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大明预备天子 > 第111章 小明王的礼物
  魏忠德提着食盒进来,安静侧立一旁,似乎是有什么话要等着朱标写完课业以后再说。
  朱标搁下毛笔,抬眼道:“怎么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魏忠德慢慢地了解了朱标的生活习惯与性格作风。这是个很好伺候的人,能自己做的事情一定会自己做,如果有人失手打翻东西或是做错了事,不仅不会计较,偶尔还口出安慰与劝导,没有任何不良恶习,早睡早起、勤苦用功、待人温和、言谈礼貌,在底下人眼中简直是完美的主子。
  他被选中以后,在王府的仆从圈子里,很是体会了一番巴结与嫉妒,谁都知道朱元璋最喜欢自己的嫡长子,谁也都知道在世子那里做活最舒坦保险,魏忠德一下子平步青云,有人来巴结讨好,有人眼睛都红了,嫉妒要化成水淌出来。
  世上没有什么事是简单的,当太监也是一样。服侍主子的第一步不是讨主子欢心,而是搞定明里暗里的算计和阴谋,幸好他机灵,学习能力也不错,加上路过的椒西和橘非会帮忙,毫无经验的魏忠德才撑了下来,随后便以坐火箭一样的速度成长,到了如今,已经初步具备左右逢源的能力。
  越是八面玲珑,魏忠德就越小心谨慎,对朱标越恭敬体贴,连朱元璋见过他后都说了一句标儿的眼光不错--当然我们都明白这句话夸谁的成分更多一些。
  “回主子,是蓝玉将军到了。”
  “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的,坐在外间等您呢。”
  “嗯。”朱标站起来走到水盆边洗了洗手,“午饭你放在这里,等我回来热一热就好。还有,一会儿不用跟着我了。”
  他大步离开,就在门合上的那一瞬间,从书架上飞起一道白光,眨眼间自门缝中追出去,黏在了朱标腰间。
  魏忠德低头站着,眼观鼻鼻观心,似乎什么都没瞧见。
  走到前厅,蓝玉果然正坐在那里喝茶,大马金刀的姿势,贵到离谱的茶叶在他嘴里好似白水,一看就让人知道他没在好好品味。
  他有副好相貌,两条眉毛偏粗偏直,眉尾向上,显得人很英气,脸型端正,嘴唇有些厚,身体结实,手长腿长,少年英雄什么样,他就什么样,朱标与其比起来,倒有点老成温润了。
  “世子殿下。”看到朱标,蓝玉赶紧蹦起来行礼。
  史书上对蓝玉的记载是嚣张跋扈、志满气溢,虽勇武过人、能力出众,却居功自傲,本来作为太子妃的舅父,加之又是太子的铁杆支持者,就算有些缺陷,也是完全能容忍的,只可惜“朱标”早逝,朱元璋担心朱允赡昙陀祝压不住他,硬是扣了个谋反的大帽子杀了。
  以他目前的表现来看,有未来那样的性格并不稀奇,但起码现在,蓝玉还是懂得什么叫做礼法和尊卑的。而他的本事不容埋没,只要朱标好好的,就不会落得个鸟尽弓藏的下场。
  称王典礼后,他们总算在老朱同志的介绍下认识了,好朋友要么志趣相投,要么能取长补短,朱标和蓝玉属于后者,相处起来竟然意外得很投缘。
  “你都准备好了?”朱标问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对,之前王爷就交代过了。”蓝玉道,“您也把心放到肚子里,就算我变成鬼,也不会让人把小明王给抢走。”
  “不只是抢不抢走的问题,有人半路劫杀小明王,下个毒也是很方便的,你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王爷已经说过了。”蓝玉道,“随行的有大夫郎中,我稍后就去叮嘱。”
  “不要太骄纵,韩林儿毕竟仍有名分在。”
  前两句蓝玉还认真听,这一句他不以为然:“咱们王爷很快就能扫老鼠一样把张士诚给收拾了,到时候黄袍加身,您就是太子,我给您当大将军,韩林儿一个光杆司令,有什么重要的,也就是现在不能死,以后还不是……”
  朱标咳嗽两声打断他的话,瞪着他道:“让你照顾人,你就照顾着,哪来那么多废话。”
  “是。”蓝玉瘪着嘴应下。
  “真的记住了?”
  “记住了,记住了!”
  “那就走吧,地方说远不远,等你回来,我请你去酒楼吃顿好的。”
  有这个承诺,蓝玉精神许多。吃什么倒不重要,他享受的是朱标看重的态度,那种被人记挂在心上的感觉很好,尤其是朱标的地位比他要高,蓝玉能清楚地认识到朱标并不像别人一样图他什么。
  “走吧,出城去。”
  今年朱元璋如愿称了王,小明王的存在更显得如鲠在喉,尤其是快要过年了,他若是还在,少不了一番大费周章的祭拜与作秀,正好,滁州的宫殿终于竣工,满朝上下都想着赶紧将人送走,连干油漆的时间都不想考虑。朱元璋这时候又不在应天了,恭送小明王的任务落在朱标头上,朱标安排蓝玉护卫,自己则是领着文武百官在城门送行。
  礼数做全总是没问题的,起码让别人抓不出把柄来。
  暂时禁止正门处百姓的通行,所有人都准时抵达,经过繁琐的仪式后,韩林儿就要出发了。
  送出一段距离后,天上又开始向下飞雪。
  蓝玉策马走在朱标身后,落他半个位置,两人身下马的马蹄声交错响着,咯哒咯哒清脆动听。
  “瑞雪兆丰年,真是喜气。”
  朱标嗯了一声,目光黏在车架顶上,黄色的车顶慢慢被雪花覆盖,每隔一段时间,就白一分,每离应天城远一寸,就冷一点。
  “您看什么呢?”蓝玉问道,“喜欢这车?我家里也有差不多的,给您送去。”
  朱标哭笑不得。这车是皇帝坐的,说他喜欢什么意思?老子还没当上皇帝呢,儿子就想当了?再说自己家里有,难道王府没有吗?一是显得傲气凌人,施舍一般,二是显得好像贪墨了许多军款。
  一句话足够被参十几回,偏偏还真的是好意。
  也亏得是朱标懂他,回头看了一眼队伍,见没人听见,骂道:“以后不准说这种话。”
  “为什么?”
  “不懂?”
  “不是很懂。”
  “回去问你姐夫,让他给你讲讲。”
  蓝玉的口无遮拦打消许多离别愁绪,朱标再去看车的时候,突然见前面马车的车窗里伸出了一只手来。
  “怎么回事?”蓝玉也看见了,两条眉毛几乎竖起,怒道,“是不是他在搞幺蛾子,想坏事?”
  说着,他就要上前去。
  朱标拦住人:“我去看看,你在后面等着,我没有叫你,就别过来。”
  蓝玉犹豫一下,乖乖勒马,他后面的大臣们不明所以,只好也原地停下。
  朱标知道韩林儿是在叫自己,韩林儿也知道朱标肯定会明白他的意思,于是在窗前默契地见面。
  和他想的一样,韩林儿脸色煞白,已经哭过一场,袖子都还没有干。他那张圆圆的脸都似乎有些干瘪了,像是没浇水的多肉,两手紧紧捏着衣服的样子,比小姑娘还要害羞。
  “朱标。”他低声道,“朕,不,我要走了,你多保重,菜地里的那些白菜就拜托你照顾了,如果可以,能帮我尝尝味道就更好。”
  “好。”朱标没有嫌弃他话中琐碎乏味的内容,认真答应下来,“去了滁州,你好好生活,那里相对自由点。”
  韩林儿扭过头,躲开朱标的视线:“真有你说的那样就好了。”
  他想起朱元璋给自己的警告,话到嘴边,咬着牙,闭了闭眼睛,还是选择把它咽到肚子里。
  “你是我长这么大以来唯一的朋友,我想送给你一件礼物。”他把头扭回来,“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
  朱标下意识的要拒绝,却见韩林儿已经猛地拔下头上的木簪子,用劲掰开,从里面倒出了一颗小石头来放在掌心。
  石头约莫只有人的食指指甲盖大小,粗糙灰白,普通极了,随便一捡,都能在路边捡到一大把。
  “你有没有听说过起义的传说?”他现在披头散发,“就是黄河修筑堤坝时的那一个,关于石人。”
  “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对,就是这个,我手里的这颗石头,只要注入法力就会变大,这是石人的第二颗眼睛。”韩林儿道,“只要把眼睛还给石人,它就会满足归还者的一个愿望,据说无论是什么都可以。”
  “没有代价?”
  “没有。”韩林儿道,“但我永远也用不上它了,现在送给你,我只希望你能永远记得我。”
  “可这是你父亲留给……”
  “我现在给你!”韩林儿把半边身体探出去,啪的一下把东西拍到朱标手里,“给你你就收下。受你照顾这么久,你把它当作谢礼吧。”
  不远处的蓝玉吓了一跳,握缰绳的手瞬间捏紧,差点冲上来,见朱标没受伤,也没有叫他,才压下脾气继续盯着。
  “……谢谢。”朱标把石子放入怀中,“我会好好保存的。”
  韩林儿点点头,露出一抹安心的笑容。
  随后他嘴角的弧度就像雨天的泥土坡般迅速垮掉,勉强支撑的笑脸亦一点点崩塌,与滑下去的泪珠一起隐没在昏黑的车厢里半隐半现,为了不让除朱标以外的人发现,他遮住了脸,一开始是小声地哭,但很快就变得嚎啕起来,只有咬着袖子才能吞声。
  “我不想走,可我也不想留下来,还能去哪……”
  “朱标,你爹想当皇帝就当好了,为什么要揪着我不放?我让给他,让给他还不行吗?”
  他喊着前后颠倒、意味不明的话,翻来覆去说着自己想回家,想活着,想死掉,想爹娘,不想做这个皇帝。
  朱标没有安慰他的资格,只能静静骑在马上看着。
  明黄的马车不过是鸟笼,囚禁每一个没有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