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 第三百零七章匿名网友
  @@“不能就这么放过这群喷子!”
  她盯着论坛里的热帖,心中默念了一句。
  受到秦牧的薰陶这么久。
  她现在的性格多少也有些嫉恶如仇,眼里容不得沙子。
  这个小女孩……
  以及他们的亲人,在这件事情中受到了巨大的创伤。
  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
  可这些喷子们……
  估计现在还浑然无知,不知道他们简单的“一句话”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或许。
  即便他们知道了,也不会唤醒良知上的自责。
  反倒是会埋怨这个小女孩,说她承受能力不足之类的风言风语。
  良言一句三冬暖。
  恶语伤人六月寒。
  “看来还是要找up帮帮忙了。”
  青岚叹了口气,很快就想到了秦牧。
  这段时间。
  秦牧是彻底玩疯了,到处旅游。
  也该干点活了。
  这样一张核武器……
  总的时不时露个脸,给网络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人一个震慑。
  随后。
  她将这个热帖,转发给了秦牧的私人账号。
  并且留言询问道:“up,这个事情……有办法让那些始作俑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这个帖子出自于论坛。
  但到了此刻,她已经没时间去管论坛会不会被秦牧发现这回事了。
  ……
  与此同时。
  某大草原。
  秦牧正坐在一匹骏马上,手持马的缰绳,望着一望无际的草原。
  准备来一次策马狂奔。
  自从向养老院请假之后,他便离开了晋城。
  到处旅行。
  见识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好好享受了重生后的生活。
  心情倒是愉悦了许多。
  如他所料,【百钓百中】技能升级之后,的确没再有事情主动缠到他。
  他惊人的幸运值……
  也在其他方面发挥出了作用。
  比如说路上没事就捡到钱,遇到抽奖活动次次中头奖等等。
  至少……
  他外出了半个月,在全国各地穿梭,没再送一个人进去。
  离开晋城之后。
  路上遇到的这些人,也没几个认识他的,更不会对他有任何的害怕。
  就在他准备策马,进行一波草上飞奔体验的时候……
  他发现自己的手机突然响了。
  青岚给他发来了一条消息,里面还附带了学法联盟论坛里的一个帖子。
  “这是什么?”
  皱了皱眉头。
  他点开了这个帖子,发现帖子里的回复居然达到了四千多。
  应该是论坛建立以来,热度最高的帖子了。
  帖主据说是小女孩的哥哥。
  讲述的内容……
  却是让人血压飙升,有些控制不住情绪。
  “一块钱……就跳楼了?”
  看完了前因后果,秦牧的目光也沉了下来。
  如今。
  全论坛都在讨论这个一块钱引发的轻声跳楼案件。
  事情的起因……
  是因为某个叫“秦老三”的人,发布了募捐消息。
  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都进行了捐款,这个名为“周小清”的小女孩也进行了捐款。
  只不过……
  身为学生的她,没有什么钱,只捐了一块钱。
  而偏偏……
  喜欢分享的她,把自己捐了一块钱的事情发布到了那个视频的评论区。
  结果引来了一群人的指责。
  各种道德绑架。
  即便她解释了自己是小
  学生,网友们也没有任何悔改和道歉。
  反而继续抨击她。
  最终。
  导致了这个“周小清”生出了轻生的念头,跳下了楼。
  目前虽然抢救了过来,但却成了植物人。
  “up,这个事情……有办法让那些始作俑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看着青岚发来的消息,秦牧皱了皱眉头。
  这个案子……
  说实话,又是一个比较难办的。
  论坛里不少法律专业的人都分析了一遍事情的可行性。
  想要让所有参与了此次事件的人遭受制裁……
  非常难。
  首先。
  这个案子最多涉嫌了诽谤罪,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攻击和指责。
  但……
  若论传播量和扩散范围的话,仅仅是那一层楼的人在指责周小清。
  并未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
  只有那些点赞数量超过了一定标准的评论,能符合立案条件判处相应的诽谤罪。
  当然。
  如果论坛里的粉丝们悟出了帮人点赞,可以加刑的终极奥义……
  自发找到这个视频,进行点赞。
  那这些人都可以受到诽谤罪的制裁。
  不过……
  这个事情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如果被查出来有人组织点赞,该网络传播的数据将作废,不被法院采纳。
  属于说出来就不灵了的法子。
  而论坛的人虽然多,但要在不说明的情况下,让所有人都去帮这些喷子们点赞……
  几乎是不可能的。
  毕竟……
  论坛里的大部分人三观都是正常的。
  谁会闲着没事去帮喷子们点赞?
  其次。
  那个指责周小清的评论里,有人发“怎么不去死”的言论,也很难定为教唆犯罪。
  在刑法中。
  从教唆层面来看,教唆犯罪是指故意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行为,由于自杀不属于犯罪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教唆他人自杀难以被认定为犯罪。
  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教唆者与被教唆人之间有相互抚养义务(如是夫妻之间),一方唆使本无自杀念头的另一方自杀,或者一方意图自杀,另一方怂恿的,那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一种情况,则是唆使无责任能力的人自杀,也要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但在这个案件里。
  周小清属于十二岁,已经满了八岁,属于限制部分民事责任能力的人。
  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
  不能算是无责任能力人。
  别人虽然进行了言论引导,但轻生的念头、行为都是她自发产生的。
  喷子虽然骂了“怎么不去死”之类的言论,但出发点却并非是真正教导人去死。
  仅从这点上,很难将其定性为教唆自杀。
  而从帮助自杀行为上来说……
  喷子们只是骂了一些话,并未存在帮助周小清自杀的具体行为,无法构成帮助他人自杀的故意杀人罪。
  类似这种只是单纯提供心理暗示,在心理或者神上鼓励、促使他人自杀,并没有表露出外在的帮助行为……
  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在我国。
  自杀不属于犯罪,仅仅是言语、暗示上帮助他人自杀,更不会构成教唆犯罪。
  因为……
  自杀主要还是取决于自身的决定。
  他人没有帮助行为,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反之。
  若是一个人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主动请人帮忙,就算事先签订了免责协议,但这个帮助的人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比
  如说某病人治疗过程过于痛苦,请求儿子拔掉氧气管,终结生命。
  这类行为……
  依旧会被检察机关起诉,追究其儿子的故意杀人罪。
  回到周小清的案子里。
  就刑事责任来说,很难说是起哄、怂恿行为引起了这起事件的发生。
  这也是为什么……
  以前的网络上,出现了那么多被网暴自杀的人,最后都不了了之。
  那些人,是无法追究相应责任的。
  别说刑事。
  有时候就连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都没有。
  正在秦牧思索的时候。
  青岚见许久没有回复,又发来了个消息。
  询问道:“up,这家人听说都快伤心死了,有没有可以让这些喷子们受到惩罚的方法啊?”
  秦牧叹了口气。
  将教唆犯罪的定性和入罪标准讲了一遍,发了一段语音过去。
  和论坛里的粉丝们讨论的差不多,这个案子最多是追究他们诽谤罪。
  还不是人人都能追究的那种。
  “叮!检测到宿主身边发生了新事件,自动触发系统任务。”
  突然间。
  他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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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响起了一个声音。
  系统任务,再次触发!
  “叮!请宿主在以下任务中选择其一:
  一、帮助周小清讨回公道,让喷子们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彰显公平正义,使唆使轻生者受到应有惩罚;
  三、彰显社会公德,正确引导善心善行,揭发捐款背后的肮脏行为,震慑慈善捐款行业。”
  “叮!本次系统任务结束后,将根据宿主的任务完成度,结算相应随机奖励。”
  听到这个声音。
  秦牧不由愣了一下。
  系统任务的出现,他并不奇怪。
  让他惊讶的是……
  系统任务里,居然还有第三个选项!
  让他帮助周小清的同时,把行业也给震慑一遍。
  “这个事情……难道不仅仅是喷子事件?”
  他挑了挑眉,很快反应了过来。
  根据系统任务的显示。
  除了喷子之外,恐怕这次捐款的背后也有点不干净。
  不然系统不会刷出第三条任务线。
  “叮!请宿主尽快做出决定!”
  见他久久未决,系统声音响起。
  再次催促道。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目光落在了第三个选项上。
  看来……
  休闲的假期,是彻底结束了。
  他又要忙碌起来了。
  ……
  半日后。
  秦牧乘坐飞机,返回了晋城。
  回到了山水花园小区。
  一路上。
  都在仔细思索这个事情的应对方法。
  想要***,必须要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目前。
  他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喷子们二是捐款。
  喷子们的事情已经很明显了。
  想要让他们受到制裁,必须要先立案,查明这些人的地址。
  想到这里。
  他启动了【虚空索敌】功能,找到了那个视频。
  在评论区的一楼。
  周小清的评论被许多“善心”爆棚的网友们多次回复,抨击她“一块钱也好意思捐”。
  即便过了这么久。
  还是有不少人加入进来指责她。
  但总体来说指责周小清的评论……
  只有一共十二人符合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秦牧扫了眼整个评论区。
  每个账号发布者的信息,都浮现在了眼前。
  “梁云一,十六
  岁,家住冬云县杨林小区……”
  “赵子司,二十一岁,家住碎澧县……”
  “武雪,二十四岁,家住……”
  身份信息、年龄、地址等,秦牧都一目了然。
  除了那十二个获赞较多的评论外,其余评论的年龄普遍在三十岁以下。
  正值热血的年纪。
  可偏偏是因为他们的热血,导致许多人被喷到自闭。
  秦牧摇了摇头。
  面无表情的将这些人的评论进行截图,点赞数据进行统计,外加ip地址,全都记录在了表格中。
  不管点赞多少……
  他一个都没遗漏。
  做完这些。
  他点开了论坛用自己的小号,给这个帖主发了一段私信。
  ……
  宛城。
  某普通小区里。
  周绍辉坐在客厅沙发上,一直在不停刷新着论坛。
  此时。
  距离他将堂妹的事情发布在论坛,已经过去了一整天。
  他的帖子……
  的确是引起了论坛许多人的关注,很多人都在给建议。
  但真正可行的建议……
  却是没有一个。
  论坛里的一些懂法的大神,都一致认定案子很难追究对方的责任。
  最多是判处部分喷子缓刑。
  还有一些不怎么专业的论坛坛友们,给他私信,提了许多“可刑”的点子。
  比如说请黑客寻找到这些人的ip地址,锁定身份信息,然后私下报复。
  雇佣水军,以牙还牙,以喷治喷,把这些喷子们喷到自闭。
  甚至连买凶杀人的都来了,还说什么有路子,可以给他打九折……
  “绍辉,别看你那论坛了,二哥他们都去问律师了,律师说对方不犯罪,追究不了责任。”
  一旁。
  周绍辉的母亲叹了口气:“你说小清才这么小,咋就撞上这种事了呢?”
  他父亲也跟着摇了摇头。
  点燃了一支烟。
  一直嘬个不停。
  事情虽然没发生在他们家,但周小清是他们看着长大的。
  出了这档子事。
  他们也不好受。
  至于周绍辉所谓的论坛求助……
  他们都不看好。
  要知道。
  周振他们找的是宛城最好的律所询问的。
  律师都说没法子了,那个破论坛能有什么用?
  周绍辉闻言,不由苦笑了一声。
  正打算退出论坛。
  却在无意中,看到了私信一栏里的某个消息。
  一个匿名网友发来了一段话:“你好,我看到了论坛里你亲戚遭遇的事件,正好懂一些法律,想详细了解一些情况,看看能不能提供什么帮助。”
  在论坛里。
  为了保护隐私,许多私信是可以选择匿名方式发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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