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魄罗的正确养成方式 > 第七十二章扛着盾牌连夜跑路
  艾希的出现令人群迅速安静下来,人们的目光从巨大的火盆上挪开,移动到她所站的高台上。
  布隆看见人们的眼中充满崇拜,就跟他在小孩眼里看到的那样,只不过没有那么内敛。
  一般来说,寒冰血脉在女人的身上会更加强大,布隆本以为战母艾希会是个膀大腰圆的悍妇,没想到亲眼所见时却发现是这么的苗条。
  他并没有轻视的意思,战母是部族的首领,就像狼群的头狼,只有成为最强才能得到族人的敬畏,才不会在族人发起的挑战中落败。
  由此衍生出了一个刻板印象——战母往往是部族里最强壮的女人。
  但只要足够强大就可以打破传统的认知,艾希虽然看起来有些“弱不禁风”,但寒冰血脉在她身上的显现却毋庸置疑。
  布隆看到她光是往那一站,脚下的高台就覆上了一层白霜。
  要知道即使以寒冰血脉的标准衡量,布隆的力量和元素耐受力也堪称传奇,而艾希只可能在他之上。
  他后知后觉的发现,艾希的姿势和她背后的冰雕如出一辙,任谁看了都会认为她就是阿瓦罗萨的转世。
  “阿瓦罗萨传人,果然名不虚传。”布隆倒吸一口凉气,过了会儿发觉没人理他,便小声试探道:“你在看吗?伙计?”
  “当然了,那把弓连冰裔都能冻结。”泽尔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在布隆口中变成了伙计,不过他肯定不会错过这个瞻仰战母英姿的机会。
  艾希在他的投放名单里排名靠前,是重点考察对象。
  “你觉得布隆能受住她一箭吗?”布隆问。
  泽尔看了看布隆,又看了看艾希……想了想他俩似乎没有过交手的记录,至于游戏里艾师傅那么刮痧,显然不能作为参考。想到最后他干脆放弃了思考,反问道:“你是有受虐的癖好吗?”
  布隆嘿嘿傻笑:“布隆看到强大的冰裔战士就忍不住比较一番,看看是她的箭厉害还是布隆的盾厉害。”
  “我只知道她刚刚得到这把弓的时候,就能一箭冰封冰霜祭司和一群冰之子。”
  泽尔的话让布隆陷入了沉思。
  霜卫部族会为那些被寒冷夺走家人的孤儿提供避风港,其中拥有寒冰血脉的人会被选中进入霜卫要塞成为冰霜守卫。而那些没有血脉的则内称为冰之子,会被集中在主堡之外的弃儿之村里训练和战斗、放牧与狩猎。为偌大的要塞提供后勤服务,供应食物皮毛与烈酒。
  虽然冰之子战力强悍,但怎么说也没有寒冰血脉,受不住臻冰的力量倒也说得过去。但冰霜祭司可就是实打实的冰裔了,而且还能运用寒冰魔法,被一箭封冻确实有些离谱。
  还没等他想清楚这一箭究竟有着怎样的威力,泽尔就提醒道:“她要射箭了,你自己估摸估摸。”
  布隆抬起头,看见艾希取下她的弓,屏息凝神瞄准火盆。
  她深吸一口气,一条湛蓝色的弓弦在她召唤下应迹而生,紧接着一支纯粹冷气形成的冰箭浮现在手中。高台温度直降,霜气从她脚下向外蔓延。
  随后箭矢呼啸着飞了出去,拖着一道冰蓝色的轨迹,从人们的上空掠过,精准的命中了火盆。伴随着响彻霜冻山坡的欢呼声,布隆看到巨大的火盆被彻底冻住,跃动的火焰被急速生长的冰晶包围,替换成火焰形状的结晶。
  “感觉怎么样?”泽尔问道。
  布隆拍了拍胸膛给他打包票:“还好,没有到连火焰都能冻结的程度。布隆竖起盾牌应该能挡下这一箭。”
  “你可别硬撑啊,那要是给她的弓配上相应的箭矢呢?比如赛瑞尔达的遗物,也是一样由纯粹的臻冰打造的武器。”
  布隆胡子一翘:“要是那样,布隆……布隆直接扛着盾牌连夜跑路。”
  “阿瓦罗萨的子民们!这么多人的丰收节史无前例。雪原各处的同胞们坐在一起——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吃好,喝好,玩得尽兴!”
  她微笑地听着人群呼喊她的名字。她把弓高高举起,欢呼声又高涨了一轮。随后,各处点燃篝火,们正在纷纷坐回丰盛的筵席桌,庆典正式开始。
  布隆原以为艾希要说上很久,没想到她的致辞这么简短,而且演讲完后还跳下高台和人民同吃同饮,倒显得很亲民。
  “我们也去找一桌坐下。”布隆把魄罗放上肩头,大步迈下山坡。
  像布隆这样和蔼可亲的冰裔战士是非常受欢迎的,很快他就找到一个愿意分享食物饮品的部落。而他只要带着故事,坐在几个小孩的中间侃侃而谈就足矣。
  往常的露天筵席,食物上都盖满了积雪,像今天这样能看到食物的本来面貌可着实难得,不禁让人垂涎欲滴。
  布隆的手和嘴就一直没停下来过,食物吃完一盘还有一盘。两只魄罗也开启了自助模式,看到人们吃什么就过去凑一嘴,泽尔在一旁时不时就提醒布隆一下,不要让它们吃太多。但布隆说上瘾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不得不说位于南方的阿瓦罗萨物资就是比其他地方要丰厚,有些传统的弗雷尔卓德人不屑于耕田,只靠劫掠和狩猎为生。他们认为耕田是懦弱之举,只有直面大自然的严酷并存活下来的才是真正的强者。
  他们在拒绝文明,总有一天文明也会抛弃他们。
  布隆不带重样的抛出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在得知他就是传奇的大英雄布隆后,还在人群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连艾希都亲自过来慰问。
  不过她也就只是打了个招呼,问问他为什么来,又问问他有什么喜欢吃的菜,想用轻松融洽的气氛将他留下。
  布隆当然说想吃炖野猪了,而且还得是居瓦斯克野猪。艾希也很大方,马上就让人去准备。
  如果布隆打响名头是为了光明正大的蹭吃蹭喝,那他已经成功了。
  吃完筵席,布隆本应该随着同桌的部落一起回去,借个帐篷将就度过今晚。只是吃肉太多牙缝塞得痒痒的,不喝点酒就感觉不太自在,于是在路上随便找几个人问了下哪里的酒好喝。
  出乎意料的是,几乎所有人回答的都是同一个名字。
  醉枭小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