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 第121章怪诞都市(二十一)
  王小胖看着草稿纸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激动得眼睛缩成一个点,一挥手就抢了过来。
  “就是它!就是它!哈哈哈,可算是被我找到了!”
  王小胖攥紧这页纸,高兴得手舞足蹈。
  他对故事内容根本毫无兴趣,他就是个偷窃别人作品的贼,心心念念想着的只有奖金和自己的房子,所以看都看没,把它塞到了口袋里。
  杨宗长舒了一口气,瘫坐在地上,挤出一个讨好的笑来:“稿子我帮你找到了,你……现在可以放过我了吧。”他难掩恐惧,笑得比哭还难看。
  王小胖扭头,居高临下盯着他,盯了好一会儿,他忽然也蹲下身去,像狗一样在杨宗身上嗅了嗅,然后露出一个笑来,诡异说。
  “放过你?我放过你,你又能跑去哪里啊。《春城》的风在你们体内播下种子,你知道你们闻来像是什么香吗?像肉香。太香了,光是闻到你们的味道,我口水都要留下来。你不死在我肚子里,走出这间房也会被其他租客吃掉。”
  杨宗已经怕得眼泪掉下来,声音哆嗦:“我可以跑得远远的,我可以跑出长明公馆。”
  王小胖悲悯地说:“你疯了吧,你一出长明公馆,马上要被那些城里人分尸。”
  杨宗脸色煞白,整个人战栗颤抖。
  王小胖的一句话彻底打断他天真的想法,站在他面前的是《踮脚走路的人》,而长明公馆的故事远不止这一篇,外面的都市更是一群怪物。
  他留在长明公馆是死,离开长明公馆也是死。从他被拉入这个世界里来,空间的主人就没想让他活着。
  “不……总会有办法的……总会有出去的办法的。”
  王小胖古怪地撇撇嘴,他忽然抬起双手,放到自己脸上。
  然后杨宗就瞳孔瞪大,惊悚地看着王小胖从额头开始,把自己的皮剥开。撕拉,人皮像是衣服一样,被他轻轻松松地拔下来。踮脚踩着那张属于跟班的人皮,露出原型,一个血肉早就腐烂发臭的怪物眼珠子幽幽寂寂地看着他。王小胖身上一直有一股味道,像是某些胖的男生在夏天会自然而然散发的臭味,跟厕所的味道有点接近。到现在杨宗才知道了,这是尸臭。
  王小胖说:“出去干什么啊,去哪儿不是一样的吗。”
  “你不如死在我肚子里,我还能给你留个全尸,嘿嘿,”王小胖仿佛觉得自己说了个不错的笑话,说完那张血肉模糊的脸扭曲地抖动了一下,笑起来:“嘿嘿,我一定会把你吃的干干净净,骨头也不剩,在我肚子里留个全尸。”
  “不!不,你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杨宗转身就想走,但春城的种子在体内发芽。他刚刚潜入房东屋内使用异能,本来力气就所剩无几。何况就算他全盛时期,也不可能从一个a级异端手下逃生。杨宗连滚带爬想逃出203,却被王小胖抓住了脚,拖着回来。那只手还滴着血水,王小胖脸色一狠,活生生从他小腿上嚼下一块肉来。杨宗想尖叫,但是王小胖怕他惊醒房东连累他,举起一本书重重砸在了他的脑袋上。顷刻间,脑袋上面被砸出一个血窟窿,到最后杨宗瞳孔紧缩,只剩痛苦和恐惧。
  王小胖哼哧哼哧嚼着外地人诱人的血肉,嘴里一团血糊。他专注于吃人,没注意一道影子,从隔壁204的阴影里走出,覆盖在他头上。
  王小胖吃着吃着,忽然察觉到什么冰凉的东西抵在他的额头上。
  银色的、一种非常诡异且危险的金属,莫名其妙让他心都颤了一下。
  王小胖半蹲地上,抬起头来,对上了一双冷漠的、饱含暴戾和杀意的眼。叶笙。
  【抄袭者出现的时候,别相信你身边任何一个人。】
  叶笙从五楼走下来,看到这三人拿着扇子扇动泡泡往下跑,就觉得不对劲。《负尸》一直在门外行动,趴在门檐上守株待兔,推开门绝对没回去拿工具的可能。
  这群人在根本就预料不到外面的情况下,为什么手里会有扇子?
  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提前猜到了走廊上的一切。
  他第一时间想到了抄袭者。
  怪诞都市的第七篇是303的租客王小胖,作为仅次于房东老太的异端,王小胖的能力在概述里也透露出了一二。越高级的异端,越狡猾,王小胖早就取代了他们其中的一个人,混迹其中,引诱着他们往一楼跑,去抢房东老太的钥匙为了开203的门。
  长明公馆的异端,每一个都有自己的欲望和罪恶。他们拜金,好色,嫉妒,懦弱,暴躁,自私,在这个本就浮躁混乱的动荡时代,编织出让人窒息的人世间。
  王小胖作为一个抄袭者,大概是真的打算一“抄”抄到底了。
  王小胖转了转脖子,他长得胖,脖子粗短,扭动的时候发出咔咔咔的,像是骨头扭曲一百八十度的声音。王小胖嚯地一笑:“你们这群外乡人真是够有意思啊。”
  叶笙还没恢复嗓子,懒得废话。他早就已经把枪的灵异值调到了a级,手指摁住扳手的时候,能感觉到一股阻力。指腹一点一点往下压,浑身的鲜血都在燃烧。
  叶笙眼里浮现出一层猩冷的血色。
  “哥哥,交给我吧。”但是在他开枪前,宁微尘却伸出手温柔地握住他的手腕,轻轻笑着和他十指相扣。叶笙扭过头去,眉心紧皱,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但是对上宁微尘冷漠警告的桃花眼,他还是收了枪,面无表情垂下眸,咽下涌到喉间的血。
  宁微尘从地上捡起了那张因为王小胖蜕皮而掉在旁边的纸。上面才是真正属于故事大王的字。
  “怪诞都市的第九篇啊。”宁微尘的语气非常淡。
  叶笙愣住,想起了在进这个世界前故事大王对他说的话——后世的读者啊,祝你真的读懂我的故事。
  想要从这里离开,故事大王不可能是被他们轻松找到的,你必须……先读懂他的故事。
  怪诞都市第九篇,《他人之眼,他人之舌》
  【小武说,他在厕所的墙壁里,发现了一颗眼珠子。他带着我去看。拽下早就长满霉斑的抹布,掀开碎落的半块砖,我看到了一颗仿人类眼球的摄像头。
  我认得它,这是市面上早就被淘汰的eyes监控器,依旧采用最原始的线缆来连接摄像头和显示器,它的局限性非常大,唯一的优点是便宜。
  小武害怕地说,我们住的地方是不是有鬼。我跟他说,这不是鬼,别怕。
  我跟房东说了摄像头的事,但房东脸色大变,对着我劈头盖脸骂了一顿。房东说,这事传出去,别人怎么看她。她的楼还怎么租出去。她要我保密,否则今天就把我赶出去,还要把我的东西都丢掉。
  那些东西我还要寄回书店,不能被她丢掉。
  于是我选择了沉默。
  小武到晚上总是很害怕。虽然那个监控器被房东偷偷摸摸拆了,也可能是移了位置,但他还是老感觉,有人在监控自己。他的爸爸只会打他,而他的妈妈总在流泪,他唯一能交流的对象只有我。
  小武疑惑说:那真的不是鬼吗。
  我开玩笑说:不是鬼,是我们这栋楼里,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小武脸色发白说,那怎么办。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安慰他说:偷窥者不偷看小孩子,你长大后搬出这里就好了。
  小武愣住,点了下头。
  他开始坐下来和我聊天。他迷茫地说,我想快点长大,我一点都不喜欢这里,班上的同学知道我住在长明公馆后,说我住在棺材房里。可棺材不是死人住的地方吗,为什么活人住的地方要叫棺材房?
  我没有说话。
  他抱着自己的书包,闷不做声。
  后来我经常看到小武一个跑到天台上去画画,他在田字本上画满眼睛,然后用圆规把他们戳得稀巴烂。
  小武经常看天空,我猜他在幻象自己现在有双翅膀就好了,能飞出这里,像鸟儿一样自由自在。
  有一天,小武突然古怪又神经兮兮地跟我说:我找到我们这栋楼的偷窥者了,但我还需要验证一下。
  我跟他说,你加油哦。
  在小武的作业本里,长明公馆长满了眼睛。因为我们之中有个偷窥者。
  挤上公交去上班,我看到故事杂志社因为征文活动缘故,到处贴上了《小嘴讲故事》的红唇标识。坐到工作位上,我想,其实我的世界,还长满了嘴巴。】
  叶笙和宁微尘的阅读速度都非常快,几秒之间就将这半篇故事看完了。
  王小胖看到这一幕,咽下嘴里的肉,急促地喘着气,恶声恶气道:“把我的稿子还给我!”
  这时,走廊里突然传出一声不屑的嗓音。
  “什么叫你的稿子?那明明是故事大王的稿子,是程小七的稿子,你还要不要点脸。”洛兴言咬着人头气球的一截脖子,抓着铁锁,冷酷地从黑暗中走出。
  他后面还跟着欲魔,负尸蟾蜍吞噬人的速度很慢,欲魔的大半边身体都已经被腐蚀了,但他是b级异能者,还能苟延残喘,万幸之中被洛兴言救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跟了过来。
  叶笙见到洛兴言来了,神情冷漠,抓着宁微尘的手,拉着他和自己一起后退。a级异端由专业人士来对付就好了,不需要他们插足。
  宁微尘被叶笙这种“护短”的小动作给逗笑,非常满意地乖乖后退,同时把手里的稿子递给了洛兴言。
  “洛长官,这是我们发现的线索。”
  洛兴言:“……”
  他真的觉得这两个人是来度蜜月的,只有他勤勤恳恳在打怪。
  “我的稿子!”
  这个时候王小胖已经赤红了眼,开始发动攻击。他站起身,举起手里的一本书,就要往洛兴言头上砸过去。一旦被他手里的书页碰到,哪怕是s级执行官,都会被瞬间吃进去。
  洛兴言对危险的直觉非常敏锐,锁链一甩,扣住王小胖的手就把他整个身躯甩到墙壁上。枷锁是s级的武器,王小胖被束缚住,皮肤像被贴烙,滋滋滋冒烟。但他古怪一笑,甩甩头,居然又像是蜕皮一样,脱下一层血膜来。王小胖脱离束缚后,掉下的那层皮反而渗入枷锁,逼得洛兴言无法动用武器。
  王小胖举着书本朝他扑过来。
  洛兴言的脸色难看起来,他握着铁链,一个腾飞,避开了攻击。同时不断卷动锁链,借力自己到了天花板上。王小胖的皮是可以不断蜕的,他油滑、敏捷、难以抓住,手里的书页更是碰之即死的诅咒。
  王小胖可以失误无数次,但洛兴言只能失误一次。
  何况洛兴言的异能本来就已经只剩七成。
  春城的第一晚,大家并没有什么感觉。
  春城的第二晚,大家异能就已经被压到只剩百分之七十了。
  到明天,春城的第三天,估计所有人的异能只会剩下百分之十。他们要用百分之十的异能,在曙光降临种子发芽前,面对公馆彻底狂化的异端,找到出路。
  明明第三晚才是以几何指数上升地狱难度,可是今天晚上,所有人就已经感到绝望。这还只是一个a级异端。如果那个含水量百分百的女人在这里。如果地狱房东在这里。根本不敢想象会是怎样的局面。
  叶笙眼眸冰冷盯着王小胖手里的书。片刻后,他转身,低头快速在程小七的抽屉里找东西。
  长明公馆晚上熄灯,电线又是偷拉的,基本上人人会备蜡烛。程小七的抽屉里果然也有一些用到一半的蜡烛和一个打火机。
  叶笙摁了好几下打火机,火才出来,他点燃蜡烛,动作又快又稳,把点燃的蜡烛丢到了王小胖的手上。火刺啦燃起的瞬间,王小胖大叫一声,他的身躯丝毫没被火烧毁,可手里的书碎为灰烬。王小胖眦目欲裂,气得直接就朝叶笙扑过来。
  叶笙偏头看了眼宁微尘。
  宁微尘和他像是有天生的默契,展颜一笑,把手里的稿子递给了叶笙。
  对于王小胖来说,随便一本书就能用来做武器。他从旁边捡起一本书来,狰狞道:“你们还挺聪明的,知道闭嘴,不惊醒那个老太婆。但你看是你手里的蜡烛多,还是我的书多!”
  一把火烧掉书架只会引来房东。
  叶笙把打火机的火焰,放到了那片稿子的下方。
  王小胖一下子傻住了,他倒吸一口气,眼睛怨毒无比,可还是停在原地。
  这是第二晚,王小胖对于金钱和房子的渴望依旧占据了上风,他还有理智。
  王小胖阴恻恻威胁道:“你敢烧了那页纸,我一定活剥了你的皮。”
  宁微尘现在成了替叶笙发言的人。他态度散漫,在这疯魔的夜晚,显露出一种完全矛盾的从容和优雅来,笑道:“我们可以聊聊的。”
  王小胖警惕地盯着他,道:“聊什么?”
  宁微尘道:“聊聊程小七的事。”
  王小胖古怪说:“程小七?他?他有什么好聊的,一个走后门进杂志社的文盲,初中都没毕业,老子抄他的稿是他的福气!”
  洛兴言挑眉:“走后门?”
  王小胖:“对,老子听到了他和社长的谈话,我就说这么一个字都不会写的蠢货是怎么跟我们一起工作的。原来他妈妈以前是社长的旧识,社长在去仓库时,听到他的名字,认出了他,靠着这层关系,把这个蠢货招了进来。”
  洛兴言愣住,他之前去清平镇调查过故事大王以前的事,感到奇怪。
  “程小七的妈妈,不是他一出生,就离开了吗。”
  王小胖:“肯定要走啊,我有那么一个酒鬼丈夫和弱智儿子,我也要走。程小七的妈妈离开他之后,活得好好的呢。呸,扫把星。”
  他窃取程小七的文字,却一点都不觉得心虚,反而有种抄他是他的福分的骄傲。
  “你们找他干什么,这个爹娘都不要的赔钱货,现在估计早就卷铺盖回老家了。”
  洛兴言还欲说什么,视线往外移,猛地脸色一变。
  他看到了一个泡泡!
  一个沾满黑色液体的泡泡飘到空中!
  蟾蜍用蹼爬行的声音在外面湿哒哒响起,除此之外,还有男孩一瘸一拐拖着脚走路的声音。
  那两个a级异端都跟了过来!
  洛兴言猫眼竖起。
  洛兴言出来的时候,男孩已经追人无果、跛脚回到了床底下,臃肿被叶笙一枪打死,所以他只需要对付负尸。一对一单挑,洛兴言完全不虚,用锁链弄死负尸后,顺便救下了欲魔。
  但是现在负尸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看着那张脸,洛兴言浑身恶寒。
  他就说王小胖那么难对付,负尸怎么可能简单的死去。
  负尸,负尸,202的租客背上背着的不光是尸山,还是可以替死的几条命!负尸蟾蜍有很多条命!而且每死一条命,它的肚子就越大,越危险。
  负尸蟾蜍比起王小胖和梦游男孩等级低一点。他今晚就已经完全失去理智,长开嘴,留下青色的口水,四肢着地,就朝他们咬过来。
  而那个小男孩站在门口,安安静静看着地上昏死过去的杨宗。
  男孩只会对付把他吵醒的人。
  他拿出自己的红笔,蹲下身,开始在杨宗身上画眼睛。在黑暗的屋内看不清楚,但是现在众人看清了,小男孩画在人体上的眼睛,到最后都会活过来,镶嵌在人体内,像一个红色的瘤。
  刺啦,突然间,打火机熄了。原来是负尸蟾蜍吐出了好多泡泡,那些泡泡滴答答涎下阴冷的液体。
  空气过于潮湿,火燃不起来。
  王小胖见此猛地扑了过去,阴狠喊道:“你给我夺下那篇稿子,这屋里的人都归你!”
  负尸蟾蜍兴奋地发出一声呱。
  跟第一晚的争锋相对不同,到了第二晚,从异端们分开行动就能看出,他们彼此间已经有了心照不宣的默契,而且这种默契到明晚应该会到达巅峰,何况,第三晚房东还会加入阵营。
  洛兴言在刚才并没有闲着,他撕开枷锁上的血膜,铁链一甩,捆住了负尸蟾蜍。
  负尸蟾蜍气得身躯乱晃,地面都在颤抖,但是有泡泡的隔音效果,它有恃无恐,完全不怕动静太大。
  而王小胖见泡泡密布这间房间后,声音也猛地拔高,瞳孔缩成一个点,他哈哈大笑起来:“去死!去死!你们都去死!”
  异端们不喜欢跟人分食,所以不喜欢合作。
  但是必要时候他们也不是不知道变通。
  叶笙冰冷地看了王小胖一眼。他忽然偏头,抓过宁微尘的手腕,掀开他的袖子,目光落到了上面的时间上。
  【5:40】
  淮城的夏天,大概是六点钟天明。
  洛兴言能够困住负尸蟾蜍,同时牵引住王小胖,但是空气里的泡泡也是剧毒,情况对他们越来越不利。祸不单行,叶笙又听到了压抑苦涩的哭声从走廊上传来。
  那个人体含量百分百的女人,在离开他们的房间后,还是忧心惦念着她的孩子,呜呜咽咽四处寻觅。
  “我的孩子,你在哪里?”
  女人的泪水流到了地上。
  男孩停下了画眼睛的动作,他听到哭声就觉得难受,男孩迷茫的眼一点一点清醒过来,脸色却是在变得扭曲。
  女人哽咽着说:“我就知道,这新住进来的几个外乡人都不是好人,他们拐走了我的孩子,我要杀了他们。”
  哭声里是毫不遮掩的恨意和杀意。
  等天亮需要20分钟。
  但叶笙亲眼见过这个女人哭出全部水分的时间,只要几分钟。
  四个a级异端。
  宁微尘低声道:“我劝你今晚最好不要用枪,留足精神,对付明晚。”叶笙也没想用枪,以他现在的身体状态,射出一发a级子弹,就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20分钟。20分钟。
  继续坐以待毙,最后这个房间能活下来的,或许只有洛兴言。
  叶笙在宁微尘掌心写字。
  【掩护我出去。】宁微尘像是知道他要做什么,桃花眼深深的看他一眼,笑着点了下头:“好。”
  他动用的还是海妖的异能,一层淡淡的银蓝色雾气,包裹住叶笙。
  门外绝望的妻子看到自己的孩子后,眼泪流的更凶了。她弯下身去抱住孩子,随后抬起头,看到这一房间里的异乡人,眼里渗出无比的恨意来。尤其在看到叶笙旁边的银蓝色水雾后,脸色也更扭曲。同一个坑,她不会掉进第二次。绝望的妻子能力不光是排水吸水,她的哭声更是摧残人精神的武器。
  妻子呜呜呜哭起来。
  那声音好似最尖锐的武器捅入耳膜,洛兴言都没忍住变了脸色。
  叶笙拿着那张稿子,穿过诡异的声波,没有走正门去直面那对母子。而是在蓝色水雾的掩护下,翻窗跳了出去。
  “你跑去哪里!”
  王小胖拿着一本书,怒不可遏,跟上去。
  叶笙动作敏捷,跳出窗后,看了眼天际那一抹若隐若现的鱼肚白。
  走廊台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花盆,而这栋公馆里任何东西都不能破坏。
  他将稿子揉成一个纸团,一咬牙,像扔石头一样,重重扔了出去。
  “你在干什么!”
  王小胖眼睛都快要裂开了,他对应的是第七篇怪诞,是所有租客里今晚保留理智最完整的。王小胖现在的思维也完完全全是个“人”,王小胖趴在了阳台上,踮起脚试图往下望。
  他早就习惯了踮脚,踮脚的姿势夸张而恐怖,差不多只有脚尖着地。整个人身体往下探,摇摇欲坠。叶笙就趁着这一刻,拿枪抵住他的脑门,然后一把将他推了下去。
  这里是2楼,下坠的时间快到王小胖根本反应不过来。如今他欲望满身,脑子里只有他的钱他的房子,就这样,王小胖瞳孔映着那个纸团,活生生,从二楼摔了下去。
  负尸蟾蜍的泡泡蔓延不到一楼。
  轰隆!
  落地的声音震耳欲聋!
  叶笙站在走廊上,转过头,就看着绝望的妻子一边摸着孩子的头,一边怨毒的朝他望过来。
  她空旷的眼睛里流出血色泪水,那泪水落地,如红色的细蛇,朝他爬过来。
  同时的哭声越发清晰地传入耳中,叶笙头痛欲裂。
  红色细蛇接连不断地用身体撞开那蓝色屏障!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不知过了多久,一根细小的泪蛇,穿了进来。
  “……”叶笙扯了下嘴角,再次感叹,宁微尘,a+异端在你身上真的暴殄天物!你到底有没有好好练习过怎么使用它!
  他面无表情举起枪,枪口朝向那个绝望的妻子。
  射出这一枚a级子弹,他有一种预感,他可能出不出去了。
  但万幸的是,他没有赌输。
  震耳欲聋的动静声还是吵醒了房东。
  房东那尖锐的、刻薄的嗓音,直接响彻黑夜!
  “死仔吵什么吵!”
  王小胖从二楼掉到地上,神情疯魔地握住那张稿子,听到房东的声音,一下子脸色就变了。他屁滚尿流想要起来,可是这一次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
  房东握着一把斧头出来,赤红着眼喘着粗气冲出来,摁着他的身躯,一斧头就劈在了他的身上,像是屠夫在剁砧板上的肉。王小胖瞬间发出大叫,而房东不解气一般,拿着斧头,一下一下往他身上砍。她足足砍了十几分钟,几乎把王小胖砍成了肉泥。
  后面才目光阴冷往上望。
  房东声音出来的瞬间,长明公馆的租客脸色就大变,纷纷离开。妻子带着小武回三楼,负尸蟾蜍也灰溜溜地回房间。
  ——不能做那个吵醒房东的人。
  叶笙看着房东把王小胖剁成肉泥后,阴着脸、满手鲜血、跑上二楼时,差不多就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
  房东拿着那把斧头,朝他走来。
  而房东一步一步走进的时候,叶笙感觉自己被禁锢在了一个单独的【领域】里,他本来就发不出声音,现在也听不到任何话,看不到宁微尘,只有浓烈的血腥味朝他扑面而来,像是在地狱。
  地狱房东。
  房东脸色狰狞地看着他说:“吵吵吵,有什么好吵的,我最恨你们这些晚上发出大动静的人了。”
  在a+级异端的逼迫下,叶笙又体会到了对付鬼母的那种紧迫感。对付鬼母,可以借助胎女,但是面对这个地狱房东,在春城,被她盯上好像就无解。
  20分钟。幸好,这个时候,阳光出来了。
  春城天亮了。
  朝霞像是一抹浓艳的胭脂,温柔的风携带馥郁花香,轻抚治愈这片大地上的一切血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