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 第113章
  李寻欢到了兴云庄外。
  他现在的位置,离兴云庄一点都不远,却能保证其他人看不见他。
  阿飞看看他道:“你为什么要躲在这里。”
  李寻欢回道:“因为我要想一个让其他人都认不出我的方法。”
  阿飞道:“你想好方法了吗?”
  李寻欢道:“我在等方法送上门来。”
  还没有等阿飞问他什么方法,就听见马车的门板被“咚咚咚”敲响了,然后又听见铁传甲与敲门的人寒暄,两人很熟悉。
  李寻欢笑道:“方法来了。”
  他一下马车就看见一块砖万年不变的脸,虽然是个俊俏的小伙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收敛了锋芒,放在人群中,你绝对认不出他,但如果一块砖想要你认出来,便能从他的眼中看出常人不曾有的光彩。
  一块砖微笑道:“好久不见。”
  李寻欢道:“确实很久不见,这次还要麻烦你了。”
  一块砖道:“你我之间何必言谢,更何况城主已经传信给我,让我给你帮助。”
  他又笑道:“不过,我倒是觉得你很有必要学一学如何易容,不行的话,让你家中那位学学也行,否则每次都要找我,也挺麻烦。”
  李寻欢却笑道:“诗音她学不来这些,不过我,倒是真的要自己琢磨看看了。”
  他道:“如果不自己学学,那真是连门都不能出。”
  然而一块砖却道:“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小瞧你夫人。”
  他道:“你可不知道,小瞧女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李寻欢却道:“这可不是小瞧,只不过诗音向来不喜欢听江湖事务,我若告诉她,反而不美。”
  一块砖摇头道:“我也只是说说罢了,听不听都是你的事,反倒是你。”
  他抬头看向李寻欢又道:“这次,想要张什么样的脸?”
  李寻欢道:“只要是不引人瞩目的脸就行。”
  不引人瞩目的脸,这要求听起来简单,但是实行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李寻欢本人的气质实在是太过特殊,即使他的脸变得平庸,但从眼中隐隐透出的神采,却让他看上去与众不同。
  然而一块砖小哥已经是熟练工了,他帮李寻欢换过好几张脸,这工作放在他手上,驾轻就熟,一刻的功夫都没到,一张平庸至极的脸便新鲜出炉。
  将他扔到大街上,绝对没有人能认出来。
  李寻欢叹道:“你的手艺,还是很精湛。”
  一块砖将工具收起来道:“有一成的功夫,都是在你脸上练的。”
  他眨眨眼睛道:“想要让你看上去平凡无奇,这可不是一般的易容术可以做到的。”
  李寻欢道:“谢谢了。”
  他都不问一块砖为什么会来这里,李寻欢也知道,一块砖绝对不会因为要帮他多走一趟,就算是帮他易容,应该都是叶孤城的意思。
  他顶了一张平凡的脸上了马车,阿飞看见他先是一愣,身体都随之紧张起来,他的手,已经搭在了剑柄上。
  但也不知为什么,或许是在李寻欢的眼中看见了熟悉的光芒,他顿了一下道:“李寻欢?”
  李寻欢惊道:“你认出来了?”
  阿飞道:“你的脸怎么会变成这样?”
  李寻欢笑道:“不过是易容罢了,要知道,以我的脸想在江湖上随意走动,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阿飞道:“那你就以这样子进兴云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又道:“那你现在里面等着,等我先进去,你再进去。”
  李寻欢道:“为何?”
  阿飞道:“因为现在江湖上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们两是见过面的,我虽然在江湖上没有名声,但难保会被那些人认出来。”
  他道:“你易容,不就是为了不被江湖人人出来?这样同我走在一起,反而有风险。”
  李寻欢忽然发现,阿飞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机敏,还要聪明,这一番话说下来,他竟然找不出丝毫漏洞。
  他感叹道:“就连我都没有想到。”
  阿飞对李寻欢点点头,随后竟然就从马车上一跃而下,他已经看见了兴云庄,一个人走过去,连半盏茶的功夫都不要。
  龙啸云以豪爽好结识朋友为名,全天下的人,只要是正道人士,那进入兴云庄都不问来路,他不仅赚了好名声,也能让阿飞顺利地混进来。
  阿飞长得很帅,又很年轻,一进门的时候有不少人盯着他看,但在发现这张脸没什么人认识之后,他们又把脸转了回去。
  没办法,这些年纪大的人已经不仅仅看脸和武功了,他们更加在意,背后的名气以及江湖声望,若不是如此,武功低微的龙啸云怎么会出名?
  阿飞找了一个角落,安静地蹲了下来,他的气息几乎与周围融为一体,但是一双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远处呈现众星捧月之势被围在中间的龙啸云。
  龙啸云打了个寒颤,往周围看看,却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人,又或者所有人都盯着他,让他无法发现这眼神来自何处。
  他心道,算了,估计是我的错觉。
  随后又投入了新一轮的互相吹捧之后。
  阿飞看着这人,心中却有了新的疑惑,他想,这人的武功如此低微,为什么能被其他人包围在最中心?他又想,这明明是江湖上最大的盛事,为什么来的人武功都不是很好?
  他不太明白。
  他又看看门口,李寻欢也进来了,那些人在李寻欢脸上停留的时间,甚至没有在他自己脸上停留的时间长,可能是因为李寻欢的脸看上去太平庸了,一看就不是有名望的大侠。
  今日,是重大侠讨论抓捕梅花盗一事的日子,也是林仙儿宣布要嫁给找到金丝甲之人的日子。
  龙啸云看见人来的差不多了,便高声道:“我龙啸云感谢诸位大侠在百忙之中抽空,汇聚一堂!”
  之后的话阿飞没有多听,因为那对他来说就是一群没有营养的废物,他好像在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眼角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不知从哪里挤进来的一块砖。
  他就像是一条鱼,进入拥挤的大厅不仅没有没有被阻拦前进的道路,反而越走越顺畅,但阿飞却搞不懂,他为什么要在人群中流窜,他的目的是什么?
  一块砖也注意到了阿飞的视线,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工作,因为一块砖知道,阿飞是他们这边的人。
  对于这被城主教导大的小狼崽子,他们白云城上下认可度还是很高的。
  他回头,对阿飞眨了眨眼睛,好像在说,就当没有看见我。
  阿飞也眨了眨眼睛,谁知道他在想什么。
  在一块砖忙活的期间,龙啸云也终于讲完了他要说的话,举起手中的海碗,仿佛庆贺似的道:“舍妹林仙儿欲嫁给献上金丝甲的能人,想来诸位都是知道的,她天性顽皮,喜欢英雄豪杰,今日这等大局面,定然是要到前厅来看一看,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欢呼声几乎将房顶都掀翻了,阿飞神游的思绪也终于被拉了回来,他看向周围状若癫狂的人,眉头轻轻一皱,因为他实在不知道,为什么林仙儿出来会让这些人如此兴奋。
  他还没有get到林仙儿的动人之处。
  几乎龙啸云话音刚落,一抹雪白的影子便从幕后缓缓移出,林仙儿是一个年轻的女儿家,虽然不说喜欢穿金戴银,但平日打扮却少不了艳丽的色彩,但自从她见了白云城的人之后,衣着品味上仿佛也有了改变,竟然格外喜好穿浅白或者鹅黄诸如此类的颜色。
  不得不说,她穿上这些衣服还是很好看的,在大部分江湖人眼中,简直就是九天之上降落的仙女。
  然而无论是李寻欢还是阿飞,心中都有了相同的感觉。
  画虎不成反类犬。
  见过世界上最适合穿白衣的人,就不会觉得林仙儿适合穿白衣。
  林仙儿开口自带欲说还休气场,声音虽然清脆,但并不是很有穿透力,为了听清她的话,在场人无一不是屏气凝神,就怕漏了一句。
  林仙儿道:“诸位聚集如此,想来是为了梅花盗,我在此先谢过各位江湖豪杰,愿意铲除江湖一大毒瘤。”
  群众一片叫好声,更有人说出了心声,那人道:“梅花盗竟然敢袭击林姑娘,真是可恶至极,我们这些人如果能尽到微薄之力,死了都甘愿。”
  重点并不是梅花盗,而是被梅花盗伤到的林仙儿,这些江湖人的目的虽然单纯,但如果是为了美人,也可以理解。
  一个江湖,如果没有名动四方可以搅得江湖风起云涌的女人,那就是不合格的江湖。
  林仙儿目前还是能担当起重任的。
  果然,有了一个人开腔,就有第二个人开腔,不谈梅花盗,倒是说起了与林仙儿有关的金丝甲。
  此人道;“若我没有记错,金丝甲原本在诸葛雷手上,但现在却听说,诸葛雷已经死了,而金丝甲也不在他手上,林姑娘可知道此事。”
  林仙儿沉痛地点点头道:“不瞒各位所说,在诸葛大侠死前一天,我还见过他。”
  群众哗然,立刻让林仙儿细细道来。
  林仙儿道:“那一日,我原本是为了拜见叶城主到了塞北。”
  阿飞一抬头发现一块砖已经到了他身边,便以不大的声音对一块砖道:“那天,林仙儿根本就不知道叶孤城在塞北。”
  她分明就是奔着金丝甲去的。
  一块砖也点头微笑道:“如果城主的行踪能被江湖人知道,那我们还干什么饭吃。”
  他又对阿飞道:“你且听着,我觉得她应该会暴更大的猛料。”
  一听见叶城主的名字,众人当时便一愣,随即道:“叶城主?可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林仙儿欲语还羞地一低头,看她模样,就如同二八的少女。
  众侠士的心情很复杂,怎么说,他们就算是没有见过叶孤城的,也听说过他的名声,如果是一般人还好,如果是那男人,除了嫉妒,什么都不能做。
  哪里知道林仙儿说变脸就变脸,下一句话便用很失落的语气道:“但是叶城主却不愿意见仙儿。”
  他的自称让一块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打了个冷颤。
  他觉得这女人实在是太可怕了。
  但是一块砖这么觉得,其他人却未必,听在那些江湖大侠耳中,只有对林仙儿的爱恋,以及对叶孤城的同仇敌忾。
  不见林仙儿,这忽然成了叶孤城的罪了。
  林仙儿又道:“叶城主不愿见我,我自然也无心同诸葛大侠谈论与金丝甲有关的事,所以便匆忙走了。”
  她又道:“但我第二日去,却没有见到诸葛大侠,只见到他在雪地中的尸体,那金丝甲,自然也是不见了。”
  有人到过塞北,听了这句话便道:“那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知道金丝甲存在的人也并不多,无非就是同样居住在客栈中的人,莫非是客栈中的人杀人夺宝,立刻带着金丝甲逃了吧?”
  他这一言,引起了众多人的赞同,都对林仙儿道:“那天早上,有何人出门,林姑娘可知?”
  然后林仙儿又露出了她标准的欲言又止表情,便道:“这……”
  众人一听“这”,就知道有戏,接着又道:“林姑娘休要卖我们关子,这可是同整个江湖息息相关的大事,知道什么就说出来,我们这么多大侠,难道还不能帮你吗?”
  林仙儿立刻道:“我不是这意思,只不过当天早上走掉的人,委实不可能做杀人夺宝这种事。”
  她又摆着犹豫脸道:“当日上午走的,不是别人,正是叶城主。”
  场面再次变得鸦雀无声。
  如果这时林仙儿说的不是叶孤城,而是别人,或许这些人的反应时间还会慢一些,毕竟叶孤城名字的震慑力很大,在江湖上,除了他,大概也只有上官金虹的名字有这么大的作用。
  至于李寻欢,他不算的,谁都知道,小李探花如果不是被人杀到门上,不会轻易出手,他是一个读书人,身上没有江湖人的草莽气,否则,名声也不会如此之差。
  江湖大侠喜欢欺负老实人,真像上官金虹那样霸道的,反而没有人敢说一个字的不是。
  叶孤城,这是一个奇妙的名字,对江湖人来说有异样的震慑力,但他们对叶孤城,有的最多是震撼,而不是恐惧。
  他们不会像恐惧上官金虹一样的恐惧叶孤城,因为他出场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
  所以,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终于有人不太有底气地说道:“就算是叶孤城,杀人夺宝也是不对的。”
  有人立刻接了一句道:“你莫不是忘了龙渊剑?他不仅夺宝,还把宝藏给毁了。”
  又有人道:“不是说那金丝甲很可能是九大宝藏之一的龙鳞甲,如果他因此将龙鳞甲拿走了,不也很有可能?”
  “是极是极,但若是叶孤城把龙鳞甲拿走了,我们就算加在一起,都没办法把宝藏夺回来?”
  听见这话林仙儿又狠狠咬牙。
  刚才还说是你们这么多江湖大侠聚集在一起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事,现在就直接成了因为是叶孤城,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
  改口真快。
  林仙儿又柔声道:“诸位可否再听我一言?”
  开始打退堂鼓的众人又被林仙儿拉了回来,不管怎样,美人的话还是要听的。
  即使他们心中为了林仙儿把金丝甲找回来的渴望并不是很强烈。
  宝藏是身外之物,毕竟以他们的能力,根本没有办法设计九大宝藏,如果仅仅是一副金丝甲就能娶到江湖第一的美人,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女人在这时代,一般情况下都是男人的附属价值,如果说普通的女人就是一件衣服,那林仙儿无非就是最贵重的衣服,只要穿上这件衣服,连带着她的丈夫都会变得珠光宝气起来。
  想要成为一流的大侠,如果没有高强的武功,也可以另辟蹊径。
  比如说娶江湖第一美人,在江湖第一美人名头易主之前,她的丈夫在江湖上的风头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但对这些半吊子的江湖大侠来说,名声,说到底还是没有他们的性命重要。
  如果娶到林仙儿的代价是死,那还真要掂量掂量。
  林仙儿又道:“我想找到金丝甲,并不是给我自己用。”
  她又缓缓说出了另一重用意,林仙儿道:“诸位不是想知道,为何我义兄对上梅花盗却没有死?”
  听见自己被提及,龙啸云下意识抬起了胸膛,好像在证明自己的勇敢与无畏。
  林仙儿道:“诸位都知道,我义兄虽然胆识无双,但比起江湖的各位大侠,武功并不是很好,但是梅花盗,他是公认杀了江湖无数高手的存在,义兄能够活下去,也多亏了金丝甲。”
  她道:“金丝甲,可以挡住梅花盗无往不利的暗器。”
  听见她话的大侠露出一丝了然,他们怎么说龙啸云这种在江湖上一点名气都没有的小楼楼能救江湖第一美人,原来是金丝甲的功效。
  又有人试探道:“我听说,金丝甲原本是在平湖百晓生手中?”
  林仙儿又道:“不错,但是在之前,百晓生已经亲手将金丝甲送给了我义兄。”
  明显不想细说其中的过程。
  但这些人却仿佛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结果,若不是有了金丝甲,以龙啸云的武功,是万万不能救下林仙儿的。
  又有人道:“龙大侠既然见过了梅花盗,可知道对方是怎么用武器的?”
  龙啸云脸上闪过一丝歉意,他道:“在下武功低微,虽然侥幸救了义妹,确实在没有看清梅花盗是怎么出手的。”
  在场人听见这句话,虽然面上不显,但是心中的想法却惊人的一致。
  众人:要你何用!
  又有人道:“金丝甲既然是在龙大侠手中,又怎么会到诸葛雷手里?”
  林仙儿又道:“那是因为在大哥拿到不久之后,金丝甲又失窃了。”
  她好像在编故事,故事虽然离奇,但每一个情节都有理有据,给众人听了,虽然觉得挺无语的,但又找不到什么错处,索性只能认同林仙儿所说的就是真相。
  众人又在掂量了,如果他们之前离开,充其量只是不受美□□惑,毕竟那金丝甲是给林仙儿用的,但是现在,只要他们还想要名声,就绝对不能退出铲除梅花盗一事,更何况,谁知道梅花盗有没有过来报复,如果他们现在一个人两个人单独走了,被梅花盗杀了怎么办?
  为了让梅花盗不被杀死,找回金丝甲便成了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
  即使他们到现在还不知道,找到了金丝甲应该是谁来穿。
  好像每个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金丝甲应该是自己穿才对。
  不同人的声音又开始变了。
  “如果是这样,那叶城主将金丝甲独占,确实很不对。”
  “我们可以先借,等捉捕到梅花盗之后再还给他。”
  “是极是极,否则,我们怎么能顺利捉捕梅花盗?”
  一个人开口,就有两个三个四个,一时间,刚刚都准备离开不帮助林仙儿的人都改了口,开始声讨叶孤城的不是起来。
  但这都是因为叶孤城不在他们的面前,如果在他们面前,也不知道这些人会怎么说。
  林仙儿眼中闪过一丝满意,她就知道这些人会这么说,她什么已经猜到了,一旦她说出拿走金丝甲的人是叶孤城之后,众人会打退堂鼓的反应。
  她想,这些人看不起女人,也看不起□□,天天自认为是江湖大侠,谁知道内里是个什么东西,男人都像狗一样,很容易被驯服,但他们在床上说得话,好像要掏心掏肺为你付出一切,这都是没办法相信的。
  只有找到他们真正害怕的事情,把人吊住了,才能达到想要的目的。
  林仙儿对现在的局面,很满意。
  阿飞还是待在角落里,不参与江湖人的对话,他身边只有一块砖一个。
  但是在看完短短时间内江湖人的反应之后,他的脸上却浮现出显而易见的困惑。
  阿飞对身边的一块砖问道:“他们是什么意思?”
  一块砖还是笑眯眯的,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所以你无法看出他眼中的情绪,是不达眼底的笑意,还是领地受到侵犯的愤怒?
  没人知道。
  一块砖道:“你是不是不能理解,他们这么快就改口?”
  阿飞点点头,但他随后又道:“我还不能理解,为什么林仙儿说一句,这些人就认为金丝甲是叶孤城拿走的,明明没有人看见,而叶孤城也不屑于带走金丝甲。”
  就好像凭借林仙儿空口白牙说了一通话,所有人就站在她这边一样。
  一块砖道:“因为她是江湖第一美人,江湖第一美人说话,总是比一个真正高手说话,相信的人要多得多。”
  阿飞道:“一般人,难道不会相信高手?”
  一块砖道:“你说的是一般人,但你要知道,聚集在这里的江湖大侠都是些乌合之众。”
  他与阿飞的对话声音很低,保证那些乌合之众听不见,当然,他们现在的注意力都在林仙儿身上,绝对不会有人跑来关注阿飞的。
  一块砖道:“江湖第一美人,她说的话对这些人来说就是圣旨,而且在他们心中,林仙儿就是九天之上的仙女,楚楚可怜,她是绝对不会随意污蔑任何一个人的。”
  阿飞道:“所以叶孤城就不得不被污蔑?”
  一块砖道:“在他们看见城主之间,或许会这样。”
  阿飞又道:“但,他们要叶孤城交出金丝甲。”
  他眉毛一扬道:“金丝甲不是叶孤城拿的,但就算是他拿的,为什么他要交出来。”
  一块砖道:“这就不知道了。”
  他带着一点坏心眼道:“你可以问问他们。”
  他道:“所有你不能理解的事情,都能通过提问来寻求答案。”
  他支了一个歪招,但阿飞又是一个非常实诚的孩子,所以无论一块砖说什么,只要他觉得是正确可行的,就会去做。
  于是他忽然大声道:“金丝甲不会是叶孤城拿走的。”
  他从丹田提气,保证每个人都能听得见自己的声音,果然,阿飞一出声,就看见所有原本还在吵闹的人都停了下来。
  他们回头,用一种绝对不含善意的眼神盯着阿飞看。
  林仙儿之前还没有看见阿飞,但他这么一出声,却把自己给暴露了,她眼中闪烁着报复的快意,显然是想到了什么好方法折磨阿飞,但是面上却不曾改变。
  众人被打断,心情本来就不是很好,身为江湖大侠,他们最讨厌自己的权威被质疑,回头一看,发现开口的竟然是一毛头小子,心情别提有多糟糕,眼中还带上了轻蔑。
  有人道:“小子,这里可不是应该你说话的地方,还是回去找你妈喝奶吧。”
  粗俗的言语却引起了哄堂大笑,当然,这些人都不是哄笑说话人的,而是在说阿飞,看他的眼神,分明就写了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几个大字。
  但是阿飞却好像没有受到侮辱一样,接着道:“你们听这女人说了几句话,就确定金丝甲是叶孤城那走的,有什么证据?”
  又有人道:“这还要证据?林姑娘怎么会污蔑叶城主。”
  阿飞又道:“叶孤城那里肯定没有金丝甲。”
  有人道:“那定然是他把宝贝藏起来了。”
  很奇怪,明明每次开口说话的人不是同一个,但他们的思维确实连贯的,在场人虽然来自不同地方,来自天南海北,但他们确实形成了阿飞不能理解的集体意识。
  所有人的想法都惊人地相似。
  有人忽然道:“这小子一直在为了叶孤城说话,难道是叶孤城的同党?”
  从叶城主到叶孤城,又将阿飞打成同党,不过是几分钟的事情,阿飞眼中有金属般的光芒一闪而过。
  他知道同党这个词,他也知道同党并不是一个好词。
  林仙儿忽然柔柔弱弱道:“阿飞小兄弟,你怎么会在这里。”
  阿飞冷冷看着林仙儿,不说话,但他的眼神,却好像有刀子,随便一刀就能将林仙儿千刀万剐。
  这种刀子似的眼神并没有吓到林仙儿,反而还带给了她诡异的快意,这世界上有一种人,越被人憎恨就越快活,因为这能让他感受到报复的快感。
  林仙儿就是这种人,她让阿飞不高兴了,要不然,阿飞绝对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但她报复的方法,不就是让阿飞不高兴吗?
  林仙儿一开口,就引起了无数人的关注,同样是关注,阿飞获得的是嘲弄,但是林仙儿所获得的,却是无休止的吹捧。
  立刻就有江湖大侠柔声道:“林姑娘你认识这青年?”
  连小子都改换成了更文雅的词汇,就仿佛担心那些粗鲁的言辞会惊到林仙儿一样。
  这当然是无法惊到林仙儿的,因为她本人是一个能用恶毒来形容的女人,在恶毒的内里外包裹纯洁无瑕的表情,这是她最要命的地方。
  所以林仙儿道:“阿飞小兄弟,就是在塞北的龙门客栈认识的。”
  众人一听有戏,那龙门客栈,不就是叶孤城出现的客栈?联系到阿飞之前一直在为叶孤城说话,他们最起码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这小子,肯定同叶孤城有关系。
  江湖大侠的语气变得更加循循善诱,就好像林仙儿是一只惊弓之鸟,怕他们说话声音大一点,就会把她吓死。
  他又道:“那这小子,莫非同叶孤城有关系?”
  林仙儿看阿飞一眼,又露出了招牌的欲言又止表情,她道:“叶城主住在龙门客栈,就是他说的。”
  江湖大侠大喜过望,仿佛找到了重要的证据,来证明阿飞就是叶孤城的同党,回头看向阿飞的表情不由带上了一丝洋洋得意,就算是声音,都很兴奋。
  他道:“小子,这下你应该承认了。”
  阿飞冷冷道:“承认什么?”
  那人道:“承认你是叶孤城的同党!”
  他耀武扬威似的说道:“我劝你,还是快点说出叶孤城在哪里,连同金丝甲的去处,否则我们就要不客气了。”
  阿飞听见这人的话,脸上几乎要结一层寒霜,他道:“你要不客气什么?”
  那人道:“怎么,我们这么多人,你就一个,还敢同我们叫板?”
  阿飞道:“你们虽然有一群,但都是乌合之众,我虽然只有一个,但我却有我的剑。”
  说着,竟然拿出了他玩具似的铁条子。
  那人道:“你叫这个,剑?”
  阿飞不回答,因为他已经不想回答,他向来是不回答必死之人的话的。
  哄堂大笑。
  那人道:“就让我来告诉你,什么才是剑。”
  他也是剑客,身上的剑被安放在剑鞘中,剑鞘华丽,不仅有精雕细刻的花纹,还有宝石镶嵌在刀鞘上。
  这定然是一把很贵的剑。
  阿飞不在乎剑贵不贵,他只在乎,剑,有没有用。
  能杀人的剑,就是好剑。
  江湖人道:“我们虽然人多,却不时兴欺负你这样的毛头小子,所以你的对手只有我。”
  嘴上说着冠冕堂皇的话,但是眼里只有戏谑,他对上阿飞,这在围观者的心中,就是以大欺小。
  但是他们才不在乎,身为江湖人,谁没有以大欺小过?
  阿飞道:“拔剑吧。”
  他的脸很冷,声音也很冷,也从来不在对决的时候说垃圾话,因为叶孤城教导过他,在对决中说太多话的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死的,绝对不会是他。
  这样不作回应的态度让江湖人很不高兴,他的脸虎下来,又对阿飞道:“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说着,拔出白亮的剑刃,竟然就向阿飞冲了过去。
  阿飞眼中光芒一闪,太慢了!
  他从来就没有看过这么慢的剑,就像是跛足的笨熊,但熊有厚实的皮毛以及坚韧的熊掌,而对方,只有一把看上去华丽的剑。
  一点用都没有!
  剑光一闪,血从人的身体中喷溅而出,洒在地板上。
  没有人说话,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血究竟是从谁身上喷溅出来的。
  他们不得不承认,自己没有看见阿飞动。
  或许是吓傻了?
  有人这么想,但当这想法从脑海中划过去,就连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是身为江湖人的直觉,在经历过大大小小的事情,杀过大大小小的人之后,就算是乌合之众对于生与死都有了另类的感悟。
  他们虽然分辨不出谁在说大话,谁没在说大话,谁是真的高手,谁是假的高手,但在生死关头,却能判断出掌握生死的那方。
  所以,即使没有本事,却能活到现在。
  “轰隆——”
  持剑的江湖人,倒地了。
  阿飞将他的铁片条插入腰带,但无论是谁,都不能出声嘲讽,他们甚至说不出话来,像是吓呆了的金鱼,鼓起眼睛看着阿飞,喉咙间不断发出“嗬嗬”的声响。
  想要说话,却偏偏吐不出一个词。
  他们能看出来,眼前这青年,虽然大放肆词,虽然说的话让他们嘲笑,但却是一个很厉害的剑客。
  厉害到哪里,他甚至可以杀死在场的任何一个人。
  他说的没错,在场人虽然不说话,但心中却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与这青年作对比,他们都是乌合之众。
  林仙儿尖锐的声音响起,她的嗓音并不同于一开始的娇柔,但此时此刻,没有人在意这一点,因为他们都惊呆了。
  林仙儿惊道:“你杀了他!”
  阿飞道:“不错,我是杀了他。”
  他用冷冷的眼睛看过林仙儿又看过目瞪口呆的江湖人,道:“如果你想要杀我,那我就会杀了你们。”
  杀,这个字仿佛是什么奇怪的开关,竟然让震惊的江湖人回过神来,他们接触到青年眼中的杀气,忽然意识到,这人说的并不是什么假话,而是真的。
  他们就要坐以待毙,任凭此人杀戮?
  怎么可能?
  心中忽然燃起一丛火焰,是杀意,是由杀衍生出来的火焰,他们道:“这小子要杀了我们,我们要先下手为强把他给杀了!”
  一个两个三个,越来越多的人拿起了武器,或许是阿飞的杀意太明显,又或许是刚才眼前一幕让他们十分震惊,拥有集体思想的人又同时被感染,产生了杀死阿飞的**。
  坦诚的青年不会回避,他的信念只有一个,那就是战!
  这些人想要杀死他,那他就提前杀死他们。
  这么想着,却忽然发现自己的衣领子一轻,像被拎小鸡崽子一样拎了起来。
  他离地近两米,下面就是江湖人的头。
  如果他此时能抬头,就会发现用轻功踩在人身上行走的有两人,一是头戴斗笠的女子,二是笑眯眯的一块砖。
  他刚才也不知道去哪里了,现在看来,应该是去搬救兵了?
  女子似仙人踏月一般的来,又似仙人踏月一般的走,斗笠上连接的轻纱是半透明的,更不要是一边被掀开。
  所以江湖人便看见了,真正貌若天仙的半张脸。
  是朗月。
  朗月才不管江湖大侠在想什么,同一块砖一起将阿飞提了老远,等到了人追不到的地方落地才道:“你真是给我添了不少麻烦。”
  说的自然不是阿飞,而是一块砖。
  一块砖却嬉皮笑脸道:“我这也不是看他们不爽,想要给他们一点教训?”
  朗月冷笑道:“我看你不是不爽,是已经气炸了。”
  一块砖道:“如果你听见他们说什么话,也是要气炸的。”
  他又道:“所以,现在这小朋友怎么办?”
  小朋友是阿飞,严格意义上,他真是被一块砖推出去的大□□。
  阿飞:?
  朗月道:“还能怎么办,先送到城主那里。”
  她又看向一块砖道:“至于你——”
  一块砖表情突然严肃。
  朗月道:“你一会儿先给我说说,他们怎么污蔑城主的吧。”
  她道:“如果你所言属实,我亲自来整治他们。”
  一块砖嬉皮笑脸道:“那就劳烦朗月姐姐了。”
  作者有话要说:李寻欢:还有人记得我吗???
  ps:小李飞刀里面众人污蔑李寻欢为梅花盗一段汇聚了各种人间极品,感觉小李飞刀最大的看点就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