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 26|第26章
  小楼不大,不高,不金碧辉煌,却很美。
  叶孤城走入花满楼的小楼,淡雅的花香扑面而来,不浓郁,却自有一股勃勃生机。
  环顾四周,有竹编的椅子,打磨光滑的木桌,阳光能照射到的地方放有几盆舒展枝叶的花草,喜阴的植物与古琴一起被放置于屋内。
  桌上有半杯未喝完的茶,走近,似乎还残留袅袅茶香。
  男人的尸体已经被搬走,停放在一口不厚不薄的棺材中,花家的人是万万不能让这种东西留着污了七公子的眼睛,尸体停在三里外的棺材铺。
  叶孤城走到古琴前,停下脚步,他做了个常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弯下腰,捡起地上散落的一颗糖炒栗子。
  叶孤城冷声道:“岚风。”
  白衣婢女从他身后闪出道:“是。”
  她以两指捏起糖炒栗子,在叶孤城看不见的角度,一脸的诚惶诚恐,心底恨不得扇自己十个八个巴掌,城主千金之躯,竟然弯腰捡起地上的糖炒栗子,上面有多少粒灰尘,岚风想都不敢想,只能埋怨自己的反应不够快,没有先城主一步将秽物拾起。
  简直就是核爆炸级别的重大失误。
  叶孤城倒没发现岚风心中的自责之情,他视线扫过周围,一个角落都不放过。
  没有打斗的痕迹,每一盆花都在它应该在的位置。
  所以,忽然出现的男人的尸体,以及地上的糖炒栗子是怎么一回事儿?
  岚风嗅嗅糖炒栗子道:“不是她。”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岚风的毒术同医术一般高明,她能够辨认九百六十一种毒、药,每一种都能说出名号,效果,成分等等一系列诸如此类的信息,徒手画其模样更是不在话下,整个人就是一本活动的药典。
  她的鼻子比狗都要灵敏,再淡的味道闻一闻就能知道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岚风道:“毒不一样。”
  叶孤城道:“哪里不一样。”
  岚风道:“熊姥姥的糖炒栗子,一颗能毒死三十个人。”
  叶孤城道:“这颗难道不能毒死三十个人?”
  岚风道:“它不仅仅能毒死三十个人,还能毒死三百个人。”
  叶孤城眉头不动,就好像他们所谈论的并不是见血封喉的毒、药。
  岚风又道:“我认识的毒、药有九百六十一种,但在这九百六十一种,这种毒的毒性也能排进前五。”
  叶孤城道:“一颗糖炒栗子就能杀死三百个人,却只能排进前五?”
  岚风道:“因为它作为毒、药,并不十分合格。”
  此种毒有特殊的气味,即使这种气味很轻,很浅,却足够有心之人发现。
  叶孤城点点头道:“那你看什么人可以弄到这种毒、药。”
  岚风道:“不知,只不过能弄到这种毒、药的人一定很有钱,也一定很有权。”
  世界上有钱又有权的人能有多少?
  叶孤城先想到了霍休,他本应该是最有资格下毒的人,但白云城主思来想去,也不觉得这位干瘦且精明的老人会无端将他也卷入事态中,因为没有人会想主动招惹一位顶尖剑客。
  所以,他又想了很多人,他们每一个人都似乎很有动机,又很有权势。
  叶孤城淡淡道:“若那人有心模仿熊姥姥,应该会用她一样的毒。”
  岚风道:“是这样没错。”
  能毒死三百人的毒、药比能毒死三十人的毒、药价格要高出太多。
  叶孤城得出了一个结论,有人要引他出来。
  想必,当伙计算计熊姥姥时,也有一伙人在暗中打量他们的行动。
  那伙人的轻功一定很高明,不仅轻功高明,还总是做些阴私的活计,否则,以他身边下属的敏锐程度,不会发现不了那些人。
  叶孤城眼中有光彩划过,说不定,隐藏在暗处之人就是之前派刺客才追杀他的幕后黑手。
  逻辑很正确,就是猜得全错了。
  等等!叶孤城忽然面皮一抽,当然没有让岚风看见,否则他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完美城主形象就要破功了。
  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自称司霄的小青年是皇帝?
  等等等等,刺客一波一波络绎不绝地来找他也是从救了莫名其妙的小青年之后吧?
  想到这,被坑了三个大字狠狠地砸在叶城主的头上,一瞬间,他的面色铁青,活像是棺材中爬出来的僵尸。
  当然,就算是僵尸,叶城主都是最帅的那一具。
  叶孤城心情不好,语气自然也是冷冷的,对岚风道:“吩咐下去,让人寻找熊姥姥的踪迹。”
  岚风心中一悚,但嘴上却还是直接应声道:“是。”
  只要是叶孤城的要求,她都会不打折扣地完成,至于以自身意志来质疑城主的决定,一个合格的迷妹绝对不会这么做。
  城主杀人放火,她也只会在旁边帮忙着毁尸灭迹。
  叶孤城心道,既然对方如此大张旗鼓地要吊他出来,他为何不应战?
  白云城主,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
  叶孤城最后说了一句话,他道:“带我去西六巷的棺材铺。”
  西六巷的棺材铺,停着被糖炒栗子毒死的倒霉鬼。
  多情自古空余恨,往事如烟不堪提。
  如果不是朗月眼力绝佳,她绝对认不出躺在棺材中缺了半个鼻子,一只眼睛的男人是曾经的玉面郎君柳余恨。
  棺材没有封口,因为给他收尸的人知道,一定会有人来认这具尸体。
  朗月纤细而白皙的手搭在棺材板上,这并不是一口很厚的棺材,但也绝非寻常女子抬手便可将棺材板掀开,想要抬起棺材板,起码需要两个八尺高的大汉一起用力,才能将其移开一个小缝。
  但朗月不是寻常女子,她是白云城主座下的仙人,所以手轻飘飘地一抬,那棺材板便被掀起,比浮在天上的云朵更轻柔。
  棺材铺的学徒痴痴地看着朗月,他一生中,从未见过如此美的女子,就如同云端上走下来的仙子。
  学徒忽然意识到,阴森的棺材铺,棺材中的死人与美丽的仙子时如此地不相配,他想开口让姑娘离开,想要呵斥她身旁的男人竟然带这样美丽的女子进入污秽之地,但等到他抬头看清白衣男人的全貌时,却如同哑了的公鸡,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朗月的表情很冷,无论是寻常女人还是不寻常女人,都不会喜欢看一具尸体,而且是一具快要腐烂的,毁容的尸体,但她眼中却没有划过一丝一毫的厌恶,只是静静打量这具尸体。
  她看一个俊俏的男人,也是这幅表情。
  对朗月来说这是世界上只有两种人,白云城主叶孤城独占一种,剩下的,无论是男人女人老人小孩,还是死人活人,通通都占一种。
  他们在朗月眼中都是相同的。
  她先把男人残缺的脸印在心中,然后将其打碎成无数的碎片,以破碎的五官同记忆中的一张张脸进行对比。
  就她这一手功夫,行走江湖,定能成为比大智大通更了不起的人。
  朗月道:“城主,是柳余恨。”
  叶孤城早已认出了此人是谁,因为他毁容毁得太有创造性,就算叶孤城想要装傻,也装不起来,但他却不能表现出自己认识柳余恨,因为白云城主并没有见过昔日的玉面郎君。
  他只是道:“可是昔日的玉面郎君。”
  朗月道:“是。”
  叶孤城道:“我听闻他长相不是这样。”
  朗月道:“我半年前见他,还不是此状貌。”
  一切变故,都发生在半年之间。
  两人一起看向柳余恨,叶孤城知道,他已经想死很久了,在古龙的世界中,一个人想死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就如同他想活着一般,只是生理需求的一部分。
  柳余恨,原本应该是一个想死,却一直死不了的人。
  叶孤城道:“你看,死的是真的柳余恨还是假的柳余恨。”
  朗月闻言,竟然想伸手去撕尸体的脸皮,哪怕最高明的易容术,只要手能撕扯脸皮,便能判断出他的容貌属不属于自己。
  棺材铺的学徒愣在原地,竟不知道是该阻止平生所见的美丽女人,还是该训斥他身边的男人。
  让身边的女子撕扯死人的脸,不是男人做的事。
  叶孤城是一个男人,所以,他不会真让朗月撕扯柳余恨的脸,他道:“罢了,这人的脸是真的。”
  朗月伸到一半的手,蓦然停下。
  两人又在端详对方残缺的脸,虽然他很想死,但真死了,却一点都不快乐,他的眼睛是闭上的,但却不是自己给闭上的,叶孤城凝视他,能看出刻在他脸上的恐惧,悔恨,以及对生命的渴望。
  如果是为了心爱的女人而死,他一定不会是如此表情。
  叶孤城心道,柳余恨是突然死的,而且并没有死得其所。
  他是被人杀死的。
  上官飞燕最近的运气一直很差。
  她原本是一个人生顺遂的女人,因为她聪明,美丽,狠毒,又会点武功。
  这样的女人往往能过的很好,武功并不是她们的第一武器,一个美丽而聪明的女子,总是不需要自己动手,她们可以俘获一大批比自己武功更高的男人,以感情编织成网,使其卖命。
  只要她的手段够高明,便能欺骗哪怕世界上最精明最自信的男人。
  他会认为上官飞燕对任何一个人都是逢场作戏,只有对自己的感情才是真挚的。
  她是一个值得被爱的女人。
  但从某一天开始,无往不利的上官飞燕却碰壁了,她首先试图用最老套的方法见到白云城主。
  不得不承认,一个方法如果足够古老,绝对是因为它足够有成效,倒在路边受伤的女子虽然可疑,但只要她足够年轻,足够漂亮,便总能激起男人的恻隐之心。
  想到第一次的失利,她便忍不住咬牙切齿,对一个很美的女人来说,这已称得上是侮辱,那赶车的不是男人,白云城主也不是男人!
  她原本很自信,因为她的美貌,也因为江湖上约定俗成的规矩,就算是铁了心不想管闲事的陆小凤,在看见一个美貌的女人倒在半路上时也会施以援手,即使女人身后连缀着无穷无尽的麻烦,但昏迷与容貌,本就是这女人的天然武器。
  她本以为叶孤城会亲自下来看她,就算不亲自下来,也应该施舍一包伤药,将她藏在道路旁的草丛中,那样,上官飞燕便可以“幽幽转醒”,用她比初生小鹿更加水润的大眼睛看向帮助她的人。
  哪怕是个女人,也无法抵挡她的眼神。
  但是!但是!
  想到这,上官飞燕更加用力以牙齿咬红唇,但她却小心翼翼,没让红唇被咬破,红润的嘴能让她更加惹人怜惜,但若上面有齿痕,则会让男人产生不太好的联想。
  这不是上官飞燕想要的。
  她深吸好几口气,等澎湃的情感平息才道:“柳余恨去哪里了?”
  萧秋雨痴痴地盯着她,听到这句话,眼中的着迷之色也没有收敛,他道:“不知。”
  九公子的速度太快了,唯一见过柳余恨尸体的,只有花家的伙计,以及棺材铺子里的人,叶孤城与朗月是除了当事人之外唯一看过的。
  柳余恨的尸体,本就是给叶孤城看的,那是诱饵。
  上官飞燕眼中含几丝愁苦,心中却已将萧秋雨骂得狗血淋头,你不知,你怎么什么都不知,既然什么都不知,我又要你何用!
  但这些话她能想想,却万万不能说出来,在萧秋雨眼中,本就绝美的女子因为眼中的神采多添了几分愁思,颇有些弱柳扶风之姿。
  上官飞燕颤了颤睫毛道:“在我心中最重要的便是你,但柳余恨好歹也为我做了很多事,在此关头突然失踪,我也心中难安。”
  萧秋雨道:“我知你。”
  爱情是会让人盲目的,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比爱情更加强力的滤镜,上官飞燕这样一个狠毒的女人在萧秋雨眼中却比初生的小鹿还要单纯,还要善良。
  上官飞燕又在心中暗骂,她需要的这不是这一句简短的我懂你,既然懂她,就快点去找柳余恨啊!
  柳余恨虽然毁容了,但却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他死心塌地地跟着上官飞燕,也并非无缘无故,而是女人处心积虑接近对方后所得到的结果。
  这样一个在计划中能起到大用处的男人在眼皮子底下失踪了,骄傲的上官飞燕怎么会允许?
  她心中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因为上官飞燕知道,柳余恨对自己忠心耿耿,并非是别人说两句话挑拨离间就能带走的,而他自己,上官飞燕往东走,他绝对不会往西走,恨不得把自己的头割下来拴在上官飞燕的裙子上。
  这样一个男人,是绝对不会弃上官飞燕而走的。
  所以,他一定遇见了什么事,一件让江湖一流高手柳余恨都无法脱身的事。
  这件事情的幕后主使人是谁,他的目的又是什么,他是不是,也知道金鹏王朝宝藏的秘密?
  夜晚,灯光昏暗,烛台上的两节蜡烛,只剩最后一小段。
  眼明手快的婢女及时换上了新的蜡烛,昏暗的房间,再一次变得透亮。
  叶孤城端坐软垫上,双眼微合,似在小憩,但谁都知道,他是房间中最清明最不可能睡着的人。
  他在等,在等人给他传递来消息。
  轻盈的脚步声。
  只要是人,便会有脚步声,在这样静的夜,哪怕是针落入土地,都能听见回响,更不要说是一个大活人脚步声。
  叶孤城的眼睁开,很亮。
  来人道:“城主。”
  叶孤城道:“查到没有。”
  来人道:“没有。”他声音一顿,“熊姥姥就好像从世上消失了。”
  叶孤城道:“她没有消失,只是还没有到她出现的时候。”
  他很清楚,有人在吊着自己,只有在恰当的时间,才会再一次伪装熊姥姥出现,今夜她没有出来,就证明还没到时候。
  叶孤城又道:“还打听到什么事。”
  来人道:“打听到陆小凤与花满楼在哪里。”
  他叫陆小凤不叫陆大侠,而叫陆小凤,因为白云城的人如同他们城主一样也很骄傲,虽然名声不显,但就实力来看,在江湖上也是少见的高手,这样的高手,是不会轻易称呼别人为大侠的。
  叶孤城道:“可是从万梅山庄而来?”
  来人道:“是。”
  他又道:“我还听说,陆小凤请西门吹雪出来,是为了让他去杀人。”
  也不知道来人的消息怎么会如此灵通,西门吹雪出门出得无声无息,但现在,竟然连目的都被他摸清了一半,只能说白云城的情报工作做得是相当好。
  叶孤城笑了,如同天边的远山,黄河远上白云间,他就算是笑,都好像飘忽在云端。
  叶孤城道:“这个世界上,能让西门吹雪出手杀的,只有五个人。”
  他自己算一个,霍休算一个,峨眉派的独孤一鹤也算一个。
  苏少卿走在青石板路上,手上拿着一本书。
  他现在不是峨眉派的三英四秀,不是让人敬仰的苏二侠,而是珠光宝气阁的客人,年少却满腹经纶的学究。
  他读过书,不仅读过,还读得很好,考过秀才,对经纶野史都非常熟悉。
  他也很喜欢读书,仅次于练剑,所以,即使伪装一个年少的学究也能伪装得很好。
  但他多多少少是有点遗憾的,因为苏少卿是一个文弱的学究,所以注定手不能握剑。
  一个手不握剑的人,怎么会去特意看白云城主?
  峨眉派的三英四秀,各个练一手好剑法,而苏少英更是独孤一鹤喜欢的小弟子,他有天分,又很勤奋,心中还有执着。
  对剑的执着。
  江湖排名,他并不低于嵩阳郭适,既然对方都能为了道而挑战白云城主,为什么他不可以?
  他正走在去珠光宝气阁的路上,珠光宝气阁的霍总管邀他去吃饭,像霍天青的人物,无论是论江湖排位还是他的赚钱功夫,任何人都不应该拒绝他,苏少卿只是一个年轻的学究,自然也不会拒绝。
  他走在路上,想饭桌间应该谈论什么样的趣闻,不想,却在半路生生停下了脚步。
  他看见了一双靴,一双白色的靴,很少有男人会穿这种颜色的靴上路,因为白色实在是太不耐脏了一些。
  随便碰到些什么,便会被尘土染黑,比起本就是黑色的靴面,白色的靴面上有一块赃污,才更加恶心些。
  但他眼前的这双靴却不一样,非常得白,非常得干净,且别说是泥土的痕迹,就连一点点灰尘都看不见。
  此人的轻功一定很好!
  江湖上有些规矩是共同的,脚步越轻,轻功越好,此人走在地上,脚步轻得扬不起尘土,他的功夫,也一定是万里挑一。
  苏少卿还没见到人的全貌,冷汗就浸透中衣,他知道,这人一定是来找自己的,要不然怎么会恰好停在他的面前。
  “苏少英。”
  声音清冷,如潺潺流水。
  苏少英不说话,装作没事人一样走过去,他知道,此时不能应,更不能辩解,一旦他有什么过激表现,对方定能一把将他认出来。
  “苏少卿。”
  他挂在脸上若无其事的笑容终于消失了,苏少英绝对不知道,他刚才笑得有多僵硬,有多难看,简直像是棺材里刨出来的尸体。
  苏少英头也不回道:“阁下找我何事?”
  他想不到的是,对方且不说找他何事,反倒是说能将他分辨出来的原因。
  那人冷冷道:“你知道为何我道你是苏少英?”
  苏少英脸皮都要挂不住了,难看得紧。
  他差点咆哮出声,你能认出我,不是因为本来就看过我吗?
  不是他自夸,峨眉派的三英四秀还挺有名气,虽不在江南发展,但只要是江湖上的人,鲜少有没听说过他名号的。
  苏少英最大的失策就是到现在都没有抬头看白衣人的脸。
  他道:“阁下请指教。”
  对方既然已经认出他,再辩解便没有什么意义,为了装学究,苏少英身上并没有带剑,但是武功到了他的层次,摘叶皆可为刃。
  虽不及西门吹雪多矣,但他再练20年剑,难保不能与剑神一战。
  来人道:“你是街上唯一一个没看我的人。”
  苏少英:哈?
  顶着一张难看至极的脸,他猛然抬头,本意是看身前人究竟是长什么样才能如此大言不惭,他倒想知道,人究竟有多俊俏才能引得街上所有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儿驻足。
  从声音便可知眼前是一男人,又不是什么绝代佳人,他哪来的自信。
  苏少英:……
  他道:“叶、叶、叶城主!”脸涨得通红,说话也语无伦次,看他的模样,或许是为了自己刚才龌龊的思想而感到愧疚,或者是因为看见了心中的偶像而连话都说不清?
  叶孤城心中感到了一丝丝满意,他的魅力相当非凡,世界上就没有看见叶孤城能够不驻足的人。
  男人、女人、来人、小孩儿都一样。
  所以,没有关注叶孤城的脸而关注他的脚的苏少英就显得格外显眼。
  啧,江湖人的通病,比起男人的颜值更在乎他的武功。
  叶孤城淡淡点头。
  他一点都不好奇为什么苏少英会认识他,叶孤城敢说不管对方有没有看过他,现在,但凡是个学剑的绝对知道叶孤城长什么样子,这年头的画像技术可高超,他曾经眼尖地看见手下怀里露出一个尖尖角,经探查,发现正是他手持剑的画像。
  虽然比不上素描写实,但却足够传神。
  苏少英深吸一口气,将心中的激荡之情收敛,他道:“叶城主找我有何事。”
  叶孤城淡淡道:“救你的命。”
  他又道:“还有独孤一鹤的命。”
  叶孤城不是一个被动的人。
  他找熊姥姥对方不现身,难不成他就没有后招不成?
  他当时就冷笑几声,当他心情不佳时,就连笑容中都有说不出的讥诮之意。
  不管幕后之人是谁,既然死得是柳余恨,那与上官飞燕与金鹏王朝就一定脱不了关系。
  手持黑子,“啪”得一声拍在棋盘上。
  破局的招数,他多得是。
  九公子坐在黑暗之中。
  他道:“有动作吗?”
  下属就是他肚里的蛔虫,立马接道:“有,他派人去调查。”
  这便是叶孤城最大的劣势,他在明,宫九在暗,他甚至不知道是谁在对他动手,也不知道对方怀有什么样的目的。
  如果叶孤城知道宫九只是想看看他的剑,不知道会不会一剑直接将他捅个对穿。
  九公子的行动,本就没有什么规律,他是一个非常,非常奇怪的人。
  九公子道:“什么都没有被查出来。”
  不用下属说,他就知道结果。
  下属道:“是。”
  九公子兴致缺缺,他忽然觉得叶孤城或许没有那么特殊,没有那么有趣,因为他的行动自己也可以猜到。
  他要的是刺激,更大,更多的刺激。
  九公子道:“叶城主现在在做什么。”
  下属道:“不知。”
  九公子沉声道:“不知?”
  他的表情还是冷酷而自负,仿佛世间没有什么能让九公子动摇,即便再凑近他,看他眼底的神色,也不会看出他与平时有什么与众不同。
  但心中却产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找不到缘由的兴奋。
  九公子忽然道:“他在躲你们。”
  说躲字可能不太恰当,只不过叶孤城已经注意到了有人在盯着他,如果一个高手有心要避人眼目,那他能找到一千种一万种的方法。
  叶孤城只是选择了其中一种。
  九公子道:“去找他,不,等等。”他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奇异的光,心里陡然冒出奇思妙想。
  九公子道:“我去找他。”
  以叶孤城的轻功,如果他刻意躲一个人,那谁都找不到他。
  夜已深,但远远没到打更的时刻。
  在这古老的城市中,灯火通明,无论走到哪里,都有吃酒买宵夜的地方。
  现在虽然还是春天,但已经能看见夏天的影子。
  夏天的江南,是很热闹的。
  但在闹市之中,永远有冷冰冰的人,他们的脸冷冰冰的,说话声冷冰冰的,就连行动间都不带一丝活人的气息。
  这些人活着,却又死了,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大隐隐于世,当司霄是皇帝时,他只能坐在朝廷上,但现在他是司霄,不是皇帝,所以便挤在市井小民之中。
  魏子云跟在司霄身后,寸步不离,警惕地盯着周围,看他眼神,都有些神经兮兮了。
  自从皇帝受伤之后,他脑中的弦便紧紧绷着,轻轻一拨动,便会草木皆兵。
  皇帝身边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魏子云还跟在他的身后,或许是皇帝欣赏他的警惕心,又或者是身上带有江湖人特有的率直。
  最重要的一点事,魏子云知道无数的秘密。
  司霄道:“我听说,独孤一鹤已经到了江南?”
  魏子云道:“是。”
  听说,听说,无论是在朝廷还是江湖,这个词出现的频率都同样得高,你永远无法弄清他们听说的途径,因为这世上总有一些神通广大,并且愿意贩卖消息的人。
  年纪轻轻就能坐稳龙椅,一旦他的脑回路与江湖人接轨,那世上便没有什么事能够瞒得过司霄。
  包举宇内,并吞八荒。
  司霄缓缓道:“你说,他是来找谁?”
  魏子云噤若寒蝉,他知道,皇帝这时并没有在寻求他的答案。
  果然,司霄又道:“是上官木,还是严立本?”
  无论是哪个,似乎都与他没有关系。
  小皇帝的目的一开始就很明确,他想要钱,能够把空虚国库一次性全部充满的钱。
  有道是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但既然坐了,总要做出一番成绩来。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比起在局中破案的陆小凤,他要更加清楚独占了金鹏王朝财宝的人到底是谁。
  谁最有钱,那就是谁。
  他也能猜到,这个很有钱的人,在图谋他钱财的人出现时,到底会做些什么。
  司霄沉声道:“去找独孤一鹤。”
  他现在还不能死。
  独孤一鹤:???
  仿佛成了人人都想咬一口的香饽饽。