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元界山海 > 第13章:少年的秘密(一)
  大姜的房子在部落正中央,如同被众星拱卫的月亮,宽敞明亮。
  
  
  屋内的陈设、布置与庆的家差不多,家的人倒是和庆的家一样多,挤挤攘攘的。大姜最大的孩子已经成人了,最小的孩子还在𫄶褓中。
  
  
  大姜的妻子为阿艺一行三人倒了几碗热水,大姜让她换几碗肉汤。
  
  
  “不必了,我喝点水就好。”阿艺说。
  
  
  姜氏部落如今外患严重,大家都食不果腹,阿艺不好意思喝肉汤。莉丝和阿艺抱着相同的想法,不过,她忍不住揉了揉肚子,正在长身体的阶段,心无法拒绝肉汤。
  
  
  罗立则瘪了瘪嘴,他没打算和大姜客气,但阿艺表态了,他总不能表现得太贪吃。
  
  
  大姜像是看出了莉丝和罗立的窘迫,笑说:“家还有肉,反正现在已经和那头野兽撕破了脸,月贡自然也不用再上交了,你们只管吃。”
  
  
  “谢谢。”罗立眼疾手快,端起汤碗“吨吨吨”地灌了下去。
  
  
  在大荒,吃饱喝足后,人会感觉生命值得到了提升,精神焕发。倘若饿了,人便有气无力,虚弱难行,就好像吃不饱随时会死。
  
  
  罗立都不客气了,莉丝也喝了一碗汤。她受了伤,正需要营养恢复元气。
  
  
  阿艺没办法,只好跟着喝了。
  
  
  所谓拿人手软,吃人嘴短,他一边喝,一边头疼,到底要如何帮忙呢?
  
  
  大姜见他们喝饱了,便切入正题:“你们到底有什好办法对付朱厌?”
  
  
  “额……这个嘛……”罗立挠了挠头发,“我需要电启动我的科技设备。”
  
  
  “电?”大姜若有所思,问,“是天上的闪电?”
  
  
  罗立倒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他的小脑瓜装满了物理学和高科技的知识,说颇有研究也不为过,点点头说,“嗯,不过那样的电不能直接用,要是被闪电电了,人就完蛋啦。”
  
  
  罗立倒是提醒了阿艺:“富兰克林用风筝把电从天上引到了地下,从而发明了避雷针,或许我们可以效仿他,把天上的电利用起来。”
  
  
  “太危险了!”罗立立刻否定了阿艺的设想,“我会被电死。”
  
  
  莉丝擅长化学和生物学,忽然灵光一闪:“水果不是也可以做电池吗?只要我们找到了锌和铜矿,就可以制作水果电池了。”
  
  
  “水果电池?那得到什时候才能把我的设备充满?”罗立瘪瘪嘴。
  
  
  阿艺说:“有了铜,还可以做太阳能电池板,不管怎样,安全性都比引天雷高。”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大姜插不上话。他既没有听说过电池,也不知道什是太阳能,但越是这样,他越高兴。或许,这三个看起来普通的少年,真的能挽救姜氏部落。
  
  
  “如果需要帮忙的话,尽管提。”大姜表示。
  
  
  罗立想到可以自制发电设备后,已经迫不及待了:“我需要铜矿,还需要人把铜矿打磨成铜片和铜丝,然后需要一个温度能达到一千摄氏度的火炉。”
  
  
  他提的条件,却让大姜发愁。
  
  
  “一千度是什?”
  
  
  到这,阿艺他们都看出来了,和大荒世界的人沟通,是一件非常费劲的事。而且这条件有限,想要完成一件在现代看起来无比简单的事,会变得困难重重。
  
  
  科学本身是一件严谨的事,差之毫厘,失之千。
  
  
  罗立的劲头却很足,没有了现代设备,他就像被人砍断手脚一样不自在。
  
  
  “说了你也不知道,这是我们‘蓝星’上一个计量温度的单位,只要有火炉子,能把铜片烧红就可以了。”
  
  
  罗立特别喜欢研究这些奇奇怪怪的科技玩意,他庆幸自己的物理没有白学。
  
  
  大姜忙表示,贡品有铜矿石,他留在仓库了,火炉子也可以现做。罗立着急给设备充电,便让他快点按要求弄出铜片和铜丝。
  
  
  他急切的样子,仿佛早已经忘了大荒的刀具都需要铁匠日夜淬炼捶打,把铜矿变成铜片和铜丝,还不知道要费多少工夫。
  
  
  不过,阿艺没有阻止。他暂时没有想到退敌的办法,让罗立拖延时间,未必不是一个办法。
  
  
  “首领,我还有一个问题。”阿艺把着急出门的大姜叫住,“之前朱厌差点把我们灭了,是一个少年救了我们,你认识他吗?”
  
  
  大姜很明显愣怔了一下,然后,露出了一个不自然的笑容。
  
  
  “不认识,我们部落没有这厉害的人,若是有,大家也不会被朱厌欺负了。我还想知道他是谁呢,不过,真的是一个少年吗?或许当时情急,你看花眼了吧?我就没有看到,还奇怪朱厌怎撤退了。”
  
  
  “真的?”阿艺不相信地问。
  
  
  “当然,如果当真有高人,我肯定不会让他走的。”顿了顿,大姜补充,“大荒有很多流浪的游侠,说不定他只是个过路人,现在早已经不在部落了。”
  
  
  大姜的解释太详细,反倒有欲盖弥彰之意。
  
  
  不管莉丝和罗立是否相信,至少阿艺不相信。他觉得,大姜一定认识那个少年。
  
  
  但事到如今,想从大姜的嘴套出真话,恐怕不可能了。
  
  
  不过,大荒竟然有和他们一样的流浪者,这引起了阿艺的注意。少年只是站在那就拥有风卷残云的力量,他的力量源于何处?他是不是也来自大荒之外的世界?
  
  
  如果他们都是从其他元宇宙流浪到大荒的人,或许他们可以结盟,一起找到离开大荒的办法。
  
  
  在大姜和罗立走后,莉丝才悄悄地问阿艺:“阿艺,你怎不跟罗立他们一起去找铜矿?”
  
  
  阿艺气定神闲地说:“靠他的‘手机’就能打败朱厌的话,太阳早就从西边出来了。”
  
  
  他一点都不相信罗立的能力,莉丝忍不住扑哧一笑:“原来你和我想的一样,但是,他吹牛的时候你为什不拦著?”
  
  
  “怎能让首领发现我们在吹牛。”阿艺耸耸肩,“不管怎样,我们三个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阿艺对打败朱厌的想法并不乐观,那野兽的皮毛坚硬如铁,刀刺不坏,火烧不烫,身形硕大却行动迅猛。如果讙是游戏开局的虾兵蟹将,那朱厌便是满级大boss。
  
  
  可怜阿艺他们却是刚进新手村的菜鸟,连装备都没有。
  
  
  大放厥词不是阿艺的风格,阿艺觉得,自己不能做罗立做的蠢事。
  
  
  朱厌遭到围堵,现在肯定躲在铃山某个地方养伤。等它恢复了,一定会回到部落寻仇,所以现在是解决掉朱厌的最佳时机。
  
  
  阿艺想,对付比自己厉害的敌人,必须智取。
  
  
  莉丝说:“或许,我现在应该找巫医问问,有没有比毒蘑菇更毒的草药。”
  
  
  “这家伙皮厚血多,下毒不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是在外面,这小一管化学试剂,我就能放倒它。”莉丝比划着说。
  
  
  但说完,她又沮丧地叹了一口气。
  
  
  这是大荒,没有可用的化学试剂。
  
  
  阿艺安慰说:“你若是能学了巫医的本事,以后我和罗立受伤就不怕了。还有多迪。”阿艺托举起多迪,它激动得汪汪直叫。
  
  
  莉丝笑了笑。
  
  
  她没有了初见时冷冰冰的感觉。
  
  
  “其实我一开始把你们当成累赘。我以为凭我一人就能找到帕博尼症的药方,但被朱厌袭击的时候,还是你救了我。”阿艺也有点不好意思,“没有你的药和罗立的设备,我根本没办法来到大荒世界遨游。”
  
  
  阿艺自觉内疚。这场祸事,和他养的多迪息息相关。他更有责任帮助两人离开大荒,所以他从来没有责怪莉丝和罗立,自然也没有认为他们拖后腿。
  
  
  莉丝最终还是决定找巫医。她离开后,阿艺抱着多迪在门前陷入了沉思。
  
  
  不管是出于打败朱厌的需求,还是询问游侠的身份,阿艺认为现在都有必要找到那个神秘少年。如果那个少年愿意出手帮助,姜氏部落的危机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打定主意,阿艺便开始着手找人计划。
  
  
  不知道为什,阿艺一厢情愿地认为,少年没有走远。
  
  
  少年神秘的做派,并不像是偶然经过此地,发现大家遇到危险就出手帮助。如果他来历坦荡,为何不像他们一行留下来做客,直至除掉朱厌这一祸害?
  
  
  但是,如何找到少年,却是一个大难题。
  
  
  阿艺想了想,还是先找庆打听打听。
  
  
  大姜对少年一事讳莫如深,庆应该知道一点内幕。
  
  
  天色转白,经历了一夜风波的姜氏部落尚未恢复元气,众人都在屋修养。知道了月贡的山神是一只野兽后,他们表现得忧心忡忡,无心劳作。
  
  
  部落很安静,偶有孩子的哭闹声和妇人哄孩子的声音传出,以至于阿艺在部落行进的脚步声格外清晰。
  
  
  远远的,阿艺看到庆的妻子瑶背着孩子,手抱着一筐衣服从屋子出来。小孩在她的背后睡着了,肉肉的一团,特别可爱。
  
  
  很快,庆也从屋出来了,两人聊着什,瑶犹豫再三,又和庆进了屋子。
  
  
  阿艺加快脚步:“庆大哥!”
  
  
  庆转头看见了他:“阿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