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汐皇墨茶科比的复活赛 > 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4)
  挂断电话,徐乐眼光闪动,视线仿佛一根弹簧,“嗖”地一下又回到了方才那个跟自己打哈哈兄弟小姑娘身上。
  他的身子却慵懒地像只树袋熊,在回头看那个小姑娘的时候,脚仍是高高的翘在临近窗台的飘窗上。头一转,腰和脖子也跟着一起转,本是背对的身位,徐乐却刚好能与她对视。
  古人曾记载嬴政和司马懿都有狼顾之相,也就是身子不动,头能向后直转到背。有这种面相的人生来就是做大事的狠角色,他们往往兼具狼子野心和帝王雄心,为祸天下或是问鼎中原,也只不过是这种人的一次选择。
  徐乐并非狼顾之相,他只是懒了,懒得去故作矜持,懒得去端着身为领导者,总要跟每个干员保持距离的那种架子。
  他这么做,当然没有看不起谁的意思。
  相反,如果你能看到他在你面前如此随意,敢满嘴跑火车走飞机,就已经表明他真正地把你当作了朋友。
  如果他对你处处恭恭敬敬笑脸相迎,又或是以领导的态度板着脸,就像当初对凯尔希一样,反倒是证明他并没把你看得太重要。
  这种情况下,你也不必过于掩饰,因为徐乐当过匪首、混过江湖,天下人何止千万,但人分为哪几类,徐乐看得比别人总要清楚些。
  都说女人如猫,其实能成大事的男人往往也如猫,如猫一般机敏谨慎,也如猫一般善察人意。
  做了博士以后,徐乐志大气高,一双眼睛更是炯炯有神,直勾勾的盯着方才那位干员姑娘的脸蛋,直看得她忙用手上纸杯挡住自己的眼睛。
  他看她,并不是因为他喜欢看这姑娘,混迹江湖十余年,徐行乐邂逅的美女又何止百人,面前这个姑娘在他的心目中,论美色并排不上号。
  只不过他看到了那姑娘用皮筋在尾端扎紧的蓝色长发,外加一双朝天竖起的蓝黑色马耳朵。
  她个子矮小,上身严实地穿着蓝色的厚夹克,下身却别说长裤了,就连袜子也没有套。
  为什么冬天还有人穿短裤?尤其是女孩子。
  徐乐也一直想不明白这点。
  她比起身材高挑的莫斯提马来说,一双腿倒是有些短,却是肌肉分明,短而有力。
  根据汐只言片语的描述,徐乐已认得出,原来眼前这个面色红润、能言喜笑、神色中充盈着十分干劲的姑娘,就是他手下第一预备组组长,芬。
  徐乐一转身,用自己的大手轻轻接过芬喝完咖啡剩下的空杯子,眼中一亮,说道:“我认得你,这三个月不止一次看见你在主舰甲板上跑步。”
  芬眨了眨眼睛,手支在膝盖上,抬起头望着徐乐,问道:“真的?”
  她在罗德岛内的资历比徐乐都要老,早在整合运动作乱前,就已在预备行动a1组担任组长,只可惜她是三星干员,而且这两年间也从未得到资深认证和职位上的晋升。
  这种干员,像极了一个公司里的老员工,他们认准一个岗位,任劳任怨,领着死工资,无升职,无加薪,一干就是一辈子。
  他们赚的是血汗钱,如果他们有一天不再工作,其一是老去的时候,或者是被公司解雇的时候。
  在徐乐的眼里,芬像是一只小马驹,而在芬的眼中,她自然也清楚自己在舰内的斤两,只有区区三星的她身无长技,做的也是一些相对安全的工作。
  安全,意味着她不会面对像塔露拉、霜星这样致命的敌人。
  敌人越强,报酬就越丰厚,要想成名逐利,危险和考验是必须的。
  伴随着安全而来的,却是不可遇而更求不得的晋升机会。
  这样的干员,岂非正是整个企业内基层战斗员的一个缩影?
  在像芬这样的干员里,从没有自命不凡之辈,往往以普通自居,以兢兢业业为荣,整合运动溃败后,每天跑跑步,指挥手底下三五个组员出出任务,两年就过去了。
  所以当这个新来的博士说出他竟然清楚地认识自己的时候,芬的心里很是感动。
  徐乐继续夸奖道:“我看过你跑步,你很能跑,很好。”
  芬已听得已有些醉了,女孩子如果被人夸,总会有些喜不自胜的,但她在徐乐面前,总要显得自己很稳重,很谦逊有礼。
  无论是哪家企业,上司总是喜欢性格稳重,却又有想法的下属。
  于是她连忙挥手道:“只是些业余爱好,上不了台面。”
  徐乐却笑了:“好,那这次赛马大会,你来参加徒步赛跑项目。”
  他虽笑着,神情却很认真,从他的悉堆暖色的一双眼里,你完全看不出一点瞧不起谁的意思,他若要让你上,那便是他已真正认可了你。
  让你上你就得上,被指派去参加这次任务,不得拒绝,就因为他是博士,他是罗德岛实际上的指挥官兼领导者。
  同样,我们玩贴膜游戏也是一个道理,操纵着角色到任何地方,角色都不得违抗,只因为我们是玩家,游戏就是为我们所设计的。
  可惜,这个世界并非像游戏里一样单纯,芬听了徐乐的要求后,连忙回绝道:“博士,临光比我跑得更快,跑步这方面她比我更强。”
  耀骑士临光,出身于卡西米尔,其种族为库兰塔中天马亚种,库兰塔天生就比别的种族更善于奔跑,而天马比寻常库兰塔在奔跑能力上更是强上数倍,卡西米尔近卫军甚至有过一天之内急行军徒步千里的记录。
  徐乐听汐说过这些,但他仍是斩钉截铁地说:“我已经决定了,至于临光,她有别的任务。”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芬当然不好意思再去推辞什么,只能站得笔直,敬了个礼道:“清楚,明白。”
  听到这话,徐乐也回了个礼,
  “其实吧,这次比赛也没啥奖励。”徐乐又漫不经心的说,“主要就是多赢几块奖牌,最好是两金一银,这样跟理塘郡王和雪郡王要东西的时候,底气会更足。”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徐乐要从丁震手中借到西域疗伤圣药,自然也要有谈判的底气。
  当然其中之一便是他身为穿越者“九极”之一所背负的霸绝刀意,不过光拳头硬是不能够的,拎着拳头找人求东西,人家只会当你是个恶霸,是个流氓。
  有什么做法,能让别人改变对你的刻板印象,觉得你彬彬有礼,不像是个只会带着孝子贤孙们喊打喊杀莽撞人呢?
  比赛,只有比赛,可不光要比赛,还要按照东道主的规矩来比,赢下主人,得到认可,这才算得上有脸面,有档次。
  徐乐挠了挠头,这些想法也在他的头脑里运作着,随后他继续道:“赛马大会的压轴项目是徒步奔徙、越野骑射、传统赛马,芬参加第一项,陈墨负责第二项,三项加起来只要两金一银,咱们就算赢麻了。”
  “那第三项由谁来?”芬问道。
  徐乐立即回答道:“临光。”
  让一个最擅长徒步奔跑,速度能超过奔马的干员去骑马,这么荒唐的操作竟出自徐乐的手中,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博士在说什么?”
  徐乐又说了一遍:“临光。”
  芬掏了掏自己脑门上的两个马耳朵,她想要听得更清楚:“你再说一遍吧,我有点不信。”
  徐乐已不耐烦,说话的声音都开始跑调:“你二龙(耳聋)吗?”
  陈墨听着徐乐跑调如老驴拉磨一般的声音,顿时也笑得失了声。
  “我没聋。”芬仰视着徐乐,一板一眼地回答道。
  “我再重复一遍,临光来骑马,参加赛马项目。”徐乐也一字一句,像背台词一般念道。
  “可是为什么?”芬捋了捋头发,长发如瀑,可惜冲不散她眼中的疑惑。
  “跟我来看看,你就知道了。”徐乐说着,起身拿起佩刀便出门去。
  芬紧跟在后面,不迭地问道:“我们这大早上的要去哪?”
  徐乐淡淡道:“马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