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都重生了谁还追妻啊 > 第23章人生唯有暴富与自由(求追读)
  “哎,看那边,找谁的?”
  
  “找你的?”
  
  “不是,应该是找陈瀚的吧,听说他最近谈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不会就是他吧!”
  
  “这女孩也太漂亮了,我以为余梓文已经够漂亮了,没想到……”
  
  “陈瀚厉害啊!”
  
  接待处不少工作人员一早就发现了门外站着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但因为对方实在太过美丽,竟然没人出声询问,都在默默假装工作,然后用眼角的余光去瞥一眼。
  
  陈瀚此时正坐在打字机前,照本宣科般的看着一张手写的文稿,把上面的文字一个一个打出来。
  
  这份文稿要复印多份,手写的肯定不行,因此要求打字机打出来,而众所周知,整个接待处就只有陈瀚一个人会打字机,因此这个活就落到了陈瀚身上。
  
  也正是因为陈瀚“精通打字”,所以就越发显得这项技能的稀有,也让陈瀚在打字的时候显得意气风发,格外引人注目。
  
  接待处的一些女性工作人员,也都时常会以此当做优点,夸赞陈瀚的能力,频送秋波。
  
  而陈瀚显然也看到了宋时弦的到来,和门卫大爷一样,差点把眼睛给看直了。
  
  他本就负责办公厅接待工作,但此刻却故意腰背挺直,劈啪啦的在打字机上敲打,每一次敲打的声音还特别响,故意敲击了一两分钟,才如同钢琴师谢幕般站起身来,露出笑容的走到门外:“你好,女同志,你想要询什问题?”
  
  宋时弦原本正偷偷打量著正在看书的林书平,此刻忽然被人打扰,琼鼻微蹙,但还是低声说道:“我等我朋友下班呢。”
  
  “噢,你朋友是?”
  
  陈瀚恍然,看着宋时弦如瓷器般白嫩的皮肤,特别是那双柔情似水的杏眼,心没来由的加快跳动了几下。
  
  宋时弦低声道:“我找林书平。”
  
  陈瀚闻言,笑容不减:“哦,书平啊……我去帮你喊他。”
  
  “不用不用。”
  
  宋时弦说道:“我就在外面等他下班就好了。”
  
  陈瀚点头道:“那行吧,还有五分钟就下班了,你稍等一下就好。”
  
  宋时弦道了声谢,然后就在门前拎着保温盒,安静等待着。
  
  陈瀚刚坐回打字机前,就听到旁边的同事问道;“哎,陈瀚,那是你女朋友啊?真漂亮。”
  
  陈瀚面无表情的说:“别瞎说,我不认识,找林书平的。”
  
  同事惊奇了一下,而后就闭嘴了。
  
  林书平来接待处有一周多时间了,早先大家客客气气相处,毕竟林书平一来就展示了自己的语言天赋。
  
  但最近林书平接连促成了两个招商引资项目,确实有点风头过盛了。
  
  而张主任和杨主任也经常在开会时表扬林书平的业务能力,这就让林书平成为了整个接待处的红人。
  
  要知道,林书平不仅懂英文,还懂俄语,除此之外,粤语、国语说的也都很标准,这样的人才,放眼整个鹅城都绝对首屈一指,也难怪两位领导把林书平当宝贝疙瘩对待。
  
  这几天只要有项目,也是第一个就交给林书平去办,这也是为什林书平能促成两个项目的原因了。
  
  投资项目都被他接住了,旁人连试错的机会都没有。
  
  这时候林书平也看完了手中的书籍,虽然他人在接待处,但只要没有接待任务,他都会捧著书默默,而大多数书籍也都是为了创作《明朝那些事儿》,比如《明史》、《明通鉴》等等,他都会翻来覆去的观看。
  
  只有对整个大明朝做到烂熟于心,才能把《明朝那些事儿》写的更具吸引力。
  
  “书平,有人找你。”
  
  余梓文抱着刚刚打印过的一叠通知单,路过林书平办公桌的时候,小声说了一句。
  
  她刚刚观察了有一会儿了,确定门外的小美女就是为了林书平而来,不然的话也不会一直盯着林书平看,而且目不转睛……
  
  而林书平却一直低头看书,根本没注意外界的情况。
  
  于是余梓文就好心提醒了一下。
  
  林书平闻言,抬头朝门外看了一眼,便是看到穿着碎花裙的宋时弦,双手拎着一个保温盒,亭亭玉立的站在逆光之中,大院的光在这一刻仿佛都有了色彩。
  
  看到林书平抬头,宋时弦立即露出笑容,高兴的招了招手。
  
  林书平整理书籍的动作也是停顿了一下,然后便不慌不忙的站起身来,跟余梓文道:“那今天就不一起吃饭了。”
  
  “好的,你忙你的。”余梓文连忙道,。
  
  她欲言又止,却又没有多问。
  
  最近这一周来,林书平和余梓文不仅是工作搭档,也是饭搭子,时常一起去大院食堂干饭,经过磨合,两人对彼此的性格和脾气也都有了进一步了解,工作上也越发顺畅。
  
  林书平也没有解释什,向余梓文点了点头后,就起身离开了办公桌,朝宋时弦走去。
  
  此时也已经到了下班时间,大院人人影绰绰。
  
  林书平听宋时弦说是来送饭的,也没跟她客气,接过对方手的保温盒,很是自然的坐在了大院台阶上,一边打开保温盒,一边问道:“你吃了吗?”
  
  “我吃过了!”
  
  宋时弦也挨着林书平跟着坐了下来:“小林子,你不错嘛,穿着白衬衫,胸口还有党徽,看起来挺像那回事的。”
  
  “什叫挺像那回事?我就是人民公仆好吗?”
  
  林书平打开保温盒,保温盒一共有两层,第一层上面放着两个发面馒头,下面一层则是玉米排骨汤,打开后升起一股热气,上面飘荡著一些漂亮的油脂和葱花,香气扑鼻。
  
  宋时弦拿出一双干净的筷子,递给林书平,嗔道:“我就是说你很厉害嘛,以后当了大官,可不要忘了我这个发小哦!”
  
  林书平顿了顿,接过筷子,从保温盒夹出来一根排骨,“我可没说要做官,这只是过渡阶段,过不了多久我就要离开了。”
  
  “离开?你去哪?”
  
  宋时弦好奇问道。
  
  “去外地,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你去外地干什?”宋时弦蹙眉。
  
  林书平慢慢咀嚼著排骨肉,眼睛闪过一丝明亮:“当然是去搞钱!人生何所求?唯有暴富与自由。”
  
  宋时弦沉默了一下,突然问道:“那我呢?”
  
  “嗯?你……”
  
  林书平困惑的转过头:“你老实在家待着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