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贾张氏和易中海的事情的处理结果出来了,根据多方取证,可以证明这场捐款是易中海找王耀祖帮忙组织的。
  因此,街道办承认此次捐款。
  故此,易中海捐款贾张氏五百块钱,具有法律效益,受法律保护。
  此次捐款的五百块钱归贾张氏所有,易中海不允许把钱拿回去,若是易中海执意要拿回去,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这是王主任故意恶心易中海的,让易中海出出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