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黑雾之王 > 第一百三十二章抢劫呢?
  “光荣会”首领——卡尔维诺,本能是「折磨」。
  根据亚费罗娜手下一名挨过这招、名为费兰特的人说,仿佛有钉子持续不断地刺入全身,只要三分钟,这种痛苦就能让人直接疯掉或者死亡。
  “施展有什么限制?”杨清岚开口问,“比如说,必须眼睛注视对方?”顶点小说
  “当时卡尔维诺确实注视着费兰特,但是否需要这个条件不确定。”亚费罗娜回答。
  杨清岚点了一下头,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西西里岛的“己物”首领——赫德,本能是「入帮仪式」。
  这里要说明一下西西里黑手党传统的入帮仪式。
  新进喽啰在入会之前,需要跪在首领之前,左手捧着圣象(主保圣人或圣母像)。
  首领用匕首,划开喽啰右手的手指,让血滴在圣像上。
  首领问:“你愿意在圣人面前以血发誓,永远遵守帮规,不出卖家族吗?”
  喽啰双手并拢,以掌心捧着圣像,回答:“我发誓。”
  然后,首领点燃喽啰手捧着的染血圣像,说:“圣人见证,你若背叛,就如同这张圣像,在阳世间被炮烙,或者在地狱里受火刑。”
  快要烧到手的时候,喽啰将圣像放在地板上,低头合掌向圣像礼拜。
  最后,首领会走过来拥抱喽啰,说:“圣人赐福予你,我的兄弟(我的孩子)。”
  这个传统由来已久,深入一代代西西里岛黑手党首领的心中,于是价值游戏开始后,赫德理所当然地觉醒了这项本能。
  凡是向他宣誓效忠的手下,如果背叛,除非死亡,否则会一直遭受炮烙的痛苦。
  “都挺有意思。”李长昼拿起餐巾擦了擦嘴,又擦了下手,开始享用餐后的咖啡。
  「折磨」和「入帮仪式」完全是为了控制人而存在的本能,恰好可以拿来奖励亚费罗娜,让她更方便管理手下,也更方便为他服务——现在是找草药,将来或许是找其他什么。
  这样能节省他的精力,也不需要他本人专门腾出一個技能格子,学一个控制手下的技能。
  亚费罗娜不需要他操心。
  她的本能「黑手党情妇」需要依靠他,如果有了新依靠,比如说新的情夫,或者有了「折磨」和「入帮仪式」后,召集了足够多足够强的手下,想要造反,李长昼剥夺她的技能就可以,甚至干脆掰断她的身份卡。
  “好饱好饱。”李浅夏摸着小肚子,她是最后一个吃完的。
  桌面的食物还剩一大半。
  亚费罗娜正要叫人把东西撤了,这时,她看见‘主’抬了一下手。
  “嘶...嘶...”
  阴冷的吐信声,一股寒意如湿漉漉的舌头一般,从她的尾椎骨往上舔。
  一条四米长的眼镜王蛇,蜿蜒扭动它威严而阴森的身躯,慢慢爬上餐桌,张开蛇口,开始消灭食物。
  “这是金冠。”李长昼介绍。
  “金、金冠,你好。”亚费罗娜看着横呈在眼前的巨大蛇躯,克制住唤出灰雾手下的冲动,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金冠朝她立起前半身,三角形脑袋嘴里还咬着一只鸡,白皙的毒牙锋利而尖锐。
  它看着她,仰了一下脖子,将鸡整个儿吞进去。
  亚费罗娜清楚地看见,鸡在蛇身里,从头部开始,以一个圆球的方式滑落进胃里。
  金冠收回视线和身体,沿着餐桌继续进食,李浅夏还给它介绍哪个更好吃!
  “大、大人,”亚费罗娜尽量不去看双方之间的眼镜王蛇,“您是否要见见我的手下?我也收服了一些玩家。”
  稍一停顿,她继续道:“只是他们都是一些不愿意出卖自由给另外两家的普通人,做事不够狠,能力也不是非常出众。”
  “可以。”李长昼点头,又问另外两人,“你们去不去?”
  “不是说要去看海吗?”杨清岚疑惑道。
  这么积极?
  “把时间定在晚上,”李长昼立马对亚费罗娜下令,“你把地址给我,到时候我直接过去。”
  “是。”
  “还有,”李长昼目光落在金冠身上,“你把它带去,找人把能弄到的毒药、毒物、毒草,全喂它一遍,量不用多。”
  “......是。”
  李长昼抬起视线,半安慰地笑了一下:“不用害怕,它不但不会伤害你,还会保护你。”
  亚费罗娜走了,身边跟着金冠。
  只要金冠吃掉亚费罗娜能弄到的所有毒药,在意大利,他们基本不用太担心被人下毒。
  她走后,能看见海的露台餐厅安静下来。
  “什么时候说好去看海的?”李浅夏忽然扭头看向两人,“哀家给你们一个坦白的机会。”
  李长昼放下咖啡杯。
  不等他开口,杨清岚平静地说:“你哥现在和你一样,智力只有6点,不适合去应付公事。”
  “所以找了一个去看海的借口?”
  “嗯。”杨清岚点头,从头到尾表情都没变过。
  “原来是这样啊。”李浅夏恍然地点点头,收回视线。
  下一刻,忽然又扭过头,厉声道:“你当我傻吗?!本宫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要不然容嬷嬷伺候!”
  杨清岚被她的突袭,吓得抖了下细肩,随后朝李长昼露出‘职场大姐姐捉弄新人女职员,恶作剧被识破后’知性、默契的笑容。
  明媚而活泼,就像这时从地中海上升起的朝阳。
  李长昼端起咖啡杯,一饮而尽,一点都不苦。
  喜欢。
  离开露台餐厅,三人穿梭在只容两人并肩走过的巷子,一路往下,朝海边走去。
  不久,哪怕在街巷里,也能听得见海浪的声音。
  轻松自在的感觉油然而生。
  唯一的遗憾,是巷子还是只容两人并肩,独自走在后面的李长昼,心里感慨,眺望远方。
  地中海的海水湛蓝得如一场梦,和别处不一样,似乎有一种古典之美。
  “哥,快点!到海边了!”李浅夏大喊,她和杨清岚站在楼梯似的巷子尽头,回头看着他。
  “来了——”李长昼收回视线,拉长声音回答,加快脚步。
  花裙子在巷子上空迎风招展,阳台摆满鲜花,一棵仙人掌路标似的立在巷子一侧。
  到了海边......地中海不过如此,哼。
  有李浅夏在,完·全·没·有·发生李长昼昨晚睡觉之前幻想的一切事情(比如说和杨小姐手牵手、又或者互相泼水,打湿对方的衣服,在夕阳下接吻)。
  不过这样也不错。
  三人在清晨的海边散步,他帮两人拍照。
  风柔柔地从海面吹来,远近散落的几座小岛,在晨光中发着微光,几艘游船正准备出发。
  离开海边,又去主街购物。
  这里是西西里最热门的景区,可能也是最商业化的地方,奢华大牌和精致小店遍布街头。
  三人用亚费罗娜给的欧元,以及熟练的英语,费劲——西西里岛当然是说意大利语——地享受着购物的愉快。
  李浅夏买了一条好看到哥哥都差点转不过眼睛的白色抹胸裙,马尾放下,完全是公主。
  因为过于华丽,李长昼想不到她能在什么时候穿。
  杨清岚买了一堆廉价意大利语书籍,一条蓝纱裙,温柔典雅,店员看了,甚至开始念祷告词,以为看见了女神。
  无话可说,李长昼决定在「蜜罐世界」打造一个衣帽间,把全世界的裙子买下来放在里面。
  两人也没忘记李长昼,给他整了一套绅士西装,左手「蛛蜂·触角手杖」,右手揣兜,摆了个poss。
  “有上世纪夏国留洋贵公子的派头,是吧?”李浅夏问杨清岚。
  杨清岚笑着上下打量李长昼:“还缺一辆老爷车和金怀表。”
  “我的梦想是有一辆欧派电动车。”李长昼拉了拉西装领口,穿惯了衬衫,西装勒得慌。
  杨清岚伸出手,替他整理了一下,让领口整洁又保持在舒适的程度。
  身后传来手机的拍照声,然后是李浅夏的偷笑声。
  杨清岚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李长昼英俊帅气的脸,似笑非笑看着她,就在她眼前。
  她控制住心跳和后退的冲动,若无其事地继续给他整理领子,脸越来越热。
  李浅夏咬着下嘴唇,手机调整成摄影模式,兴奋地望着镜头里的两人。
  太开心的李长昼,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杨清岚踩了他一脚。
  “这样好了?”杨清岚挽起面颊上的头发,问他领子的舒适度。
  “我好了。”李浅夏严肃道。
  “哈哈!”李长昼大笑。
  杨清岚手肘一顶,戳在他胸口,让他岔了气,咳嗽了起来,咳嗽声里还带着笑意。
  离开商店,杨清岚把两人丢在后面。
  “哥!”李浅夏拉住李长昼的手,拼命地说,“有戏有戏有戏!绝对有戏!”
  对此,李长昼只想说:“废话!要不是你,我和她在海边已经牵手,甚至交换初吻了!”
  “初吻?!”李浅夏捂着嘴,瞪大了眼睛,满是兴奋。
  “梦没做够可以继续睡。”10点感知的杨小姐在前面接话。
  “嗯哼。”李浅夏清了下嗓子,瞬间一本正经。
  李长昼左手拿手杖,右手揣兜,朝路边傻笑的柴犬吹了一声口哨(柴犬不是日本的吗?怎么西西里岛也有?)。
  李浅夏正要快走几步,去杨清岚身边,忽然被哥哥拉住。
  “待会儿把照片和视频发我!”李长昼低声说。
  “一个月午饭。”李浅夏说。
  “你抢劫呢?!一天!”
  “你才抢劫呢?!29天!”
  “彼此多一点诚意好不好?3天。”
  “你要这样,我只能说27天,爱要不要。”
  杨清岚对两兄妹无话可说,觉得李浅夏调皮又爱捉弄人,觉得李长昼没出息又是位好哥哥,想着想着,她嘴角也微微笑起来。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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