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穿越小说 > 清冷男配养夫记 > 第6章
  镇上赶集
  天佑国十多年来一直处于战乱状态,好容易才灭了从西边草原来的敌戎,正是安国兴业大力发展农耕和商贾的时候。
  有国士给皇帝献策,将南方高产量大的农作物种植到南北混合这一带,代替原先产量低口感也不好的谷物。
  这个法子倒是可行,去年从南边移植过来的茶树成活率很好,产茶量也并未下降太多,皇帝大喜之下便让人从南方运了一批包谷种子,送到如今的乐康县种植。
  乐康县虽然归于北方的天顺府管,但实际上它的与南方天宁府仅隔了几十里的山路,是天顺府最靠南的地方。
  由于气候条件优越,乐康县既能种植北方本土作物,南方来到作物也能较好的生长,所以素有「小南仓」之称。
  这次选出来的六个包谷试种县里,皇帝最先决定的就是乐康县,希望能在这里种出产量大、味道好的包谷。
  皇帝亲自下了圣旨,上至天顺府知府、下至乐康县知县对此都十分重视,接到圣旨之后便立刻运作起来,同时南边运送过来的第一批种子也已经到达乐康县。
  傻子和叶远闲两人远离村子,也没有到镇上县里去转过,自然对这几天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筋脉打通后叶远闲腿上有了感知,他估计再有个三五天自己就能试着站起来,在这之前他要先挑选出一部既不打眼又要稍微出彩一些的练武功法来。
  想了许久,为了保险起见叶远闲按照傻子的身手作为衡量标准,挑出一上一下一平三部功法,到时候根据武馆的训练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功法卖出。
  除此之外叶远闲还找了一张专门为练武之人淬体的方子,只是他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药材同他穿越前有没有区别,所以并没有直接拿出来。
  纸和笔在当今都是贵重物品,叶远闲买不起只能劈了竹子做竹简,又用松枝烤了烟做了最简易的墨。
  捡了兔毛做成的毛笔蘸上墨汁,写出来的字颜色虽不怎么好但不影响观看,近一掌宽的竹片上画淬体图也足够。
  花了五天时间,将功法和淬体方字都写好之后,叶远闲的双腿也能站起来短暂的行走几步。
  在傻子近乎顽固的坚持之下,之前抓到的兔子和竹鼠大多都进了叶远闲的肚子,傻子硬是看着他吃饱后才会心满意足的将剩下的骨头和筋头巴脑解决。
  尽管没有主食,但靠着这些荤腥和野菜他们两人这五天来过得还算不错。春日到底是充满希望的,林子里活动的动物更多了,就连河里的鱼也长大了些。
  叶远闲手里拿着几张薄纸,那是村长送过来的户籍还有他的身份证明。
  户籍上他和傻子彻底绑定,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村长将他身份证明上的年龄改小了三岁,倒和那刁钻人家的女儿一个岁数了。
  他正看着,傻子的声音远远传了过来:“远闲,镇里后天要赶大集,正巧我抓到了野猪,咱们去换银子吧。”
  叶远闲每晚都在吸纳灵气,睡在他身旁的傻子受到灵气的滋养,不但身体好了许多,就连神智也稍微清楚了一些。
  这两天不知怎的琢磨出了抓野猪的法子,一有空闲时间就往山上跑,今天还真让他抓到了一头小野猪。
  小野猪不大,还活着,只是被陷阱伤着了腿,约莫百十来斤的样子。傻子轻轻松松就能背下山来。
  “好。”叶远闲带着笑意答应了一声,遂又问道:“怎么不留着自己吃?”
  傻子认真的摇头解释:“野猪毒性大,你的身子骨弱的很,吃多了反倒不好。等咱们换了银子给你买排骨和鱼肉吃,那个补身体。”
  叶远闲也不过随口一问,没想到得到的是这样的回答,他只觉得胸口热烘烘的,心里有什么东西破茧而出。
  “其实这样也挺好,”叶远闲轻轻敲击着桌子想着,“身边有这样的一个诚挚待自己的亲人,不妨试着再付出一次真心。”
  打定了主意,叶远闲对傻子的态度也有了转变,从待友人那般变得更亲密,脸上的笑脸也更多了。
  天还未亮的时候傻子就背着野猪拿着水和叶远闲出了门,叶远闲还不能长时间的行走,所以过段时间他就要上坐着歇歇腿。
  游落村到镇上要走小半个时辰的山路,路不好走的地方傻子硬要牵着叶远闲,生怕他走不稳摔下去。
  反对了几次都没有用,叶远闲只好由着他去。而且以他双腿的情况,傻子牵着他走起来的确轻松一些。
  到了镇上太阳已经升了二尺来高,叶远闲第一次见这些以往只出现在电视剧里的小镇,发现小镇并没有他想象中的繁华。
  街道不长也不如何宽阔,走个十来分钟就能到头。两边的铺子倒是有不少,杂货食肆随意交杂在一起,来往的人经过显得很是热闹。
  “远闲,好看。”正打量着,傻子笑呵呵的指着买首饰的小摊贩面前摆着的木簪唤他。
  他回头,木簪样式大气表面被磨得光滑莹润,看着的确有几分精致。在这一堆简易的木首饰里的确是最出彩的。
  叶远闲含笑,眼神柔和:“ll想要?”
  “不要。”傻子摇头,接触到叶远闲的目光后又补充了一句:“远闲戴着好看。”
  叶远闲失笑,将人领着远离了首饰摊子。他们现在身无分文,若傻子想要,他定然会想办法买来。但若是给他,那还是看看就好,不必花那冤枉钱。
  这条街上最繁荣的地方就要数武馆所在的街尾和吉祥酒楼所在的地方了。
  吉祥酒楼作为镇上唯一一个敢以「酒楼」相称的食肆,无论是装潢还是楼里大厨的手艺,都称得上是镇上的顶尖。
  而且吉祥酒楼和武馆一样背后的当家人都是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自然做得起这样的大生意。
  离酒楼不远的街后有一座书院,书院在县里乃至府里的名声都不低,这也是这个镇子为何会有酒楼和武馆出现的原因。
  武馆是为了给这书院里的书生押送行礼跑腿送信,酒楼则为这些书生提供了休沐时喝酒解乏、请客带人的好去处。
  叶远闲和傻子先去了吉祥酒楼,这野猪不大,但能全部吃下的也就只有吉祥酒楼一家了。
  今日虽然是大集但不是休沐的日子,而且如今时辰尚早,吉祥酒楼里的客人并不算多。掌柜的正站在门前清理算盘上积攒的泥垢。
  一抬头见着隔了好远的叶远闲二人就连忙招手呼喊:“猎户,你这野猪卖不卖?”
  二人没想到这掌柜的会主动打招呼,听得声音便加快了脚步走到掌柜面前询问:“掌柜的给什么价钱?”
  掌柜的没见过二人,以为他们是从别处来的生人,便将价格压低了些:“你这野猪瘦了点儿,我出十文一斤收了。”
  这价格让傻子皱了眉,但他乖乖的站在叶远闲身后,任凭他全权做主。
  叶远闲神情不变,态度不卑不亢从容有礼:“我这野猪到现在都还有气,新鲜着呢,掌柜的不妨再加一加价。况且春日尚早,山里的野物正多,掌柜给个好价钱,日后有了野物我们也能常送。”
  野物是镇上对山林猎来的猎物的叫法,和家里养殖的做了区别称呼。
  掌柜一听这话便抖了抖手里的算盘,重新审视打量二人,他见叶远闲穿着虽然简陋但神情自然有礼,再加上模样是他见过的顶顶俊俏,一看便知不是寻常猎户,倒像个家贫的俊朗书生。
  罢了,左右野猪还活着,肉质比寻常送来的都新鲜。掌柜的也不再压价,笑道:“你这后生说的倒也有理,那便按照县里的价,十三文一斤,再多我这小酒楼可就吃不下了。”
  叶远闲颔首:“那便谢过掌柜了。”
  掌柜的招呼里头的伙计出来过秤,自己则请着二人到酒楼里头喝茶。
  小野猪共一百零九斤,一千四百一十七文钱,叶远闲特意要了铜钱不要碎银子,掌柜的便让人凑足了一千四百二十文交给了叶远闲。
  叶远闲谢过掌柜后带着傻子出了酒楼。等他人走后一旁的伙计出声问掌柜:“掌柜爷爷,您带着二人怎的如此不同?”
  掌柜的闻言一笑:“你倒是瞧得仔细。”
  伙计笑呵呵的揉了揉搭在肩上的布巾:“这价格给的有些高了,而且寻常时候可没见您让猎户到里头喝过茶。”
  伙计是掌柜老友的儿子,说起话来也随意些。掌柜对伙计的态度也很是亲厚:“我总觉得这二人不寻常,左右不曾亏了本,权当是结份善缘。”
  两人已经走远,只是这番话依旧传到了叶远闲的耳中,他心里有了计较,吉祥酒楼这掌柜倒可以再交。
  酒楼不远处就是武馆,只是往日大开的武馆大门今日却半掩着,武馆外驻守的武徒也多了些,不远处还有一辆高架马车守着,看样子武馆内似乎来了什么大人物。
  作者有话说:
  康康预收呀,大家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