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尸曰:始皇饶命 > 第二十一章枪响
  就像嬴政以为自己(这的自己指的是赢宇昌)十分了解夏继开、却不知道他这个只有130磅体重的“开哥”,能同时将两个体重接近200磅的警察在地下水道搬上扛下、连拖带拽行走半小时一样,嬴政以为通过刚才的聊天已经很了解徐氏兄弟,却不知他只了解到冰山一角。
  
  
  若不是因为要迁就赢宇昌这个不大熟、也不大成熟的学生,恐怕徐师兄弟会一进门就直接开工。
  
  
  他们只用十五分钟时间,就将带来的两台仪器、和夏继开的那台气电转换仪改装并重新组装成一台半人高的检测仪。
  
  
  edgar也被他们安排坐在角落尝试“入侵”警察局系统。
  
  
  “这名男性丧尸……权且称作丧尸吧……”徐景行说正事儿的时候话才多。
  
  
  他一边调整旋钮,一边查看仪器显示屏上的数据变化,说道:“目前检测出他呼出的气体中含有耻垢分枝杆菌,但显然并不是其转化电能的主要成分。”
  
  
  “什杆菌?那是什?”嬴政问道,他敢打赌赢宇昌也不会知道。
  
  
  “一种长得像树杈一样的细菌,最早从包皮垢中发现,所以被称作耻垢分枝杆菌。”徐景行回答。
  
  
  现在,大家的交谈都使用的是星条语,这是出于对edgar的关照。
  
  
  这小子从一开始就与赢宇昌在一起,也就是说他已经参与其中,那就干脆把他拖下水底好了,毕竟他在夏继开面前已经选择了“听话”,而不是“永远闭嘴”。
  
  
  “哕……”嬴政还没什反应,角落的edgar先干呕起来:“你是说,他呼出的气有包皮垢?!”
  
  
  徐景行对呕出眼泪的edgar投去安慰表情,转头对夏继开说道:“小开,我们给你的气电转换仪可以提取出huc,所以能给你手机充电,不过……”
  
  
  “等等,景明·徐,huc又是什?”edgar生怕又是令他干呕的名词,却又忍不住问,真是一只不被好奇害死就不甘心的猫。
  
  
  “氢化,”徐景行先简单回答edgar的提问,然后从衬衫口袋掏出一副银色眼睛框戴上:“我是徐景行,景明是我弟弟,huc可以消耗空气中的氢气,将其转化为电能。”
  
  
  空框眼镜遮掩住徐景行眼中不少光芒,令其看起来气质瞬间大变,他现在看上去更像一个学者,而不是某个公司的小职员。
  
  
  即便他和徐景明是同卵双胞胎,也让人感觉他们不过是长得有点相像但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
  
  
  喊错人名,edgar有些尴尬,不好意思再问下去,而是打开网页,自己去查huc的相关描述。
  
  
  可不到两分钟,他便忍不住又发出疑问,而且是非常吃惊的语气:“不到一年的时间,你们国家竟然已经能大量生产huc了?
  
  
  关于发现这种的论文才发表不到一年时间!
  
  
  那是不是说,你们的国家已经能够取代太阳能设备,得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限清洁能源’?”
  
  
  edgar手指颤抖,指向检测仪,那的一部分,曾经是一台只有a4纸包大小的仪器:“就凭它?”
  
  
  无限清洁能源通常被科学家认为是“圣杯”。
  
  
  在澳国发表关于huc的论文不到一年时间,各国还在寻找将以毫克为单位生产huc、扩大到以克为单位的办法时,他就已经见到能实现转化电能的设备了?
  
  
  edgar眼睛嘴巴都失控地张著合不上,他紧盯着徐景行……的嘴,等待两片嘴唇一张一翕间,吐出那个令人惊叹的“是”字。
  
  
  夏继开的笑脸突然出现在edgar面前,而且离得很近:“记住,你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好孩子只‘听’话,而不说话喔。”
  
  
  嬴政、戴眼镜框的徐景行、不戴眼镜框的徐景明同时看向edgar。
  
  
  edgar突然打了个寒战——看起来平和、温良的东方面孔,原来这可怕!
  
  
  “来,跟我说——我、是、好、孩子。”夏继开像在耐心教孩子学说话的家长。
  
  
  “是的,我是,我是好孩子,我嘴巴很严。”edgar结结巴巴回应。
  
  
  他又想哭。
  
  
  “乖!”夏继开抚了抚edgar的卷发并递给他一块巧克力。
  
  
  “砰!砰砰!”突然三声枪响,自外面传来。
  
  
  edgar和嬴政同时看向右边墙壁上的显示器。
  
  
  这台显示器连接的是外面房门口的监控摄像头,通过它可以看到房门口的情景,但画面显示,他们房子前并没有人。
  
  
  徐景行、徐景明两兄弟原本静止不动,此刻突然暴起,他们一人一个,迅速给卫衣情侣推上两针麻醉剂。
  
  
  夏继开也没闲着,吩咐一声“都回屋!”然后抓过车衣罩将检测仪和卫衣情侣全都盖住。
  
  
  车库墙开了个小门,推开就能进入房子内的杂物间。
  
  
  几人快速进入房子。
  
  
  与华夏国不同,星条国不在意坐北朝南的朝向,而是更注重采光和景观,嬴政冲上二楼卧室,从窗户那可以看到东边街口。
  
  
  此刻有辆警车正停在街口路边,一名警察双手举枪,瞄准的方向是南边。
  
  
  因有建筑物阻隔,嬴政看不到枪口对的是什人或物。
  
  
  另一名警察在举枪警察身边说着什,从肢体动作看,他似乎很激动,试图说服同伴放下枪。
  
  
  可他的同伴似乎很紧张,一直举著枪不肯放下。
  
  
  嬴政推开窗,虽然距离有些远,但举枪的警察声音很大,他比同伴情绪更激动:“不,你瞎了吗,那根本算不上是人!
  
  
  他在攻击那个人!他在啃咬他!
  
  
  那是怪物!是恶魔!
  
  
  你要我放下抢,是想看他过来咬死我吗?!”
  
  
  他的同伴也很激动,大声说道:“我们有高压警棍,你忘了吗?我们不必杀死他,我们并没有受到攻击,你只是吓坏了!”
  
  
  “闭嘴!”持枪警察突然将枪口转向同伴,大喊:“闭嘴!闭嘴!
  
  
  哈斯和麦肯已经失踪了,他们一定是被那些怪物拖走吃掉了!你想让我们也是这个下场吗?!”
  
  
  突然被相处数年的老搭档用枪口相对,那名警察不但面露惊讶,更是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
  
  
  他立即举起双手,一边试图安抚搭档,一边寻找机会夺下枪支。
  
  
  他右脚蹭着地面,缓慢向旁边一点点移动,但鞋底与地面的摩擦力让他动作无法丝滑,看起来有些僵硬。
  
  
  他说道:“老伙计,不要冲动,你看看,你在用枪指着我,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了,你不该这样冲动……”
  
  
  一共他才蹭出半步,鞋底子就因摩擦力过大而让他踉跄了下。
  
  
  “砰!砰砰!”又是三声枪响,持枪的警察竟将自己同伴击毙!
  
  
  “不!你也是怪物!你和他们走路一样!你这个恶魔,休想欺骗我!”持枪警察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