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选秀爆火,病娇千金成顶流 > 第两百九十五章沈x傅的过去(1)
  故事得从傅静思二十岁那年说起。
  那年的沈仁德大二在读,是化学系的天才学长,还未毕业就已经有国内顶尖实验室来挖他。
  他是初中参军退役后读的大学,身手了得。
  他除了身世不好,其他样样出类拔萃,追他的女孩子能绕京大一圈。
  他这样的梦幻学长最终栽在工商系校花傅静思手中。
  傅静思同样也是天之骄女,小小年纪就已经着手家族事业,长得风华绝代。
  她眼高于顶,可偏偏对沈仁德穷追不舍。
  那会的沈仁德不懂感情,他心里只有他的化学。
  别人都笑他木,说他若是能攀上傅家这个高枝,这辈子不用努力就已经到了每个男人穷极一生都想要到达的终点。
  对于这些言论,他说:“人这一辈子,除了钱跟名之外,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东西,他在意的,从不是那些身外之物。”
  别人笑他假清高。
  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反驳。
  他一向喜欢独来独往,别人不懂他,他倒不觉得恼,一直坚守着本心完成学业。
  除了有傅静思时常大张旗鼓的跟他玩示爱表白游戏,他的生活依旧很平静。
  直到有一天,一场见义勇为打破了这场平静修行。
  那天是个冬日,晚上十点,天在飘雪。
  他收到傅静思的手写信:亲爱的沈仁德同学,今天是我生日,诚邀你来参加我的生日宴,就我们二人,地点【相悦酒馆】,不见不散。
  这封信他前两天就已经收到,一直夹在实验报告里,他今天做完实验后赶报告才发现它。
  抬眼已经十点,外头在飘雪,大朵大朵的堆在窗户边上,雾气熏得看不清外头景色。
  他站起身子去擦拭窗户,这才勉强看清外头景色。
  寒风在呼啸光秃秃的树枝,屋檐的雪堆时不时往下滑落,地面已经被雪花侵占,已经找不到路面原样。
  街上零星亮了几盏灯光,不甚明亮,天气太恶劣,人都躲在屋里取暖,外头鲜少看到人在路上行走。
  “她那样的大小姐,应该不会等我吧?”沈仁德边收拾东西边小声喃喃。
  理智告诉他,傅静思不会。
  这么冷的天,她那样娇滴滴的大小姐,不可能会吃得下这份苦。
  他撑着黑色的伞走出教学楼,踩着松软的雪面回去,等他出了校门才发觉,自己去的方向不是宿舍区。
  心替他做了决定。
  傅静思长达一个月的穷追不舍也不是换不来他的回应,只是他的理智战胜了青春萌动。
  但现在,那份骚动的少年心思冲破雪面发了芽。
  他叹了一口气,决定去赴约。
  【相悦酒馆】离学校一公里,他起先是疾走,后来逐渐变成小跑。
  还有一条街就到目的地时,他遇到了一个变故。
  “救命!”
  “不要过来!”
  传来的女孩声音软绵又带着惊恐,像一只受惊的小鸟。
  沈仁德想都没想就冲了过去。
  街道拐角处有三名男人在拉扯一位女生的衣服,女生背对着他,看不到她的脸。
  她的着装打扮很华贵、时尚,是国外流行的小香风套装,耳坠是蓝宝石,她的包包上还镶着碎钻。
  她把富有二字写在身上。
  沈仁德以为是傅静思,飞奔过去后扬起拳头就往那些人身上砸。
  他是练家子,那些个混混哪里是他的对手,不大一会就全部被打趴在地。
  他把身上那件老旧棉衣脱下来,披在女孩身上,担忧道:“你没事吧?”
  女孩转过身,脸上还挂着泪水,满眼惊惧,但她的声音还是娇脆脆的。
  “谢谢,谢谢你。”
  沈仁德赶紧把手从女孩身上撤开。
  他认错人了,不是傅静思。
  他站起身子,不自然问道:“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能自己站起来吗?”
  他不打算扶人,他长那么大,除了傅静思耍无赖接触过他的身体外,还没有哪个女生靠近过他的身子。
  他也不习惯跟女生接近。
  女孩捂住脚踝,额头沁出细细汗水,她的表情看起来很痛苦。
  “我的脚崴了,动不了。”
  “这……”沈仁德看起来很为难,他走过去踢了踢倒在地上的混混,“过来。”
  他看着虽瘦,但身手了得,他们都被打怕了,乖乖听话跟在他身后。
  “你,替她把脚扭正。”他随意指了一位胡腮男。
  胡腮男苦着脸:“大哥,我也不会啊。”
  他比了个手势:“这样,再这样,然后再那样,就好了。”
  说得好简单的样子。
  胡腮男听得一脸懵,碍于他的实力摆在那里,只好强行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学会了。
  胡腮男的手刚碰到女孩的脚踝,女孩就疼得大叫起来。
  沈仁德实在是看不下去,“我来吧,会有点疼,你忍着点。”
  他说话柔声细语的,让人听着很舒服。
  女孩听话地点了点头。
  “好了,你活动试一试。”
  女孩一脸错愕,这样就结束了?
  她还以为很疼呢,她只感觉到有一股暖流附在脚踝上,很舒服,然后就结束了。
  她的手附在沈仁德肩膀上,借力站起身子,惊喜道:“真的不疼了耶,你是不是会功夫?”
  “啊?”沈仁德挠头,被女孩问话问傻了,“只是一些医治常识而已。”
  他又叮嘱女孩,“刚把筋道转正过来,最近不要蹦跳。”
  “好,谢谢你。”女孩朝他伸出手:“我叫于恬,这是我的中文名。”
  她靠近沈仁德,小声在他耳边说道:“我真正的名字叫芙蕾雅·马歇尔。”
  “哦,你好,我叫沈仁德。”他脸上没有任何惊奇。
  他看着全身炫富的女孩,劝道:“你一个小女孩自己出门,不要把值钱的物件光明正大挂在身上,很容易招坏人盯上。”
  女孩对他莞尔,“你好有趣。”
  她朝沈仁德眨巴那双水灵的眼神,小声喃喃:“我一个逃出来的人,的确不应该这么招摇。”
  她把耳环跟脖子上的水滴玉石递给他:“谢谢你救了我,这个是谢礼。”
  “这我不能要。”他看向远处,拐角街道的灯光越来越少,他的语气越加焦急:“小姐没事就赶紧回家吧,晚上不安全。”
  女孩把他拉回来,将耳环跟玉石都放到包包里递给他,“我用这些换你的棉衣,你说的,财不外露。”
  “还有,玉石对你有大用处哦,如果有一天你需要帮助的话,拿着玉石去马歇尔家族的任何一家商铺,提出你的要求,他们见到物件后会满足你的。”
  女孩说完便跑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