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穿越小说 > 我撞破了皇帝的女儿身 > 第八十章定制高跟鞋
  京师南郊夜里发生的勾心斗角,已经随着旭日东升而渐渐淡去;走在外城街道上的李云棠,望着天边绚丽的朝霞,心情不由地大好。
  昨日他在警跸南衙候了一夜,终于在拂晓时分,得到了辗转数手之后,传来回来的消息——那场意欲平抑、统一宝钞收购价格会谈,在自己的布局下,彻底谈崩了!
  据探子来报,在内部有意搅局之人的推波助澜下,集会的场面一度极为混乱,甚至差点要上演全武行,还好有和事佬从中斡旋,那些商贾才没有生出更大的乱子。
  李云棠估摸着,如今只需要操控宝钞价格再增长几日,将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抬高;而后再令安德鲁,提前宣布一个新高的收购价,并说明那会是最后一次收购宝钞。
  李云棠在这最后一次收购的前一夜,会突然抛售大量的宝钞,让宝钞的市场,来一次彻底的疯狂,他将在这最后的疯狂中,赚得盆满钵满!
  每每想到此处,自诩定力尚可的李云棠,面上也会些微地露出兴奋之色。
  他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感受着京师空气中,那份尚未被工业化污染的清新;数息之后,他才睁开双目,正欲再回南衙衙门,进行下一步事情的商榷,眼睛却无意中瞟到了一家店铺。
  “泰西鞋店?”
  李云棠盯着那上好楠木所制的新牌匾,口中轻轻地读出了这家店的名字,心中同时产生了疑惑,这泰西鞋店是卖什么鞋的?
  思忖如今时间尚早,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李云棠便往鞋店的方向走了几步,可到了店铺门口,也看不见迎客的伙计出门相迎,于是他径直便走入了鞋店。
  映入眼帘的,是货架上零星摆放的鞋子;这些鞋子看上去或用羔皮、或用绸缎制成,上面装饰着风格各异的宝石与刺绣,有的上面还嵌有有钢制的鞋扣。
  但最能体现这家店特征的,还是货架上那每双鞋脚后跟下,都存在的鞋跟;鞋跟大小如后世暖水瓶木塞差不多,看起来又厚又粗,丝毫没有美感可言。
  原来这个泰西鞋店,卖的是高跟鞋!
  李云棠恍然大悟,并随即失去了兴趣,扭头便要往店外走去;店内的伙计正背着身子收拾什么东西,无意间回头一望,发现客人早走,忙不迭出声挽留的:
  “贵人请留步!”
  这声呼喊的同时,伙计也正打量着李云棠的背影。
  他见来人头发束地整整齐齐,罩住头发的网兜乃是丝绸所制,身上穿的衣服干净得体、未有一丝灰尘;而背在身后的两只手,更是干干净净,看不见一点茧子。
  这些条件,足以让这位伙计断定,前来的客人有财力在店中购鞋;于是他当即停了手上事情,三步并做两步、跑到了李云棠身前介绍道:
  “这位公子,前来敝店,是想买双泰西的有跟鞋么,店中各类都有,总有一款能让公子满意。”
  还没等李云棠拒绝,这伙计又开始推销了:
  “公子,此带跟之鞋在泰西贵族之中,甚为流行,而其好处主要有三:
  一是骑马之时可抵住马镫,更加安稳;
  二是行至脏秽泥泞的地方,更容易进出;
  这第三则是……”
  第三点伙计没说,因为李云棠看上去不过束发之年,身高已远超同龄之人,这增高的功能,明显是不需要的。
  李云棠干笑一声,心想另外俩功能我也用不上,正要一口回绝,却突然想到目前虽然女子穿高跟鞋尚未形成风气,但并不代表,他不可以定制一款女鞋。
  如今天子大婚将近,若是真能弄出后世的细高跟;那于洞房之时,亲手替皇后穿上,想必翻雨覆云之时,乐趣必然会多上不少。
  想到此处,他的心思越来越活泛起来,略做思考之后,问向那个伙计,“你这店中的东西,我都不是非常喜欢,不知能否按我的要求?特意定做一双?”
  “公子放心,小店自然可以定做,我家掌柜在弗兰斯游历十余载,对于泰西制鞋之工艺了然于心。”
  眼见客人有了购买之心,那伙计吹捧的更是卖力,最后更是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公子尽管提要求。没有敝店做不到的!”
  游历十几年就去学做鞋,也不知道你家掌柜的是图什么……
  心中暗暗吐槽了几句之后,李云堂要了一张纸、一支碳笔,一面画草图,一面说出了心中的需求:
  “你可记好了,我这要求,可是一点都不简单:
  其一,我要求鞋子的材质为羊皮或牛皮,不许用丝绸布料;
  其二,这鞋子的头必须要尖,越尖越好;
  这第三吗,我要你做完鞋子之后,在皮鞋表面,用亚麻籽油调和出一种‘亮漆’,这漆皮最好做到光可鉴人的程度;
  第四点则是,这鞋的底部,要给我用整片的大红衬着,不许有其他丝毫杂色!”
  李云棠一面说,那伙计一面记,到了第四点,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公子,你这要求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尤其是这红底……”
  “记好你的就是了!”
  李云棠轻飘飘一句,将那伙计噎了回去;而他的心中,则默默地补了句:
  呵,你懂什么?
  这叫红底朝天,法力无边!
  见那伙计安分了下去,李云棠又继续提起了要求:
  “这第五点,脚背上的鞋面,我不需要皮料包裹,而是用一指粗细的皮质系带环绕束住即可。”
  本来李云棠是想要复原那款,带着铆钉的华伦天奴,但考虑到那小小的铆钉着实难以铸造,只好退而求其次,设计一款尖头一字系带漆皮高跟鞋。
  说话的功夫,李云棠在纸上画出了鞋的轮廓,并递给了那伙计;后者看到之后,登时就皱起了眉头:
  “公子,你这鞋跟画的是不是太细了,而高度又有足足三寸;如若鞋跟太细,这鞋子可能一踩便要断跟。”
  “鞋跟就这么细,如果你做得比人的手指更粗,那鞋我便不要了!”
  李云棠当即喝止了那伙计,他又不准备让人穿了到处走,不需要考虑其稳固性。
  谁说鞋子一定是用来踩下地的?
  用来加攻速,不香吗?
  穿?
  谁说高跟鞋只能用来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