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官场之从弃子到封疆大吏 > 第9章女市长很眼熟
  虽然杜槟被处理,杜乾坤升任市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丁赫并未放松警惕,一直密切关注着相关情况。
  终于,周五一早,丁赫得到消息,省委组织部要来人。
  不用说,肯定是宣布市领导任命决定。
  市长人选,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热点。
  下午两点半,一辆省城牌照的奥迪汽车开进大院,停在市委办公楼下。
  丁赫没资格到会议室参会,只能假装接电话,在党、政楼的连接通道上张望。
  与他相类似的情形很多。
  一时之间,通道窗边站了三四十人,手机贴在耳朵上,双眼死死地瞅着楼下。
  楼下奥迪车里,先后走下三个人来,两男一女,与一众迎候官员握手寒暄。
  注意到这种情形,已经有人八卦起来。
  当然这种八卦仅限于小范围,甚至以手机打字交流,旁人根本听不到。
  丁赫借调的时间较短,级别较低,没有可交流的人选,一直盯着楼下场景。
  嗯?那女的有些熟悉,在哪见过吗?
  丁赫脑中刚闪过这个念头,楼下寒暄已经结束,众领导进楼而去。
  楼层连接通道上,数十人瞬间闪避一空,通过各自渠道八卦去了。
  丁赫坐在自己工位上,脑中不时闪现先前楼下画面。
  只是毕竟距离上百米,还有三十多米楼层落差,中间又隔着玻璃,仅靠偶尔瞥见的少半个侧脸,丁赫实在想不起来在哪见过这个女人。
  之所以觉得眼熟,也仅是一种感觉罢了。
  自己才参加工作半年,前几年又一直在部队上,怎么可能认识省委组织部的人。
  丁赫仅是稍稍想了一会儿,便抛开脑中念头,做起了其他事情。
  说起来做事,丁赫很尴尬的。
  从调任市政府办开始,就没人给安排过具体工作,丁赫只能靠自觉,做些打水、扫地的工作,其他时间以看报为主,偶尔也能接触到非重要文件。
  现在丁赫也明白了其中的门道。
  本来杜乾坤调任自己,就是给他当枪使,刺探新市长一举一动。
  不承想刘兴程双腿受伤,上任未果,丁赫自然就没了用武之地。
  当然了,丁赫已不是前世的丁赫,绝不会任由杜乾坤拿捏。
  那么以后自己做什么?
  市里又如何安排自己?
  继续留用,还是退回乡下?
  自己做何选择?有选择的权利吗?
  丁赫看似盯着报纸,但思绪早已飞出十万八千里。
  静坐了两个多小时,丁赫正准备起身活动活动,手机震动起来。
  看到是雷猛号码,丁赫先行挂断,乘坐电梯下楼。
  到了政府楼后面,又给雷猛回拨了过去。
  “班长不接电话,是去宣布市长任命了?”电话一通,雷猛便开起了玩笑。
  丁赫下意识地,瞅了眼市委楼前平台,笑着道:“对呀,马上还要去宣布一个,任命雷猛同志担任合原市公安局局长。不,担任省公安厅厅长。”
  “厅长太小了,起码也得是部长吧。”
  雷猛打呵呵之后,声音低了下来,“你知道市长是谁吗?”
  卧靠,不会是杜乾坤吧?
  丁赫心里“咯噔”一下,但语气仍旧轻松:“刚才是手下读的任命文件,我没仔细看上面名字。”
  雷猛“嘁”了一声,语气神秘起来:“市长是女的,名叫方语,从外地来的,听说岁数不大,你的机会来了。”
  丁赫稍稍一愣,郑重其事地说:“嗯,我的腰还行。”
  “班长,不开玩笑,说正经的。”
  雷猛语气恢复正常,“既然你已经知道杜乾坤的企图,还和杜槟有过冲突,杜乾坤肯定不会放过你。”
  “杜家有权有势又有钱,仅凭你自己肯定无法抗衡,抱大*腿非常必要,女市长就是最佳人选。”
  对呀。
  丁赫深以为然,自己冒险去救刘兴程,不就为了抱大*腿吗。
  只是近期总考虑阻止杜乾坤上位,反倒把这茬忘了。
  不同的是,当初想借施救契机接触新市长,可现在市长换了人选,又该如何创造机会呢?
  不过这还真是个思路。
  丁赫刚觉着有道理,雷猛又不正经起来。
  “班长我跟你说,女市长初来乍到,对当地不熟悉,肯定也需要帮手,你现在扑上去,不,投靠过去,正是时候。”
  “女市长年轻貌美,你血气方刚,接触时间一长,没准就能擦出火花,到时……”
  “啧啧啧!”
  听到雷猛吞口水的声音,丁赫鄙夷道:“看把你馋的,我看是你想。”
  雷猛“嘿嘿”一笑:“当然想了,其实我腰子也挺好。就是我长得太阳刚了,不是小娘子喜欢的那一款。小娘子喜欢的是你这种,蜂腰猿背,剑眉朗目,上得高床,下得……”
  听着越来越不着调,丁赫笑骂道:“靠,还是你李逵上吧,男怕李逵,女怕铁锤,你两样都占了。”
  雷猛笑得更贱:“嘿嘿嘿,班长别谦虚。今天可是五幺八,我要发,你直接给她来一发,管保种上大金瓜。”
  丁赫正要继续打趣,忽然就挂了电话,两眼瞅着市委楼方向。
  市委办公楼里,走出一群人来,正是先前的一众领导。
  所不同的是,那个女人已站在市领导一方,身旁就是市委书记项援朝,正恭送同来的两名男子上车。
  如此看来,这个女人真的是新市长。
  正这时,丁赫忽然脑中灵光一闪。
  我靠,是她?怪不得很眼熟呢。
  丁赫想起来了,这个女人就是和刘兴程一起,被自己从滑坡现场救出的那位。
  只不过那天她穿着深色衣服,头发乱糟糟的,神情焦急,脸上、身上满是泥浆,举止也显慌张、急躁,一副遇险者的形象。
  而今天的她,一身深紫色西服套装,灰色抹胸打底衫,留着齐耳短发,面目清秀,举止得体,完全就是职场女精英。
  两者形象差别太大了。
  另外,那天在现场,除了开始施救外,后来基本就没见到她。她也仅是离开时,在救护车里挥挥手,好像说了声“辛苦了”。
  接触不多,印象不深,又没图着报答,所以一开始才没想起来。
  “嘀嘀”。
  鸣笛声响起,丁赫掐断思绪,快步绕过转角,向政府楼走去。
  在丁赫转头的一瞬间,他好像感受到了她的目光,但也只当作是一厢情愿。
  对方未必能看到自己,也未必还记着那个救她的人。
  “哼,还五幺八,我要发,这个雷猛……”
  丁赫边走边絮叨,忽然就张大了嘴巴,心情激动起来。
  五幺八,五月十八日呀,我怎么把这茬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