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 第二百九十四章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
  在谢安国的期待眼神中。
  秦牧接着说道∶“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真的破裂的话,第一个方案,就是自行草拟协议,双方自行商议分配比例,进行财产切割。”
  按照婚姻法。
  夫妻双方的财产,可以由两人自己决定。
  在离婚的时候。
  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在其中注明财产分配的比例。
  这种协议一经签字,便具备法律效力。
  不能事后反悔。
  这也是有许多男人离婚,选择净身出户的原因。
  其中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对财产的所有权。
  视作将财产赠与对方。
  “这个……”
  谢安国听后,却皱起眉头。
  摇了摇头。
  又问道:“第二个方案呢?”
  这个方案他也考虑过。
  想要私下找到罗思雨,双方协议,好聚好散。
  可是……
  罗思雨现在沉迷成功学,每天做梦都是发财暴富。
  利用他给的钱,不断搞投资。
  显然。
  她正是缺钱的时候,必然会要求平均分配财产。
  而这个方案。
  他是不可能接受的。
  “第二个方案,就是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产分割。“
  秦牧看着谢安国,一眼就看穿了谢安国的想法。
  这些财产……
  可以说都是谢安国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
  除非是疯了。
  不然没人愿意和另一个才结婚几年的对象平分。
  “而届时,法院将按照婚姻法,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顿了顿。
  秦牧接着将法院判决的原则讲述了一遍。
  婚姻法中,重点保护的就是女方的权益。
  毕竟……
  女方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弱势的一方。
  经济能力也偏薄弱。
  法条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有所倾向。
  而关于共同财产……
  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等。
  听谢安国的描述,他们结婚几年了。
  在这几年间。
  谢安国所赚取的财产、工资、分红等,都有罗思雨的一半。
  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应当均等分割。
  若是有子女的话,可能女方还要多分配一些。
  “咳咳,子女这个倒没有。”
  谢安国听后。
  却是老脸一红,忍不住说了一嘴。
  他倒是想。
  但岁数越来越大,很多次都有些力不从心。
  一直没生下子嗣。
  随后。
  他看着秦牧,又忍不住问道:“那第三个方案呢?”
  罗思雨的事情……
  让他意识到必须要离了。
  当初他贪图对方的年轻漂亮,才选择和她结婚。
  可谁曾想……
  罗思雨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反而还是败家型的。
  再处下去……
  他辛苦打拼了半辈子的家产,迟早要完。
  “第三个方案……就是你们能找到她的过错证据了。“
  秦牧想了想,说出了第三个比较合适,但却更加复杂的方案。
  法院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
  将在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判决。
  在一年前颁布的《民法典》中,增设了一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彩继续)
  这个制度……
  主要就是为了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事实上。
  在民法典更新之前,婚内出现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比比皆是。
  比如说出轨。
  但……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双方依旧是平等均分财产。
  无论是男方出轨,或者是女方出轨,并不影响财产的分割。
  照样是均分财产。
  而在新民法典更新后,便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这项制度……
  指的是∶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无过错方都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且在财产分割中,享受更高比例。
  “还有这个制度?“
  谢安国听到秦牧讲述的这个制度,露出了些许惊讶之色。
  一直以来。
  他都在等罗思雨回头是岸。
  毕竟分割财产,他要吃很大的亏。
  以他对法律的了解……
  就算是一方出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旧要均分。
  没想到《民法典》居然增设了这么人性化的法条!
  一方有过错……
  将少分财产,甚至面临赔偿!
  而罗思雨在婚内期间。
  一直在动用他名下的财产,进行投资,还屡教不改。
  现在甚至想要卖他的房子。
  很显然。
  勉强可以算作是出现了重大过错,而导致的夫妻关系不和。
  “我明白了。”
  听完秦牧深入浅出讲述的三个方案后,谢安国神情复杂的点了点头。
  这是他第一次和秦牧接触。
  以前都是通过晋城的传闻或者新闻,才了解到的秦牧。
  可仅仅是这短短几分钟……
  他便体会到了秦牧在法律研究上的造诣。
  不仅仅是刑法。
  民法和婚姻法,秦牧都研究的十分透彻。
  信手拈来。
  比起晋城那些顶级的民事诉讼律师事务所也不遑多让。
  而在一旁。
  全程旁听的万中元的表情,则显得有些震惊。
  和谢安国不同。
  他最直观的感受……
  就是秦牧太懂离婚了。
  在财产分割这块,都研究的这么透澈。
  他甚至觉得……
  秦牧以后结婚的对象,要倒八辈子血霉了。
  一旦得罪了秦牧,就算没过错估计也要净身出户了。
  “对了,那个……聂大师怎么样了?“
  正在此时。
  咨询完离婚问题的谢安国忽然开口,又问了一个问题。
  万中元见状。
  也收敛了思绪,看向了秦牧.
  “我今天去听了一节课,结果看到……”
  秦牧没有隐瞒,将他之前在会场的事情说了一遍。
  聂云枭以及其背后的团队,都十分狡猾谨慎。
  处事滴水不漏。
  他目前还没有找到比较直接有效的方法。
  “换车?”
  而他刚说到课程里,聂云枭忽悠的换车方案后。
  谢安国突然瞪大了眼睛。
  面色潮红。
  气得浑身发颤。
  喃喃道:“我就说那个败家娘们怎么突然跟我说要换个一两千万的豪车,敢情真是这个大师忽悠的!”
  隐约间。
  他的呼吸再次变得急促起来。
  身体颤抖幅度越来越剧烈。
  一旁的万中元见此情景,连忙拿出了一瓶速效救心丸。
  给他喂了下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彩继续)
  数分钟后。
  谢安国的身体状况,才稳定了一些。
  随后。
  万中元才叹了口气,对满是惊讶的秦牧解释道:“是这样的,老院长心脏承受能力有点弱,小秦,你继续说。”
  秦牧:“……”
  他打量了一番坐在沙发上的谢安国。
  发现谢安国的气色有些衰弱。
  但吃完速效救心丸之后,总体情况算是平稳了下来。
  但……
  他却不敢再说下去了。
  这个聂云枭的课程,几乎全是忽悠的。
  现场的那些人,都快被忽悠瘸了。
  除了他之外。
  也就只有少数一些人,忍住了,没被忽悠的去找销售签订协议换车。
  其实。
  以他的观察,这些人之所以能抗住忽悠,主要还是因为贫穷限制了他们。
  他们虽然也渴望成功,但确实是真的没钱。
  翻遍浑身上下。
  也整不出一辆车的钱来。
  避免了此次上当受骗。
  “后面的也没什么,无非是一些营销套路,从所谓的学员身上薅羊毛。“
  秦牧干咳了一声,将下午的课程一笔带过。
  生怕再次把谢安国给刺激到了。
  “这个大师……真是越来越过分了。”
  谢安国紧咬着牙,恨恨的说道∶“偏偏这些被骗的人,还一个个的执迷不悟,谁劝也不听。”
  他的老婆,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甚至……
  还反过来忽悠他,让他也去听课。
  让这些被骗的人意识到他们被骗了,比骗他们还要难。
  “这是典型的心理认知偏差,也是老话说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秦牧点了点头。
  也是颇为无奈。
  那么多的学员,几乎都被忽悠洗脑了。
  事实上。
  聂云枭宣传的所谓成功学,只是低级的不能再低级的骗术了。
  他课程上讲解的那些东西,完全没什么营养。
  但却偏偏能骗到这么多的人,引得他们趋之若鹜。
  不得不说。
  实在是太离谱了。
  而在现实生活中,那些骗子的骗术却更加低级。
  可上当受骗的人,却如同过江之鲫。
  其中还不乏大学生、研究生。
  骗子都感慨人手不够了。
  有的人……
  警察都上门提醒了,告诉他对方是骗子,可依旧不相信。
  “我之前报警了,可连州那边警方说没什么证据,不足以立案。”
  谢安国皱了皱眉头,把他之前报警的事情说了一遍。
  前些日子。
  在秦牧打国外官司的时候,他们就去了一趟连州。
  听了这个成功学大师的讲座。
  当时这个大师讲解古今中外各种名人,将观音称之为姐姐,将科比的姓氏称之为科,霍金称之为霍家人的骄傲。
  总而言之。
  文化水平极其低下,他们都听不下去了。
  可台下那些学员们却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嗷嗷乱叫。
  仿佛真的学到了什么。
  看完之后。
  他们离开会场,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报警。
  警察上门。
  简单调查后,回复了他“不满足立案条件“,便匆匆收队了。
  “你们……当时报警用的什么原因?“
  秦牧眨了眨眼睛,忍不住问道。
  谢安国和万中元对视了一眼。
  才开口说道:“我好像直接说的是……有人搞传销,搞诈骗。”
  “结果警察找了几个学员询问(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彩继续)
  没人承认是传销和诈骗。”
  “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当时。
  民警跟他们说,虽然讲课水平不行,但却只属于商业行为。
  不能定性为诈骗。
  还说对方就算一节课收费一百万,也是双方价情我愿的行为。
  这是不构成诈骗的。
  没满足三级传播,同样也不构成传销。
  总而言之。
  不满足立案条件,他们也不能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这个报案肯定是行不通的。“
  秦牧听后,神情凝重的说道∶“传销和诈骗这两个罪名的立案条件……”
  随后。
  他将这两个罪的立案条件分析了一遍。
  有时候。
  报案也需要讲究技巧,以及证据。
  想要案件得到受理,就需要满足立案条件,且具备相关证据。
  “那岂不是拿他们没办法了?”
  万中元听完秦牧的分析,有些不甘心。
  秦牧微微一笑。
  没再说什么。
  而是让两人耐心等待。
  要对付这种人……
  必须要用非常法。
  寻常的方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最好是能一次性搜集到他们的犯罪证据,然后交给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进行立案。
  只要能立案……
  所有问题都能查出来。
  ……
  次日。
  一大早。
  秦牧便向万中元请了个假,没去养老院。
  而是开车前往了连州。
  打算再听几堂课。
  顺便看看能否打入内部,搜集一波证据。
  只是……
  在连州某会场之外。
  秦牧发现……
  自己凭借邀请函,居然被拦住了。
  ”抱歉,我们保安队长说了,你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
  这个四十来岁的保安十分恪尽职守,拦在了秦牧面前。
  哪怕他有邀请函,也不放他进去。
  “我……这个长相的?”
  秦牧嘴角抽了抽,有些无语。
  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
  自己交了钱。
  搞到了邀请函,最后居然败在了脸上。
  无论他怎么说。
  这个保安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说什么也不让他进去。
  “你是叫秦牧是吧保安队长说了,谁都可以进,就你不行”
  无奈之下。
  秦牧只能悻悻而回。
  其实。
  对于这种禁止他进入会场的行为,他是可以进行举报的。
  会场属于公众场所。
  虽然被临时租用了,但他符合各项条件,也买了邀请函。
  禁止他入内,构成了名誉和人格上的侮辱。
  属于明显的侵权行为。
  但……
  他要是这么报警了,估计会打草惊蛇。
  对方一收敛,他想要搜集证据就更难了。
  “这个聂云枭也太谨慎了,看来……我自己是进不去了。“
  秦牧叹了口气,再次感到了这个案件的棘手之处。
  难怪……
  这次系统任务完成,可能会触发史诗级奖励。
  光是难度,就不是一般的高。
  看《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最快更新请浏览器输入--到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