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穿书后误惹神秘boss > 第168章一起逛街
  书灵试探著开口。
  
  他总觉得自己这样瞒着小晚,有点像叛徒。
  
  向晚都被书灵搞糊涂了,什事情她知道后还要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既然这样,还不如不告诉她。
  
  【你这话什意思?有什事就直说呗!”】
  
  听到向晚这大咧咧的语气,书灵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冒这个险呢?
  
  就在这时,夜萧澜阴恻恻的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你要告诉小晚什?】
  
  书灵一惊,急忙四处看了一下,见夜萧澜没有过来,他整只猫都不好了。
  
  这特就太离谱了吧?
  
  人在跟前,能听得到他说话也就算了,人都没过来,还能听得见他说话,这还让不让他活了?
  
  书灵这次是真的自闭了。
  
  向晚见书灵久久不吭声,便耐心问道:【你是遇到什难以启齿的事了吗?你尽管告诉我,我保证不跟别人说。】
  
  书灵欲哭无泪,夜萧澜能听到他说的话,他还能说什,他可不想让身上剩的一点毛也被薅光了。
  
  【没什,就是想告诉你,其实我身上的猫毛,是在你昏迷的时候,因为忍受不了疼痛自己薅的。】
  
  向晚不怎在意地说道:【原来是这事啊,反正结果已经注定了,什过程不重要。】
  
  她现在要赶紧睡觉,明天跟金黎去逛街,顺便挑一份礼物送给澜哥。
  
  书灵:【……】
  
  另一边,夜云跟夜星一起回到自己住的别墅。
  
  夜云忽然问道:“你身上喷香水了?”
  
  夜星摇摇头,“没有,你不是不喜欢香水的味道吗?我从来都不喷。”
  
  然后夜星掀起自己的衣服,闻了闻,说道:“可能是方颖沾到我身上的。”
  
  夜云要是不说,他都没注意到,毕竟这款香水的味道很清淡。
  
  夜云的眸色沉了沉,问道:“你们在一起了?”
  
  若不是抱在一起,方颖身上的香水味怎会沾到他身上?
  
  夜星说道:“没有,她跟我说了她的身世,当时情绪有些失控,所以就哭着扑到我怀,不过我推开她了,我们毕竟还不是男女朋友关系,还是得保持点距离。”
  
  听到夜星推开了方颖,夜云心舒服了一些。
  
  夜星又说道:“说起来,方颖小时候还跟向小姐在同一家孤儿院,也不知道向小姐还记得不?”
  
  “是方颖跟你说的?”
  
  “嗯,她知道向小姐的名字后,就说她在孤儿院也认识一个同名的小姑娘,我说了阳城的阳光福利院之后,她才确定她认识的那个小丫头就是向晚小姐。”
  
  “既然她的家庭状况你都知道了,以后自己多留个心眼,找对象是一辈子的事,总要看清楚些。”
  
  夜星沉默不语。
  
  之前夜云就将方颖的调查资料拿给他看过,说是怀疑方颖只是为了他的钱。
  
  他根本不信,也没看夜云调查的资料,他始终觉得方颖不是那样的人。
  
  夜云说道:“明天我跟主子要去月南山庄一趟,加固干阴珠的阵眼,金黎要带向小姐去逛街,你陪她们一起去,负责她们的安全。”
  
  夜星一听就高兴起来。
  
  负责她们的安全可比负责他主子的安全要有意思的多。
  
  他在夜氏财团担任的职位就是夜萧澜的私人保镖,负责主子的安全。
  
  他主子只要出门谈工作,他跟夜云都会陪同。
  
  自从金黎来了后,他的工作内容就变成保护金黎,没事就跟那丫头到处去玩。
  
  毕竟主子跟夜云的功夫都特别厉害,有他没他都一样。
  
  “这个没问题,明天我叫上方颖一起,正好她说她有事要找向小姐。”
  
  而且方颖让他明天陪她去逛逛,他总觉得被方颖这一抱之后,两人再单独相处就有些尴尬,人多会好一点。
  
  他将自己这种矛盾的心理归结为自己太纯情,从来没跟女孩子那亲密过,才会一时有些不适应。
  
  等他跟方颖多熟悉熟悉之后,应该就好了。
  
  夜云没说话,直接转身上楼。
  
  “夜云,你这几天怎了?我怎觉得你好像有心事。”
  
  夜云停下脚步,说道:“没有,过几天我跟主子去俞城,你是一起过去,还是留在岳城?”
  
  我当然跟你们一起过去,主子在哪我就在哪。
  
  “好,时间定下来,我再告诉你。”
  
  龙源广场是岳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区,四周有很多大型购物商场,服装商厦,百货大楼等,附近还有美食街,商业街,一天的时间,估计连这的一半都逛不完。
  
  夜萧澜的别墅在市区,离这不是很远,所以夜星开着车,先带着金黎跟向晚过来。
  
  等方颖乘坐出租车过来的时候,金黎跟向晚已经在百货大楼的一楼逛了一圈出来。
  
  此时,三人就坐在广场旁边的休闲椅上等她。
  
  方颖下了出租车,根据夜星拍给她的图片,一眼就找到了他们。
  
  向晚今天穿着鹅黄色的公主裙,将她本就白皙的脸蛋衬托的更加精致耀眼。
  
  裙摆上点缀著细钻,被阳光照得熠熠生辉。
  
  还有她身上背的包,那纯金的logo,她离这远都能看见。
  
  那是她连高仿都买不起的牌子。
  
  方颖就这样看着,心便涌出无尽的嫉妒,这嫉妒甚至让她此时的神情看上去有些扭曲。
  
  人啊!很多时候就是这样。
  
  对那些原本就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千金小姐,他们眼中只有羡慕,甚至极尽讨好。
  
  却对那些原本跟自己境况相同,却交了好运,逆风翻盘的人,满腹嫉妒,进而无端生出憎恨。
  
  方颖此刻就是这种心情。
  
  她连一开始想要结交向晚的心思也没了,只剩下对她深深的妒忌。
  
  若是早知道景汐那个丫头会那好命,被那好的人家收养,她就该在景汐刚进孤儿院时对她好一点。
  
  那时她都七岁了,在照顾人方面,她肯定比三岁的向晚强多了。
  
  向晚除了整天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景汐身后叫姐姐,还会做什?
  
  若那时她在景汐生病发烧时,没有冷眼旁观,没有教唆其他小朋友远离景汐。
  
  那,被景汐带入沈家的人就是她,向晚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都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