制成的棉絮,工艺上比较接近现代的蚕丝被。
  蚕丝被可不便宜,这还是在生产力发展的现代,放在一千五百年前,非达官贵人是用不起丝绵制衣御寒的。
  稍微殷实点的人家首选的御寒之衣是皮裘,也就是皮草,这也分个三六九等,譬如狐、貂、貉、豹做得皮草稀有,多为贵人所穿,百姓则穿鹿裘、狗裘等。
  说实在的,都穿上皮草了,这起码家里得有劳动力能抓狍子、鹿,才有皮裘穿,再穷一些的人家,就像是古诗中说的,盖纸被,穿纸衣。
  不过这里的纸,并非我们理解的纸,要不然百姓早在严寒之中被冻死了。
  纸衣既然能盛行,就证明它还是有一定抗寒保暖性的。
  纸衣的原料是楮树皮纸,此纸十分耐磨,且隔热性完胜麻布,已经快把麻布纸衣给淘汰了。
  高长松家贫时也穿过纸衣,他感觉:硬是真的硬,保温,马马虎虎吧,只能说聊胜于无。
  无钱的村人除纸衣外还会左套一层、右套一层,他们的外套多是麻布所制,夹层里缝了破布头、麻绳、废纸等一切似乎能御寒的废品。
  成品说御寒是不可能的,挡风还差不多。
  去年高长松自己还在挣扎,自然没有闲心搞别的,但在第二个寒冬即将来临的今日,他也琢磨着能不能做出价格在皮裘之下的防寒品了。
  哎,御寒衣物,最好的原材料不就是棉花吗?而且棉花也不是没有传进中国,早在未经南北朝时期,就有棉花了,可惜直到现在还只当观赏品,要他在全国大力推广,也得当上朱元璋,在全国强制推行种植才行啊。
  考虑到下一任皇帝是李世民,他还是无视种田系统的争霸功能吧……
  推广棉花是行不通的,他自己种棉花都欠奉,高长松从未在古格镇周围看见过!
  但是,学习一下穿越者前辈们的经验,搞点毛衣还是有可能的。
  高长松还是看过不少穿越的,只要穿越古代,就必然打铁制糖织毛衣,可能是这三项赚头比较大吧,哪怕是当时有技术,这还不是能进行技术革命吗?
  毛衣这玩意,看似走进千家万户,实际上它进入中国的时间是比较晚的,否则在明清时期就用该有布袍配高领毛衣这种时髦的搭配了。
  它是在二十世纪才被国人逐渐接受,并且推广开的。
  但在西方,毛衣很早就登上了历史舞台。
  两河文明遗址中就出土了上古毛线制品,在唐代时,整个地中海都应遍布毛衣的影子。
  当然了,高长松想着织毛衣,可是有的放矢的,他认为乌斯藏具有搓毛线、织毛衣的先天优势。
  其中原因还得细细道来。
  首先是乌斯藏在历史中的原型是吐蕃,文成公主进藏的那个吐蕃。
  在传统历史中,吐蕃一直是游牧民族,文成公主带来先进的技术与农业知识后,才变成半农耕半游牧民族的。
  有农耕做后勤保障,又有游牧民族一贯的机动性,唐朝中期的吐蕃才空前强大起来。
  西游记中,高老庄人明显过着农耕生活,这也从侧面展现出,吴承恩老先生笔下的乌斯藏不是单纯的游牧民族,实际上,根据高长松对本国的理解,这毫无疑问是个农耕与游牧兼具的国度,别的不说,围绕在古格附近的察雅、八宿、类乌齐、左贡、桑昂等地中,一半都是草原。
  他们这的常见畜牧有牦牛、名马与羊、彘、驴等等,考虑到唐代人比较喜欢吃羊,羊又成为了当地的大种牲畜。
  马就不用说了,那是国家机动力的根本,算战略物资。
  乌斯藏的羊为了应对高原恶劣的气候,自发性养出了一身厚厚的毛皮,一般情况下,这些毛皮会被整张剃下来加工成羊裘卖给平民,如果嫌弃羊毛太脏,不愿意鞣制,那就会成为肥料。
  高长松算了一下买纯天然羊毛的价钱,倒吸一口冷气,嚯,这简直是无本的买卖!
  考虑到从无到有的过程,高长松决定从最简单的搓毛线开始,这一部分实践无法交给其他人来做,只能靠他自己摸索。
  *
  高长松听闻胡屠户来了,亲自出去见他。
  胡屠户是镇上的屠夫,在封建社会屠户是贱业,可比起寻常老板姓,他们的钱包还是鼓鼓囊囊的。
  他身兼数职,宰羊又杀猪,以前胡屠户都从农户家买黑猪,肉说紧实也紧实,就是一身骚味,他都不大愿意吃。
  不知从何日起,长安来的郎君都要专门去高老庄吃东坡肉了,他一开始只将其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听一嘴便罢了,可当他真看见高老庄产的猪——个头那么大、肉那么肥、还没有臊味,胡屠户甚至想,这别不是寻常猪,是猪妖吧?
  不过,猪妖怎么会有如此多头?定然是此地出了个养猪能手,听说那十二郎家都不是养一头、两头猪,是养十几头、几十头。
  胡屠户咋舌,他们哪来这么多粮食养猪的?
  高长松:感谢猪饲料配方。
  胡屠户看见高长松,那定然是恭恭敬敬的,高十二郎的名声他们都听说过,对他这样的屠户来说,高长松是上线,不跟他搞好关系,哪有猪可以卖?
  这十二郎的来意也让他觉着奇怪,只听他问:“胡屠户,今日羊卖得可好?”
  胡屠户摸不着头脑,还是答道:“较往日是好些,天寒日冷,吃点羊肉暖身子。”卖得都要比猪好了。
  高长松说:“还是以往那样,直接从牧人那牵几只羊,等人要了直接剥皮?”
  他胡乱点头。
  “羊毛价格如何算?”
  “羊毛?”胡屠户问,“要连皮吗?”
  “有没有皮都不妨碍。”
  胡屠户斟酌道:“那羊毛本就不值钱,十二郎若想要尽数拿去便可,你可别忙着推拒,倘若你不要我也是拿去扔了。”
  这种羊毛太脏,又沾了血,板结成一块一块的,哪怕是树皮都比羊毛更保暖,贫寒人家的小儿都不愿意拿,毕竟拿回家后还要多次清洗,他们又没掌握鞣制的技法。
  这天喝水太冷,若想把羊毛洗干净,手指都要冻成通红的萝卜块了,反而得不偿失。
  高长松也没白占便宜,他估摸价格,给胡屠户打折,他今日挑的猪个头最大,价格还便宜,等他牵着“哼哼”叫的肥猪从猪圈出来时,笑得合不拢嘴。
  目前看猪圈的活落在了白兔精的手上,既然是劳动改造,那活必定是又累又脏,别人不愿意干的,至于为什么不给黄鼠狼精他们,那还不是怕他们监守自盗,把猪给生吞活剥了?
  对劳改的妖怪,高长松如同秋风扫落叶般无情。
  胡屠户抽筋剥皮的事干多了,技术一流,他送来的羊毛都连成一片。
  草原上的羊恐怕从出生那天起就没洗过澡,羊毛是真的脏,高长松看这一堆仿佛打上马赛克的脏羊毛,嘴角抽搐,他想了想,招来一名长工道:“去,把狐二虎三他们一起喊来。”
  是时候让精怪工作了!
  ……
  高长松以为自己成日在折磨精怪四人组,谁知他们一点都不觉得这是折磨。
  不说别的,就那白兔精,他根本感觉不到黑猪臭,原因很简单,他们这些带皮毛的妖怪,都不大喜欢皮毛被打湿的感觉,因此很少洗澡,都快被腌入味了。
  别的不说,那黄鼠狼精自带一股异味,他与其相处,久而不闻其臭,又怎会感到猪臭呢?
  更别说高长松这素菜做得好,白兔精满意极了。
  高长松也满意让妖怪做活。
  他可以用很多词汇来形容他们:勤劳、踏实、不求甚解。
  这里的不求甚解含贬义,是说他们埋头干活,不深入了解。
  高长松将他们召唤到面前,满意地发现,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精怪们的脸颊都丰盈了一圈。他深谙对比之道,从未在吃喝上亏待了这四精怪。
  从卵五郎身上便可得知,给他们吃饱穿暖有多重要,此乃和平之基石。
  再看他们对自己的态度,恭敬中夹杂着一丝丝的畏惧,很好,就该这样!
  高长松清了清喉咙:“召你们来,是给你们派新活计,这项活计我尚未交给别人,我做给你们看,你们跟着学。”
  说完就要蹲下来,清洗裹油结块的羊毛。
  老虎精等听了高长松的话,尚且懵懂,只是弯曲高大的身躯,照葫芦画瓢,黄鼠狼精就不同了,他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机会!这是受提拔的好机会!
  捻毛线的第一步是给羊毛去油,后世简单,你就算弄点洗洁剂都可以去油,现在的话只能用古法,在弱酸盐和石灰水中,高长松选择石灰水,平时点豆腐就要用到,东西都是现成的。
  甭看老虎精长得五大三粗,干起活来却很细致,至于狐狸之流,本来就是以狡猾面目为众人所知的,精细活对他们来说不算难,三下五除二就把几盆羊毛洗干净了。
  高长松满意点头:“把这些羊毛拧干放院子里晒晒,记得找块石头压着,别让它们吹飞了。”
  于是老虎精跟白兔又屁颠屁颠去晒羊毛。
  之后的工序也简单,一是用针梳把羊毛梳顺了,随后就是拧成毛线。
  中间虽然有种种小错,最后还是顺利完工。
  织毛线对高长松来说倒是比较简单,他是个搞手作的,竹编之类的功夫活都会,没道理毛衣就不会织。
  于是乎,大凡是要跟高十二郎打交道的,都会看见一幅奇妙的画面,只见高长松左右手各捏了根长筷子,左右左右不断翻飞,一条长围巾在他手中诞生。
  哪怕是他去镇上办事,都不忘带上他心爱的毛线!
  顺德楼的少东家杨晨本来是约高长松来吃酒聚聚,局上还有些相熟的,如蔡元光、黄千里等,一众人看他目瞪口呆。
  最后还是较为见多识广的黄千里说:“这编织法,跟织布略有些相似。”
  这年头哪怕是大家的小姐,也要颇懂裁剪、织布之法,这就是项必备技能。
  谁家还没有台提花织机啊!
  哪怕高长松家都有一台,只可惜高香兰跟高翠兰都不算特别会用,她们以前看高老太织布,可因二者年岁太小,身量不够长,不能操作。
  若按照原本的生活轨迹,她们迟早要跟隔壁的于四娘学,现在高长松也不强求她们学,于是家里的提花织机就放在那落灰。
  毕竟她们所学的,可比提花织机来钱多多了!
  高长松乐呵呵的,一点不显屈辱,黄千里说破织布后都不敢说话,只觉自己口直心快,犯下大错。
  试想,这跟指着高长松鼻子说“你就是个娘娘腔”有异曲同工之妙。
  哪里知道高长松不仅不恼怒,反而露出神秘的笑容:“非也,这可不是寻常线,而是毛线。”
  “毛线?”
  这一词汇勾起众人好奇之心,这是什么毛?他们纷纷猜测,兔毛?狐毛?
  高长松宣布答案道:“是羊毛。”
  这答案有些难以置信,要知道,这群郎君都是不缺钱的,羊毛裘是穷人的专利,他们哪怕穿衣服都穿的是羊皮袄。
  羊毛拖拖拉拉、披披挂挂,太容易脏了,这群人对羊毛的印象停留在一缕一缕油乎乎的黑毛上,跟高长松手中洁白的毛线有着天壤之别。
  高长松看他们错愕的表情也觉得好笑:“羊毛底色是白色,洗干净不就好了?”说着给他的围巾收尾。
  这条围巾可是高长松专门带来织的,收完边就新鲜出炉了!他这人有朴素的商业头脑,深知宣传之效用,在这信息闭塞的乡镇中,能起到引领风尚作用的除了那穿红戴绿的高员外,就是眼前这些帅气的公子哥。
  哎,先跟他们宣传宣传,到时候方便带货。
  高长松的小算盘打得精明,这些年轻的公子哥也咬钩了,这不是说算不算计,单纯就是高长松整出来的新玩意好用!有意思!除非是杠精,谁不买他的账?
  这历史上的第一条围巾迎来了它人生中的高光时刻,被一群郎君摸来摸去、传来传去,等轮到自己能碰了,赶紧往脖子上一围,高长松早就解说过用法了!
  围了便嚷嚷:“暖和!舒坦!”
  其他人不满了,立刻说:“你脱下来,让我来围上一围。”还有些手快的,已经要抢了。
  就看见围巾被拽得老长。
  这又让人吓了一跳,第一反应是:完了,得扯坏了!
  麻布、丝绸的延展性都很差。
  等人松手后发现围巾立刻复位,更加惊奇,高长松立刻补充道:“它弹性很好。”
  弹性好的意思很多,诸郎君中有对民生比较熟悉的,知道下面的百姓一件衣服都是穿了又穿,缝缝补补又三年,如果家中有兄弟姐妹的,儿时的衣服定然会留给弟妹再穿几茬,毛线弹性好,岂不就能永流传了?
  这时高长松还没跟他们说毛线能拆了再编织,若知道了,肯定会感叹它的经济适用。
  杨晨左看右看,问了一关键问题:“十二郎,此毛线造价几何?”
  高长松不说,只微笑,于是众人在心中盘算,这羊毛肯定是不值钱的,之前的是毛线造法与高长松用的精妙编制法,可他一旦卖,总有人会知晓如何编织……
  于是感叹:“这不是长久生意啊。”
  待人把编织法学去了,还不是人人都能做?
  又点评:“你是便宜了放牧人。”
  高长松说:“哪有什么便宜不便宜的,这样的法子能够挣一轮钱也就差不多了,若编织技术真给人学去了,我干脆教予百姓,就像是织布的法子一样,他们自个去买毛线织上一件,冬天也能少死两个人。”
  “我若是想挣钱,该趁机多买些地,养一群白毛浓密的绵羊,那才赚钱呢!”
  不由想起教科书中的“圈地养羊”运动,不就是因为纺织业发展,英国商人察觉其中大有可为之处,才疯狂养羊的吗?
  在手工受限、珍妮纺纱机起码还要几百年才会诞生的现代,纺织业也不会爆炸成未来英国那样。
  高长松心说我要求不高,就辟一块地,当名悠哉悠哉的农场主,还有什么不好的吗?
  而且他也不可能亲自放牧,肯定是让别人放啊!
  在场人一听,没有不为高长松的大义所折服。
  如果说教化百姓,使其农耕是心怀天下的官员所为,那像高长松这样,将自己“摸索”出的新知识对外分享,就是本时代人不理解的圣人之所为了。
  知识、技术在唐代都是垄断的,要不然往下推行科举制也不会如此困难。
  殊不知对高长松来说,这是拿未来的“技术”教给现在人,他甚至觉得自己在慷他人之慨,被人称赞时不脸红,证明他脸皮够厚了。
  这条白围巾被在场人争相竞拍,最后杨晨拔得头筹。到底是在他家的酒楼吃席,这点面子是要给的。
  高长松建议道:“不若将今天之事写作诗赋,或能被后人观之。”
  这可是毛线在历史舞台上首次粉墨登场,不留下记录都说不过去好嘛!虽然有可能在战火纷飞中遗失,但万一呢!如果流传到现代,历史书上多半会有一条记录,同学们的考纲也会出现毛衣是在622年诞生的。
  诗的选项被排除了,他们一致认为这件事不是区区几行字能道尽的,说要写赋,清楚自己是几斤几两的率先退出,尚未认输的蔡元光表示:“或许会像《兰亭集序》一样为后人所知。”
  在场人纷纷笑他不要脸,起哄道:“你可有王羲之的笔力?”
  写字不如王羲之,想要流芳百世,只能靠发明本身。
  最后这群不要脸的半文人表示:“序上把我们的名字都列一遍。”
  万一呢!万一就青史留名了?
  不行,必须先蹭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