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人住超神,渣在诸天 > 第三百四十二章贝塔妹子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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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段想不参与都不行的剧情结束,罗非鱼返回港岛,继续自己炼制自己骨头的伟大事业。
  僵尸恢复力很强,被蓝大力扔回车里,徐福和乌鸦两人伤势已经恢复差不多。
  徐福双手虽然还在滴血,却不影响行动。
  乌鸦只是被霸气狠狠撞了一下大脑,对僵尸伤害也不大,醒来也没了最开始的狂妄。
  “蓝先生,你活的时间比我们俩加在一起都要长。
  能不能告诉我,这世上真有人类可以强到那种程度?
  即使是曾经的大和尚法海,如果动手也不会有那人的力量。”
  “洛奇说的没错,刚刚他抓住我脸的时候,我居然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明明速度不快,那种感觉就好像是我自己把脸送到他掌心。
  还有那股力量,等我反应过来,完全挣脱不开,只能像玩具一样任由他狠狠砸在楼顶。”回忆起刚刚经历,乌鸦心有余季。
  那恐怖的力量,一举一动尽在人家掌握的奇怪感觉,再也不愿经历第二次。
  他俩只是因为活的太久,喜欢玩,可从没想过要死。
  哪怕口口声声说做僵尸并不开心,也没想过要死。
  见两人心有余季,蓝大力重新点燃雪茄,用力吧嗒两口。
  等吐出白烟,这才深呼一口气。
  “人类,人类,我们还是小看人类了。
  先是马玲儿,然后是法海,现在又出现个陌生人。
  虽然前两者可能比他稍微逊色,但也不弱啊。”
  蓝大力说到马玲儿,徐福脸上顿时浮现出几分庆幸。
  说起马玲儿,不得不提起她和况天佑前世况中棠。
  为求长生,徐福主动找到将臣变成僵尸,然后又把秦始皇变成僵尸。
  虽然不知道秦始皇为什么是第四代,但他却实实在在成了僵尸。
  最开始,秦始皇也就是来利还没意识到僵尸只能算怪物。
  徐福知道马玲儿有能力杀死僵尸,将事情汇报给了秦始皇。
  成为不老不死的存在,秦始皇可不想死,就利用况中棠全家威胁让他杀死马玲儿。
  马玲儿是能够以一己之力降服五爪金龙的巫女,实力强到没边,那是正经能跟将臣碰碰的女强人。
  当然,也只是碰碰,胜负就不知道了。
  反正,原着即使在马小玲身上复苏,马玲儿都能轻松干翻觉醒盘古战纹的徐福。
  然而,陷入爱河的女人终归有了弱点。
  马玲儿怎么也没想到,与自己海誓山盟的况中棠会杀自己。
  也就在那天起,临死之前,马玲儿留下诅咒,马家女人不能为男人流一滴眼泪。
  殊不知,挣扎在家人与爱人之间的况中棠,杀死爱人之后,自己随即也选择自杀。
  时间荏冉,斗转星移,况中棠的转世况国华也就是现在的况天佑又和马玲儿转世的马小玲走到一起。
  当然这都是后话,现在的他们还不知道。
  提及马玲儿和法海,罗非鱼虽然强一点,两人也想起来了,能杀死自己的人类,曾经也出现过。
  再出现一个,也就不稀奇了。
  “就是玩玩而已,既然遇到强人,咱们自认倒霉吧。
  反正对方也没打算赶尽杀绝,以后见到躲着点好了。
  区区人类,也就几十年光景,我不缺那点时间。”
  想通关键,三人倒是光棍的很,根本没当回事。
  “话说,那人类闻着真香。
  要是能喝上一口他的血,啧啧...味道一定不错。”
  “扯澹。
  一招就败了,咱哪有能力喝到他的血。
  你可闭嘴吧,再说我都馋了。”车子远去,没心没肺的徐福和乌鸦开始讨论起罗非鱼什么口味。
  相比起解决问题,留在日本玩的主角团,罗非鱼算是来去匆匆。
  回到港岛,好好和红薯还有徐渭熊交流切磋过,再次投入修炼。
  日子一晃而逝,金未来怀了堂本静孩子,山本一夫复制体司徒奋仁被人忽悠,以为自己是救世主,成为名人。
  这一天,投入炼骨大业的罗非鱼终于完成全部工作,将最关键的头骨也化成黑骨。
  再有人说这人黑到骨子里,罗某人绝对首当其冲,没有任何反驳机会。
  虽然比不上金刚狼的艾德曼合金骨骼,但罗某人的骨头胜在更轻,完全属于自己,没有金属的弱点。
  “恭喜主人得偿所愿,成功完成锻骨。
  我去通知艾玛,让她准备好吃的,咱们今天要好好庆祝。”
  见到罗非鱼完成锻骨,红薯表现得比他本人还要开心。
  等罗非鱼洗掉身上汗水,第一时间跑上前。
  “嗯!
  听你的,这些天辛苦你了。”想到红薯每天不屑替自己用真气舒缓身体,哪怕作用微乎其微,罗非鱼仍然对她越发宠溺。
  披着浴巾,刚刚服侍罗非鱼洗澡的徐渭熊见状,不由撇撇嘴,心里酸熘熘想道:“这段日子,一天换几次床单,我也很辛苦,也没见你这么温柔宠溺的和我说话。”
  红薯开心跑下楼,让艾玛准备好食物。
  得知罗非鱼完成锻骨,小厨娘同样很开心。
  罗非鱼今天尝试,不止他自己受益,女仆团成员同样又有了新的方向。
  没有自愈因子,无法速成不怕,只要持之以恒,大家早晚能把自己骨头锻炼一遍。
  跟着主人,女仆团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艾玛跑到厨房准备食物,红薯则拿起手机,开始联系留在港岛的其他姐妹。
  佳佳大厦,负责监视马小玲一伙的蕾拉。
  前段时间从英国回来,跟蕾拉住在一起的佩妮。
  整天在外面玩,只有晚上回家的贝塔,红薯全都挨个联系一遍。
  收到联系,几人全都火急火燎往罗非鱼别墅跑。
  等到艾玛准备好食物,罗非鱼下楼,几人已经在客厅等着。
  “老大,恭喜哈。”见到罗非鱼下楼,贝塔立即大大咧咧站起身,嬉皮笑脸往前凑。
  “滚蛋。”一把抵住贝塔额头,罗非鱼嫌弃道:“你以前的样子多可爱,什么时候脸皮这么厚。”
  “切!
  老大你就假正经吧,我才不信你不喜欢现在的我。”瘪瘪嘴,贝塔撩了撩头发,摆出撩人姿势。
  最近几年混迹酒吧(夜场),还和这个时代港岛夜场妹子接触比较多,贝塔现在越来越会玩。
  虽然没参观学习,但光听她们没事吹牛逼,不知不觉就学到不少新姿势。
  这点来说,对罗非鱼倒是意外之喜。
  虽然相比起二十年后,现在的姿势已经过时。
  但架不住罗非鱼经历过二十年后的姿势冲击,还真没经历过这个时代的姿势。
  毕竟,无论前世还是重生,这个时间点,他都是个小屁孩而已。
  而且还是生活在相对保守的大陆,根本没接触过这个时代的姿势。
  过时不要紧,主要他觉得新鲜,这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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