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穿进男团选秀后 > 第212章
  秦陆并不是从最开始就是现在这样的性格。
  那时候真真正正十八岁的秦陆,跟现在成熟可靠的秦陆,其实在性格上有很大的差别。
  上一世十八岁的秦陆,没有这么沉稳,没有这么可靠,也没有这么敏锐擅于捕捉并关心他人的情绪变化。
  他只是一个会在学习的时候想出去打球,被人瞩目的时候会有点开心,跟爸妈长时间待在一起会觉得被管束的普通学生。
  对身边的朋友会关心,但属于别人说“没事”就会信以为真不去深究的那种关心,并不会去考虑太多。
  一个人的性格是不断变化的,由人生的经历来修剪灵魂的形态,就好像十八岁、二十八岁、三十八岁,即使是同一个人的不同阶段,分开来看也可能根本判若两人,因为人是随着不同的经历、随着年龄和阅历增长而改变的。
  那时候他只是一个刚刚升上大学不久,会考虑这学期要报哪个社团、没课那天要跟同学去看哪场电影的学生。
  会因为父母工作忙忘记联系他而周末赌气不回家,会因为订错闹钟差点错过考试而一路狂奔,注意不到身边的朋友因为什么而不高兴,注意不到父母什么时候工作疲惫需要放松而不是聆听抱怨。
  竞演那一天是他曾经的父母离开的日子。
  金盏花是秦陆妈妈最喜欢的花,秦陆习惯了常年见家里的花瓶插着金灿灿的花束,不过像十来岁这个年纪的男生不会对花感兴趣,因此从来没认真看过。
  直到他清楚妈妈不会回来了。
  那天秦陆一个人从学校连夜赶回家,打开家门的时候,低头踩到了什么。
  他摸索着打开灯,一瞬间亮起的灯光带来微小的刺痛。
  秦陆妈妈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爸爸的拖鞋跟她是配套的,都是干净的浅蓝色。一双摆放的很整齐,一双一看就是着急出门胡乱一踢,才会被秦陆踩到。
  他做不出什么表情,很迟缓的抬头,沙发上还有爸爸乱丢的衬衣和着急忙慌离开时,吃剩下还没收起来的半块面包。
  全麦的,味道很素但是妈妈喜欢。
  他不知道自己站着看了多久,久到腿开始僵直发麻,久到天色由暗转明,阳光像往常一样照进客厅。
  以前觉得温暖,现在觉得不近人情。
  秦陆有些麻木的回过神来,面无表情的低头想,别等了。
  在听到事故消息时,他只觉得荒谬且出奇的平静,始终没有真实感,甚至流不出眼泪。
  然而站在安静的落针可闻,空无一人却充满生活痕迹的家里,秦陆终于崩溃的蹲下来压抑的痛哭。
  窗台的金盏花开的灿烂,妈妈精心维护,照顾的很好。
  然而他发现自己连一株花都照料不好,甚至不能阻止它衰败下去。
  秦陆没再上学,关掉了手机逃避跟外界联系。
  他并不想听到自己的朋友问他“你还好吗”,也不想勉强自己回答“不用担心。”
  他一点也不好。
  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大多时候都坐在窗前默不作声的认真看着那束花发呆,直到那束金盏花从灿烂富有生命力到渐渐枯萎。
  拖鞋依然按照爸妈离开的样子摆放着,衬衫也依旧丢在沙发上,桌子上的面包变质长了斑,秦陆一动都没动。
  他在等他们回来自己收。
  秦陆最后一次见到父母的时候,妈妈絮絮叨叨说让他记得多穿衣服,秋末冬初气温变化大,每天出门前记得看一眼天气预报。但是他左耳进右耳出,表面上跟着点头,实际上在想等到学校就没人唠叨他了,晚上跟舍友应该来得及去打会篮球,明天的课不点名应该可以翘。
  他很努力的回想,却甚至想不起来当时妈妈的神情。
  因为他根本就没注意看。
  后来他才明白,某些平淡无奇当时不以为意的日常,并不是能够理所当然的一直拥有并延续下去的。而一旦失去,即使再真心实意的悔过,也不可能再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失去的永远失去,那些曾经不在乎如今却回不来的幸福,永远停在了记忆里,而他甚至记不清当时的对话和对方的神情,因为他根本没有仔细听,没有注意看,时间越久,回忆也只剩下零碎不全的碎片。
  秦陆在这场几乎将他毁掉的痛苦中,学会了珍惜。
  会认真倾听,会在对话时认真的体会对方的情绪变化,会给予身边的人足够的关心。
  因为当他处在痛苦中的时候,希望有人能告诉他生活要怎么继续,希望有人能愿意将他拉回人间。
  他希望得到什么,就先一步付出什么。
  一直处在父母构建的象牙塔中,秦陆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重新振作起来,却发现生活根本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
  很长时间缺乏跟外界交流,秦陆有些木讷,有些死板,他面对很多事都很受挫,因为他发现在学校里最理所当然的“公平”,在社会中是最可笑而天真的东西。
  曾经他只要努力学习,就算不能百分百转化,就算不能百分百拿到第一名,至少他付出多少努力,就能看到成绩在一点点进步。
  高考只看分数,考的分数只要够高,就能够去更好的学校。
  但工作并不一样,并不是能力越强,就能理所当然一路顺风顺水。
  秦陆吃了很多苦,绕了很多弯子,但索性他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有了明确的方向。
  每一个人由生活中经历的每一件事影响、打磨,一点点改变,最终构成了现在的个体。
  也正因此每个人都独一无二,因为这世界上只有相似的经历,没有一模一样的人生,而哪怕是一件细微的事,也可能会影响性格与人生走向。
  秦陆习惯在回家的时候带一束金盏花,他学会了照顾花草,不再是那个只能看着它一点点枯萎的学生。
  作为歌手郁郁不得志的老朋友来家里做客,看到金盏花后随手画了下来,他是一个很有艺术天赋的人,只可惜在获得大众认同感这方面做的非常糟糕。
  秦陆跟他学会了怎么画金盏花,老朋友为它写了首歌,一开始秦陆只笑着听,后来才明白过来自己一直理解错了它的含义。
  他只知道金盏花有离别的意味,但秦陆的妈妈一直热爱生活,她想表达的是更积极的意义。
  金盏花的花语不止一种,就好像对于人生的解读不止有一种方式。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到的答案也就截然不同。
  有关金盏花的这首歌,朋友根据花语将它命名为,《一定会到来的幸福》。
  秦陆怔怔的眨了下眼睛,能感受到某种冰凉又滚烫的东西落下来,也看清了白灿多紧张无措的表情。
  他抬手并不慌乱的擦掉,笑着一本正经的指了指窗外,解释道:“啊,不小心看着外面发了会呆,阳光比想象的刺眼啊。”
  因为秦陆的语气太过寻常,再者白灿多只是中文不好显得笨拙,其实很聪明,也就没有问秦陆到底怎么了,只是顺着点点头,“阳光,确实,刺眼!下次,不要,对着看啦。”
  秦陆抿唇笑着点点头:“嗯。”
  白灿多知道秦陆想一个人待着,胡乱找了个理由离开了。
  秦陆拿着笔靠在窗台上,低头在笔记本上写完了最后一段歌词。
  没有人知道,这一段歌词是写给他的过去,那些他一直以来装作释然、实则逃避的东西,似乎终于可以试着放下了。
  笔记本上最开始的书名号中间是空着的,在秦陆将歌词全部写完之后,才将它不再犹豫的笑着补充完整。
  就好像他的人生一样,虽然不能重来,但终究有了重新感受到幸福的能力。相信老朋友一定不会介意,歌名跟他送给他的那首重名。
  《一定会到来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